建国初期湖北基层普选运动的历史考察
2010-04-12严朝阳黎见春
严朝阳,黎见春
(三峡大学政法学院,湖北宜昌 443002)
建国初期湖北基层普选运动的历史考察
严朝阳,黎见春
(三峡大学政法学院,湖北宜昌 443002)
新中国成立初期的第一次基层普选运动是中国共产党推进人民民主的政治实践。湖北省通过深入的思想发动和宣传动员,经过选民登记、资格审查、代表候选人提名及选民大会等环节,在全省范围内开展了一场以普及民主知识、传播民主理念、提升人民当家作主权利意识为核心内容的普选运动。普选运动对基层群众进行了一次深刻的民主实践的训练,教育了基层干部,密切了干群关系,促进了人民民主的成长。
人民民主; 普选运动; 湖北; 历史考察
实现人民民主是中国共产党政权建设的核心主张。《共同纲领》明确规定:“中华人民共和国的国家权力属于人民。人民行使国家权力的机关为各级人民代表大会和各级人民政府。各级人民代表大会由人民用普选方法产生。”[1]586~587但解放初期尚不具备召开人民代表大会的条件。经过执政党对社会秩序的重构和国民经济的恢复,到1953年初,“就全国范围来说,大陆上军事行动已经结束,土地改革已经基本完成,各界人民已经组织起来,因此,根据中国人民政治协商会议共同纲领的规定,召开全国及地方各级人民代表大会的条件已经成熟了。”[2]20为此,中央开始部署全国基层的普选运动。湖北省根据中央人民政府的部署,从1953年6月到1954年上半年,在全省范围内开展了大张旗鼓的基层普选运动。目前,学术界对新中国第一次基层普选运动的研究比较薄弱,未能深入揭示基层普选的真实面相。本文试图以湖北省首次基层普选为个案,深入考察基层普选的具体运作情形,揭示其与人民民主成长的内在关联。
一、湖北省基层选举的基本情况
按照共同纲领的规定,从1949年下半年开始,全国地方民主政权建设以召开省、市、县、乡各界人民代表会议为主要形式。经过民主建政的训练,人民的政治积极性大为提高,广大民众有了民主选举的经验,为召开人民代表会议准备了充分的条件。到1952年底,据统计,除了省、市、县召开了各界人民代表会议之外,“全国二十八万多个乡(村),都已开过各界人民代表会议或者农民代表会议。”[3]在地方民主建政过程中,基层民众政治参与意识逐步增强,他们要求在更广的范围内和更高的程度上实施人民民主。为满足人民当家作主的愿望,也为推进执政党人民民主的政权建设理念,1953年1月13日,中央人民政府委员会第20次会议专门讨论并通过了“关于召开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及地方各级人民代表大会的决议”。4月3日,中央选举委员会发出了“关于基层选举工作的指示”,要求:“从今年五月到十月,为全国乡、镇、市辖区和不设区的市等基层单位的选举时间。”[4]为推动基层普选运动,中央人民政府发出“政务院为准备普选进行全国人口调查登记的指示”,中央选举委员会还颁布了“关于选民资格若干问题的解答”等文件。由此,新中国首次基层普选运动正式拉开帷幕。
湖北省政府高度重视基层普选,将普选运动定性为:“是人民内部开展民主教育和提高民主觉悟的思想建设运动,又是完备的实现人民代表大会这一国家基本制度的政权建设运动。”[5]4成立由省委、省政府主要领导人参加的省选举委员会,作为全省选举工作的领导机构,具体负责普选工作的部署和进程的掌握。
为顺利推进普选工作,更为实现广大人民真正能够当家作主,行使神圣的民主权力,湖北省进行了大张旗鼓的宣传和深入细致的动员。首先召开各级干部会议认真学习文件,领会普选的精神实质,对干部和积极分子进行培训工作。其次运用报刊媒体进行宣传。如《湖北日报》开辟专栏“普选工作讲话”,登载文章,传输普选知识,教育干部和民众。此外,还大量刊登基层普选中的经验,供各地学习。如《湖北日报》刊登“浠水县麻桥乡开展普选工作的经验”时加写编者按:“其步骤和做法,可供各县参照仿行”[6]。在湖北省选举委员会的领导下,全省基层普选工作逐步展开。普选分两个阶段进行:先选择部分群众基础较好的地区进行重点试办工作;在取得经验后,向全省推广,开始普遍的基层选举。从1953年6月开始,先后在宜昌、孝感、恩施、黄冈等专区和沙市等三十多个基层单位试办,到同年11月试办普选顺利完成,取得了良好的经验,为正式在全省开展普选进行了有力的准备。到1954年4月底,全省基层普选工作基本完成,一万二千多个基层单位建立了人民代表大会制。
