河南农业发展:结构调整与制度创新
2010-04-07文小才
文小才
(中央财经大学财政学院,北京 100081)
河南农业发展:结构调整与制度创新
文小才
(中央财经大学财政学院,北京 100081)
河南农业在发展过程中出现诸多需要解决的问题主要集中在农业的结构方面,包括产品结构、产业结构、技术结构、区域结构、生态结构及农村人力资源结构等。究其原因,在于小生产与大市场的农业基本矛盾,其根源则在于制度创新不足。因此,河南农业的发展应调整农业结构和进行制度创新,结构调整只是治标之计,从农户制生产方式变革为农场制生产方式的制度创新则是治本之策。
河南农业;结构调整;制度创新
当前,河南农业在发展的过程中出现了诸多需要解决的问题,诸如农民收入水平低、农业高新技术不能够有效利用和农村公共设施破坏严重等,这些问题的最终解决有赖于结构调整和制度创新。
一、河南农业发展中结构问题突出
(一)农业产品结构现状
改革开放以来,家庭承包责任制的实施和市场经济体制的建立,极大地调动了农民的生产积极性,促进了农业生产力的发展。河南是农业大省,当前农产品总量矛盾基本化解,一些主要农产品产量居全国前列。2009年河南粮食产量 1078亿斤,连续十年居全国第一,除解决全国第一人口大省的吃饭问题,每年还外调约 300亿斤粮食。然而,河南农产品结构性矛盾突出,主要表现在现行农业生产结构与市场需求结构不相适应,不能很好地满足城乡居民收入提高后对农产品的多样化、优质化和专用化的消费需求。
种植业中既高产又能完全替代进口的过硬优质小麦品种很少,玉米的氨基酸、赖氨酸含量低,杂交稻、旱籼稻口感较差,棉花、油料、水果、蔬菜、肉、蛋、奶、羊毛、蚕丝和水产品的质量都难以满足市场需求。农产品生产的基本趋势仍保持追求数量增长的模式,不能适应社会需求的变化,造成农产品结构性过剩。整体来看,河南农产品大路产品多,低档产品多,普通产品多,原料型产品多;而优质产品少,高档产品少,专用品种少,深加工产品少。[1]
(二)农业产业结构现状
农业产业结构是指一个国家或地区农业内部各生产部门的组成及其相互间的关系。从横向来看,它是由多部门和多类别组成的一个多层次的复合体,主要是指种植业、林业、畜牧业、渔业结构以及各自内部的产业构成;从纵向来看,是指农业生产资料的供给,农产品生产、加工及流通之间的比例关系。
横向农业产业结构虽日趋合理,但适应现代经济发展需要的农业产业结构仍没有形成。现代化农业产业结构应该是:畜牧业超过种植业,种植业中主导产业为人工牧草和饲料谷物,畜牧业中主导产业为牛。河南农业产业结构中,种植业比重偏大,林果业和养殖业比重偏小。2008年,河南省农业总产值中种植业占 54.8%,比全国平均水平高 6.4个百分点;在畜牧业结构中,猪的比重偏大,牛羊比重偏小;林业比重偏低,全省有林地面积 207.07万公顷,经济林面积 57.3万公顷,占林地的 27.7%,并且主要集中在山区;河南渔业生产产出率低,水面利用率低,开发潜力巨大。
纵向农业产业结构方面,河南已成为名副其实的全国第一粮食转化加工大省和第一肉制品加工大省。然而,除双汇、莲花、三全和思念等企业外,大部分龙头企业规模还不够大,产品质量档次较低,与农业生产和消费大省的地位不相称。据统计,山东省符合农业部统计标准的农业产业化龙头组织达 11268家,销售收入超亿元的企业 884家,被列入全国重点龙头企业 44家,而河南分别只有 9102家、287家和 23家,且绝大多数企业的科技、管理水平不高,品质好、科技含量高、深加工、高附加值的“高、精、尖、新”产品,有广阔市场前景的产品和销往省外、国外的产品都不多。
(三)农业技术结构现状
农业技术结构是指服务于农业各行业、各领域、各环节的农业科技资源、技术构成、技术组合与技术配置的总和。河南省农产品科技含量低,市场竞争力弱,农业科技需求不足。2008年河南省农业科技进步贡献率首次突破 50%,而美国农业的这一比例已达 80%;农业科技成果转化率基本稳定在 30%-40%,与发达国家 70%-80%的水平相差甚远。
