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宝真斋法书赞》所见南宋书法交易方式
2010-04-07朱寅
朱 寅
《宝真斋法书赞》所见南宋书法交易方式
朱 寅
《宝真斋法书赞》系南宋抗金名将岳飞之孙岳珂以其家藏前人墨迹所成之书,书中涉及官鬻、榷场、鄽鬻、当铺和卖家上门求售、中介撮合、托人代购等七种书法交易方式,对今人了解和研究南宋书法交易方式有重要参考价值。
岳珂;《宝真斋法书赞》;书法 ;交易方式
中国古代的书法收藏始于汉。历经南北朝、隋、唐至宋代,书法收藏逐渐达到兴盛。由此带动了书画成为一种商品进入宋代的交易市场。现存宋代记载书法交易的史料不多,《宝真斋法书赞》就是其中一部。
一 《宝真斋法书赞》述略
《宝真斋法书赞》的作者岳珂(1182—1242),是南宋抗金名将岳飞之孙,字肃之,号亦斋、东几,晚年号倦翁,相州汤阴(今属河南)人。曾知嘉兴府,为户部侍郎、淮东总领兼制置使等。岳珂著作等身,流传至今尚有汇集岳飞遗墨和朝廷文件的《鄂国金佗稡编》及《续编》,评点其家藏墨帖文字的《宝真斋法书赞》,史料笔记《桯史》和《愧郯录》,诗集《玉楮诗稿》和《棠湖诗稿》;此外,还有已佚的《东陲笔略》、《西陲奏稿》、《小戴记集解》、《续东几诗余》和《谈史备忘捷览》等。
《宝真斋法书赞》系岳珂“以其家所藏前人墨迹,自晋唐迄于南宋,各系以跋,而为之赞”所成之书。此书原来面目已不可知,《千顷堂书目》著录为六十卷。按四库馆臣的说法:“独是编诸家皆未论及,……原本为《永乐大典》割裂分系,其卷目已不可考。今就其仅存者排比推求,大抵以类分编,”将辑佚所得编为二十八卷。前三卷为《历代帝王帖》,除第一篇《唐太宗枇杷子帖》外,皆是宋代皇帝之作;卷四至卷二七收《晋名人真迹》、《唐名人真迹》、《唐摹晋人帖》、《唐摹杂帖》和《宋名人真迹》;最后一卷是《鄂国传家帖》,收岳家三世六帖。
根据《宝真斋法书赞》的记载,岳珂所收藏的书法大体上有家藏旧帖、人情酬答、私人购买三个来源。家藏旧帖一部分是帝王赏赐,一部分是岳霖收藏,还有一部分是岳珂堂兄岳甫的收藏,岳珂得到这些书帖是属于继承方式。人情酬答的书帖有可能涉及交换,但正因为其中有人情因素,所以不能以常态交易来衡量。而私人购买的书贴则涉及到交易。
二 《宝真斋法书赞》所见南宋书法交易方式
岳珂私人购买书帖大概有七种方式,包括官鬻、榷场、鄽鬻、当铺和卖家上门求售、中介撮合、托人代购。正是这几种方式可见南宋书法交易的大致情况。
1.官鬻。官鬻,是经官府准许,定期交纳税款的店铺贸易,这些店铺出售的商品中也包括书画。岳珂收藏有相当一部分来自于官鬻。如《洪元眘行业赞集王右军书帖》乃“嘉定戊辰岁二月得之官鬻”;《米元章书简帖》之“次四十帖嘉定戊辰岁二月得之京师官鬻”;《裴行俭卫公贴》是“嘉定戊辰岁二月与怀素《千文》同得之官鬻”。
2.榷场。榷场是宋与辽、金、元各在边境所设的互市市场,场内贸易由官吏主持,除官营贸易外,商人须纳税、交牙钱,领得证明文件(关子、标子、官引等)方能交易。书法作为艺术品交易,亦常出现于榷场。如宋代曹士冕《法帖谱系》中说:“吾家收宣政间所拓前十卷,字画有锋芒,且无损缺。开禧以后,有榷场中来者,已磨去亮字矣。”可见在榷场确有法帖交易。岳珂书中没有明确提到从榷场购买书帖,但是却多次提到“遣谍自北归得此贴”的话,这些“谍”很可能以书画商人作为掩护身份从榷场进入金国境内刺探情报,顺便购买一些书贴,然后再返回南宋,如“真宗章圣皇帝御书御制朱表稿真迹一卷”是“宝庆改元之正月,臣在京口饷治,遣间至北京得之以归”。
