略谈红色文化遗产资源以档案管理模式保护——以百色起义红色文化遗产为例
2010-04-05黄明嫚
□黄明嫚
1929年12月11日,邓小平、张云逸等发动百色起义,成立了中国工农红军第七军,创建了拥有16个县、面积达3万平方公里、约100万人口的右江革命根据地。百色起义为后来留下了不少弥足珍贵的红色文化遗产。其中,既有物质文化遗产,如东兰农民运动讲习所、《右江上游革委会土地政纲》等遗迹、遗物和文献资料等;也有非物质文化遗产,如《红军亲又亲》等红色歌谣、红色故事以及百色起义红色精神。需要说明的是,这些文化遗产是在特殊时期和特殊区域形成的,一是具有内容独特性,如百色起义精神与延安精神的具体内蕴就不尽相同;二是具有数量稀缺性,即由于自然损毁和人为损坏等因素,它们已日渐减少;三是具有价值多样性,无论过去还是现在,它们都具有政治、历史、教育、文艺和经济等诸多方面的价值。本文以百色起义为例,探讨红色文化遗产档案式保护的对策。
一、档案式保护的意义
所谓“档案式保护”,就是按照档案学的基本原理,运用档案工作的技术手段,通过文字、图表、声像等不同形式将红色文化遗产的相关资料有效保存起来,形成红色档案,以便存储和利用。其意义主要表现在:
(一)凭证作用。红色档案是从当时当事人使用的文件等转化而来的,客观真实地记录了以往情况,属于第一手原始材料,因而具有无可置疑的证据作用,成为查考、研究和处理有关历史问题的可靠依据。比如,要了解百色起义时期土地“分耕”、“共耕”的规定,参看《右江苏维埃土地条例》即可明白。
(二)参考作用。正如《美国大百科全书》指出:“档案具有双重的特性与用途:永久性地记录事实真相和档案产生机构或个人的活动,并帮助档案产生的机构或个人维护事实真相和制订开展活动的计划;同时提供过去的政治、经济和文化等方面的发展情况。”红色档案不仅“原汁原味”地记录以往革命活动的发展历程,同时也凝结了当时共产党人的创造成果和经验教训,不仅便于我们了解历史原貌,而且还为人们解决当今问题提供有益借鉴。比如,百色起义时期我党统战工作的经验就堪称榜样。
(三)开发作用。档案发挥作用具有时效律与扩展律、递减律与递增律等诸多特殊规律。即随着时间的推移和事件的结束,它对于机关行政作用的第一价值越来越小,而对于社会辐射作用的第二价值越来越大,呈现出向多元性发展趋势。比如,百色起义时期颁布的政令、印发的文件在当时具有“必须如此”的权威力度,而如今人们已不可能再“照章执行”。但它们对今天具有的多方面价值值得我们多角度开发利用,以更好地服务于现实,促进科学发展。
二、档案式保护的原则
红色文化遗产的档案式保护与一般档案保护既有共性,也有自己的特殊性。因而,除了遵循科学性、系统性等原则之外,还要特别注意把握以下原则:
(一)抢救性原则。从某种程度上说,红色文化遗产越来越处于“高危”状态。作为物质文化遗产的“文献资料”,一直面临着“自然损毁”和“人为损毁”的考验。馆藏档案虽得到专门保护,但也会因纸张等制成材料和墨水等书写材料以及灰尘、湿度等外部因素而直接影响其“寿命”;同时,还会因人们的保护不力、使用不当而造成损坏或丢失。而作为非物质文化遗产的红色歌谣和红色故事,因其载体的“非物质化”(多为口耳相传)和传承的“个人化”(靠传承人传承),容易出现变异、失传等后果,甚至是“人在艺在,人亡艺亡”。因此,我们应当按照《档案法》的有关规定,尽快采取代为保管甚至收购或征购等保护措施;同时,通过建立传承人档案、访谈录音等方式,尽快抢救。
(二)区别性原则。由于红色文化遗产构成的复杂多样性,在对其真实性的甄别上需要多下功夫。一般来说,作为物质文化形态的遗址、遗迹、遗物等都不存在真实性是否可靠的问题,因为它们都是当时就有而非后来“补充”的。而对待作为非物质形态的红色文艺作品的“真实性”就要慎之又慎了。因为,它们之中有的是当时的“原创”,有的是后来“改编”甚至当今“新编”的。比如,收录在《右江战歌》、《百色起义故事》中的作品,既有百色起义时期的“原生态”旧作品,也有今人创作的“衍生态”新作品。而且,即便是“原创”作品,由于民间文学口传心授的“传承性”和因人因地而异的“变异性”特点,也会出现“一个作品,多种版本”的情形。对此,应如英国民俗学家班恩女士所说:“记录务必要和历事者的口述相同……以免由方言不同或其他原因而生出错误的记录及错误的印象。”