总之,湖北省从“一九五三年六月份到一九五四年四月份,按照选举法的规定,全省分批开展并胜利完成了规模巨大的基层选举运动。”[7]基层选举工作的完成进一步巩固了人民民主专政的基层政权组织,为县及县以上各级人民代表大会的召开奠定了基础。
二、基层普选的思想发动与宣传动员
为使普选成为启发与提高民众民主觉悟的运动,湖北省从宣传队伍的组织、宣传内容的选定到宣传方式的运用都精心安排。
第一,组织宣传力量,进行深入的思想发动。根据省选举委员会的指示,结合以往民主建政的经验,湖北省建立了从省到乡各个层次的选举委员会,负责组织和领导各地的选举。基层选举委员会一般以党、团员骨干为领导核心,运用各种组织积极分子和组成有规模的宣传队伍。如沙市“全市组织了一百七十八个宣传队,共动员宣传员一千四百三十七人,利用街头剧、曲艺队、幻灯、电影等进行宣传活动。”[8]
第二,明确宣传内容,在普选的每一个阶段进行有的放矢的动员。根据每一阶段的重点,进行有针对性的动员。(1)宣传普选的政治意义与具体做法,使群众了解什么叫普选?为什么普选?怎样普选?“纠正群众认为‘普选不普选,与我何干’的错误看法,消除由此而产生的‘选举为什么要搞几十天,一举手不就完了’之类的疑问。”[5]7(2)在选民登记阶段,普选宣传结合人口调查进行。针对部分民众对人口登记存在的疑虑:“有的怕抽壮丁,有的怕增加公粮负担,有的怕少了年龄结不成婚,有的担心评不上选民资格要受管制。”[5]8着重宣传为什么要进行人口调查?什么人有选举权?什么人没有选举权?等群众关心的问题。(3)在酝酿代表候选人阶段。群众“有的抱着‘选好选坏,随它去’的态度;有的主张‘我们多提些名,让上边去选择’;有的反映‘这回选举,一定要人人通过才算数’。”[5]9对此,宣传候选人与群众切身利益的关系,要求选民“提大家拥护,和群众有密切联系以及我们认为必要的人。”[9]4在召开选民大会时,着重宣传选举权利的庄严性和神圣性。针对很多人(尤其是妇女和老人)不愿意参加选举大会的情绪,各地在宣传和动员方面着重发动妇女和老人。
第三,在宣传方法上,就地取材,运用实例,“由党内到党外,由干部到群众,做到层层发动,讲解与漫谈相结合,一般宣传与示范教育相结合。”[5]10具体方法是:(1)结合生产进行宣传。普选是人民内部的民主政权建设运动,它应该成为提高群众政治积极性与生产积极性,推动生产的动力。普选的一切活动,必须根据农民群众生产和生活习惯的特点进行。湖北省根据普选试点的经验,“宣传工作是采取深入田间、家庭,利用吃饭、乘凉、晚间休息等空闲时间,开小组会、漫谈会,并进行个别交谈和访问。”[10](2)多开小会,少开大会。农村住地分散,下地吃饭时间均不一致,开大会,时间长,路程远,群众不易到会。各地根据农村的实际情况,多以联络组和小组为单位,进行小型的会议活动,不拘人数,不拘形式,使宣传与漫谈讨论相结合,既便利群众,又易打通思想。(3)在宣传的过程中广泛运用广播、大字报、黑板报、漫画、演戏、说大鼓书等文娱形式。恩施城关镇组织了普选宣传队,通过街头演唱、戏剧、黑板报、大字报等深入宣传普选。群众认识到选举人民代表是自己当家作主的神圣权利,因而参加选举的热情高涨。
总之,经过普遍的宣传和深入的思想发动,加深了群众对普选意义的认知,激发了群众的政治参与的热情,“各地不仅参加选举选民人数一般都在百分之八十五以上,有的地区且高达百分之九十五以上,而且都能认真地以当家作主的态度选出自己心爱的代表。”[11]就这样,普选运动轰轰烈烈地开展起来了。
三、选民资格审查和代表候选人提名
1.做好选民资格审查
审查选民资格是件细致而严肃的工作。尽管选举法明确规定,“凡年满十八周岁之中华人民共和国公民,不分民族和种族、性别、职业、社会出身、宗教信仰、教育程度、财产状况和居住期限,均有选举权和被选举权。”[12]24-25但对选举法的掌握,基层干部和群众都有些偏颇。有些基层干部对选举法学习不深,对选民资格要求过严。突出的表现为:对反革命分子和历史上有劣迹的人不加区分,对地主阶级分子和地主家庭出身的加以混淆,甚至对人民内部有毛病的人与敌对分子一样不给选举权。有的乡干部认为:“有毛病的人,给了选举权利就会翻了天,工作没法领导。”[6]24-25经过耐心细致的宣传和深入学习选举法,基层干群认识到选民资格的神圣性和严肃性,基本上做到了“不能让一个公民被错误地剥夺了庄严的选举权利,也不能让一个反动分子或未经改变成分的地主阶级分子非法窃取了庄严的选举权利。”[4]