3.鄽鬻。鄽,同“廛”,是官府所建供商人存贮货物的货栈。宋代除了官府认可的固定店铺从事买卖活动以外,还有许多草市、集市贸易,不象固定的店铺每天都按时开业,而是一种定期集市,是店铺贸易的补充形式。东京相国寺庙会是定期集市,《燕翼贻谋录》记:“东京相国寺乃瓦市也……中房两庑可容万人,凡商旅交易,皆萃其中,四方趋京师以货物求售转售他物者,必由于此。”“相国寺每月五次开放,万姓交易……殿后资圣门前皆书籍、玩好、图画”,“大殿两廊皆国朝名公笔迹”,很可能是当时全国最大的书画集散地。岳珂在《桯史》中也提到相国寺的书画交易,“崇宁间,又迁于宜图,偶为人携入京,鬻于相国寺肆……”南宋时期越州开元寺庙会颇类东京相国寺庙会,“傍数十郡及海外商贾皆集,”商品品种极多,其中法书、名画“亦间出焉”。宝真斋所藏部分来自于鄽鬻,如《蔡忠惠书简帖》是“嘉定壬午岁十二月,次三帖得之京师鄽鬻及好事者”,《米元章鉴远前诗帖》乃“嘉定戊辰官鬻于鄽市”,《米公状观前诗帖》系“嘉定甲戌予在中都,得之鄽鬻者”,《米元章姑孰詩帖》乃“得之京师鄽鬻者。
4.当铺。宋代的高利贷者经营的当铺也是书画交易的一种场合。宋代以书画典当者大多是贵胄子弟,由于家道衰落,难以维持生计,以祖传珍宝作为资用;还有将名帖当作抵压品交与大户有钱人,以市价“当”出,如王羲之《来戏帖》乃“晋公故物也,欲以二十千见归。余即以其直取,君以与余来往议此帖书粘于后。质于其邻大姓贾氏,得二十千,盖意其可赎也”。僧侣有时也从事书画非法典当活动,并从中渔利,“今僧寺辄作库质钱取利,谓之长生库,至为鄙恶”。宋刘道成《圣朝名画评》记载更为详细,“王齐翰,建康人,世为右姓。齐翰自为童时,已能画地,成人有挺立之势……有步卒李贵者,径入佛庙,得齐翰所画十六罗汉,鬻于市,有富商刘元嗣以白金四百两请售。元嗣入都,复质于相国寺普满塔主清教处,及元嗣往赎,遂为所匿”,其中的“相国寺普满塔主清教”就是一个从事典当的和尚。岳珂所得有一部分来自于当铺,如“李西台启诗帖”,“故出无锡蒋氏,开禧丁夘四月赎得之,为钱五万云”,赎帖的地点可能就是当铺;另外,岳珂在镇江、嘉兴这些商业发达的城市为官时间很长,收购书帖很多,可能同当地从事书画典当的商人有来往。
5.卖主上门求售。岳珂可能在当时的书画交易市场有很大名声,有些书帖的主人就主动上门求售,如“仁宗皇帝资善堂御书浓风字真迹一卷”为“臣嘉定戊寅三月假守檇李,有钱氏孙澥持以求售,敬赎而取之”;《高宗皇帝除目手札御书》的获得很有戏剧性,“有为秦氏鬻书者来告曰,‘日者乳医媪入秦门,见故卷轴坠房庑间,扯裂过半,因携以出,漫从求售’遂以三镮得此”;《唐许浑乌丝栏诗真迹》是“嘉定癸未岁客有至中都携来者始见首卷。……收六年复得后一卷”。在《宝真斋法书赞》卷十七还有个特殊的例子,《李端叔命駕神仙二帖》后岳珂注,“淳熙己酉歳,珂侍先君趋召行在,所舟过采石,有遗孙某以谒入告不自振,先君一见恻然哀之,辍赍粮数斛、僎镪币赒焉。其孙喜曰,‘歳俭且死,今无以报,独遗帖两纸在,愿以归文府。’先君却不取,则又曰,‘留此亦将为他人有,不如持以敬售。’”李之仪是北宋名臣,他的子孙在南宋时已经无以为生,家境贫困,靠变卖祖先书帖来渡过难关,幸好碰到宽厚仁慈又爱好书法收藏的的岳霖,“捐数十千与之”。
6.中介撮合。中介是社会中一个专门群体,“是说合交易具有斡旋职能的中间商,宋代之前即已发现,宋代以后仍长期存在,是一特殊的商人阶层。”这些中介人即岳珂书中提到的“牙人”、“书驵”、“好事者”,他们最通晓市场行情,周旋于集市,藏书者和收藏者之间,对书画的价格有相当的了解,穿针引线,买进卖出,有时把买主召进家中进行交易,成就交易,自己收取手续费即牙钱。有些贵游子弟,由于各种原因要出卖先辈留下的收藏,雇使中间人到具有收藏能力的人家前去出售,以此来维持生计。《唐摹王右军留女帖真迹一卷》是岳珂在“建康初访帖于故室。桧之孙有某者不肖,游娼肆荡无一簪,几不能自存,初以此求售于所托”。《山谷先生一笑帖》后注曰“得此帖于书驵仲宜家”。《高宗皇帝御批郑中熊奏札帖》是“建康有市卖卒顾某者故为秦氏门隶,目不别书个,臣卧疾市药,辄以废纸裹药材至,即此札也”。《高宗皇帝御批临王操之旧京帖》后注“绍定改元正月,客有知臣好帖者,得此札于中都贵珰家以遗臣,问知故当盖给事北宫者”。
