萨特的“存在先于本质”简析
2010-04-06黄忠晶
黄忠晶
(浙江广厦建设职业技术学院 思政教研室,浙江 东阳 322100)
一“存在先于本质”是萨特的一个重要哲学命题,他将其称为存在主义的第一原理。对于这一命题的探讨仍然是国内学术界在萨特研究中一个较为集中的话题。本文拟结合近年来一些相关论文的评论,对萨特的这一思想作简要分析。
有论者评论:“萨特自由观的实质是以个人自由为中心的主观唯心主义。他的‘先于本质’的‘存在’,指的是人的自我意识,即主观性,这必然导致为我论。”[1]在该论者看来,萨特提出“存在先于本质”,也就是把存在看作第一性的东西,而他说的存在是人的意识或自我意识,是主观性,也就是精神性的东西;这样,萨特是把精神性的东西放在第一位,所以说他的观点是唯心主义的。我认为,这一看法是对萨特观点的明显误解,这一看法是不能成立的。
萨特确实说过,“存在先于本质”是存在主义的第一原理,但这里的“存在”,并非哲学基本问题(思维与存在的关系)中的那个存在。这里“存在”的法文是existence,而“思维与存在的关系”中的那个存在是etre。由于这两个词都可以译成“存在”,在没有阅读原文而又粗疏地对待译文的情况下,很容易将两者混为一谈。上述论者就犯了这样的错误。萨特使用existence一词,是特指人的存在或人的生存,为了与etre一词区别开来,最好译成“生存”。我国学术界将existentialisme一词通译为存在主义,虽然不能说是译错了,但不是很确切的译法,因为很容易招致误解,引起混乱,更为准确的译法应该是生存主义。“存在先于本质”应该译成“生存先于本质”。“生存先于本质”是生存主义的第一原理。
“生存先于本质”是什么意思呢?萨特说:“我的意思是,人是首先生存着,有过各种遭遇,在世界上活动,然后才确定自己。在生存主义者看来,如果人是不能被决定的,那是因为一开始,人什么都不是;只是到了后来他才成了某种东西,他按照自己的意愿把自己创造成的东西。因此,并没有人的本性这回事,因为并没有一个设定人类本性的上帝。人不仅仅是他自己构想的人,还是他投入生存之后,自己所愿意成为的人。”[2]237(译文略有更动)
上述论者认为萨特所说的“生存”或主观性是指人的意识或自我意识,是纯粹精神性的东西。萨特是这个意思吗?萨特说:“人除了是自我创造之外,什么也不是,这就是生存主义的第一原理,这也是人们用来指责我们的所谓主观性。”他还说:“人只是在他计划自己成为什么的时候才获得生存,而这不是指他想怎么样,因为‘想要’或‘意愿’这个词通常是指一种自觉的决定,而这总是在我们把自己创造成某人之后才显示出来的。”[2]237-238(译文略有更动) 由此可见,萨特所说的生存或主观性,不是指人的精神或意识,不是指他“想要”怎样或“意愿”什么,而是指人的创造性活动。一个人要完成一种创造性的活动,他要把自己创造成某个人,这不仅仅需要有意识,还要有实实在在的行动,具体的行动,物质性的行动。因此,不能因为萨特强调生存或主观性,就判定他的思想是唯心主义的。
二还有论者指责萨特说:“萨特的人的本质学说的最大缺陷是没有看到一个人所处的社会环境、社会关系对他的本质的形成的重要制约作用,把人的本质看成纯粹是由个人的自由选择和活动而形成的。”[3]类似的观点说:“萨特的人性论有一个明显的缺陷:那就是离开人的社会性来谈人性。萨特不把人的存在看做一种社会存在,而是把人看做一种毫无规定的虚无化的抽象存在,这就有点荒谬了。……他的错误恰恰在于把人过于抽象化了,抽象得连人的社会存在这一最基本的条件都不剩,因此他也就不可能获得关于人的本质的正确认识。”[4]