2.慎重地提出代表候选人
选举就是要使人民真正能够选举自己所乐意选举的人去代表自己,将人民群众的意见和建议反映到人民政权机构中去。但基层对于提什么人为候选人及怎样提出候选人,无论基层干部还是普通群众,一般都有一些模糊的认识。有些人对选举不关心,“选谁都行”就是这种心态的表现;有些老人和妇女对自身的民主权利也不重视,“年老无用”、“妇女不顶事”就是这种情绪的流露;部分群众对代表的性质、职权及与政府、与人民的关系不甚了解,认为“选代表就要选闲人”、“选能说会道的人”,或者选“老好人”[5]27。因此,随意提名,或者不愿提名。有些基层干部“怕报复”、“怕换班”,因此束手束脚,不敢大胆提名,“怕群众说不民主”。
针对干群的认识和情绪,湖北选举委员会按照中央选举委员会的原则性要求:“在乡村,一般可采取由选举委员会邀集共产党组织及各人民团体的代表进行协商的办法。”[4]在总结试办阶段经验的基础上,湖北各地“采取协商提名与群众酝酿相结合的办法。”[5]28即:先由选举委员会开会讨论,再邀请群众团体代表酝酿协商,提出初步名单;随后以选区为单位,召集党员、团员、积极分子和选民小组长会议,漫谈讨论,再由他们回到选民小组领导讨论;群众充分酝酿后,再将候选人名单提交选民小组正式讨论通过。因确定代表候选人时既注意到了代表的广泛性,如阶层、单位、民族、性别等因素,又考虑了了干群之间、地域之间的比例问题。所以,群众感慨地说:“选委会真行,好像钻到我们心坎上看了一看一样,都说的是我们心想的人。”[13]由于明确了代表候选人的标准,采取了上下结合的民主协商方式提名候选人,因此,最终选出的代表都是群众拥护的,能带领群众生产的基础干部和劳模。“据恩施专区统计,农村中的共产党员、青年团员、互助组长、合作社长、劳动模范以及各种积极分子当选为人民代表、乡村干部的就有八千四百六十七人。”[14]
四、开好选举大会和基层人民代表大会
选举大会是选民行使民主权利,选好人民代表的会议,也是普选运动的一个重要政治成果。但在基层部分人对举行选举大会不理解,认为这是一种形式,只举手就行了。针对这些情绪,湖北省选举委员会认为:“应该通过选举大会对选民进行一次集中的深刻的民主教育,使其亲身体会到真正是当了家做了主,亲身体会到掌握和使用选举权利的光荣和人民民主制度的优越性。”[5]33
1.动员最大多数选民参加选举大会
行使选举权利对民众来讲是政治上当家作主的表现,可对于缺乏民主意识的基层民众,尤其老人和妇女来讲,参加选举大会却是一个负担。多数妇女平时不易出门,受到的教育又少,对普选运动抱着漠不关心的态度,认为“选不选与自己无关,自己去不去都一个样。”由于传统封建思想的影响,她们一般存在“女人总不如男人”、“普选是男人的事”等自卑情绪。[5]45同时,妇女参加社会活动比男人有更多的牵挂:有孩子的纠缠,家务拖累;她们往往因为一头猪没有喂饱、一只鸡没有赶上笼,丢不下心思,而不愿意参加选民大会。对妇女的这些特点和实际困难必须予以热情的关心和妥善的解决,否则会影响选举工作的顺利开展。选举委员会针对不同情况,联系其各自的利益和思想状况,采取不同的方式。对妇女选民,首先从当家作主的角度,说明参加选举是神圣权利。其次从妇女解放和男女平等的角度,消除她们的自卑感,激发她们的政治热情。再次照顾到妇女的实际困难和特点,或者单独召开妇女会进行教育,如麻城县宋埠乡专门召开老婆婆会。经过政策学习和回忆对比,老婆婆们认识到选举与自己切身的利益关系。彭学宝老婆婆说:“这次选举,一定要选热心办事的人当我们的代表。”或者通过妇女干部和积极分子,“趁洗衣、乘凉或者生产空隙进行宣传。”[5]46或者解决妇女参加选举大会的实际困难,妇女对这些体贴入微的关怀非常满意,纷纷参加选举大会。大冶县三区公路乡共有女性选民760人,参加选举的就有717人,“占妇女选民总数百分之九十五强”。[14]
老年人一般因年龄的缘故,对普选也不热心,如说“黄土堆上了头,还管什么事?”[5]47针对老年人的心理特点,阳新县在发动老年人时,“说明老年人熟悉历史,谁好谁坏都清楚;老年人生产有经验,对那个代表生产好,能领导生产更明白。”[5]34因而鼓动了老年人的情绪,有些身体不好的要家里人背着参加选举大会。在选举大会上亲身体验行使民主权利的快意,对经历了新旧两个社会的老年人,运用回忆对比的方式,使他们认识到参加选举是几千年所未有过的大喜事,不能放弃选举权利,激发其参政热情。
