APP下载

乡村旅游社区参与模式的选择与完善

2010-04-07廖珍杰张丽娟

关键词:居民社区旅游

廖珍杰,张丽娟

(广东商学院 华商学院 旅游管理系,广州 511300)

从世界范围看,发展乡村旅游已有百年以上历史。19世纪中期兴起于法国的乡村旅游从最初单一的度假旅游空间选择,经过 100多年的发展,已经成为体验乡村文化和乡村遗产重要的旅游方式。乡村旅游作为“大农业”和“大旅游”相结合的产物,在世界上早已形成规模,有力推进了现代化农业和现代化旅游业的共同发展[1]。然而,我们也应看到,现阶段乡村旅游开发与经营模式普遍存在一个较为突出的问题,即乡村旅游社区参与机制不健全。农民群众作为乡村旅游目的地的主要群体,基本被排除在利益分配体系之外,没有从乡村旅游发展中获得应有的实惠[2]。

乡村旅游发展,归根结底是乡村居民的事业。社区参与模式的优劣,有无生命力,最根本的还是看这种模式能在多大程度上吸引乡村居民参与旅游开发,能在多大程度上调动乡村居民参与社区乡村旅游发展的积极性,是不是具有增强乡村居民的主体意识、提高乡村居民参与旅游开发的内在动力。每个乡村旅游地采取什么样的社区参与模式无法一概而论,由于各地区发展不平衡,要统一模式是不现实的。因此,在乡村旅游社区参与模式选择过程中,各地可本着保证旅游发展的高效率、低成本、效果好的原则,应当根据外部环境的变化、本地的资源禀赋和可利用的条件,选择适宜本地区的社区参与模式,促进乡村旅游的可持续发展。这对于尚处于起步与探索阶段的我国乡村旅游发展而言具有重大的现实意义。

一、乡村旅游社区参与模式的选择目标

在空间尺度上,既要提高旅游者的旅游质量,又要改善当地居民的生活质量;既要协调保护环境、维持乡村“独特性”与旅游开发之间的矛盾,又要注重乡村资源、经济、社会、文化和环境的协调发展。但总的说来,乡村旅游社区参与模式选择的目标可以归结为乡村生态可持续发展、乡村社会文化可持续发展和乡村经济可持续发展三个方面。

(一)乡村生态可持续发展

纯净的环境、良好的生态是乡村旅游的基础,乡村生态的可持续发展要求乡村旅游的发展要与基本生态活动过程、生物多样性和生态资源的维护协调一致,对乡村旅游接待容量实施有效控制,增强当地居民和游客保护生态环境的意识。选择合适的乡村旅游社区参与模式,首先要保持当地生态环境稳定性,并进一步优化环境。发展乡村旅游要实施有效控制接待容量,旅游活动量必须严格控制在乡村环境最佳承载力范围内。其次,增强当地居民和游客保护生态环境的意识,改善乡村环境卫生状况。再次,加强建设项目与周围景观的协调度。

(二)乡村社会和文化可持续发展

乡村社会和文化的可持续发展是指乡村旅游的发展要提高人们对其生活的控制能力,这一能力的提高要与人们的文化和价值观相协调,并维护和增强社区的个性。乡村旅游社区参与模式的社会效益目标,一方面要求旅游区在开发规划时,要确定其社区社会承载力,并通过必要措施,将由于旅游带来的消极社会影响控制在临界点以内;另一方面,提高乡村社区文化的传承率,加强社区参与旅游程度和居民对旅游发展的支持度等,并通过有效宣传,使旅游者充分尊重乡村社区文化和风俗习惯,同时鼓舞当地居民自尊、自爱,使他们通过适当的社区参与增强对所在社区的社会认同感和满意度。

(三)乡村经济可持续发展

经济效益是乡村旅游的经营者和相关部门经济投入的回报,这是乡村社区发展旅游业的目标之一,也是维系乡村旅游供给的重要因素。也就是说,发展乡村旅游要有合适的投资回报,乡村旅游必须带来不低于旅游开发的门槛游客量,以维持当地供给的规模和水平。但是,如果投资者拿走了大部分旅游收益,村民获益较少,则旅游开发不会得到社区居民的支持。经济的可持续发展还要求效益的取得应以资源的有效利用和有效管理为前提,根据都市旅游者对乡村旅游的特定需要,针对乡村特有的旅游资源,开发有特色性、吸引力强的乡村旅游产品,并通过有效管理和合理控制,从而使居民获得最大的经济效益,促进收益最大程度地留在本地。