7.托人代购。在岳珂的书中多次提到遗谍至北得某贴的说法,这是托人代购的一种特殊情况。岳珂从嘉定十四年(1221)起在京口(今镇江)为官十二年,可能同时还负有派遣间谍侦查金国情报的特殊任务;所派间谍可能大多都是以书画商人的身份从榷场进入金国,所以他们在侦查情报的同时,顺便也代岳珂购买一些珍贵的书法精品,如“太宗皇帝南牙谢熊白状并封一卷”为“嘉定甲申岁六月臣遣人往北得之中原”,“仁宗皇帝净字御汉体书”乃“臣嘉定甲申九月遗谍自北归得此于真定”,“神宗皇帝御汉体书龙字真迹一卷”是“臣嘉定甲申十月遗谍至汴持归以为信”,“徽宗皇帝御书秋赋真迹一卷”为“嘉定癸未岁九月初遣谍者得此迹于燕”。
另外私人购买不仅局限于钱物的交易,也存在以物易物的现象,以手中的收藏与他人交换,以成其收藏的目的。作者手中的《唐人摹王右军得示帖》是“以易元吉獐猿二徐熙折枝一从太府丞纶并安问帖易得之”,而《唐人摹王方庆万岁通天进帖》是岳霖“在郎省以一端石四画轴易之韩庄敏家”,《杜正献与欧公书简帖》是“以他画易真秘籍”所得,《薛道祖秘阁观书诗帖》“以二英石易得之”。可见私人交易的随意性很大,不完全按照市场价值规律运行,是市场交易的补充形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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TradingMeansofCalligraphyinSouthernSongDynastyBroughtforthfrom“TheGlorificationofBaozhenZhai'sCalligraphy”
Zhu Yin
The Glorification of Baozhen Zhai's Calligraphy, compiled by Yue Ke, grandson of Yue Fei in Southern Song Dynasty in China . From the writing works collected by his ancestors, he listed seven trading means of calligraphy works , such as government trading, tax-collecting market, market trading, pawnshop, seller’s visiting for sale, agency reconciling, and bailer purchasing . Those are of important referential value to the present study of the trading means of calligraphy in Southern Song Dynasty.
Yue Ke;“The Glorification of Baozhen Zhai's Calligraphy”;calligraphy;trading means
ClassNo.:G124DocumentMark:A
赵洁婷 宋瑞斌)
朱寅,在读博士,安徽大学历史系2007级;讲师,合肥解放军炮兵学院人文教研室,安徽·合肥。邮政编码:230031
1672-6758(2010)01-0075-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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