由于动员到位,广大民众认识到选举与切身利益的关系,积极参加选举大会。据沙市八个选区统计,“参选人数占选民总数百分之九十五强。”[8]“各地在举行选举大会那一天,就像节日一样热闹,选民们穿戴得整整齐齐,把选民证和红花佩在胸前,敲锣打鼓走进会场。”[15]纵观湖北基层选举选民参与情况,基本上实现了中央选举委员会预定的目标:选举大会“在深入动员的基础上,吸引选民自觉地热烈地参加选举,使参加选举的人数占全体选民数的很高比例。”[4]
2.开好人民代表大会
基层人民代表大会的召开促进了人民民主的成长。普选运动中所进行的宣传动员、人口调查、选民审查登记、选举代表等一系列工作,就是为开好人民代表大会。召开人民代表大会,就是通过选举的代表,议决地方兴革事宜,真正行使当家作主的权利;选举基层干部,审议批评政府的工作;反映群众的意见和建议。因此,开好人民代表大会,既是结束基层普选工作的一个环节,也是人民当家作主的政治成果。
由于普选阶段的深入宣传,广大民众对选举的意义有明确的认识,选举了自己拥戴的人当代表。这些为召开基层人民代表大会作了充分的准备。为开好基层人民代表大会,基层选举委员会一般分别召开小组会、选区群众大会和以选区为单位的代表座谈会,进一步宣传召开人民代表大会的意义、人民代表大会的职权、代表和人民群众的关系以及人民代表大会要解决的中心问题和会议的时间。经过反复宣传和动员,群众和代表认识到召开人民代表大会与自己的密切关联,积极提出提案,酝酿基层干部候选人。1954年4-5月,湖北各地基层普遍展开了基层人民代表大会,选举了乡长和委员,认真处理了与群众关系密切的各类提案,作出了带领群众奔向幸福生活的决议。基层人民代表大会的召开,进一步密切了政府与群众的联系,有力地推动了生产。
五、湖北省基层选举的意义
第一,普选运动对基层民众进行了一次深刻的民主训练,普及了民主知识和强化了民主理念,使人民民主在实践中成长。普选活动不仅直接为县以上地方各级人民代表大会和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奠定了坚实的人民民主的基础,而且“它标志着我国人民民主生活的范围日益扩大,人民管理国家事务的能力日益提高。”[16]经过普选运动,群众的民主意识极大地觉醒,积极行使自己神圣的民主权利,如“据宜昌、秭归、远安、枝江、宜都、长阳、兴山等七个县八十个乡镇统计,选民参加选举的人数达到了选民总数的百分之九十左右。”[14]总之,在普选运动中,从选民登记、资格审查到代表候选人提名、参加选民大会,群众得以参与和了解选举的各个环节,在亲身体验中感受到真实的民主,逐步理解了民主的科学含义,受到生动具体的民主教育,普遍激发了群众的民主意识,并生成具体的民主实践,丰富了人民民主的意涵。
第二,在普选运动中,基层组织的干部普遍受到一次群众性的鉴别和民主教育。普选除了实现人民当家作主的民主权利之外,根据中央选举委员会的指示,必须“把选举工作与反官僚主义、反命令主义和反违法乱纪的斗争结合起来,使所有干部都能在群众的鉴别下受到一次深刻的教育。”[4]湖北省选举委员会也希望普选运动能加强民主团结,改善干群关系,“使所有基层干部在群众监督之下,接受一次深刻的民主教育。”[5]29经过基层选举,其一,绝大部分立场坚定、作风民主和积极负责的干部受到群众的拥护,当选为人民代表。“据许多地区的统计,基层干部被选举为人民代表的约占基层人民代表大会代表总数的百分之七十以上。”[16]其二,干部的责任心和服务意识明显增强。一些有工作热情但工作作风不好的干部,在向群众检讨自己的缺点和表明改正的决心后,重新取得群众的谅解和信任而当选为代表。因此,通过选举代表,既充分肯定优秀干部,又对有缺点的干部提出批评意见,帮助改正错误。这样,不仅把群众拥护的干部选出来,而且干部也受到一次深刻的民主教育,密切了干群关系[17]。
第三,普选运动也增强了民众对国家意志的理解,密切了群众与政府的联系。普选后农村基层普遍掀起了生产建设的热潮,这是因为普选宣传结合过渡时期总路线和群众的生产进行,激发了群众对社会主义的向往[18]。如在普选过程中,麻城县选民说:“今日选举是我们千百年的大喜事。只有建设好自己的政权,才能发展生产,过渡到社会主义,过着更好的未来。”[11]因此,他们提出:要把社会主义觉悟高的人选出来,带领我们过渡到社会主义。
