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贸易结构趋同化与中国 - 东盟自由贸易区的隐忧
——以农产品和高新技术产品贸易为例*

2010-04-13

山东社会科学 2010年4期
关键词:趋同化东盟自由贸易区自由贸易区

刘 澄 黄 翔

(北京科技大学经济管理学院,北京 100083)

贸易结构趋同化与中国 - 东盟自由贸易区的隐忧
——以农产品和高新技术产品贸易为例*

刘 澄 黄 翔

(北京科技大学经济管理学院,北京 100083)

中国-东盟自由贸易区,是世界上由发展中国家组成的最大的自由贸易区。在中国-东盟经贸合作不断深入的同时,贸易结构趋同化问题也引起了人们的担心。中国-东盟农产品与高新技术产品贸易结构的趋同化,不仅会阻碍自由贸易区贸易创造与规模经济效应的发挥,而且可能导致中国在与东盟及美日的经贸交往中处于不利地位。因此,必须通过校正中国-东盟农产品与高新技术产品贸易结构,抑制贸易结构趋同化的发展趋势。

贸易结构;中国-东盟;自由贸易区

中国-东盟自由贸易区(CAFTA),是中国与东盟10国组建的自由贸易区。2010年1月1日贸易区正式全面启动,是世界上由发展中国家组成的最大的自由贸易区。中国-东盟自由贸易区涵盖近19亿人口,GDP达6万亿美元,贸易额达4.5万亿美元。在中国-东盟经贸合作不断深入的同时,贸易结构趋同化问题也引起了人们的担心,这一问题与发展趋势在双方的农产品与高新技术产品贸易领域中表现的尤为明显。贸易结构趋同化在一定程度上,不仅会降低中国-东盟贸易的福利效应,而且将影响以“利益制衡”为核心基础的东盟与中国的经贸合作。

一、利益制衡与贸易结构趋同化

(一)中国-东盟自由贸易区是东盟“利益制衡”原则的产物

东盟自1967年成立以来,以经济合作为基础和起点,经过40多年的发展,形成了以“东盟方式”为主要特征的区域经济合作模式。“东盟方式”的核心理念就是利益制衡。以东盟的决策机制为例,决策主体呈现多元化特征,没有严密的规章制度,不存在强制性决策机制。“并不包含具体而微的目标、规则和程序。构成它的是一些粗线条的准则、方式和行为。”①巴达维:《来到博鳌的领导者——在2005年博鳌亚洲论坛年会上的讲话》,清华大学出版社2005年版。利益制衡是“东盟方式”区域经济合作机制的核心基础。东盟把这种利益制衡原则运用到对外交往中,“利用大国之间的相互竞争,使各国在东南亚的力量达到一种均衡的状态,从而保证本地区的安全、稳定和繁荣。②曹云华:《与狼共舞:亚细亚周旋于大国之间》,新加坡《联合早报》2003年2月25日。因此,在东盟40多年发展历程中,与其它国家的经济交往也体现出明显的大国利益平衡特征。具体来说,就是在中国、日本和美国之间寻求利益平衡。中国-东盟自由贸易区就是东盟为了制衡美国与日本在东亚地区的影响,积极与中国展开经贸合作的产物。

东盟成立之初,由于大部分东盟国家均与美国关系密切,在当时冷战的国际大背景和各成员国国家利益的驱动下,东盟无论在政治上还是经济上都有依赖美国的需要。这一时期,美国是东盟最重要的对外贸易伙伴。然而,随着东盟力量的不断增强,即使存在对美国资本与出口市场的深度依赖,③目前美国仍是东盟主要国家的最大出口市场。东盟试图摆脱美国控制的意图也越来越明显。“10+3”、“10+1”和中日韩领导人非正式会晤等机制的不断引入,都表明东盟试图通过与中国及日本等国家展开广泛深入的合作,以削弱美国对东盟事务的影响力。

