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沉思与反抗》自序
2010-04-05林贤治
林贤治
《沉思与反抗》自序
林贤治
复旦大学出版社慷慨赠与一个出版文集的机会,要求编选范围在近三十年之内。我从最初发表作品算起,距今恰好是三十年左右的光景,不算“资深”。
三十年时光模糊了有关写作的许多记忆,但是,有一段耻辱史却完整地保存下来,历历如昨。一九七四年前后,为求发表,我曾按报刊的模式制作了成打的颂歌。或许,仅仅出于无知而粉饰太平是可原谅的;问题是,当时的时势已经使我因长时间的恐惧与忧虑而感到厌恶,甚至绝望,我的写作是在头脑清楚而非狂热的情况下对现实进行的改写。我说这是耻辱,不是屈辱,是因为当时这种背叛良知的写作完全是自觉进行的,并不存在任何外部压力;仅仅为了实现个人的目的,便甘愿与邪恶势力合谋。如果说屈辱乃来自对强制力量的服从,尚有一点心的反抗的话,那么,像鲁迅说的“亲亲热热的撒娇讨好”,直至“忠而获咎”,就只能被认作耻辱的。
这种“奴才式”而非“主人式”的写作,幸而时间不算太长。至一九七六年五月,事实到底撕破了我的源于“隔膜”的好梦,廉价的颂歌惟因“政审”而卡死在出版机关那里。当然,我得非常感谢鲁迅那富于洞察力的著作对我的及时的救助。我学习着解剖自己。我在自身的耻辱和苦痛中吸取教训。
写作必须真诚,无论理论,无论诗歌。写作不能外在于自我,作品必须像鲜血从血管里流出、泪水从眼眶里流出一样真实。首先,写作得让自己清醒,让自己感动,贯穿自己的生命而让自己从中受到鼓舞。必要时,写作将成为一种抵抗,它是压迫的产物,正如鼻孔和嘴巴被蒙住时所做的粗重短促的呼吸,它的急迫性,相当于一次自我拯救行动。要自己发出声音,就不能借助别人的咽喉;不得已时使用他者的概念,甚至用语,也当如武器和工具一样,是自家手足的延长,属于个体语言的一部分。许多所谓的 “规范”,往往是反个体,反真实的,如果说有什么“规范”值得循守的话,也只能出于自由表达的必需。
我以为,要获得并坚持“求真意志”是困难的,必须时时抵制、拒绝外部的诱惑,尤其是主流价值的诱惑,时时同自己内心的怯懦、虚荣、盲从、苟且的习性抗争。
我的写作是从诗开始的,后来写传记、散文、评论,也可算作“公众性散文”。所谓“公众性”,是指题材、主题的非私人性质。随着对个人问题的深入思考,必然涉入社会而使之带上一种普泛性;这跟知识分子从根本上追求普遍的价值和意义,毕竟有很大的不同。知识分子是为理念而生的人,他们身上所具有的超越性、独立性、使命感和批判的勇气,都不是我所能企及的。我承认,我做过种种努力,迄今为止仍然无改于一个犬儒主义者的角色。但是,我对现实世界尚不失关切的兴趣,不愿像赫尔岑形容的一些学者那样嚼食枯燥的概念度日,虽然在写作的实际过程中,不能不使用学者制造出来的各种知识。
为什么写作?因为热爱自由。自由是第一性的,艺术和学术是第二性的。俄裔英国哲学家伯林高度评价叔本华和尼采,将他们置于康德、黑格尔之上,就因为他们反体系而返身于自由书写。但因此,伯林指出,“两个人都不属于学术界”。其实伯林本人又何尝不是如此,在他的身上,便可鲜明地看到俄罗斯知识分子的血统。
能在感性与理性之间,在诗与思之间,在艺术与学术之间找到一条贯通的道路是好的。如若不能,我宁愿返回创作,返回诗,摆脱灰色的理论,抛弃长期以来用逻辑语言建构的形式,连同时时受阻的苦恼,去寻找一种最切合我个人的方式,因而也是最自由的方式,让自己尽可能地接近生活和生命中的真实。
遵照出版社所要求的体例,将三十年的作品选编如次。据说编年的形式有助于知人论世,倘使果真如此,那么,在这里展现出来的近三十年的人生是有缺陷的。我省略了根本不容省略的历史内容,而且,在关键时刻,我听不到自己的声音。为此,我至今仍然感觉内心沉重,因为这也是一种耻辱。当明日来临,我定将抽出手来,补写为昨日所遗漏的空白的一页。
我不会忘记。
二○○九年九月十四日,灯下
林贤治,中国当代学者、诗人,现供职于花城出版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