目前农业技术结构存在的主要问题,一是化学技术进步较快,机械技术进步较慢;二是产中领域的技术发展迅速(约占 90%),产前、产后加工增值技术发展滞后;三是种植业领域多(约占70%),养殖业领域少;四是传统类型多,高新技术和综合类型少;五是产量技术多,质量技术少;六是开发性技术多,治理性、恢复性技术少等。[2]
(四)农业区域结构现状
近年来,按照生态适宜、商品率高、播种面积大和集中连片建设的原则,河南省建设了安阳、驻马店、周口等国家大型商品粮生产基地和商丘国家优质小麦生产基地;建成了豫北优质强筋小麦生产基地、豫中优质中筋小麦生产基地、豫南优质弱筋小麦生产基地、豫东豫北优质专用玉米生产基地、沿黄优质稻米生产基地、豫东优质高蛋白大豆生产基地和豫西南优质杂粮生产基地;建立了豫东、豫西南、豫北三大棉区,形成了 300万亩的高品质棉花生产基地;建成了洛阳(牡丹)、开封(菊花)、郑州(月季)、鄢陵(腊梅)等名贵花卉生产基地以及鄢陵、潢川、安阳等有北方特色的绿化苗木及盆景生产基地。
与此同时,农业区域结构也进行了不同程度调整,但从总体上来看,属于初步的、阶段性成果,仍存在以下问题:一是区域结构雷同现象依然存在。由于历史或其他方面的原因,区域之间结构趋同问题还没有根本改观,致使区域优势没有得到充分发挥。其主要表现是种植业比重偏高,主导产业和优势农产品不够明确。二是区域间联系不紧密。由于旧体制的阻碍,区域之间的物质流、信息流、资金流、技术流流向始终不畅通,地区分割、相互封锁现象仍然很普遍,自给性、半封闭性的农业区域结构尚未根本突破。原料产区、加工区与市场之间不协调。不同区域之间、城乡之间条块分割、相互封锁,统一市场尚未完全形成。[3]
(五)农业生态结构现状
改革开放以来,河南开展黄河、淮河等流域水土流失综合治理,加大力度推广旱作节水农业技术,加强生态农业建设,农业生态环境建设取得了一定的成就。但农业生态结构局部不均衡,农业生产方式与自然条件仍不能和谐相处。首先,耕地资源相对不足。2007年底,全省耕地保有量1.18亿亩,人均耕地面积为 1.22亩。其次,水资源短缺且污染严重。全省水资源总量为 321.8亿立方米,仅占全国总量的 1.2%,是全国 15个主要缺水的省份之一;且农田水质污染较为严重,大多数河流鱼虾绝迹,地下水源也受到汞、酚、砷等污染。最后,生态环境恶化。滥用农药、化肥、农膜造成农用土壤垃圾化,耕地质量下降,水质恶化和富营养化,生物资源面临被严重破坏的窘境。生态恶化使各种自然灾害次数增多,周期缩短,给农业生产和人民生活带来巨大影响。
(六)农村人力资源结构现状
河南农村有着非常丰富的人力资源。目前河南农村人力资源的特征主要表现在:一是文化层次较低。河南调查总队对 4200户农村住户抽样调查显示,2008年平均每百个农村劳动力中小学、初中文化程度的人口比重达 77.6%,高中、中专文化程度的人口仅占 15.2%,大专及以上文化程度的人口仅占 1.4%,仍有 5.8%的文盲。二是技术素养不高。目前,全省农村劳动力中受过专业培训的仅占 16.7%。[4]三是思想观念保守、落后。部分农民或小农意识根深蒂固,或看不到投资人力资源的长远利益,这在很大程度上影响了农村劳动力文化层次和技术素养的提高。
二、河南农业发展中的基本矛盾
(一)小生产和大市场的矛盾
随着我国市场化改革的不断推进,农民的经济生活越来越多地与市场发生联系,农户开始成为市场主体,为此所支出的费用日益增加。然而,一家一户的小农生产规模小、效率低,缺乏足够的资金和实力,难以适应产前生产资料市场和产后农产品市场的要求,形成了小生产和大市场的矛盾,并成为阻碍农业进一步发展的基本矛盾。
这个基本矛盾主要表现有:首先,小规模生产的农户因为组织化程度低,市场渠道不稳定,市场信息不完备、不准确和不及时,难以成为现代农业大市场的主体,在价格博弈中处于劣势地位;其次,农产品具有季节性和地域性的特点,如果依靠传统方法产销农产品,难以形成产业链,其附加值也低;第三,分散的小农户生产出来的农产品质量缺乏保障且品种单一,难以与大宗果蔬批发市场竞争。