二、乡村旅游社区参与模式的选择原则

任何一种乡村旅游社区参与模式都是对乡村旅游发展实践的总结和创新,而不是人们的主观臆想,任何一种发展模式都具有普遍性与局限性,因此应根据各地区实际情况和乡村旅游发展的特点,在多样化的模式中取长补短,做出正确的模式判断与选择。乡村旅游社区参与模式的普遍性决定了它的可仿效性,其特殊性决定了它的选择性。模式的选择应该坚持以下原则:

(一)因地制宜原则

乡村旅游社区参与模式选择要因地制宜,因区而异,不管哪种模式,关键就是要因地制宜,充分利用已有的基础、条件和优势,选择适合自己的模式,否则就会造成畸形发展,反而会延缓乡村旅游发展。

(二)动态变化原则

根据演化经济学理论,经济的发展是一个动态的过程,与生物为不断适应环境而发生的演化相似,经济的成长演化有赖于创新以及相互模仿[3]。这同样适用于乡村旅游的发展,无论其在发展过程中选择了哪种模式,当其受到外部世界的冲击时都要作出反应,这样原有模式就在这一过程中发生了演变。

(三)可持续发展原则

乡村旅游可持续发展要求在时间尺度上,既要满足当代人旅游的需要,又不能损害子孙后代满足其旅游需要的能力,尽可能减少旅游业发展对环境的污染,维护经济与环境的生态平衡,促进经济、环境与社会的共同发展,共同繁荣,走出一条人与自然和谐相处的新路子。

三、影响乡村旅游社区参与模式选择的因素

乡村旅游社区参与模式是多种多样,但从主要倾向上看,可大体分为“公司 +农户”模式和股份制模式[4]。这些模式和类型都适应了各地的资源禀赋、发展基础和制度基础,并有效地促进了当地经济发展和经济组织形式的改变。社区参与模式是一个动态演进的过程,是一个阶段、历史的过程,不同时期的要求、任务、发展道路是不同的。认清影响乡村旅游社区参与模式选择的因素,在此基础上确立适应新发展阶段要求的新的发展模式,不走弯路,实现跨越式发展。影响乡村旅游社区参与模式选择因素主要有:

(一)资源禀赋

资源禀赋在传统的意义上一般是指自然资源的地理分布,此外,区位条件、人力资源及资本的分布也可纳入资源禀赋之内,但对于乡村旅游发展而言,它的文化与历史背景也是其资源禀赋的一个重要方面。不同的乡村旅游地,在旅游资源特色、旅游接待方式、旅游接待规模等方面都有所不同,导致在社区参与方面存在较大的差异。

(二)经济基础

乡村旅游社区参与的产生都是各地拥有一定的发展基础而产生。除了资源禀赋外,还有乡村旅游发展基础、区位因素、交通、电信、电力等基础,这一切都是乡村旅游发展中必不可少的关键因素,否则会延缓其发展。我国乡村大都地处偏远,经济发展水平比较低,造成乡村居民民主和参与意识淡薄,或者参与层次较浅;而在东部发达地区的乡村,居民自主发展旅游业的现象就比较普遍。可见,在影响乡村旅游社区参与模式选择的各因素中,经济因素的影响力最大。

(三)制度基础

制度是人类社会赖以形成秩序的保障,社会需要稳定,就必须形成一定的组织,并在组织的规制下,以一定的、为绝大多数成员认可的方式或规则进行各种层面的交流与交换。制度有正式制度与非正式制度之分,而国家的政策、法律、规则是影响乡村旅游社区参与模式选择的主要因素之一。相关研究表明,乡村的选举事务涉及到乡村社区的稳定性和凝聚力,对于乡村旅游的发展、社区居民的参与意愿等具有重要的影响。

总之,乡村旅游的社区参与模式的选择受到居民个体因素、经济因素、政治因素、社会文化因素以及乡村旅游发展特征的共同影响,其中“旅游征地补偿制度”、“旅游收益预期”、“社区对旅游企业的控制程度”、“引导机制”和“旅游资源产权制度”因素的影响力最大。

四、乡村旅游社区参与模式的确定

现存的各种乡村旅游社区参与模式的形成与发展,都是特定的社会历史条件的产物,既有其客观必然性、现实合理性,又有其历史局限性。在乡村旅游发展过程中推行社区参与模式创新,既不能脱离当地的基本情况,又不能脱离不同地区、不同社区的具体条件和客观实际。根据上文对我国乡村旅游社区参与模式的对比研究,结合乡村旅游社区参与模式选择的目标与原则,以及各地的实际情况,提出不同阶段、不同发展地区的模式选择思路。

