论生态城市设施
2010-04-10崔国山陈秀丽
■ 王 丽 崔国山 陈秀丽
生态城市建设的核心是使城市具备维持生态平衡并实现可持续发展的能力。要使城市具备这种能力,城市设施的建设和完善必不可少。城市设施是城市物流、环保、防灾等市政功能的物质载体,从维持城市生态系统运行的角度来讲具有重要意义,其完善程度是城市生态化程度的重要评价标准。事实上,从世界范围内生态城市建设的实践经验来看,一些生态城市建设较为成功的城市,如美国的伯特利、巴西的库里蒂巴、日本的九州市等,都把创新、完善城市设施作为生态城市建设的突破口和侧重点,并取得了显著的成效。
生态城市基础设施体系的构成要素
城市基础设施,即市政基础设施,又称城市公共设施,是指为城市的物质生产和人民生活提供—般活动条件或依据的具有公共服务性质的设备、设施的总称。
城市基础设施是城市经济专业化、社会化的产物,是城市经济、社会、文化发展水平的标志。城市基础设施建设与城市人民群众的生活紧密相连,直接关系到城市经济与社会的发展。它不仅是城市生存和发展的基本条件,本身也是社会生产力的重要组成部分,它提供的服务不单是一种后勤保证,更是人民日益增长的物质和文化需要的组成部分。因此,对于一个城市来说,基础设施建设也是经济建设乃至生态城市建设的重要战场。
生态城市基础设施一般被分为“社会性基础设施”和 “技术性基础设施”,或被分为 “非生产性基础设施”和 “生产性基础设施”两大类。根据我国当前情况,生态城市基础设施主要有六个构成要素:
1.城市能源设施。是指为城市生产和人民生活提供动力、照明、炊事、采暖等功能的设施。
2.城市供水及排水设施。包括水资源开发、利用和管理设施,自来水的生产和供应设施,雨水排放设施,污水排放、处理和下水道等设施。
3.城市交通设施。包括城市内部交通设施即道路,电、汽车,轨道交通,出租车,自行车,公用货运汽车,管道运输,货物流通区,交通管理等设施;城市对外交通设施,即航空、铁路、公路、水运、管道运输等设施。
4.城市邮电通信设施。包括城市邮政设施和电信设施,即市内电话,长途电话,国际电话,电报等设施。
5.城市生态环境设施。包括城市环境卫生,园林绿化,生态环境保护等设施。
6.城市防灾设施。包括防水,防洪,防地面下沉,防风沙,防窃,防空以及人防性战备等设施。
生态城市基础设施作为与市民息息相关的服务设施,其主要特征有:
1.公共服务性。城市基础设施提供的服务是公共性的,为整个城市提供社会化的公共服务。随着城市经济、文化的发展,城市基础设施的公共服务性将更加突出。
2.运行协调性。城市基础设施是城市大系统里的一个子系统,系统内部本身诸要素之间以及与外界环境之间必须协调一致。即城市基础设施之间以及与城市人口、人民生活水平、城市经济、城市文化、城市房屋建设必须在质和量、空间与时间上保持一定比例关系,使其协调发展。
3.效益综合性。城市基础设施的投资效果表现为服务对象的效益的提高。它不但产生经济效益,面且产生社会效益和生态效益。
4.经营管建统一性。生态城市对城市基础设施产品和服务的需要,在一定时期内是相对稳定的。这样就必须保持城市基础设施在经营上的统一性。城市政府应以法律法规的形式或行政命令,明确规定经营管理者的权力和义务,使经营管理权责一致、政令统一,为人民生活以及物质生活提供高效、及时、优质的服务。
生态城市基础设施的功能和价值
良好的城市基础设施体系是一个城市发达程度的象征与核心竞争力的内容之一,也是解决城市经济社会发展与生态环境建设之间矛盾的必然需要。随着社会经济的发展和人口的迅速增长,城市中诸如环境污染、资源短缺、交通拥挤等矛盾日渐显著。这些问题都是城市经济发展与城市生态环境之间矛盾的反映,为有效解决这些矛盾,应建立一个高效的城市基础设施体系,在功能上满足生态城市发展的要求,促进城市人与自然关系协调。
城市基础设施与生态城市系统中其他构成要素相互联系、相互制约、相互作用,使其功能的发挥越来越大。其作用具体表现在以下几个方面:
1.为城市提供各方面的服务。城市基础设施为城市经济发展服务,如工业生产需要的各种外部条件:水、电及各种能源的供应,半成品、原料、各种经济信息的交流等都离不开城市基础设施。