当然,湖北省的普选运动中也存在一些问题。其一,有的地方由于宣传动员不够,干群对普选表现出一定程度的不理解甚至抵触。如孝感县涂河乡在酝酿候选人时生硬地要干部向群众检讨,结果干部思想不通,说:“我拼了把这个代表不当,检讨个屁!”,引起群众的不满,结果开选举大会时,“三百一十个选民只有二百零一人到会,仅占选民总数的百分之六十五。”[19]其二,女性代表比例偏低。“如宜昌专区试点小溪塔乡在三十一个代表中,只有四个妇女代表,仅占代表总数百分之十二点九。”[19]其他方面的不足也十分明显,如寄希望一次普选运动就生成完善的民主等心态也存在各级领导干部身上[20]。
总之,湖北普选运动与全国其他地区的普选运动一道为推进中央的部署作出了行动上的支持。在运动过程中,湖北省将普选化约为提升民众当家作主意识、激起民众政治参与热情的民主普及运动,并且通过人口登记、选民资格的认定、选举大会的召集等各个环节普及了民主知识,加深了群众对人民民主的真切的理解。更为重要的是推动了民主下乡的进程,使民主意识植根于群众心理结构之中,为今天农村基层民主的发展奠定了基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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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 浠水县麻桥乡开展普选工作的经验[N].湖北日报,1954-02-19(3).
[7] 社论.庆祝全省第一届人民代表大会第一次会议开幕[N].湖北日报,1954-08-10(1).
[8] 黄石沙市宜昌襄樊四个市的基层选举进入候选人提名和投票选举阶段[N].湖北日报,1954-04-06(1).
[9] 认真提出和讨论代表候选人[N].湖北日报,1954-02-02(3).
[10]本省基层选举试办工作咸宁县试办结合生产完成人口调查和选民登记工作[N].湖北日报,1953-07-23(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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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2]中共中央文献研究室.建国以来重要文献选编:第4册[M].北京:中央文献出版社,1993.
[13]孝感县选举委员会.孝感县紧密地结合生产开展普选[N].湖北日报,1954-03-23(3).
[14]省选举委员会办公室.全省基层选举基本结束[N].湖北日报,1954-04-19(1).
[15]普选试办工作顺利进展[N].湖北日报,1953-07-23(1).
[16]社论.庆祝全国基层选举的完成[N].长江日报,1954-06-21 (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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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9]宜昌孝感恩施黄冈四个专区普选试点结束[N].湖北日报,1953-10-08(1).
[20]陈 勇.构建社会主义和谐背景下“亲民型政府”初探[J].湖北民族学院学报,2009(3).
[责任编辑:赵秀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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A
1672-6219(2010)06-0024-04
2010-09-14
严朝阳(1965-),男,湖北汉川人,三峡大学政法学院讲师,主要从事马克思主义中国化研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