榆林水土流失治理浅谈
2010-04-14常子平
□ 常子平
一、概况
榆林市地理位置十分独特,地貌大体以长城为界:北部,黄沙片片,绿色难觅,生态环境脆弱;南部,大山连绵,丘陵纵横,水土流失严重。到新中国成立时,这里每年输入黄河的泥沙多达5.13亿吨,占三门峡以上输沙量的三分之一,天然林只有60万亩,林木覆盖率仅为0.9%,连榆林古城也成为“沙梁高过城墙,风沙紧围古城”的危城。
二、水土流失治理势在必行
榆林人民不畏艰难,在历届党委和政府的领导下,始终把水土保持生态建设摆在发展农村经济、改善生态环境、减轻水土流失和为农民增收办实事的重要地位,总结出“以人为本,生态优先,科学治理,综合发展”的治理思路。第一,从根本上解决群众吃饭花钱和广种薄收的农业生产旧习出发,坚持大搞基本农田建设不动摇;第二,从解决干旱缺水,满足工农业生产和生态用水出发,坚持“兴榆必先治水”的战略,大搞水利建设不动摇;第三,从全面控制水土流失,改善生态环境,建设秀美山川,实现人与自然和谐相处出发,坚持大搞水土流失治理不动摇。
虽然近年来,通过水土流失治理使榆林市生态环境得到了很大改善,但水土流失治理任务仍然艰巨。水土流失的危害性较大,不仅严重地威胁着人居环境,而且还给当地的经济和社会发展造成直接和间接的危害。
三、水土流失治理的不足之处
(一)认识不够深刻
尽管榆林市水保工作取得了一定的成效,但仍存在着全社会水保生态意识不强,对生态自我修复的认识不够,治理水平和质量有待提高,对市场在防治水土流失中的资源配置作用重视不够,水保行业技术推广服务体系不完善,转化机制不健全。榆林市的水保生态建设依旧任重而道远。
(二)进一步发展受到限制
以往的水保措施没有与群众的经济利益联系起来,群众的吃饭问题未得到根本解决,影响了水土流失治理成果的巩固和综合治理的深入开展。
由于采取的措施单一(主要是栽树种草),较少考虑与群众脱贫致富相结合,因此,生产力落后、水土流失严重的黄土高原区仍在沿用广种薄收的耕作方式,以致于出现有的行政村人均50亩耕地有时仍不能满足基本生活需要的情况。为了增加总产,就无限制地垦荒、陡坡开荒,结果陷入垦荒越多、水土流失越严重、产量越低、越低越垦的恶性循环。另外,过度放牧也是加剧水土流失的一个重要原因。
恶劣的生态环境使得水土流失治理成为榆林市一项艰巨的工作,必须年年种草栽树,以促进树木等作物的生长和存活率的提高。
四、水土流失治理的具体措施
(一)加强农田水利基本建设
加强农田水利基本建设是榆林水土流失治理工作的前提。根据榆林市地貌特点,可以按照“北治沙、南治土、中治水”的宏观理念,大力推行“山修梯田,沟打坝,坡搞绿化”的水土流失治理框架。以兴水治旱为龙头,以小流域治理为单元,以建设基本农田和退耕还林、封山禁牧为重点,在低山、近山、靠村、傍水、沿路优先建设基本农田,逐步向边远山区延伸发展。
(二)大搞水利建设
榆林市水资源相对贫乏。紧缺的水资源严重地制约着林草植被生长。要继续加快井、窖、站、厂等小型水利设施和水库、淤地坝等大型水利设施建设,加快病险水库治理,提高水库蓄水能力,确保水量供需基本平衡,为榆林市的工农业发展补充新鲜血液。
(三)大搞水土流失治理
以“种养为主,农林牧并举”的山区水土流失综合治理模式生态效益、经济效益和社会效益十分明显,因此应大力推广。
首先是强化政府行为、强化水行政管理的领导措施。一是实行市、县区行政首长负责制,实行严格的目标责任制;二是实行市级领导包县区、水利部门领导包片、县区领导包乡、业务人员包项目的责任制,层层落实职责;三是强化督促、检查、指导。要成立督察组,分片巡回检查,加强督察评比;四是建立激励机制,通过各种竞赛,把建设成果与干部晋升、水利投资相挂钩。
其次是整合资金、集中力量、统筹城乡、统筹流域、统筹有关部门实行联合作战。在水土流失治理中,应坚持“政府主导,群众参与,统一规则,部门联合,综合治理,资金捆绑,规模建设,整体推进”的好办法,把有关农、林、水等涉农资金整合在一起,集中投向综合治理项目建设区。有关部门要按“各投其资,各负其责,各记其功”的原则,集中力量,由点向面扩散,逐年形成一批水、田、林、路、草综合治理的大典型,建成综合性强、规模大、质量高、效益显著并涉及城、镇、村庄和小流域的大样板。
第三是争取多渠道、多层次增加投入。一是应严格区分群众正常投工投劳改变生产条件与强迫命令加重农民负担的界线,按“一事一议”的办法,调动群众投劳积极性;二是实行“谁投资、谁经营、谁受益”的政策,鼓励社会各界投入水利水保建设;三是加大市、县、乡三级财政投入力度;四是主动搞好前期工作,争取国家支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