三、档案式保护的方法
(一)收集资料。收集工作的主要任务就是“化散为整,集中管理”。鉴于红色文化遗产的特殊性,在收集时应注意做到以下几点:
1.转变观念。以往人们都采取“接收”和“征集”两种方式收集红色档案材料。这些措施固然有效,但仍会有所遗漏。一方面,由于思想认识等问题,一些手存实物或文献者不会也不愿主动上交;另一方面,多数红色歌谣、红色故事等红色文化遗产以口头传播方式留存于民间,如不去采访记录,它们很难进入档案馆。因此,我们应转变观念,从“等米下锅”到“找米下锅”。换言之,红色文化遗产的收集应在“接收”和“征集”的基础上加上“采集”这一方式。
2.精心组织。首先,应整合力量,成立组织。可由档案行政管理部门牵头,联合文物局、党史办、博物馆等单位,组成收集机构。其次,开展拉网式普查。虽然建国以来也曾开展过若干次调查,但多数只是由党史办等专门机构进行,因而调查的广度深度都有所欠缺。如将上述工作机构分成若干小组,深入基层,开展普查,就有望全面掌握至今仍散落在民间的红色文化遗产的种类、数量、分布状况等,继而采取录像、拍照、文字记录等方式进行立体记录。
3.讲究策略。作为历史档案的红色文化遗产,其收集困难主要在于两个方面。一是如何收集失散在个人手中的档案材料。首先要摸清线索。由于种种原因,造成不少档案材料失散在不同人群手中。而且,由于时过境迁,有的已不复存在,有的因持有者遗忘或去世而不知去向。为此,须广泛发动群众,多方深入调查,掌握档案线索。其次要形式多样。可以按照《档案法》的规定,依照持有者的个人意愿,分别采取档案馆接收、档案馆代存、个人捐赠、有酬征集等办法予以收集。而对于将自己保存的档案捐献给国家的,除了回赠复制品作为纪念或继续供其使用外,还应给予适当的精神鼓励和物质奖励。二是如何收集作为非物质文化遗产的红色歌谣等文艺作品。在这方面,百色学院的做法值得肯定。2009年,该院组织艺术系、中文系等数十位师生,利用暑假时间,深入田东、东兰等地,采访了档案局、党史办、民间歌手等各方面人物,收集到了上百首红色歌谣和数十个红色故事。如今,该院编纂的《百色起义红色歌谣集》、《百色起义红色故事集》已出版发行。
(二)建立档案。档案管理要做到“收得来,查得到,借得出”,就要在材料收集的基础上,搞好建档工作。
1.整理。只有把收集上来的文献资料组成条理化的档案体系,才能客观反映历史活动的本来面貌,并便于系统地查考和研究。其中,要注意抓好几个环节:①全宗。为便于管理,应把收集到的所有文献材料都作为一个全宗。其中,还可以根据不同标准,细分为组织全宗、人物全宗等。②分类。应按照时间、来源、内容、形式等方法进行科学分类。如百色市档案局就有“右江革命史档案材料”全宗,其中还分为“红七军情况史料”、“韦拔群同志革命活动史料”等。③立卷。全宗内文献资料经过分类之后,还要按照各自的内部特征和外部特征,将它们组成具有密切联系的若干个文件组合体,从而形成案卷。④编目。全宗内档案,经过分类、立卷之后,还须进行案卷系统排列、编制案卷目录和档案编号等,这样才会形成科学、完备、实用的档案文献。
2.鉴定。国际档案界公认:“文件鉴定这项工作,或许是档案工作者全部工作中最难和最重要的一项专业活动。”因为,如果未能鉴定档案之真伪和保存价值的大小,就无法确定该档案是否应当保存或保存多久。在对红色档案材料进行价值鉴定时,要以历史唯物主义为指导,坚持价值标准,确保鉴定结论的客观性、准确性和可靠性。对于百色起义红色档案,最为重要的是内容标准,即档案内容的重要性、独特性、时效性、真实性、完备性等。
(三)保管保护。要根据档案来源、档案形式的多样性特点以及时代发展需要,对红色文化遗产采用多种形式,给予妥善保管。
