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抓住发展机遇,培养高素质国际海员
——青岛“海员发展与教育培训研讨会”综述

2010-04-10

航海教育研究 2010年4期
关键词:海员高素质航海

(青岛远洋船员职业学院 研究发展处,山东 青岛 266071)

2010年是国际海事组织确定的“国际海员年”。为及时组织对STCW马尼拉修正案和《海事劳工公约》的宣贯和研究,以交流中国航海教育和海员培训成果,向亚洲各国船东推介输送中国海员,共同谋划未来海员发展和教育培训对策措施为目标的“海员发展与教育培训研讨会”,于2010年10月21日在青岛召开。

一、会议概况

本次会议由中华人民共和国海事局主办,青岛远洋船员职业学院承办,来自交通运输部及有关政府部门、中国海员建设工会、中国船东协会、亚洲船东论坛及其海员委员会、部分亚洲国家海员工会、知名航运企业、航海高等院校及船员培训机构的领导和专家共200余人出席会议。大会共收到论文67篇。会议主要围绕未来十年我国海员发展与教育培训的形势与任务、STCW公约修订对航海教育与培训的影响及应对、国际海事劳工公约(MLC2006)的实施和我们的责任、未来十年海员发展和综合素质提高展望等四大议题展开。

二、会议的主要内容

中华人民共和国海事局船员管理处处长李恩洪致大会开幕词。他说,作为海员大国,我们面临着艰巨的履约任务,中国海事局已做好了履约的充分准备,目前各项工作正在稳步推进。中国海事局将切实履行服务海员职责,进一步加大海员的培养力度,规范海员管理,努力打造一支高素质的中国海员队伍,促进海员的可持续发展。

中华人民共和国海事局船员处石万里在会上做了“全面有效履行国际公约,加快中国海员队伍建设”的专题报告。国际航运商会与国际航运联合会外事总监Mr.Simon Bennet、中国船东协会副秘书长李存银、亚洲船东论坛秘书长Mr.Yuichi Sonoda、亚洲船东论坛海员委员会主席李善敏、香港船东协会执行总监Mr.Arthur Bowring、中国海员建设工会副主席朱临庆、大连海事大学副校长刘正江、集美大学副校长杨国豪、青岛远洋船员职业学院院长高玉德、上海海事职业技术学院院长李勇、江苏海事职业技术学院院长金南冬、山东海事局副局长许仁华、广东海事局船员处处长梁军、珠海海事局监管处处长钟世珏、河北远洋副总裁周时君、中远散货运输有限公司船员管理中心总经理戚文忠、青岛远洋对外劳务合作有限公司总经理潘东光、青岛远洋船员职业学院教授张晓等20名与会专家发表主题演讲,从维护海员合法权益、中国高等航海教育的发展、海上劳动关系、海员综合素质提高的对策、航运企业如何适应STCW公约对船员培训的新要求、海事公约法规的研究和实施、海员外派事业等多方面展开交流和讨论。

三、会议的主要成果

此次研讨会参会主体广泛,各界领导、专家紧紧围绕我国未来十年海员发展的主题发表真知灼见。与会嘉宾通过大会演讲、讨论、发表论文等形式,全面回顾履行STCW78/95公约以来,我国在履行STCW国际公约、2006海事劳工公约、有关海员立法、航海教育培训和海员队伍建设等方面取得的成绩,总结我国履行国际海事公约、推动海员队伍发展和建设的经验,分析履行新公约所面临的形势和艰巨任务,同时进一步明确了我国海员队伍建设存在的不足和奋斗目标。

目前我国拥有各类船员155万,其中海员65.3万,高级海员19.5万。大约有10万中国海员服务于外国籍和港澳台地区籍船舶,且每年以7000人左右的规模持续扩大。总计从事航海教育的大中专航海院校54所,海员年培养规模达4.6万多名。海员考试、评估、发证机构有52个,2009年参加全国海船船员适任考试人数达11.5万人次。我国已成为名副其实的海员大国和海员培养大国。

2010年6月,国际海事组织(IMO)在菲律宾马尼拉召开了《海员培训、发证和值班标准国际公约》(STCW公约)缔约国外交大会,会议审议并通过了STCW公约马尼拉修正案。STCW公约马尼拉修正案在原有知识和技能要求的基础上增加了环保意识、领导和管理技巧、沟通和团队协作能力、职业安全及船舶保安、健康标准、信息处理能力、掌握新技术和新知识的能力等方面的新内容,对船员教育与培训的质量标准赋予新的内涵。从2012年1月1日起,新进入船员队伍的船员都要满足STCW公约马尼拉修正案的要求。STCW公约马尼拉修正案的生效,必然对我国船员综合素质的提高产生积极的影响,同时,也对船员教育机构和航运企业提出了严峻的挑战。

我国已经把船员发展提升到交通运输发展全局的重要位置,明确提出要建立一支“数量充足、结构合理、素质优良”的船员队伍,2020年要成为船员劳务输出大国,成为世界船员强国的战略目标。如何通过履行国际公约的发展机遇促进实现这一战略目标,如何在激烈的国际竞争中树立起中国船员的品牌,并扩大占有国际船员劳务市场份额,提升航海教育与培训工作的质量,培养高素质的船员队伍是目前亟待解决的问题。

