创建四个机制 构筑四道防线深入推进法院反腐倡廉建设
2010-04-10天津市西青区人民法院院长蔡志萍
■ 天津市西青区人民法院院长 蔡志萍
2009年,天津市西青区人民法院大力实施廉政风险防范 “零点”方案,努力构建惩防腐败体系,反腐倡廉各项工作取得显著成绩,实现了连续11年无违纪,保证了审判工作任务的圆满完成,全年审结各类案件6977件,发回重审和改判案件仅占结案的0.1%。近三年来,先后获得全国模范法院、天津市政法标兵单位、天津市优秀法院等荣誉称号,30余人次获得全国、全市 “三八”红旗手、“五一”劳动奖章、先进工作者等嘉奖,先后收到人民群众感谢信、锦旗、牌匾等40余件,受到社会各界的好评。
建立 “入心入脑”的廉政教育机制,构筑拒腐防变思想防线
面对新形势下的新课题,我们坚持常敲警示钟,常念廉政经。三年来,围绕 “树立法院良好形象、争做廉洁好法官”,院领导讲党课12次,大力弘扬新凤正气,及时通报和批评苗头性问题。组织干警认真学习党纪条规、审判纪律,观看廉政教育片,或到廉政教育基地和监狱进行示范、警示教育,组织干警撰写交流廉政心得体会。此外,坚持用上级通报的反面典型案例,启发干警算好政治、经济、家庭、自由等 “七笔账”,引导干警做到 “隔壁着火先看自家炉灶”,时刻不忘自我警省、时刻不忘自我约束,坚决守住法律红线、道德底线、自我约束线,牢固树立正确的世界观、人生观和价值观,自觉培养公正廉洁文明执法的优秀品德,有效地促进了干警拒腐防变、清廉从政。
建立 “无漏式”的行为规范机制,构筑权力制衡制度防线
我们坚持用制度规范行为、按制度办理事件、靠制度约束权力和实际行得通、切实管得住的思路,先后制定修改完善,涵盖规范领导干部用权、实施司法行为、实行审判责任倒查、终身追究司法责任等方面的制度150余项,并编撰成册,狠抓落实。形成了凡事有人负责、凡事有章可循、凡事有据可查的制度体系,有效地规范了干警的司法行为。另外,我们针对全区完成拆迁任务的实际情况和在这种情况下队伍中容易发生的问题,及时做出相关规定,包括不准私自找有关行政部门办事;不准接受当事人的宴请或礼金;不准借用有关人员款物;不准公车私用等,做到了在规范干警司法行为上,最大限度地减少制度的漏洞,提高了廉政建设制度化、规范化水平。
建立多层次的监督制约机制,构筑渠道广泛的监督防线
在内部监督上,围绕审判案件,充分发挥院、庭领导及审判委员会多层次监督作用,有效防止司法不公。在对领导干警管理上,坚持对中层以上领导干部每半年进行一次述职述廉,促进其敢抓善管和廉政勤政。坚持开展廉政谈话制度,根据来信来访、院长接待、发改案件等渠道掌握的情况,及时做好工作。在外部监督上,坚持发放法官承诺书和廉政监督卡,制作展牌公开每一名法官的综合情况,亮身份、亮职责、亮业绩、亮形象。设立了举报电话、举报箱,公开了网上邮箱。坚持对投诉举报100%受理、100%核查、100%答复。实行法院干警家属助廉制度,与干警家属开展助廉承诺书,要求干警和家属铭记 “一人不廉,全家不圆”的警示名言。主动邀请人大代表、政协委员和执法监督员抽查卷宗、旁听庭审、参加听证、现场监督执行,听取他们的意见和建议,把自觉接受监督贯穿于法院工作的全过程。
建立科学的 “双百考核”机制,构筑惩治腐败的威慑防线
为使全院干警各项工作落实有标准、完成有时限、考核有依据、追究有对象,我们制定并实行了 《双百考核办法》,坚持对每名干警的政治表现、审判业务、廉洁自律、纪律作风等情况,定期考核,并将考核结果及时录入干警执法业绩档案,作为干警晋职晋级的重要依据。去年,通过考核,对1名责任心不强,作风散漫的干警实行了双向选择,调换了工作岗位;对4名不适应法院工作的聘任制人员实行了 “末位淘汰”,毫不留情地予以解聘。
由于我们坚持 “创建四个机制、构筑四道防线”并不断深入推进,公正廉洁文明执法理念深深扎根在全院干警脑海之中,保持了风正、心齐、气顺、劲足的良好局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