小生产和大市场的矛盾直接导致河南农业发展中存在的上述结构性问题,其根本原因无不在于小农生产方式下的农业微观组织与大市场、大流通的不相适应。其中,小生产是矛盾的主要方面,因为随着市场经济的发展,社会分工的日益发达,交通信息越来越方便,大市场、大流通已成为农产品市场发展的必然趋势。可见,改变小农生产现状以适应日益扩大的流通市场是现代农业发展的必然要求。
(二)矛盾存在的根源:制度缺陷
农业发展基本矛盾的主要方面在于小农生产方式。变革小农生产方式需要一种与市场经济发展要求相适应的新型农村微观经济组织,而其产生必然伴随农业经营制度的进一步创新。
我国现行农业经营的基本制度是家庭承包责任制,近年来各地推行了“公司 +农户”农业产业化经营模式。无论是家庭承包责任制还是“公司 +农户”的农业产业化经营模式,都是以农户家庭自主经营为基础的,都是农户制的表现形式。
农户制下,农户是市场的主体,是真正的商品生产者和经营者。家庭承包责任制是典型的农户制,“公司 +农户”经营模式也是农户制的一种表现形式。现阶段,农户制下家庭承包制的缺陷逐渐显露出来:一是家庭分散经营,经营规模狭小,难以形成规模经济效益。[5]二是家庭小块田地分散经营导致农业微观组织结构不合理,农业发展中出现了各种结构问题。比如农业技术结构,在家庭承包制下,农民每家每户经营土地少,靠部分劳动力或劳动时间就可耕种,不需要普遍使用现代技术;土地分割细碎,不方便采用现代农业技术耕种;从收益成本上看,使用现代农业技术投入成本较高,意味着劳动力减少和支出增加,单个农户不愿意使用。此外,单户农民财力有限,缺乏扩大再生产的能力,难以进行更大更多的技术改造。
20世纪90年代以来,学者针对小生产与大市场的矛盾提出了农业产业化,即“公司 +农户”的经营模式。这种模式可在农户制基础上通过公司与农户利益联结机制化解小生产与大市场的矛盾,然而实践中仍有一些难以解决的问题和矛盾。一是此模式下的公司与农户地位不平等,龙头企业处于优势地位,农户作为弱者往往受到侵害。现实中的许多案例也表明,以营利为目的的私有化公司不会轻易把利益让给农户。二是公司和农户利益联结机制不完善、不稳固,公司和农户普遍存在机会主义行为。在农业产业化经营中,公司与农户模式并没有成为紧密的利益共同体,多为半松散型的联结。当市场价格高于双方在契约中事先规定的价格时,农户存在着把农副产品转售给市场的强烈动机;反之,在市场价格低于契约价格时,龙头企业则更倾向于违约而从市场上进行收购。三是河南龙头企业数量少、规模小、竞争能力弱,能带动一批基地、牵动一个产业并有较强应变能力的大“龙头”还比较少,不适应农业产业化的要求。
三、治标之策:调整农业结构
农业发展中存在的问题是逐步积累起来的,其解决之道应该像医生对待积弱已久的重病患者一样,遵循“急则治其标,缓则治其本”的原则,标本兼治,重在治本,慢慢调养。[6]调整农业的产品结构、产业结构、技术结构、区域结构、生态结构和农村人力资源结构是解决河南农业发展问题的治标之策。
(一)调整产品结构
首先要消除小农意识,培育新观念。河南大部分地区是传统农区,小农意识根深蒂固。农民进取心不强,自家的地自家的犁,想下地就下地,想种啥就种啥,不愿意冒更大的风险;听天由命,知足常乐,缺乏开拓精神,凡事均以有无前例、有无古训为评价标准,墨守成规,因循守旧。转变观念,消除小农意识,使农民敢于承担农产品结构调整的风险,是农民调整产品结构首要任务。
其次要大力推行农产品标准化生产。规格化、标准化是促使农产品生产向优质、高效转化的必要条件,也是为食品工业提供优质原料的需要。农产品需要加工增值,加工食品的发展需要越来越多的规格化、标准化工业原料。例如,面包加工需要含面筋高的“强筋粉”,面条加工需要“中筋粉”,饼干、蛋糕加工则必须用“弱筋粉”。规格化、标准化也是提高农产品国际竞争力的需要,是物商分离和国际贸易的基本要求。
再次,要发展河南省具有比较优势的农产品。有研究表明,河南种植业中小麦、花生、烟叶、果用瓜具有极强的比较优势,芝麻、棉花具有较强的比较优势,玉米和蔬菜具有较弱的比较优势,水稻、谷子、高粱、大豆、薯类、油菜籽、糖料则不具备比较优势。建议扩大具有比较优势的小麦等作物的种植面积,压缩没有比较优势的水稻等作物的种植面积。河南也是畜牧业大省,牲畜存栏量和肉、禽类总产量均居全国前列,肉类价格仅相当于国际市场的三分之一,发展畜产品生产也具有较大的比较优势。