(一)不同发展阶段社区参与模式的选择

社区和居民是乡村旅游区的所有者,是社区参与的重要组成部分,他们在参与中获取利益的多少直接影响到乡村旅游区开发的成败问题,特别是开发的初期到发展阶段,若忽视了他们的存在价值,将使乡村旅游地社会承载力降低,影响旅游的乡村体验效果,甚至威胁到旅游发展前景。从政府在乡村旅游发展中的作用看,在农村经济发展落后地区,政府主导发展驱动模式将占主导地位,当乡村旅游发展到较成熟的阶段应实施“公司 +农户”的经营模式、旅—农—工—贸联动发展模式拉动农村经济的发展,农旅结合模式、以股份合作制为基础的收益分配模式、资源环境—社区参与—经济发展—管理监控持续调控模式的指导思想应贯穿乡村旅游与农村经济发展的各个阶段。

研究表明,政府资金扶持是乡村旅游成功的重要条件之一,是乡村旅游与农村产业经济互动发展的助推器。通常情况下,乡村旅游发展后,社区和村民为拥有与政府或公司平等对话或公平分配利益的目的,自发组建旅游协会,它在社区中角色主要是协调村民与不同组织间关系,为景区发展出谋划策等。但是,偏僻的乡村旅游山村,客观条件和管理模式决定了科研单位和 NGO在组织社区参与乡村旅游中的作用效果强于政府部门,因为他们与社区或农民的利益关系多数条件下是融合关系或“双赢”关系,有利于农村旅游经济可持续发展,可是,当旅游业发展成熟后,公司将会因优越发展条件取代科研单位和 NGO的角色[5]。

(二)不同地区社区参与模式的选择

我国农村幅员广大,区域经济发展很不平衡,为农村实施统一的全国范围的乡村旅游社区参与模式设置了客观障碍,同时,农民的要求也不一样,因而必须从农村实际出发,不可搞“一刀切”。目前我国乡村旅游目的地在旅游资源特色、旅游接待方式、旅游接待规模等方面都有所不同,导致在社区参与方面存在较大的差异。因此,乡村旅游社区参与模式的实施必须结合当地社区的实际结构,其中社区管理主体的构成是一个关键问题。一定要充分尊重社区传统结构、民族习俗、力量对比等多方面因素,维护社区内外各个细分群体的综合利益,才能保证社区管理的顺利进行。社区参与的具体运作模式仍是一个需要进一步深入研究的重点问题。

对于社区乡村旅游发展来说,最为根本的不是鼓励何种模式、限制何种模式的问题,而是如何使各种模式的搭配更加平衡,更加符合当地实际情况。本文所讨论的社区参与模式正是在这一基本认识基础上提出来的,强调在关注效率、效益的同时更应注重公平。提倡“社区参与”的根本原因在于不同群体由于实力限制而存在着较大的强弱差距,“社区参与”的关键就是要改变这种失衡状况,扶持弱势群体力量,缩小甚至消除这种不平衡的差别,所有的相关措施也都是围绕这一关键服务的[6]。

五、乡村旅游社区参与模式的完善

乡村旅游社区参与模式的选择,说到底就是在关注效率、效益的同时更要体现为村民谋利益的宗旨,要体现以人为本、服务居民的原则。乡村旅游发展的主体可以是多方面的,政府、企业、民间组织等等,都是一个方面的主体,但最根本的主体还是社区居民。追求“多贏”,首先是乡村居民要“贏”,否则就是本末倒置。因此,深入研究社区管理体制,进一步完善社区参与模式,将是乡村旅游发展研究的重点问题。

(一)创造社区参与的利益分享机制

正如 Murphy(1998)指出的那样,“要在社区内开展旅游业,传统产业的东道主必须成为自愿的合作者”[7]。生态旅游的基本目标是同时达到保护生态及促进当地社区发展的目的,社区参与是生态旅游的一个实质性要素。乡村旅游也是如此,社区参与是其必不可少的发展要素。只有社区的有效参与并从中获益,其自身能力和意识才不断提高,尤其环保意识的不断提高对城乡交流、旅游的可持续发展具有重要的意义。创造乡村居民参与利益分享的机制,其根本点在于使乡村居民成为旅游发展积极影响的受益者,而非消极影响的受害者。首先,要提供乡村居民赢利机会,包括尽量提供给本地居民就业机会和商业机会。其次,旅游企业注意自身经营行为,最小限度地减轻对环境的污染和对当地居民生活质量的负作用。配齐废水及其他污染物质的回收和处理设备,并向居民开放。提高设备利用效率和社会环境质量。最后,旅游行政管理部门要在政策上和财政上给当地村民以扶持。前者包括制定保护居民从事旅游经营活动的法规条例,从法律上承认其经营的合法性;规范其经营服务质量既利于其健康发展,也会增加政府的税收,后者包括帮助居民筹措开展经营活动所需资金,协调金融机构提供低息贷款等,其利益同样是互惠双向的[8]。

