基于翻译目的论的阿瑟·韦利中国古诗翻译评析
2010-04-07张艳
张 艳
(湖北工业大学外国语学院,湖北 武汉430068)
中国古典诗歌是中国文学的瑰宝,也是中国文化的重要载体。古往今来,人们都认为诗歌能够陶冶情操,涵养性情,给人以美的享受。中国古典诗歌不论是在内容、音韵还是艺术手法上,都已经获得了极高的艺术成就,千百年来,传诵不衰。然而正是由于它形式的整齐、韵律的严格、内容的凝练,给诗歌的翻译造成了极大的困难。对于诗歌的翻译,何种翻译策略和方法最佳,成为译界争论的对象。本文以翻译目的论为理论,以韦利对中国古诗的翻译为实例,分析得出中国古典诗歌翻译的策略与方法是由翻译目的决定的。
1 翻译目的论及其三法则
目的论的主要思想在弗米尔与他的导师赖斯合作的《普通翻译理论基础》里有系统的阐述。它的形成与发展主要经历了三个阶段。第一阶段,赖斯的研究是目的论形成的基础。弗米尔在他导师研究的基础上,突破以“对等”为中心的等值论,以“行为”理论为基础创立了目的论。他认为,翻译研究不能单单依靠语言学,因为第一,翻译并不单单是甚至并不主要是语言过程;第二,语言学还没有提出真正针对翻译困难的问题。因此,他提出人的行为都有目的,翻译行为也是一种有目的的行为,译者应该在目的的指引下,考虑一切与翻译有关的因素,从而选出最适合的翻译方法,使译文达到预期目的。首先,目的法则是目的论的核心法则。这就是说,翻译遵循的首要法则就是“目的法则”,翻译行为所要达到的目的决定整个翻译行为的过程,即“结果决定方法”,也就是产生一个能达到预期功能的译文就是其最重要的目的。弗米尔所阐述的“目的”有三种解释:译者的目的(比如为赚钱),译文的交际目的(如启迪读者)和使用某种特殊翻译手段所要达到的目的(如为了说明某种语言中语法结构的特殊之处而采用结构直译的办法)[1]。这里的“目的”主要指交际目的,指翻译发起人把任务交给译者,译者可根据实际需要出发与发起者协商,以达到双方都满意的目的。弗米尔还认为原文只是信息的提供者,当忠实原则失效时,翻译过程的标准是“充分性”,即译文只要达到其预期的文化交际功能即可,译文与原文相差多远是不必考虑的。其次是连贯法则和忠实法则。连贯法则指的是译文必须符合译文读者文化背景下的语内连贯,换句话说就是译文必须能让读者在其文化背景下能够理解。忠实法则指译文必须忠实于原文,即达到语际连贯。在他对基本法则的排列中我们可以看到,忠实法则排在最后一位[2]。这是目的论发展的第二阶段,也是最主要的阶段。翻译目的论的三法则也是在这一阶段形成的。第三阶段的研究主要是贾斯塔·赫兹-曼塔利和诺德的研究[3]。
2 诗歌的本质与常用的翻译方法