高素质的海员世界性短缺的问题长期以来一直没有得到解决。随着后金融危机时代的发展,海运业形势好转,航运市场对海员需求量急剧增加,高素质船员短缺的矛盾更加突出。代表们一致认为,高素质海员应具备良好的敬业精神、扎实的专业知识、熟练的操作技能、丰富的航海经验和较高的安全、环保、保安意识以及健康的身体与心理素质。从人文因素考虑,海员还应当具备良好的组织管理能力、优秀的语言表达能力、出色的应变能力、良好的服从意识和团队精神、良好的人际交往能力、敏锐的观察力以及经济意识和法律意识等,所有这些构成了高素质海员的基本要求。目前我国船员教育培训的能力,在数量上已经完全满足了船员队伍发展的需要,但教育培训的质量与国际船员劳务市场需求的高素质海员标准有较大的差距。培养高素质的海员,打造中国船员的国际品牌,不仅是教育培训机构的历史使命,也是航运企业肩负的历史责任。目前航海院校、航运企业在船员教育培训和船员使用培养存在不足,主要有以下几个方面:

(1)航海教育的质量观在理念上存在偏差。对现行的船员适任考试与评估的片面理解,航海教育出现向应试教育发展的趋势。有的航海院校把高素质海员的培养与船员适任证书考试混为一谈,片面追求适任证书考试合格率,教学围绕船员适任考试的指挥棒转,影响了高素质船员的培养。

(2)由于国家缺少对航海教育的政策性支持,许多航海院校办学经费严重不足,航海教育投入不能满足培养有竞争力的高素质船员的质量和数量要求。资金投入不够,有的航海院校教学装备技术水平落后,教学内容陈旧,跟不上现代化船舶技术发展的步伐。

(3)航海院校师资队伍的建设步伐跟不上航海教育规模扩张的速度,双师素质的教师比例偏低,高水平的专业教师缺乏,整个航海教育的师资队伍数量不足,水平不高。

(4)航运企业对航海教育的参与度不够,对培养高素质的海员航运企业不愿承担更多的责任和义务,校企合作办学、共同培养高素质海员的融合度不高。航海院校课程体系建设,课程设置不尽合理。

(5)许多院校由于没有实习船,学生职业技能的培养局限于实验、实训室内进行,学生的海员职业能力与实际工作需求有较大的距离,不能满足航运企业的要求。

(6)在教育立法上,我国尚无成型的航海教育法规、政策。作为海员大国,全面履行STCW公约马尼拉修正案,建设高素质的海员队伍,在未来十年实现世界海员强国的目标,面临难得的机遇、艰巨的任务和严峻的挑战。

与会嘉宾围绕STCW公约修订对航海教育与培训的影响、未来船员队伍的建设和发展等主题展开深入研讨,并达成共识。代表们一致认为,加强海员队伍建设、建设海员强国是适应当前经济全球化趋势、满足国家经济发展需求的一项重要任务。作为海员管理机关、海员教育培训机构和海员使用航运企业,有责任和义务共同完成好这项艰巨的任务,努力打造一支高素质的中国海员队伍,促进海员的可持续发展。

(1)海事部门要在履行国际海事公约的法规、政策制定与实施方面加大力度,要特别注重STCW公约马尼拉修正案的实施对当前教育培训工作的影响,采取积极的应对策略,使船员的教育与培训工作与国际法规的要求接轨,提升航海教育与培训的国际化程度。

(2)采取有效措施,遏制高级船员流失的趋势。高级船员流失问题已令业界头痛,正如中国船东协会海员委员会2010年工作报告所说,“我国海员特别是高级船员由于种种原因弃船登陆,流失率高居不下,加剧了船员紧缺的局面”。高级船员大量流失,直接冲击着海上安全这一敏感的神经,也将严重制约“海员强国”目标的实现。政府层面应完善有关船员的立法,强化对船员权益的保护,提高船员的待遇和社会地位。参会代表一致呼吁政府应采取立法免征船员个人所得税、给予企业经营船员劳务外派业务所得税税率优惠政策等方面措施,解决目前存在的高素质船员流失严重等问题。

(3)认真履行《2006年海事劳工公约》(MLC 2006公约),充分发挥三方协调机制的作用,维护海员权益,实现海员的体面劳动。我们生活在一个以人为本的时代,让劳动者实现体面劳动是企业和政府的应尽职责。实现船员体面劳动,坚持“以人为本”的理念,尊重船员,关心船员,理解船员,帮助船员。航运企业应坚持与船员个体共同成长、共同发展的理念,坚持人性化管理和亲情化服务,营造良好的工作环境和社会氛围,让船员处处受尊重,时时被关心,从体面劳动中享受到快乐,感受到尊重。

(4)发挥航海院校培养高素质海员基础性地位的作用。坚持国家办学为主,其他形式办学为辅的原则,深化航海教育管理体制改革,构建投资主体多元化办学机制。建设高水平的航海类专业师资队伍,选拔具有本科及以上学历、航海实践经验丰富、素质好的航海人员充实师资队伍。改善航海类专业实践教学条件,加强学生实践能力培养。结合STCW公约马尼拉修正案的最新内容,改革课程设置,更新航海类教材,配备符合国际公约和国内规定的教学基础设施与实验设备。大力弘扬航海文化,促进全社会更加重视强化海洋意识和“蓝色国土”观念,进一步关注航海、关注海洋,做好正面宣传和舆论导向,促进社会公众对航海职业形成正确认识,从而吸引有志于航海事业的年轻人献身航海,“通过体面劳动,创造美好生活”。

四、结 语

本次海员发展与教育培训研讨会是中华人民共和国海事局的应势而为,是海员管理与教育培养相关方统一思想、凝心聚力的一场盛会。本次研讨会的举办,将对我国海员队伍建设和航海教育事业的发展产生积极的推动作用,也为业界提供了交流与展示的平台,必将对我国的海员发展与教育培训事业产生深远的影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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