(二)借用外部力量提高社区参与水平

当前乡村旅游开发、经营中普遍存在各自为政的现象,经营粗放,方式单一,管理不规范,标准不统一,很重要的一个原因就是缺乏专业人才。教育培训固然能在一定程度上提高农民素质,但借用外部力量也无疑是一剂速效的良方。一方面,政府、高校和乡村社区要鼓励旅游、酒店相关专业大学毕业生到农村创业,为他们提供各方面的扶持和指导。另一方面,乡村社区应积极与地方高校建立长期稳定的合作关系,在规划开发、经营管理、教育培训等方面利用好高校的人才优势,高校师生服务乡村旅游开发的实践,也有利于科研、教学水平的提高,两者实现共赢,其合作是可行的[9]。

乡村社区发展指导委员会的作用主要在于为社区提供专业智力支持,并进行相应的教育培训工作。这里可以通过“请进来”、“走出去”两种途径来进行对当地居民的教育培训。“请进来”就是从社区以外请人对当地居民进行环境教育、旅游服务技能、经营管理技能培训,如导游培训、农家旅馆经营管理培训等;“走出去”就是利用专项发展基金,在旅游淡季组织当地居民到其他经营较为成功的类似社区进行参观学习,让当地居民在旅游中进行比较,自觉地学习总结,从而开拓视野、增长见识、提高素质,这是一种“主动获取式”培训。

(三)构建积极有效的协调体系

研究表明,社区居民在乡村旅游中获利越多、越均衡,对乡村旅游的支持度就越高。作为乡村旅游的东道主,理应从旅游开发中获利较多。在乡村旅游开发中,应建立有效的利益协调机制,把乡村旅游的好处尽可能多的留在社区。一是要不断增加社区居民的就业机会和商业机会,保证社区居民优先受雇;二是在旅游饮食、住宿、纪念品加工、景区建设等过程中尽量就地取材;三是向社区开放各种旅游景点和设施;四是增加社区居民在旅游企业中的股份份额,使社区居民既是劳动者又是股东,不仅乡村旅游资源、劳务、技术、土地、房屋等要折算成相应的股份,因旅游开发而占用的农田、山场、水利设施和非旅游区道路等而使农民蒙受的损失也应折价入股[9]。通过利益协调机制的建立,能够较好地考察旅游开发中乡村旅游地利益相关者的参与情况,各利益相关者的利益表达情况,以及是否充分考虑了各利益相关者的利益,也能够较好地考察特定的社区参与模式的得失和适应性。

(四)形成互惠共生的经济关系

保证当地居民受益的机制是旅游产业链的本土化与经营者的共生化。共生化是在产业化过程中保持本土性的有效途径。在国内外乡村旅游开发的多种模式中,注重乡村社区和居民参与是最佳开发模式。发展乡村旅游,要清醒地认识到产业规模大并不一定等于农民收益高,既要满足乡村旅游产业化发展的需要,积极吸引外来资金、技术和人才;又要对外来要素进行科学引导和规范,在发展规划、项目设计、利益分配等方面充分照顾当地农民的福利,为农民创造更多的参与机会。同时,要通过政策的倾斜与扶持,加大对当地农民的技能培训、业务指导和金融支持等,提高乡村旅游产业化发展所需要的各种要素在当地的自供能力。通过农民的自主经营、与外来经营者的共同经营、为外来经营者服务等途径,形成共生经济关系,实现共同发展。

[1]吴必虎.地方旅游开发与管理[M].北京:科学出版社,2000:173-176.

[2]阎友兵,蒋 晟,王 忠.社区参与式乡村旅游的优势与实施策略[J].宁波职业技术学院学报,2007,(5):11-14.

[3]道格拉斯·诺思.经济史上的结构与变迁[M].上海:上海三联书店,1991:150.

[4]郑群明,钟林生.参与式乡村旅游开发模式探讨[J].旅游学刊,2004,19,(4):33-37.

[5]李德明.乡村旅游与农村经济互动持续发展模式与对策探析[J].人文地理,2005,(3):84-87.

[6]文 彤.旅游与社区发展——以桂林龙胜县平安寨为例[D].广州:中山大学硕士论文,2001.

[7]Murphy P E.Tourism:A Community Approach[M].New York:Methuen,1985.172.

[8]单雪飞.论乡村旅游发展与社区居民参与[D].大连:东北财经大学硕士论文,2002.

[9]吴 艳,罗小燕.新农村建设背景下乡村旅游社区参与问题研究[J].萍乡高等专科学校学报,2007,(5):11-14.

猜你喜欢

居民社区旅游
石器时代的居民
社区大作战
3D打印社区
在社区推行“互助式”治理
旅游
出国旅游的42个表达
高台居民
如何积极应对社区老年抑郁症
户外旅游十件贴身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