文学界对于诗歌的本质历来争论不休,而对于诗歌的基本特征却有着共识,即根据经验直觉,以最简练的语言达到最具感染人效果的文字组合。相比其他体裁,诗歌更要求语言的锤炼和修辞的运用,在形式上强调视觉上与听觉上的美学效果,有着强烈的韵律美,特别是中国古诗,对仗工整,韵律协调,文字排列严谨。在内涵上,诗歌强调诗人的个人情感和体验,突出表达效果的感染力。因而诗歌翻译一直以来都是对译者最有挑战的文体。在诗歌翻译实践中,译者对于诗歌的音、形、义的翻译都给予了不同的翻译策略与方法。中国的翻译理论从严复开始的“信达雅”,到傅雷的“神似”说,再到钱钟书的“化境”论等,都要求译者要尽可能地忠实于原作的内容、形式,乃至风格。在传统的古诗歌的翻译方法中多数采用直译与意译、归化与异化,关于是直译多一些还是意译多一些,归化多一些还是异化多一些引发了译界诗歌翻译优劣的争论。根据翻译目的论的目的法则,只要满足翻译目的,译者采取何种翻译策略与方法都是可取的。
3 阿瑟·韦利对中国古典诗歌的译介
阿瑟·韦利是英国著名的汉学家和翻译家,20世纪上半叶的英国汉学大师。在韦利的中国典籍翻译中汉诗英译占据重要地位[4]。韦利开始翻译中国古诗是在20世纪初,他主要的翻译活动是在20世纪前半期。他的译学理念与翻译策略都完全不同于19世纪的英国汉学家和翻译家[5]。
3.1 翻译目的
韦利认为,不同性质的翻译具有不同的目的,应采取不同的策略,如非文学翻译与文学翻译就完全不同:“不同类型的翻译为不同的目的服务。如翻译的是法律文书,那只有转达文章意义的任务;如果翻译的是文学作品,那就不仅要传达字面意义,还得把情感表达出来”,文学翻译的译文不能够只是“单纯的罗列从字典上照搬的定义,而应该再现原著的要旨,笔调和传神之处”[5]。
3.2 翻译策略与方法
为达到中国古典文学翻译的目的,韦利采取了与当时盛行的理雅各和翟理思译诗风格迥然不同的策略与方法。
3.2.1 由体译诗对音韵与节奏的再创造 韦利在翻译中国古典诗歌时不求格律而采用自由诗体,用词简朴精炼,但仍保持一定的形式美与节奏感。将原诗音韵与英语自由诗相结合,将其改造为一种新的韵律形式——“弹性节奏”(sprung rhythm)的音韵形式[6]。
“弹性节奏”即通过英语的“一个重读来对应一个汉字”。在韦利的古诗翻译中,每行译诗的重音数目基本与原诗一致,译诗各诗行中的重音也基本保持一致,“弹性节奏”还常常力求译诗中的节奏停顿与原诗行保持一致。因此“弹性节奏”在一定程度上体现了原诗本身的音韵特点。这样可以让英语读者在其文化背景下能够理解译文所要表达的音韵美感。也符合连贯法则。试看韦利与翟里斯二人对白居易《读老子》一诗的翻译:
原诗:读老子
言者不知知者默,此语吾闻于老君。
若道老君是知者,缘何自著五千文。
翟译:THE TAO TE CHING
“Who know,speak not;who speak,know naught”
Are words from Lao Tzǔ's lore.
What then becomes of Lao Tzǔ's own
“five thousand words and more?”
韦译:LAO-TZǔ
“Those who speak know nothing;
Those who know are silent.
These words,as I am told,
Were spoken by Lao-Tzǔ.