2.为发挥城市的辐射能力提供物质保障。城市要发挥其辐射能力,带动整个地区社会经济发展。城市辐射力的强化在于增强城市本身的经济实力和综合服务能力,城市基础设施服务则是城市综合服务能力的重要组成部分。城市基础设施越是良好完备,城市中心作用越是能得到充分发挥,城市的辐射力就会越强大。城市基础设施发挥的城市辐射力的物质基础作用,是其他设施不可替代的,
3.为城市高效益提供动力。城市基础设施的存在和发展,既促进了各行各业的发展,也促进了各行各业之间密切的协作,为城市经济发展赢得了高效益。城市基础设施的完备程度越好,城市的投资环境越好,就越能吸引更多的投资者,吸引更多的劳动力,使城市资金、原材料、人才、劳动力高度聚集,从而产生较高的经济效益。
完善生态城市基础设施体系
生态城市作为人类20世纪后半期提出的一种人与自然和谐永续发展的理想化城市模式,提倡将生态价值理念融入城市建设的每一个环节,城市基础设施建设也不例外。生态城市基础设施建设要依据城市的生态承载能力,坚持生态平衡的原则,特别是要着重建设现代化综合交通体系、城市防灾赈灾系统和环境保护设施系统。
(一)建立现代化综合交通设施体系
交通作为城市物流的重要一环,被称为城市的血脉。时刻川流不息的车来船往无疑使城市充满了生机,充满了活力。生态城市政府必须遵循科学的指导原则,加强城市交通管理。从城市管理的角度来说,城市交通管理主要包括城市道路管理、城市客运管理、城市货运管理以及城市对外交通管理等。
1.城市综合交通体系的涵义
城市综合交通是指城市 (包括市区与郊区)道路 (地面、地下、高架桥、水道、海运、管道、索道等)系统间的公众出行和客货输送。它是城市社会再生产各个环节的纽带,是保证人和物流通,维持城市升级的关键。只有交通设施满足需要,城市才会充满活力。城市交通水准是衡量一个城市发达程度的重要标志之一。城市交通管理,是指城市政府综合利用各种手段,科学合理地组织城市中人与物的运输。
2.建立现代综合交通体系的指导原则
生态城市现代综合交通体系是一个有规则指向的多模式叠加、复合的网络系统,包括城市道路网、轨道交通网、公共客运交通网、交通枢纽等。由于各模式、网络系统之间存在较强的互补和衔接关系,可以在较少占用城市资源的情况下,最大程度地提高城市交通效率,改善城市的交通服务水平。因此,生态城市政府必须遵循节约和高效的原则,加强城市交通管理,努力构建一个功能完善、相互协调、管理高效的多模式集成的现代综合交通体系。
(二)构建城市防灾赈灾系统
城市防灾赈灾系统属于城市危机管理的重要组成部分。随着城市经济社会的快速发展,在公共管理理论和自然灾害学的结合下,传统的防灾赈灾的概念、范畴和目标发生了变化。生态城市的防灾赈灾系统应坚持 “预防为主”、 “防治结合”、 “防救结合”的方针,建立与城市经济社会发展相适应的城市灾害综合防治体系,综合运用工程技术、法律、行政、经济及教育等手段,提高城市的防灾赈灾能力,为城市可持续发展提供可靠的保证。
1.将城市防灾赈灾系统纳入城市规划体系
城市规划是城市各种建设的战略部署,是合理组织生产、生活的根本手段,是城市建设和发展的龙头。城市综合防灾赈灾应当作为城市规划的一项重要内容。城市前期规划时,综合采取应有的防灾对策能起到其他措施不可替代的作用,取得事半功倍的效果。例如,城市选址、工业区的位置、人口密集区的分布等的初同,都应考虑地质灾害、环境灾害的可能和影响。
2.健全城市防灾赈灾组织管理体系
城市综合防灾赈灾是一个复杂的,综合的系统工程。它需要建立一个完善的防灾赈灾组织管理体系。具体而言,应由政府领导牵头负责,把所属的建设部门、水利部门、地震部门、公安消防部门、气象部门,卫生防疫部门、民政部门等以及其他有关的力量组织起来,分别有组织的进行防灾规划设计、防灾工程、防灾宣传教育、防灾科学技术研究和科技推广;设立防灾指挥中心和救灾中心等专业的职能机构,并通过它们组织各方力量来制定灾害防御和救治规划设计、法规、条例、规程、规范以及人、财、物、信息的组织与管理,形成一个既有分工负责,又有协调配合的综合防灾减灾管理机制。
3.完善城市综合防灾赈灾科学技术体系
生态城市综合防灾必须依靠科学技术。在一定意义上讲,科学技术已成为生态城市防灾赈灾的主体和支撑。鉴于我国灾害频发,危害严重,科技人员要加强生态城市综合防灾理论及技术研究。一般来说,无论灾害预测是否及时准确,防灾的措施是否及时得当,最终都必须体现在科学技术上,所以,要特别加大对城市防灾赈灾的科研投入,积极开发新技术、新产品、新材料,采用国内外高新科技成果,来提高生态城市综合防灾技术水平,把城市灾害损失降低到最低限度。
