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政府信息公开——想说爱你不容易

2010-04-05於志洪

档案与建设 2010年8期
关键词:市民政府信息

□於志洪

温家宝总理在去年的政府工作报告中提出,要推进政务公开,增加透明度,保障人民群众的知情权、参与权、表达权、监督权,让人民群众知道政府在想什么、做什么,赢得人民群众的充分理解、广泛支持和积极参与。今年的政府工作报告中又进一步提出,要创造条件让人民批评政府、监督政府。可以说政府信息公开是保障公民权利、改进政府工作的基础性条件,是政治民主化的重要标志,也是社会和谐的重要指标。

2007年4月国务院颁布了《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各地可谓高度重视,成立了领导小组和工作班子,召开了动员会,制定了实施办法和工作程序。各部门清理了多年来的文件,编制了查阅规范和公开目录,并在网上设立了信息公开专栏,有条件的地方和单位还公布了文件内容,《条例》中明确的查阅点专门辟了阅览场所,添置了电脑,免费提供市民上网阅览。可以说,措施有目共睹,工作不可低估。

但就实际效果来说,我们也不能不承认,各地的成效也不宜高估。一方面,到查阅点查阅政府公开信息的市民较少。拿我市档案馆来说,拥有电子、纸质和网络等资源并提供全免费服务,虽然在2009年接待查阅档案的市民突破了2500人次,创出历史新高,但是接待查阅政府公开信息的市民不到80人次,其他查阅点这一数字也不多,政府网站信息化公开专栏点击率普遍不高。另一方面,社会又普遍反映政府透明度不高,想了解的信息无处找、找不到、不提供,市民没有感受到信息公开给实际工作和生活带来的应有变化,大有“草色遥看近却无”之叹。

造成这一现象的原因是多方面的。毕竟还在“初春”时节,各方面还有个摸索、适应过程。但我想直接原因恐怕是需求与供给脱节,市民想了解的不公开,公开的是大家不关心的。渠道畅通了,水没有跟上,导致社会对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兴趣不大,热情不高。深层次的原因是一些部门及其公务员还在维持“民可使由之,不可使知之”的思维定势和工作方式,不适应做“鱼缸里的鱼”,怕在阳光下和透明状态中行使公务,所以只在形式上做些姿态,公开一般性的文件,涉及部门利益的特别是一些不利自己的信息则会以各种借口“藏之深闺”。加之缺乏有效监督,社会对于政府部门不履行信息公开责任的行为没有及时有效的纠错机制,公民个体如果想行政诉讼或法律诉讼,时间、人力上的成本很高,胜诉可能性不大,即使胜诉了对个体来说收益也不大,所以只能徒唤奈何。

由此可见,信息公开的瓶颈远不是几个法规制度和几次动员部署、工作检查所能解决的,它应该是政府管理模式、公务员行为方式的重大变革,是摆在各级、各地政府面前的一道绕不过去的难题,需要各方面拿出勇气,积极思考、大胆探索、持续推进。

为此,我们在思想上还要再解放。要从战略高度充分认识信息公开对政府工作的意义,对于民众的知情权诉求政府部门应变堵为疏,把正常的信息交流乃至争议当作工作的常态,将信息公开引导成为改进政府管理、提高部门落实执行力、监督一线公务员行政行为、增进政府与市民的互信度和凝聚力的推进剂。

在内容上还要再拓展。要实现政策文件公开发布规范化、常态化,各部门可以制定更具体、更便捷、更具可操作性的规范和程序,编制更为详细的可公开信息目录,在确保国家秘密、企业商业秘密和个人隐私不被侵犯的前提下对于在公共管理活动中形成的基础数字、基本情况都应公开,对于社会关注、事关民生和市政建设的决策情况如城市拆迁、土地征用、市民创业、各项收费等也应纳入公开范畴。要高度重视科研机构、新闻媒体、法律工作者、企业和公民提交的个性化的公开申请,在不违反保密原则的情况下积极主动做好信息提供服务,并及时总结汇总,对申请较多、社会普遍关注的信息也可列入主动公开范围。

在渠道上还要再拓宽。在现有的渠道进一步建好的基础上重点打造特色品牌,如在新闻媒体和网站上开设固定的栏目和节目,公布最新的政府信息、政策和政务动态,还可以邀请有关专家、官员对这些信息的背景和具体内容进行解读;对重大活动、重要会议可以采用现场直播,特别是两会期间人大代表、政协委员的提案、议案和讨论情况可以进一步扩大透明度;还可以考虑适度开放舆论批评,让一些公共政策和行政行为的合法性、合理性公开接受社会评议。内部监督虽然有效但往往有限,可以在“太极拳”中化解于无形,而外部的批评监督则不同,它可以日常化、制度化,摆脱单位政治,直指人心,产生不改不行的压力。中央及一些地方媒体已经在批评性新闻报道、评论上作了许多探索,其做法值得我市新闻媒体借鉴。

在督查上还要再严格。将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纳入单位目标管理、优化发展环境考核和行风评议等有关活动中,将督查工作常态化,高度重视、及时调查处理市民投诉,对信息公开不到位、拒不公开应当公开的信息的单位要及时通报批评,对应对失当、造成恶劣影响的情况如“替谁说话”、“负面报道不接待”等现象要坚决处理,对工作扎实、群众满意的单位要及时表扬。要在政府所有部门形成浓厚的信息公开的意识和氛围,让来访的市民强烈感受到信息公开的便利,从而认同、支持政府工作。

在宣传上还要再扩大。可以由政府信息公开的主管部门主导在城市公共场所设立宣传展牌,发放有关法律、法规和政策,公布应当公开的政府信息目录,介绍查阅政府信息的渠道和程序,公示各部门的服务承诺和服务规范,明确公民的权利和政府的责任,宣传信息公开的典型案例,帮助群众增强利用政府信息的意识。

人与人必须坦诚才可能成为好友,政府也是这样,只有实现必要的公开透明才能得到市民的理解支持,形成良性互动的局面。回顾中外发展历程不难发现,社会的文明和谐程度与政府信息的透明公开程度密切相关。推进政府信息公开已成为各级政府顺应潮流、积极探索的重要工作,正处在“方兴未艾”的阶段,可以预见在不长的时间内定会成为政府管理创新的热点。如果在这方面高度重视、用心打造、创立特色,率先取得突破性进展,对外可以扩大知名度、提升城市竞争力,对内可以顺应民意、吸纳民智、集聚民力,形成推动发展的强大合力。不需要大投入,却能在政府管理、投资环境、社会和谐、城市形象等方面发挥如此广泛而又深刻的效益,这样的事业值得各方面加以重视、研究、推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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