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苏抗战损失调查与研究的若干问题*
2010-04-05孟国祥
□孟国祥
近代以来,江苏经济发达,人文荟萃,南京曾是中华民国的首都。江苏在中国的政治、经济、社会、文化发展中具有重要的地位。诚如周恩来所言,谁掌握了沪宁杭地区,谁就掌握了大半个中国。1937—1945年期间,日军肆意烧杀淫掠、轰炸破坏,在沦陷区实行殖民统治,给江苏人民的生命财产和建设事业造成巨大的损害,江苏成为日祸的重灾区之一。详实的抗战损失统计应当载入史册,警示国人。战后,国民政府曾开展抗战损失的调查,然而由于战时江苏大部沦陷,战后国共政治军事对峙,因此缺乏完备的统计。1990年以来,学者不断吁请开展抗战损失研究。2006年,由中央党史研究室牵头,各省市开展了关于抗战损失的调研。笔者研究发现,要科学地进行江苏抗战损失研究,需要了解江苏抗战时期的历史、政权与辖区的变革,以及损失计算的方法及可信度。为此,本文拟就江苏抗战损失调研要注意的诸问题,略以考证和辨析,以期为抗战损失调查与研究提供借鉴。
江苏抗战损失统计的地域问题
上海原是江苏的一部分,民国以来成为直辖市。抗战爆发前,江苏有60县,南京是中国首都,镇江为江苏省会。新中国成立后,随着中国行政区划的变动,江苏的辖区也有了变化。1958年,原属于江苏的10县(上海县、川沙县、南汇县、宝山县、金山县、青浦县、奉贤县、松江县、嘉定县、崇明县)被划归上海市,萧县、砀山县划入安徽。划入上海10县之名称又不断变化,如上海县后成为上海的闵行区。行政区划的变化,直接影响到当今抗日战争史与战争损失的调查与研究。上海的学者张铨等所著《日军在上海的罪行与统治》,将宝山县、嘉定县、上海县、松江县纳入上海研究的视野,而中共江苏省委党史办主编的《侵华日军在江苏的暴行》,也记述了日军在宝山、嘉定、南汇、松江所犯的暴行。1938年伪江苏省政府所作的《江苏各县灾况调查统计图》,以及战后江苏省政府开展的损失调查统计,均将上海10县纳入江苏统计范围。为尊重历史,有关江苏抗战与损失的研究,应按1937—1945年江苏所辖地域为研究对象。如按现在辖区研究,必须予以说明。
再如,由于南京当时是中国的首都,南京巨大的生命财产损失是否纳入江苏的统计,当时江苏省政府在南京清凉山开办的省立国学图书馆的损失是纳入江苏还是纳入南京的损失统计,都需要界定与说明。
江苏抗战损失的历次调查
淞沪抗战爆发不久,江苏的部分工厂、学校内迁。上海沦陷后,随着政府西撤与中国军队的退却,江苏迅速沦陷,当时无暇顾及损失统计。江苏大部沦陷后,一些赈灾组织为了继续救灾事宜,对部分县市开展调查。1938年3月—6月,由南京安全区国际委员会转化而成的南京国际救济委员会(The Naking International ReliefCommittee)为做好赈济的发放,委托金陵大学社会学系教授史迈士(Smythe)主持调查南京附近的灾情。南京市区的家庭调查以每50家调查一家,共计调查949家;乡村调查及于江宁、句容、溧水、江浦、六合等5县,调查沿主要路线每3村调查1村,每10家调查1家,共计调查905家。调查结果编成报告《南京地区的战争损害》(War Damage in NakingArea),也称《南京战祸写真》。南京市区每户平均损失1261.77元,江宁、溧水、六合、江浦、句容等县农户平均损失318.91元。在调查涉及的100天里,上述5县农村死亡人数为3.1万人,每7户中就有一人被杀害。江浦县被害人数比例最高,占总人口的4.5%。到1938年3月底,农村被抓人口仍有13.3万人未能归家。①上述统计不全,也失之过小,但毕竟为江苏损失研究提供了最初的样本。
透过战时敌伪的档案,也能了解江苏损失的部分情况。如沦陷初期各市县伪政府及卫生局关于掩埋尸体的报告,以及大量因家人被屠杀或房屋被毁而衣食无着的贫民要求救济的呈文。
