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医药抗癌的作用和地位不容置疑北京建生药业有限公司诉名誉权纠纷一案终审胜诉
2010-04-13陈淑玉
本刊讯(记者 陈淑玉) 日前,北京市第二中级人民法院对因《中国质量万里行》杂志对北京建生药业有限公司不实报道而引发的名誉纠纷案作出终审判决,判决《中国质量万里行》杂志刊发的《假称能治癌症:建生药业还在忽悠》一文侵犯北京建生药业有限公司名誉权成立,终审判其为北京建生药业有限公司“消除影响、恢复名誉”,并赔偿建生药业5 万元、赔偿北京五棵松中医门诊部一万元。
2009 年4 月,北京建生药业有限公司诉至北京市朝阳区人民法院,称:《中国质量万里行》杂志2009 年第1 期及“中国质量万里行新闻网”发表了题为《假称能治癌症:建生药业还在忽悠》的文章,并配发了新闻图片,该文章内容严重失实,文章和图片在社会及互联网广泛传播,给北京建生药业有限公司的名誉造成了严重损害。2009 年8 月,北京市朝阳区人民法院作出判决:一、《中国质量万里行》杂志社于判决生效后三日内删除其登载于中国质量万里行新闻网上的题为《假称能治癌症:建生药业还在忽悠》的文章;二、《中国质量万里行》杂志社于判决生效后发行的第一期《中国质量万里行》杂志及同期的中国质量万里行新闻网中与刊登上述文章同样的位置处,刊登为北京建生药业有限公司消除影响、恢复名誉的文章(文章内容由法院审定);三、《中国质量万里行》杂志社于判决生效后三日向北京建生药业有限公司法定代表人口头赔礼道歉;四、《中国质量万里行》杂志社于判决生效后七日内赔偿北京建生药业有限公司损失5 万元。判决后,《中国质量万里行》杂志社不服,上诉至北京市第二中级人民法院。
北京市第二中级人民法院经审理认为:《中国质量万里行》杂志社刊发的引发争议的文章中,其中关于脑瘤患者就医经过、用药及对就医后效果的描述,关于北京建生药业有限公司及其法定代表和北京五棵松中医门诊部的关系,关于北京建生药业有限公司生产的金龙胶囊和金水鲜胶囊两种药品说明中均没有涉及到癌症治疗的字样及金水鲜胶囊是保健品,关于药品宣传及广告问题等,上述涉及北京建生药业有限公司的主要内容与事实不符,且在缺乏充分确凿证据的情况下,对北京建生药业有限公司做出不恰当的负面评价,使北京建生药业有限公司名誉受到损害,已侵犯北京建生药业有限公司名誉权。据此,北京市第二中级人民法院认为原审法院所作判决正确,并于2009 年12 月7 日对此案作出终审判决:驳回上诉,维持原判。
此案的审理和判决再次引发了人们对中药能否抗癌问题的关注。事实上,我国使用中医药抗癌已有数千年历史。全国政协委员、北京中西医结合学会肿瘤专业委员会主任委员、原中日友好医院肿瘤科主任李佩文教授介绍,中医药对中晚期肿瘤患者缓解症状、维持或提高生存质量、放化疗减毒、中西医结合提高疗效及延长生存期等方面有独到之处。目前我国对中医药防治肿瘤的作用机制研究已经证实,中药可通过多个环节起到抑瘤作用。
清华大学生命科学与工程研究院教授鲍世铨认为,“金龙胶囊”集营养、代谢、免疫、肿瘤坏死因子等作用在内调节机体的平衡,这正符合现代肿瘤免疫学中生物反应调节剂理论及生物治疗模式—目前最新的第四代肿瘤治疗模式。
据北京建生药业有限公司董事长、中国癌症基金会理事李建生教授介绍,北京建生药业有限公司是一家以创新的现代鲜药为突出特色的高新技术企业。“金龙胶囊”经过10 多年的临床应用,目前已被纳入“国家中药保护品种”,还被列入“国家基本用药目录”,拯救和延长了许多患者的生命。
链接 鲜药与现代鲜药
中草药鲜用在我国有着几千年的历史,经过历朝历代不断的医疗实践、总结和传承,逐渐成为祖国医药学中的一大用药特色,并且在一些疑难杂证的治疗中显现出不可替代的作用。
鲜药的定义就是:未经干燥及加工处理的新鲜动、植物体(包括动物全体或器官、组织等,植物的根、茎、叶、花、果实等)直接作为药材进行对疾病治疗的中草药。
现代鲜药就是在中医理论指导下,采用现代高科技方法和手段,以鲜活动、植物中药材为原料,并遵循严格的规范标准(GAP、GCP、GLP、GMP)研制和生产出来的,能够保持鲜药的特有成分和药效,且质量稳定、可控、使用方便,具有现代剂型特点,经国家药监部门批准,获得批准文号和药品注册证的新型中药制剂。
现代鲜药的工艺特点是鲜活、整体和天然:原料取材于鲜活动、植物;提取其全部有效成分,以保持各有效成分间的最佳的天然配比;整个工艺过程利用现代技术手段及设备,采用温和条件,不经强酸、强碱、高温及有机溶剂(或其他化学试剂)处理,以最大限度地保持各组分的生物活性。与利用中药传统的烘、烤、煎、熬方法制得的药物相比,现代鲜药的活性成分上有着很大的差异。其中富含的主要活性成分有:多肽、酶、核苷酸、氨基酸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