(三)完善生态环境保护设施系统
城市是人类影响利用和改造环境的结果,在城市成长的过程中,人类与环境之间形成了一种对立统一的关系。人类只要按着城市的生态规律、经济规律和社会规律办事,人类与环境就能够协调发展,相互促进,保持生态平衡。否则,二者就会发生矛盾与冲突,导致环境危机,即由于人类社会经济活动利用环境不当造成环境损害,发生不利于人类的变化,影响人类的生产和生活,给人类带来灾害。所以,在生态城市的建设过程中,我们要始终坚持生态平衡的原则,合理开发利用城市资源环境,维持人与自然的和谐相处。
1.合理规划和建设城市生态环境保护系统
城市新区开发和旧区改造,要实行统一规划、合理布局、因地制宜、综合开发、配套建设的原则,加强城市供水排水、公共交通、污染治理等市政公用设施建设,进一步提高城市功能和环境质量。采暖地区城市的新区建设和旧区改造,要尽可能实行集中供热,联片采暖,一般不得再建分散的公用供暖锅炉房。积极发展城市天然气,在城市附近开发的天然气要优先供给民用,替代民用小煤炉的燃烧方式。经济开发区和住宅小区的建设,应与集中供热、燃气化或型煤化、垃圾收集和处理、供排水系统、地面绿化、道路硬化等市政公用配套设施的建设,同时规划、同时建设、同时交付使用。完善城市排水管网,特别是污水截流干管的建设,有计划地建设污水处理厂、氧化塘或采用科学措施解决污水排放问题,集中力量整治城区内不符合功能区水质要求的江、河段以及沟、渠、湖、塘。逐步实行垃圾收集容器化和密闭运输,近期以高温堆肥及卫生填埋等方式为主进行处理,改善城郊环境卫生状况,减少农田占用面积,鼓励垃圾综合利用,减少垃圾量。控制交通噪声和机动车辆后气污染。加强以绿化为主的城市生态环境建设,提高城市绿化覆盖率。
2.运用多种手段加强城市生态绿色保护
城市生态绿色保护,即城市环境保护与管理机构运用经济、法律、技术、行政、教育等手段,限制人类损害环境质量的行为,协调城市经济发展与环境系统的关系,达到既发展经济,满足人们的物质需要,又不超出环境容量极限的管理活动,它是生态城市政府的一项基本职能,是城市文明发达程度的标志。常用的手段主要有以下几种:
(1)经济手段。征收排污费,奖励和鼓励综合利用废弃物;开发、利用自然资源时,对违反规定造成严重污染的单位给予罚款,并责令其对受害者赔偿损失等。
(2)法律手段。按照环境管理法规制定的环境标准处理环境污染和破坏问题,对违反法规,造成危害后果的单位或个人,给予批评、警告,罚款或责令赔偿损失,协助和配合司法机关对违反环境保护法律的犯罪行为进行制裁。目前,我国已基本形成了城市环境保护与管理法律法规体系,主要有宪法、环境保护法、大气污染防治法、水污染防治法、环境噪声污染防治条例、城市市容的环境卫生管理条例等,以及各种地方性法规和部门规章。
(3)技术手段。推广和采用无污染和少污染工艺,介绍推广国内外先进的环境科学技术,开展城市间的环境科学技术交流等。
(4)行政手段。主要是研究制定城市环境政策,组织制订和检查城市环境计划,审批环境影响报告书,严守建设项目的 “三同时”,发放与环境保护有关的许可证和各有关单位签订的环境保护责任书,对某些环境危害严重的现象做出限期治理或停产的处理。
(5)教育手段。利用报纸、刊物、电影、电视、广播、展览会、报告会、专题讲座等多种形式,向市民传播环境科学知识,宣传环境保护的意义以及国家保护和防止污染的方针、政策、决定等。
参考资料
1.贺崇明.区域中心城市交通网络的构建.广州交通,2006(5).
2.蔡竞.构建现代化的城市基础设施和生态环境系统势在必行.决策咨询通讯,2007(1).
3.易伟忠.构建和谐高效的世博会客运交通体系.规划师,2006(9).
4.顾林生.城市综合防灾与危机管理.应急救援,2005(8).
5.沈莉莉.生态基础设施建设与人文生态设计.城市景观生态规划,2006(4).
6.钟真宜.积极促进环保设施运营市场化.中国环保产业,2005(10).
7.陆伟明,吕清.环保设施建设中存在的问题与对策.环境监测管理与技术,2006(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