为恢复社会稳定以利殖民统治,伪江苏省政府曾对部分县进行灾况调查。1938年12月,由伪江苏省政府第二科编制的《江苏各县灾况调查统计图》显示,苏南常熟等15县加之苏中南通县、如皋县,难民达3921355人,死亡76941人;句容等16县财产损失73090万元;丹阳等13县被毁房屋257588间;金坛等10县被毁农具182781件;青浦等12县损失耕牛34590头;青浦等9县农作物损失71043担。统计与实际相距甚远,如南通县死亡人数仅列9人,如皋县财产损失48元,被毁房屋江宁1620间、吴县77间、句容15990间。而同年国际救济委员会调查则为,江宁平均每户完全毁坏1.90间,计毁房屋155000间;句容被毁31300间。②虽然伪政权的统计偏小,从中也可见江苏损失之一斑。
为了清算日本侵华罪行,以待战后向日本索赔,并“将此空前惨痛之事迹,翔实记载,昭告后世”,1938年11月在重庆举行的第一届国民参政会第二次大会上,黄炎培等人提议从速设立抗战公私损失调查委员会,“调查前方、后方、直接间接公私损失,填具表式,报告政府”。1939年7月,行政院制颁《抗战损失调查办法》及《查报须知》,通令中央各机关及各省市县政府分别调查具报,并指定国民政府主计处审核汇编所有材料。为便于统计分析,主计处按期编制《抗战时期各种损失调研材料》以供参考。
江苏战时大部沦陷,对损失的调查与了解自然十分有限,收集沦陷区经济情报便成为抗战损失调查的重要部分。中央研究院社会科学研究所最先倡导并一度派员驻沦陷区城市上海等地搜集资料,编有《沦陷区经济概览》。中央调查统计局特种经济调查处也按期编印《敌伪经济汇报》。因沦陷区材料难以搜集,因此收集的资料大部为报刊所载有关经济文章、报道的摘要。如现存中国第二历史档案馆、于1939年7月20日编制的《抗战时期各种损失调研材料》(第2期),就是关于江苏松江、上海、苏州、无锡、常州、镇江、南京等市工厂企业损失的报刊文章剪贴。③抗战损失调查委员会成立后,加强了沦陷区经济情报的搜集工作,指派委员分任各沦陷区损失与敌人破坏、盗取行为的调查估计,委托沦陷区特务机关与游击部队查报。如战时向国民政府教育部所作的《1940—1943年南京市敌伪教育工作调查报告》,就是由中统特务机关派人在南京暗中调查而成。由于战时江苏大部为敌伪控制,苏北部分地区一度为省府主席韩德勤势力影响所及,苏中及苏北大部为中共敌后抗日根据地,因此战时江苏无法进行系统的调查。
抗战胜利后,为向日本索赔提供损失数据,国民政府着令迅速开展损失调查。战后江苏国共分治,军事对峙,不久又成为全面内战的起点,因此难以像其他省区那样求得较完备的损失统计。省府欲将调查施及全省,而苏北苏中大部为中共苏皖边区政府辖区。苏皖边区政府于1945年11月成立,辖江苏32县、安徽18县、河南3县。1945年12月,苏皖边区政府又将53旧县调整为72个县,分属8个行政区。其时,苏皖边区政府也开展了部分损失调查,损失以实物数量统计,而没有折合成货币单位。1946年2月,统计损失共为:被杀害人口239387人,残废54147人,被抓壮丁133500人,急需救济4384615人;损失房屋2966368间、粮食62079284担、衣被40879162件;损失牛马363923头、猪羊2656563头、农具1108867件、棉花1291500担。④苏皖边区政府的调查,主要是了解灾情以争取联合国善后救济总署援助,特别强调“人民对于救济总署之要求”,对金融、工业、教育、文化损失缺少详实统计。加之县政区变化较大,而其中南通、崇明等县又纳入省府统计范围,因此苏皖边区的损失调查只能作为现在研究的参考。事实上,从日本投降至1946年6月全面内战爆发,苏皖边区一直处于国民党军队进逼的最前线,巩固解放区、为生存而战处于压倒一切的地位,无暇进行大规模、长时间、深入而细致的损失调查,这就为现在抗战损失研究带来了困难。
损失统计的缺漏问题