最后,要发展名牌农产品。农产品只有创造自己的品牌,提高市场竞争力,才能实现有效增值。当前,河南已经创出了一批在国内外有一定影响力的名牌农产品,如“华英”鸭、“大用”鸡、“金苑”面粉、“三全凌”汤圆、“思念”水饺、“莲花”味精、“双汇”火腿肠等等,尚需继续努力,创出更多的国家级乃至世界级名牌农产品。
(二)调整产业结构
种植业是农业乃至国民经济的基础,仍需继续发展。河南是国家粮食生产核心区,种植业的发展尤为重要,但要把由粮食、经济作物构成的二元结构调为粮食、经济、饲料作物三元结构,以降低成本,提高资源利用率和产出率。畜牧业作为农业新的经济增长点,要加大科技投入,广开蛋白饲料来源,改进饲料方法,扩大混合饲料使用比例,提高饲料报酬率。应提高畜牧业在农业中的比重,加快草粮型畜禽养殖、名优水产品养殖、特种动物养殖,稳定发展生猪、家禽饲养等。大力发展农产品加工业,使农产品经过深加工和精加工,更好地满足生产和生活不断提高的需要,以解决农产品滞销,价格下跌等问题。
(三)调整技术结构
当前,农业科技发展应主要集中在农业信息化、绿色农业(有机农业)、安全农业、标准化、农产品加工以及名特稀优等传统农产品的技术创新等领域,应使农业技术研究彻底实现四个转变。一要从注重提高产量研究为主向提高产量和产品质量并重并以优质为主的方向转变。[7]随着人的消费需求结构和层次的递进,为消费者提供安全、优质、营养的农产品是农业结构调整的主攻方向。二要从注重产中技术向产前、产中和产后经营全过程技术的研究转变。三要从注重单项技术的研究向注重配套技术的研究转变。农业结构的调整并不是几个单项技术所能完成的,必须依赖农业综合配套技术体系的建立。四要从注重农业科学向注重农业科学同其他科学间融合与交流的转变。农业结构调整不是单一的农作物优良品种、农地耕作制度的简单改变,而是资源、环境、人口、粮食、能源等的综合体,解决这些问题必须将农业科学同经济科学、环境科学、资源科学、人口科学、生态科学等有机融合在一起。
(四)调整区域结构
河南省应在原有的基础上进一步引导优势农产品、特色农产品向优势产区集中,优化农业区域布局。
首先,推进优质粮食生产和加工基地建设。坚持优质化、产业化的粮食生产方向,推进 24个产粮大县实施规模开发,集中投入建设粮食核心产区;大力推进黄淮平原优质大豆、豫中豫北强筋小麦、豫南弱筋小麦等优势产业带建设;努力实施大型商品粮基地、国家优质粮食产业工程、农业综合开发等重大项目,提高粮食大县的生产能力、加工能力。其次,推进优质畜产品生产和加工基地建设。重点支持标准化养殖小区建设,引导规模养殖场加快发展;加快推进黄河滩区绿色奶业示范带、京广铁路沿线生猪产业带、中原肉牛带、豫南水禽和豫北蛋肉鸡等优势区域开发;发展规模化养殖和畜产品加工,推进区域化布局、标准化生产等。最后,加快特色农产品生产和加工基地建设。抓好沿淮“双低”油菜基地建设;加强优质棉花基地建设,促使棉花种植向优势区域集中;加快发展果蔬、花卉、苗木、茶叶、中药材等特色农产品,形成特色农业生产和加工基地;加快速生工业用林的发展,在沿黄、沿淮地区及黄河故道等地发展造纸原料林基地和人造板原料林基地。
(五)建立合理的农业生态结构
一要加强水、土地等资源的保护。加强土地资源宏观管理,实行严格的土地保护制度;严格规范建设项目用地审批,控制非农建设占用耕地;合理开发水资源,实行水资源统一管理,依法对水污染进行综合治理。二要加强生态建设。实施退耕还林、天然林保护等国家重点生态工程;继续搞好小浪底库区绿化、南水北调中线水源地及沿线绿化、通道绿化等省级生态工程,完善农田防护林体系;在生态环境脆弱地区实施封山育林,加强重点公益林保护等。[8]三要发展循环农业。积极开展农业清洁生产,推广秸秆气化、固化成型、发电、养畜等技术,开发生物能源,培育生物产业;大力发展节地、节水、节肥、节药、节种型农业和集约生态养殖业,提高农业投入品的利用效率;加强农业源污染防治,加快养殖业废弃物综合治理,推广农村生活污水净化技术等。
