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0年中央财政补贴机具种类范围初步划定
2010-04-08
湖南农业 2010年2期
2009年12月,农业部发文,2010年继续执行补贴产品竞争性筛选制度,开展部、省两级选型工作。
通知明确,2010年拟进一步扩大中央补贴机具种类范围,由2009年的12大类38小类128个品目扩大到12大类45小类180个品目。其中,手扶拖拉机、微耕机仅限在血防区和丘陵山区补贴。在此基础上,各省(区、市)可根据需要,自行选择不超过20个品目的其他类机具纳入中央财政补贴范围。
通知确定,2010年农业部继续对全国通用性较强的农业机械统一开展部级选型。部级选型范围包括:手扶拖拉机(5.88千瓦≤功率≤11.025千瓦);轮式拖拉机(14.7千瓦≤功率,不含皮带传动型);履带式拖拉机。收获机械类:全喂入自走履带式谷物联合收割机(割幅≥1.2米),全喂入自走轮式谷物联合收割机(喂入量≥2.0公斤/秒);半喂入联合收割机(功率≥25.725千瓦);青饲料收获机(割幅:自走式≥2米,其他机型≥0.9米);水稻插秧机(乘坐式插秧机和手扶步进式插秧机,行数≥2);旋耕机(不含播种功能,耕幅≥0.9米);背负式机动喷雾喷粉机(功率≥0.8千瓦);动力喷雾机(含担架式、推车式机动喷雾机)(功率≥2.3千瓦);喷杆式喷雾机(含牵引式、自走式、悬挂式,功率≥13.2千瓦);移动式挤奶机;提桶式挤奶机;管路封闭式挤奶机;贮奶罐;冷藏罐。
其他地域性特点较强的非通用类农业机械,由各省级农机管理部门统一开展省级选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