日本与东盟的经济联系极其广泛。除了贸易领域外,在投资领域日本一直扮演着重要的角色。为了帮助东盟国家顺利渡过1997年的东亚经济危机,日本还向东南亚提供了大量的经济援助,是向东南亚提供经济援助最多的国家。虽然近年来由于日本国内经济的衰退,日本减少了对东盟各国的直接投资,但仍然是当前东盟各国最主要的外国投资者。不过日本不光彩的二战历史仍然给东盟各国家留下了阴影,加之日本在对外经济交往中惯常采用的“以邻为壑”的政策,也是东盟各国对其敬而远之的原因。因此,东盟希冀通过引入与中国的贸易合作机制来制衡日本在东亚经济中的影响。

(二)中国与东盟农产品与高新技术产品贸易结构的趋同化

农产品与高新技术产品贸易在中国与东盟双边贸易领域占据着极为重要的地位。在贸易额度迅猛增长的同时,这两个领域中贸易结构趋同化的特征也越来越明显。

1.农产品双边贸易比重降低,出口形成竞争

20世纪90年代以来,中国与东盟国家的农产品贸易在双边贸易总规模中所占的比重逐步降低。中国出口农产品的品种主要都集中在谷物产品等几种传统低附加值的农产品上,初级产品比重较大,高技术含量、高附加值的农产品,如园艺产品、畜产品及其加工品的比重较低;中国从东盟进口的农产品同样也大多集中在初级产品上。贸易产品趋同化程度很高,东盟国家的农产品出口与中国农产品出口的竞争关系加剧。主要体现在:(1)虽然中国是亚洲最大的农产品出口国,但是东盟整体的出口规模大大超过了中国。泰国、马来西亚、印度尼西亚是东盟三个最大的农产品出口国,在东盟十国农产品出口总量中占有近80%的份额,在整个亚洲农产品出口中仅次于中国,排名分别位居亚洲第2、3、4位。①孙笑丹:《中国与东盟国家农产品出口结构比较研究》,《当代财经》2003年第3期。(2)产品结构相似度与市场结构相似度均很高。在产品上都以鱼、甲壳动物、海鲜制品、肉、谷物为主,这些农产品在中国与东盟的出口中都占有很大的比重;从出口市场来看,日本、韩国、美国、德国均是中国与东盟最为重要的出口市场。

2.高新技术产品贸易的产业竞争

高新技术产品贸易在中国-东盟双边贸易中的地位逐年提升。2000—2004年间,中国与东盟双边高新技术产品贸易额年均增幅达42%,占双边贸易额的比重从2000的27.1%增至42.2%,目前东盟已成为中国第一大高新技术产品进口来源地和第一大高新技术产品贸易逆差来源地。在高新技术产业领域,中国与东盟的贸易结构存在着明显的趋同化特征。这一特征导致中国与东盟在高新技术产业领域,尤其是电子技术、计算机技术领域内的贸易竞争关系长期存在。由于东盟经济的外向型特点,东盟各国普遍将发展制造业作为推进本国经济增长的主要途径。东盟各国大力发展电子、生物、医药、材料等高新技术产业必然会对中国的高新技术产业形成压力。2004年,新加坡和马来西亚集成电路和微电子产品的出口额就分别为中国的2.4倍和1.5倍。中国与东盟的高新技术产品产业竞争不仅体现在贸易领域,也集中体现在投资领域。近年来,东盟各国之间的投资迅速增长,这无疑将影响到东盟对中国的投资规模,影响我国高新技术产业的发展。

贸易结构趋同化无疑将导致双边贸易利益的下降。由于东盟在对外经济交往中一直奉行“利益制衡”理念,因此面对中国-东盟双边贸易利益的降低,东盟可能会转而寻求与其它国家的贸易合作,而这将削弱中国-东盟自由贸易区的运行基础,严重影响中国与东盟的经济合作前景。