(六)调整农村人力资源结构
加强农村人力资源的开发,提高农村人口素质,是河南现代化农业发展的关键。一要树立“人才资源是第一资源”的观念,大力实施农村人力资源开发,加强农村科技、卫生、教育、生产等多方面实用人才队伍建设,使农村实用人才总量、结构、素质与农业增长方式的转变、农业结构调整以及农村社会进步相适应;二要加大农村义务教育经费投入,提高农村义务教育水平;三要促进城乡义务教育均衡发展,建立城市教育支持农村教育的长效机制;四要大力发展农村职业教育和技能培训,培养农村技能型、实用型人才;五要继续实施农民科技培训工程和绿色证书工程,使每个适龄劳动者掌握 1-2种实用技术;六要鼓励大中专毕业生到农村工作,大力实施“大学生村干部”计划,争取达到一个行政村至少有 1名大学文化程度的村干部。总之,改善农村人力资源结构是培养适应河南农业发展需求的新型农民的必然要求。
六、治本之策:制度创新
要从根本上解决制约河南农业发展的瓶颈问题,只有从农业制度创新入手,改变传统的小农生产方式为现代化大农业生产方式,实现从农户制到农场制的变革。
(一)实现从农户制到农场制的转变
农场制就是以谋取利润为目的,以土地规模化经营、专业化生产为手段,以土地出租者—农场主—农业工人为结构,在市场一体化和社会化背景下开展竞争性商品生产的农业基本经营制度。农场制的实质是“规模化经营”和“企业化经营”。当今农业发达的国家和地区,无一例外都推行了农场制。历史雄辩地证明,农场制是现代市场经济条件下农业发展不可回避的制度选择。要实现河南农业进一步发展,必须突破现行的制度瓶颈,实现从农户制生产方式到农场制生产方式的转型,这已被发达国家的成功实践所证明。
和农户制相比较,农场制生产方式有着明显的优势:一是可有效化解农业生产的基本矛盾。在农场制下,大规模经营的农场成为农业生产经营的主体,农业生产摆脱了小农生产的土地细碎化,以农场作为农业生产的基本微观经济组织,具有规模经济效应,实现大市场与大生产对接,能有效维护农民利益,提高农民在市场中的谈判地位,使农民成为真正的市场主体。二是农业结构问题将迎刃而解。首先,农场制下的农业生产是商品生产,为参与市场竞争,农场主必然使生产的农产品适应市场需求结构,并随时根据市场需求及时地调整产品品种、品质等,并能根据市场竞争的要求,树立品牌意识,创建自己的名牌产品;其次,农场制下的农场将使用现代经营管理的理念去从事生产经营活动,主动根据市场调整农业种植、养殖等产业结构,发展农产品加工业,延伸农业产业链,实现农产品最大限度的增值;第三,农场规模大,资金实力雄厚,经济效益好,有能力、有动力采用农业机械技术、信息技术、安全技术、标准化技术等高新技术,并推动技术创新;第四,农场制下大规模连成片的土地可以很便利地进行区域布局,农场主可以根据某一地区的自然环境选择适应本地区的植物和动物,如种植业中的小麦带、玉米带等;第五,农场制下的农业生产将实现统一规划,统一布局,统一根据专家的建议测土配方施肥等,农业生态环境必然得以改善;最后,农场制要求农场主应是懂技术、善经营、会管理、具有一定企业家才能的领导,要求农场的生产经营者既要懂生物,又要懂化学,还要懂物理和水利。这必然带动农村人力资源结构的大幅度改善。
可见,农场制是一种高层次的经营体制,农场制取代农户制是实现农业进一步发展的必由之路,是对农户制的创新。
(二)实施农场制生产方式的现实选择
从我国农场制实施的实际情况看,无论是顺义的集体农场,抑或是苏南的家庭农场和南海的股份制农场,在实践运作中都暴露出了一些问题:一是相对于家庭经营,维系规模经营的各种补贴费用太大,规模经营实效的制度成本太高,社区不堪重负;[9]二是实行集体经营的农场内部,依然存在监督费用和分配不公平的问题;三是社区内成员自然地享有均等的土地使用权与土地集中过程中势必发生的利益冲突难以协调。因此,约束条件过多,制度运作成本太高,使土地规模经营难以有效生成维持农业尤其是粮食生产自我运转的能力,这可能是农场制经营最为明显的制度缺陷之一。