1.纸质档案。其中包含两种情况,一是以纸质记录方式保存收集到的档案信息,二是对收集到的纸质材料进行治理和修复。这里着重谈后者。如收集到的文献资料发生损坏和老化现象,就应根据具体情况分别采取去污、去酸、封塑、杀虫除微等治理手段,使之恢复到健康状态;如材料已发生变形或变质,则要通过修裱、加固、揭“砖”、字迹恢复等修复办法,恢复其原有形态或性质。此外,为了提高档案的利用率和延长其使用寿命,还应对纸质档案进行数字化处理。这样,利用者可通过网络访问档案信息库而不需要查看原件。
2.音像档案。在注重收集文献资料的同时,有意识地拍录其人其物其情景,然后制作成音像档案,从而丰富档案种类和档案内容。比如,我们在东兰县采访红色歌谣传承人时,就把访谈环境、访谈情形和歌手演唱“原汁原味”地拍录下来,便于将来整理和研究。
3.实物档案。对于实物档案,一是要根据不同情况分别采取封膜、修复等物理维护技术,还可以对严重老化或特别珍贵的实物进行复制,从而以旧代新,将原件存放档案馆(室)。二是利用现代科技手段,实现实物档案的数字化保护,以免这些实物因频繁展出、使用而缩短寿命。
4.电子档案。电子档案以其存储的集群性、内容的可复制性、检索的快速性等诸多优点有力促进了档案管理的现代化。因此,我们在进行红色文化遗产保护时,应尽可能多地制作和使用电子档案。
(四)开发利用。这里的开发利用,主要指包括编辑档案史料、编写档案参考资料、撰写专门著述的“编研”工作,以及为利用者提供文献材料、情报信息的“服务”工作。只有做好这些工作,档案管理才能真正发挥作用。但目前的状况是:收集上来的红色档案资料,很少进行“深加工”,大多只是经过简单分类而存放起来;即便是已经加工整理的文献档案,也多“藏在馆内人未识”。要改变这种现状,档案工作者应强化“三个意识”:
1.主动意识。要克服以往“等进来”的被动做法,不仅要“请进来”,而且还要“走出去”。首先要主动“走出去”了解社会需求。档案工作者应主动深入有关单位,及时了解其对红色档案的利用需求,以便提早准备。其次要主动“走出去”开展咨询服务。一般来说,社会各界对于馆藏档案情况不甚了解,故少来问津。如能主动上门服务,情况必会有所改变。第三是主动“走出去”对外展示。不仅要在档案馆(室)开辟陈列室,还可以到相关单位、公共场所举办展览会,让民众大开眼界而增强兴趣,同时还可以借此开展爱国主义教育。
2.研究意识。要想发挥档案的诸多作用,作为熟悉档案内容的专业工作者,不能只满足于收集、分类、整理、归档之类的基础工作,而应按照档案管理的上述要求,积极参与有关的编纂和著述工作。只有档案工作者研究意识强化了,才会加强学习,不断提高自身的写作能力和研究水平。
3.合作意识。全国政协副主席孙家正曾说:“关于文化遗产的保护问题,不仅关系到我们民族悠久的历史,而且关系到我们民族如何走向未来。这项工作,不仅关系到各级政府,也关系到我们所有的国民。”因此,对于红色文化遗产的开发利用工作,档案工作者和其它相关部门都应参与其中。当然,档案工作者更应积极发挥自身的资源优势和业务优势,主动与有关部门、相关学者开展多种形式的横向合作。只有整合资源,加强合作,才能做好保护开发工作。
本文是“广西高校人文社会科学重点建设研究基地——邓小平早期思想研究中心”的阶段性研究成果之一。
①邓群:《百色起义的历史地位及深远意义》,《当代广西》2004年第14期:17-20.
②陈兆祦、和宝荣:《档案管理学基础》,.北京:中国人民大学出版社出版,1996年:24-30.
③王云庆、赵林林:《论非物质文化遗产档案及其保护原则》,《档案学通讯》2008年第1期:71-74.
④詹姆斯·B·罗兹:《档案管理和文件管理在国家信息系统中作用的调查报告》//关鸿:《文件与档案管理规划报告选编》,北京:档案出版社,1990年:13-15.
⑤李林悦:《试述档案工作对非物资文化遗产保护的借鉴意义》,《科技档案》2008年第2期:21-2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