If we are to believe that Lao-Tzǔ
Was himself one who knew,
How comes it that he wrote a book
Of five thousand words?[1]
首先,翟里斯是以维多利亚诗歌抑扬格的形式体现原诗之韵律,译诗第二句的“lore”与第四句的“more”隔行押尾韵,这体现了原诗“君”、“文”押尾韵的特点;并采用了典型的抑扬格,形成四三、四三的音步,吻合维多利亚诗风。而韦利的译诗则通过英语重音与原诗汉字的对应体现了原诗七言诗的特点,他将原诗每一行拆分为两行,在第四个重音之后分行,模拟了原诗第四个字与第五个字之间形成行中大停的节奏模式。韦利的译诗没有押尾韵,而且轻重音之间也未形成音步,偶数行每行有四个重音,奇数行每行有三个重音,轻音根据意义及情感表达需要自由排列。二人的翻译都在一定程度上体现了原诗音韵特点,只是二人各有侧重,翟里斯强调尾韵,韦利则突出节奏停顿,仅从形式上很难进行评判。但诗歌翻译传递的并不仅仅是形式,内容更是传递的重点,翟里斯的译诗因韵害义之处清晰可见。最后一句译诗“and more”与原诗意义没有任何关系,只是为了形成抑扬格及尾韵,这为意义的理解造成了一定困惑;而“若道老君是知者”、“吾闻于”这些意义在译诗中都荡然无存。韦利的译诗则在传递原诗部分音韵特点的同时,也使意义得以完整体现,没有随意添加或漏译原诗之内容。由此可见,韦利通过“弹性节奏”对原诗形式的“移植”,使译者在传递原诗部分音韵特征的同时,也能够更好地兼顾诗歌内容。
3.2.2 对原诗意象的忠实传递 韦利非常重视对原诗意象的忠实传递,竭力控制自身主体性对意象的“操控”。韦利认为“意象是中国诗歌的灵魂,我避免加入我自己的意象或者是删去原诗之意象”,“对中国诗歌的翻译我试图产生出和它相像的东西,只想做一点操控”。
韦利对意象之忠实传递,主要采用直译的方法,让读者更能感受中国古诗的意境美。现将其译诗与其他译者的翻译进行对比,说明韦利自身的特点。翟里斯与韦利同是英国汉学家,生活时代相差也并不多,试看二人对古诗翻译中意象的处理。韦利曾在评价翟里斯的《琵琶行》翻译时提供了自己对个别句子的翻译,下面从中摘取两例与翟里斯的译文进行对比:
原诗:却坐促弦弦转急,凄凄不似向前声。
翟译:sat down and quickly broke forth into another song,sad and soft,unlike the song of just now.
韦译:sat down again,set the strings in motion,and the strings(under her plectrum)moved even swiftly than before.[7]
从译文我们可以看出翟里斯将两句诗歌融合在了一起,不过却漏译了“促弦弦转急”,韦利对翟里斯的译文评价道“这几乎不能称为译文”。在韦利的译诗中“促弦弦转急”被完整地翻译了出来,“弦”的意象也得到了保留和传递,韦利的译文让我们脑海中呈现出“促弦”这样的一幅画面,伴随着“促弦”这一动作也可使读者感受到弦声转急的效果。但韦利之译诗并没有译出“凄凄”一词,翟里斯对韦利漏译“凄凄”一词也进行过批评,认为“凄凄”在诗句中具有重要作用。由此可见,二人在译诗时各有遗漏,也各有侧重,韦利重在忠实传递原诗“促弦”之动作和“弦”之意象,而翟里斯却更为注重对“凄凄”之情的表达传递。
4 结束语
“目的论”把翻译从原语的束缚中解放出来,从译入语的新视角来诠释翻译活动,为翻译理论界带来了一场新的革命。用韦利对中国古诗翻译为实例,从目的论的目的法则、连贯法则和忠实法则三个方面分析得出中国古典诗歌的最佳翻译的策略与方法是由翻译目的决定,韦利翻译策略和方法值得更多的中国古诗译者借鉴,从而让中国的古典文化发扬光大。
[1] 张美芳,王克非.译有所为:功能翻译理论阐释[M].北京:外语教学与研究出版社,2005.
[2] Cliristiane Nord.Translating as a Purposeful Activity:Functionalist Approaches Explained[M].Shanghai:Shanghai Foreign Language Edueation Press,2001.
[3] 卞建华.传承与超越:功能主义翻译目的论研究[M].北京:中国社会科学出版社2008.
[4] Arthur Waley.A Hundred and Seventy Chinese Poem[M].Chapman Billies,Sandwich,MA,1997.
[5] 朱 徽.中国诗歌在英语世界:英美译家汉诗翻译研究[M].上海:上海外语教育出版社,2009.
[6] 丛滋杭.中国古典诗歌英译理论研究[M].北京:国防工业出版社.2007.
[7] Arthur Waley.Chinese poems[M].New York:Dover Publications,INC Mineola,200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