河南是人口大省,人多地少是基本省情。根据目前农业投入、科技水平、资源状况、劳动力素质等诸多因素,现阶段河南农业发展并不具备一哄而上搞大规模农场的条件,过早实施农场制有可能会钻进“替代资本”的死胡同。然而,由于具有强大生命力,农场制将是河南省乃至我国农业经营制度创新的方向,具有一定规模的农场理应成为最基本的农业微观组织。
农场制生产方式在河南省的现实选择应遵循以下原则:一是形式多样化。河南地域辽阔,各地区农业生产条件存在很大差异性,将要建立的农场制形式不可能完全一致,应是多种形式并存发展,可以是家庭农场、集体农场,可以是两合制、股份制,具体组织模式的决定权在于农场主自己。较小规模的家庭农场、合伙农场等较符合河南实际。二是渐进式的原则。虽然,农场制将成为河南省乃至我国农业经营制度创新的方向,然而其推行需要采用分阶段、分区域、分行业的渐进式,而不能一蹴而就。此外需要说明的是,农场制生产方式并不排斥家庭经营,即使在高度现代化的美国农业中,家庭经济仍然扮演着重要角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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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enan Agricultural Development:Structural Adjustment and Institutional Innovation
WEN Xiao-cai
(School of Public Finance,Central University of Finance and Econom ics,Beijing100081,China)
There are many problems to be solved in the process of development of Henan agriculture,which mainly focus in the agricultural structure,including the structure of agricultural products,Agricultural industry structure,the structure of agricultural technology,agriculture regional structure,agro-ecological structure,structure of rural human resources;The reason is agricultural basic contradictions of s mall producers and large markets,which originate in lack of innovation of the agricultural system.Therefore,developing Henan agricultural should adjust agricultural structure and carry out institutional innovation,structural adjustment is stopgap policy,institutional innovation which is from the Far mer system to the far m system is the fundamental strategy.
Henan agriculture;structural adjus tment;system innovation
F327.61
A
1672-3910(2010)05-0071-06
2010-04-08
河南省政府决策研究招标课题(B658)
文小才(1970-),男,河南尉氏人,博士后,河南财政税务高等专科学校副教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