二、贸易结构趋同化影响的福利分析

《中国-东盟全面经济合作框架协议货物贸易协议》的全面实施,要求双方对原产于中国和东盟的产品相互给予优惠关税待遇,由此形成了中国与东盟经济贸易合作的关税同盟。按照传统的经济学观点,关税同盟将通过贸易创造与规模经济提高同盟国家的福利水平。

中国-东盟自由贸易区的建立,提高了中国与东盟的市场一体化程度。市场的扩展导致企业在更大范围内提供产品。企业将基于扩大的市场规模重新进行生产资源的选择与配置,从而降低企业的生产成本,提高资源配置效率。这不仅可以推动中国与东盟的规模报酬递增行业迅速扩张,提升这些行业的国际竞争力,而且也促动了自由贸易区内国家的专业化分工。自由贸易区内国家均把本国的资源集中于本国规模递增行业,因此获得专门化优势,可以在更低的成本上供给产品,同时通过自由贸易区内国家间的相互贸易,增加整个自由贸易区的消费者剩余,从而享有产品多样化带来的福利水平提高。进一步地,中国-东盟自由贸易区框架的运行,在一定程度上消除了资本在自由贸易区内自由流动的障碍,中国与东盟的相互投资因此而增加,投资的增加会拉动中国与东盟的经济增长。

理论上,中国-东盟自由贸易区的形成与发展将通过扩大中国与东盟的贸易合作提升双方的经济福利。但是,在利益制衡框架下,中国与东盟贸易结构的趋同化将减少双方经贸合作的规模与范围,从而引发贸易利益损失与福利效应下降。

前已述及,自由贸易区内贸易创造机制通过国家间产品生产成本的竞争提升资源使用效率。中国与东盟农产品与高新技术产品贸易结构趋同化缩小了双方在该领域的贸易范围,在有限范围内展开的产品生产成本竞争不仅不利于贸易创造效应的充分发挥,而且可能导致资源的扭曲配置。举例来说,假设甲乙双方的初始产出集合均为A,则双方不存在贸易;当双方的产出集合演变为(A、B)时,由于存在(A、B)产品在不同国家间的比较,假定A产品在甲国的生产成本小于在乙国的生产成本,B产品在乙国的生产成本小于在甲国的生产成本。在存在自由贸易区的条件下,乙国退出A产品的生产由甲国专业化生产A产品;同理,甲国退出B产品的生产而乙国专业化生产B产品。专业化生产使得贸易双方可以低成本而获得(A、B),并同时提高资源的使用效率,此所谓贸易创造效应。当双方的产出集合进一步增加为(A、B、C)时,假定A、B产品在甲国的生产成本均小于在乙国的生产成本,则按照以上分析逻辑,A、B产品均在甲国生产。A、B产品国内生产效率比较决定了甲国的生产顺序。如果A产品的国内生产效率高于A产品的国内生产效率,则甲国首先选择生产A产品,接着生产B产品,基于生产效率高低进行生产顺序选择优化了本国生产资源的配置。自由贸易区内国家双边贸易产品种类的不断增加使得不同国家可以在更大范围内选择本国资源最适合生产的产品,提升资源利用效率。而贸易结构的趋同化则缩小了双边贸易的可能范围,因此贸易创造效应得不到充分发挥。与此同时,双边贸易范围的缩小弱化了规模经济效应。自由贸易区规模经济的产生是以一定的贸易规模为基础的。贸易结构的趋同化导致双边贸易规模降低,如果双边贸易规模达不到形成规模经济的基本要求,为了避免与其它企业进行市场份额的竞争,企业一般不会在规模缩小的市场上扩大生产规模,因为此时产品的生产成本不会因生产规模扩大而降低,如此,自由贸易区的规模经济效应也就无从谈起了。