抗战胜利后,为向日本索赔,需提出各项战争损失的数字及有关资料。1945年10月12日,行政院将资料整理编制成《财产损失报告表》和《人口伤亡报告表》上报。由于是战时统计资料的汇编,缺漏甚多,沦陷区损失偏于估计且大部未列入。“沦陷地区如江苏、河北等省在三十三年(即1944年)以前之人口伤亡,多数未据查报”,《人口伤亡报告表》中江苏人口伤亡仅290人。于是国民政府决定在全国范围内全面调查。1945年11月22日,行政院颁令《抗战损失调查实施要点》,明确划分中央各部会及地方的职责、调查事项,并限3个月内办理完毕。各省成立抗战损失调查委员会,统一印刷表格章则23种,组织调查专员分赴实地追查。资料整理后再按类别上报。如教育事业损失,至1946年6月,战后教育部对各地不断上报损失材料进行了五次汇编。第五次汇编统计,战时全国教育事业总损失为国币4748871585686元,以1945年8月中央银行外汇牌价国币2,070元折合1美元计,为美金2374435793元。其中江苏中小学教育损失计国币502847514110元。上述统计不包括东北、港台地区和中共解放区的损失。⑤至于人口伤亡统计,由于统计复杂,颇费时日。为备远东委员会讨论日本赔偿参考,国民政府曾组织专家对平民伤亡数予以估算,共计伤亡约8609852人,其中江苏伤亡594545人(死亡370977人,重伤67551人,轻伤156006人);南京市伤亡205784人(死亡155338人)。⑥该估算与实际情况有很大差距,如经调查与法庭判定,在南京大屠杀惨案中遇难的同胞就达30万之多。
由于战后特定的政治格局与调查时间的限制,有关江苏抗战损失统计也只能作为研究的参考。
《江苏省公私文物损失数量及估价目录》所列书籍损失仅为:公61851册另2部、私70419册另139种1部。⑦笔者研究发现,该统计缺漏甚多,就图书损失而言,镇江图书馆损失图书6万册、苏州图书馆损失图书12798册,均未列入。县立图书馆损失也仅统计常熟、昆山和无锡县3县图书馆的损失。至于学校图书损失,仅登记私立松江松筠女子职业学校损失8000册、昆山石浦镇中心国民学校损失1部。
究其原因,其一,申报时间过于紧迫。全国公私文物损失登记自1945年10月26日起,要求于1945年12月底截止。虽有延缓,实际上1946年2月教育部便汇总各地材料制表拟报远东国际委员会。江苏大部为新收复区,内迁的部分学校及图书1945年底未能回迁原地,1946年3月镇江图书馆馆舍还作为日本士兵的羁押地,损失调查自然无从谈起。从江苏省档案馆档案可见,江苏省县级抗战损失调查表填报一般在1946年2月以后,文物损失统计自然不全。南京市的损失调查一再延期至1947年8月,可在此前的1947年5月20日,行政院赔偿委员会在国民参政会第三次大会期间就对外公布了中国抗战损失的各项统计。此后,内战蔓延与时局急剧动荡,国民政府再也没有进行损失调查与统计。可见,中国抗战损失(包括江苏)有估算的成分。其二,苏中、苏北为国共军事严重对峙地区,难以求得完备周详的统计,而部分县根本没有统计。如1946年3月,淮安县、涟水县、阜宁县等县报告,因属中共占领区,“抗战损失,无法填报。”其三,江苏与南京是重灾区,日军侵占期间,制造血腥屠杀,很多居民被杀光乃至绝户,大量建筑被焚毁,许多损失无从知晓;因交通工具奇缺,至1946年初,远走他乡的民众很多未能返回故里,加之难民居无定所,要按时申报损失,实属困难;文物损失调查手续过于繁琐,在申报时不仅要填报受损文物的名称,尚须提供文物照片、图样或票据,损失的时间、地点,更要填报文物遭损失时施暴者即日伪机关或部队名称、日伪负责人姓名以及文物目前下落等,并附有当地有关部门的证明。日军入室抢劫,绝不可能开具收条,居民躲避尚恐不及,岂能强求日军报告其部队名称和长官姓名,因而“公私收藏家对文物损失之申报均不踊跃”。由上可见,江苏抗战损失研究仍是一项艰巨的任务。
注释:
①路易斯.S.C.史密斯:《南京战祸写真》,《侵华日军南京大屠杀史料》,江苏古籍出版社,1997年:第359页。
②《抗战时期各种损失调研材料》,中国第二历史档案馆档案,全761-227。
③中共江苏省委党史办主编:《侵华日军在江苏的暴行》,中共党史出版社,2000年:第388页。
④《苏皖边区人民抗战八年中所受灾害及对于联合国善后救济总署之要求》,《淮阴党史资料》总第11辑。
⑤《全国各级学校及教育机关战时财产损失》,中国第二历史档案馆档案,全5,卷584。
⑥《抗战八年全国分省人民伤亡估计总表》,迟景德:《中国对日抗战损失调查史述》,国史馆印行:第140页。
⑦《江苏省公私文物损失数量及估价目录》,中国第二历史档案馆档案,全5—1171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