萨特的“生存先于本质”思想没有看到社会对人的本质形成的重要作用吗?它没有把人的存在看作社会存在吗?我认为不是这样的。在提出“生存先于本质”命题的同一个演讲中,萨特还进一步阐释了自己的思想。他说:“如果生存先于本质,如果我们生存的同时也创造了我们的形象,那么这形象就对所有的人、对我们整个时代都有作用。这样,我们的责任要比我们想象的大得多,因为它关涉到人类全体。”[2] 238(译文略有更动)他还说:“在我们发现自己生存的同时,也发现了他人的生存。他人是面对我的自由的自由。因此可以宣称,我们发现了一个‘相互主观性’的世界,我们在其中既决定自己又决定了他人。我把自己的自由作为目标,这只有在把他人的自由也作为我的目标时才有可能。我完全真诚地相信,人是一种生存先于本质的生物,在种种境况下都得要求属于他自己的自由,同时我也认识到,他不能不同时要求他人的自由。”[2]273-274(译文略有更动)
由萨特的论述可知,他在谈“生存先于本质”、强调“人是一种生存先于本质的生物”时,并不排斥人的社会性;正好相反,他同时强调了他人生存,他人自由的重要性。他从对所有的人、人类全体、整个时代、整个社会的影响和作用的角度来肯定一个人生存的重要意义。他所说的“一个‘相互主观性’的世界”,其实就是人们用共同的创造性活动建构的人类社会。萨特认为,如果把人类的共通性称为人的本质,那么也可以说人的本质是存在的,但它并不是先天赋予的,而是由整个社会的人通过自己的生存,陆续不断地被创造出来的。
三有论者指责萨特的“存在先于本质”存在着内在矛盾,因而不能成立。其理由有三:1.既然开始存在的人是没有本质的,而一个没有本质、没有任何规定性的存在什么也不是,它就不可能是人,也就不能自己塑造自己,无法形成自己的本质;2.“存在先于本质”假定了人先存在,而一个存在必然是有规定的,有规定就是有本质,这就跟存在先于本质相矛盾;3.人在还没有出生之前,其本质就是已经确定了的,这就是人的类本质,因此,“存在先于本质”的说法是不能成立的。[5]
我认为,这一指责的几个理由都是不能成立的。首先,没有任何预先规定好的本质,这正是人的特点。人的本质是人通过自己创造性的活动而形成的。萨特的意思与其说是“开始存在的人是没有本质的”,还不如说“人是在生存中形成自己的本质”。这里,与前所述,“存在”与“生存”的含义是不一样的。“存在”是指“在”、“在那个地方”,而“生存”是指“创造性地活动”、创造自我也同时创造世界。萨特的意思并不是说,一个人先在那个地方了,然后才有自己的本质,而是说,人通过自己创造性的活动来形成自己的本质。该论者显然没有真正理解萨特的意思。
其次,该论者的第二个理由也是建立在对萨特思想的同样误解上。萨特说的“存在”并不是简单的在这里,而是指人的活动,人的活动是有创造性的,是不可能预先规定什么本质的,反而是人的创造性活动造就了人的本质。
最后,说人有类本质,因此“存在先于本质”的说法是不能成立的,这一理由也是站不住脚的。我想问的是,人的类本质是什么?答案应该是,人的自由活动。马克思也说过:“人的类特性恰恰就是自由的自觉的活动。”[6] 96既然人的类本质是人的自由活动,那也就是说,一个人并没有任何确定不变的本质或本性,人的本质或本性是这种自由活动的结果。这一层意思跟萨特“生存先于本质”的思想是完全一致的。
[参考文献]
[1]李春华.从“自由论”到“责任论”——试析萨特自由观的内在矛盾及其现实启示[J].黑龙江社会科学,2000(5).
[2]萨特.萨特自述[M].天津:天津人民出版社,2008.
[3]王元明.马克思与萨特人的本质学说比较[J].天津师范大学学报:社会科学版,2004(5).
[4]舒江华.浅议萨特的人性观[J].滁州师专学报,2002(4).
[5]严春友,戚春业.自由先于本质——评萨特自由观[J].武钢职工大学学报,1999(3).
[6]马克思,恩格斯.马克思恩格斯全集:42卷[M].北京:人民出版社,197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