云南省蔬菜知识产权问题研究
2010-04-12龙荣华肖植文张思竹王丽娟周萍兰
龙荣华 肖植文 张思竹 王丽娟 周萍兰 肖 丽
(1云南省农业科学院园艺作物研究所 650205;2云南省农业科学院农业经济与信息研究所)
1 自主创新知识产权的发展现状
农业科技的快速发展,特别是农业生物技术日新月异的变化,使知识产权保护在农业领域中得到了前所未有的重视。随着经济全球化进程的加快,知识产权在国际竞争中的重要性与日俱增,逐渐成为国家和企业取得科技和经济竞争优势的重要手段。当前,云南省的知识产权创造能力较低,创新主体的知识产权意识还较薄弱,众多产业缺乏核心竞争力,知识产权拥有量与经济发展水平不相适应。企业的自主创新能力较弱,尚未成为知识产权创造的主体;科研机构、大专院校特别是企业的知识产权保护、管理与运用的能力和水平亟待提高。
1.1 技术平台和创造能力
首先,长期以来,我省存在观念滞后、体制不顺、机制不活等深层次问题,科技资源配置不合理,未能充分发挥市场配置科技资源的基础性作用,科技与经济结合不紧密,与市场经济体制和科技自身发展规律相适应的科技体制和机制尚需进一步完善。其次,蔬菜产品科技含量较低,农药化肥的用量较大,蔬菜品质较差,有效产品较低,产品附加值低、资源消耗高、环境污染大,创造能力低下。第三,全省科技基础条件薄弱、高层次科技人才匮乏、创新体系不完善、科技进步综合水平较低,尤其是在蔬菜方面科技基础条件较差,没有形成开放、流动、联合、竞争的长效运行机制,尚未实现公共科技资源的共建共享,没有蔬菜方面的省级重点实验室和工程技术研究中心,没有一套标准的种子标准化生产技术、蔬菜生物多样性保护和利用的基础研究、蔬菜重要种质资源发掘与重要遗传性状改良基础研究等,严重制约了自主创新知识产权的发展。
1.2 激励和分配机制
现阶段,专利与专业技术人才评价机制,知识产权的创造能力和保护能力还不完善。全省科技创新专利、版权、商标等知识产权缺乏监管制度。收入分配制度还不够完善,未能体现和实施科技人才的价值观、项目收益分配制等多种形式的薪酬制度以及科技奖励制度及相关评审体系,科技人才的积极性和创造性没有得到充分发挥。
1.3 保护制度和运用水平
云南省现行的蔬菜保护制度有 《中华人民共和国科学技术进步法》、《云南省科技投入条例》、《云南省知识产权战略实施纲要》、《云南省科学技术普及条例》、《十一五果蔬发展规划》、《云南省园艺植物新品种注册保护条例》、《云南省园艺植物新品种注册登记办法》、《云南省高新技术产业促进条例》等。其中的《云南省园艺植物新品种注册登记办法》对《云南省园艺植物新品种注册保护条例》进行了细化和补充,但《云南省园艺植物新品种注册保护条例》中关于复议和诉讼的规定与复议法和诉讼法不符,属无效条例。因此,总体上看,由于没有完善的管理体制,导致应用水平较低,处置争端能力较弱。
2 存在问题和原因分析
云南省知识产权方面主要存在以下问题:有法不依、执法不严,保护意识不强;保护和管理资金匮乏,投资和运行经费大多没有纳入财政预算;管理机构不健全,研究队伍力量薄弱,尚未建立有效的科学研究和监测体系。目前,我省乃至全国科研项目的立项、拨款到推广应用很大程度上是由国家、部门、地方采用行政手段管理和推动的,农业公共研究部门缺乏有效的知识产权管理手段,广大科研人员的知识产权保护意识也相对淡薄,科研人员的积极性和创造精神得不到最大限度地发挥。
造成这种现象的主要原因是国家体制不健全,监督舆论形同虚设;管理条例或制度不完善,导致缺少执法依据;管理层思想落后,小农思想较严重;政府导向出现偏差,人们整体素质较低;市场信息落后,经济基础薄弱;缺少好的管理人才等。要想改善知识产权现有的不利局面,需从以上方面入手,加大力度,深化改革。
3 国家层面法律法规和政策建议
3.1 国家层面法律法规
主要有:《中华人民共和国科学技术进步法》、《国家中长期科学和技术发展规划纲要 (2006~2020年)》、《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通则》、《中华人民共和国著作权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著作权法实施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促进科技成果转化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农业技术推广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农业法》、《中华人民共和国种子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植物新品种保护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植物新品种保护条例实施细则 (农业部分)》等。