更进一步地,贸易结构趋同化在减少中国与东盟双边贸易的同时,还会导致中国与东盟之间存在激烈的出口竞争。贸易结构趋同化表现为产品相似度与市场相似度的提高。过高的产品相似度意味着中国与东盟必然会在同一个产品市场上销售产品,势必加剧双方的贸易竞争程度。而中国与东盟的主要贸易伙伴均包括美国与日本,在“利益制衡”动机的驱使下,为了在与中国的产品竞争及市场竞争中取得优势,推动本国产品的出口,东盟将通过加强与美日的经贸合作来制衡中国,进而影响中国与东盟的经贸合作前景。

三、校正贸易结构,推进中国-东盟经贸合作

中国-东盟农产品与高新技术产品贸易结构的趋同化,不仅会阻碍自由贸易区贸易创造与规模经济效应的发挥,而且可能导致中国在与东盟及美日的经贸交往中处于不利地位。因此,必须通过校正中国-东盟农产品与高新技术产品贸易结构,抑制贸易结构趋同化的发展趋势,推动中国与东盟经贸合作的正常化发展。

(一)农产品贸易领域

在农产品贸易领域,通过积极推进中国与东盟的农产品互补贸易与加快调整农业产业结构改变当前中国-东盟农产品贸易结构。

1.积极推进中国与东盟的农产品互补贸易

中国与东盟存在气候差异等自然禀赋的差异。这种自然禀赋在短时期内是很难改变的,这构成了中国与东盟双边贸易的坚实基础。我国应通过积极推进中国与东盟的农产品互补贸易加强与东盟的经贸合作。在《货物贸易协议》的基础上,通过关税等政策的进一步调整促进东盟自然资源禀赋型产品对中国的出口,同时运用产业政策鼓励我国农民生产与东盟具有互补性的农产品。中国-东盟农产品互补贸易是中国-东盟农产品贸易的基础。

2.以形成具有持久竞争力的创新产品为导向加快调整农业产业结构

结合我国农业发展的实际与东盟产业结构变化,积极主动地调整我国农业产业结构,通过产业结构的调整降低农产品贸易结构的趋同化程度。我国劳动力资源丰富,农产品经营的规模化程度很低,这也是导致中国-东盟农产品贸易结构趋同化的主要原因。我国目前的农业产业结构已经不能适应中国-东盟农产品贸易进一步发展的需要。我国政府应为农产品技术创新提供良好的市场环境,同时加大对农业科研和技术推广的支持力度,对农民进行农业科技的教育与培训,鼓励农产品的规模经营,在此基础上培育具有持久竞争力的农产品。通过政府、农民等不同主体的共同努力,构建中国-东盟农产品贸易的全新框架,形成中国-东盟农产品贸易新的增长点。

(二)高新技术产品贸易领域

在高新技术产品贸易领域,通过加强技术创新,与东盟内部国家展开不同层次的协作交流,逐步降低该领域贸易结构的趋同化程度。

1.与东盟内部国家展开不同层次的协作交流

由于东盟内部不同国家的科技发展水平存在差异,我国应针对不同国家进行不同技术层次的协作交流,通过与不同国家建立双边技术交流与高新技术产业体系,一方面促进我国高新技术产品创新;另一方面推动相对落后国家的高新技术产业发展。同时,引入人才交流机制在高新技术产业的不同领域与不同国家展开广泛的交流合作。

2.提升我国技术创新速度

通过税收减免及提供补贴等方式,鼓励高新技术产品的创新与技术成果的推广应用,扶植我国高新技术产业的成长。通过制定向高新技术产品创新倾斜的产业政策,创设有利于技术创新的市场环境,鼓励企业进行技术创新。通过提高我国的技术创新速度,遏止我国与东盟在高新技术产品贸易领域的贸易结构趋同化趋势。

(责任编辑:栾晓平E-mail:luanxiaoping@163.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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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03—4145[2010]04—0093—03

2010-02-06

刘 澄(1967-),男,北京科技大学经济管理学院教授、博士生导师;

黄 翔(1965-),男,北京科技大学经济管理学院博士研究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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