3.2 国家政策建议
主要包括:(1)研究相关法律的制定和对现有法规的完善。(2)加强对公众的宣传教育。通过多种方式开展国家对生物物种资源保护的法律法规宣传,以提高出境旅客及公众特别是科研人员和涉外人员的生物物种资源保护及自觉守法意识。(3)建立生物物种资源出入境查验制度。(4)配备先进查验、检测设备。(5)加强培训,提高查验、检测准确度。(6)加强快速检测技术设施建设。(7)加大执法力度。(8)完善经济政策与市场监督体系。(9)加大资金投入。(10)加强科学研究。重点开发保护与持续利用生物物种资源的各类技术,加强部门、机构和项目间的信息沟通和协调,避免重复和资源浪费;积极推广应用成熟的研究成果和技术,促进科学研究成果的交流和社会共享。(11)提高人力资源能力保障水平。(12)探索和建立公众参与机制。(13)大力加强对农业生物产业的组织领导。(14)积极推进农业生物科技创新体系建设。构建具有国际一流水平的农业生物科研机构,切实加强基础研究,提高原始创新能力;加快建立开发农业生物技术的公共平台,着力解决推动农业生物产业发展的重大共性技术和个性关键技术,突破现代生物农业发展的重要瓶颈的约束;在功能基因组、蛋白质组学、代谢组学研究等高端技术层面,尤其是具有自主知识产权的特有资源的开发分离方面,需要鼓励原始创新、攀登制高点;整合、培养和造就1支高水平的研发和管理队伍,使我国农业生物科技总体研发水平达到或接近国际先进水平,在若干重要领域达到国际领先水平;建立适应农业生物产业要求和符合农业生物科技创新规律的体制和运行机制,以提高创新绩效,创造出更多划时代的拥有自主专有技术和知识产权的品牌。(15)坚持有所为,有所不为的方针。重点支持基础性、战略性、前沿性和前瞻性生物技术的研发与应用,实现从主要依赖生物资源优势到重点发挥基因和产品优势的转变;加快发展蔬菜作物育种技术,扩大高产、优质、抗病、色泽艳丽蔬菜品种的推广应用,同时,还要坚持蔬菜产品无公害、绿色、安全;重点建设以元谋县为主的商品蔬菜基地、南菜北运基地以及万亩商品蔬菜基地和万亩无公害绿色蔬菜示范基地;支持科研单位加强品种选育、新品种栽培技术研究。
4 地方法规和政策建议
4.1 地方法规
云南省目前与蔬菜知识产权有关的法规有《云南省园艺植物新品种注册保护条例》、《云南省园艺植物新品种注册登记办法》等,相对其他省较少。
4.2 政策建议
我省相关的政策建议包括:紧紧抓住国家实施生物经济强国和西部大开发的重大机遇,围绕把我省建成绿色经济强省的战略目标,实施生物经济强省战略。立足云南的资源优势和区位优势,充分发挥生物产业在实践科学发展观中对云南经济社会发展的带动作用,正确处理好资源、环境保护与加快产业发展的关系,促进人与自然和谐可持续发展;加强宏观指导,优化产业政策环境,促进投融资市场的发育,强化创新体系建设,构建优质服务体系,大力培养和集聚优秀人才;坚持以市场为导向、资源为基础、科技为支撑、企业为依托、效益为中心、制度为保障,发挥优势,突出重点,调整结构,合理布局,鼓励创新,激活机制,坚持走特色化、规模化、集约化、产业化的发展道路;强化原料基地建设、品牌培育、市场开拓,延伸生物产业链;举全省之力,做大做强我省生物产业,促进我省由生物资源大省向生物经济强省的根本性转变,形成具有云南特色的产业竞争优势,为云南实现全面建设小康社会的奋斗目标做出重要贡献。
云南省是我国生物资源最为丰富的省份之一,拥有北半球除沙漠和海洋外的各类生态系统,是全球生物物种高富集区和世界级的基因库,野生近缘种和民族遗传资源丰富,享有生物资源王国和生物基因宝库的美誉,具有雄厚的以生物资源促进经济发展的物质基础和巨大的开发利用潜力。加快蔬菜产业发展是充分发挥云南资源优势和区位优势,推进与东南亚和南亚区域合作,充分利用国内外两种资源、两个市场的必然要求,是培育新支柱产业、走新型工业化道路的重要纽带,不仅是未来经济发展新的增长点,而且也是原有支柱产业稳定发展的重要支撑;不仅是振兴区域经济,增加农民收入,提高我省国民经济总体竞争力的必然选择,也是我省调整产业结构、转变经济增长方式的重要途径。加快发展云南蔬菜产业,需要进一步加强宏观领导,全面落实科学发展观,统筹规划;需要进一步动员全省各族人民,继续发扬艰苦创业精神,努力将云南蔬菜产业打造为最具有竞争力的支柱产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