哈大齐工业走廊金融集聚区打造研究
2010-04-05侯凯
侯 凯
(黑龙江省委党校,黑龙江 哈尔滨 150080)
一、金融集聚区建设的必要性和可行性
在金融的发展过程中,由于种种市场因素的驱动,金融资源和金融组织会自发地向某些有着相对发展优势的中心城市聚集,即各类金融机构围绕金融中心迅速成长,并以此为基础形成区域金融中心,进而成为区域金融增长极,进一步促进区域经济发展。
从黑龙江发展实际来看,在哈大齐工业走廊建设金融集聚区,有其必要性:
1.哈大齐及黑龙江省“十大工程”建设资金需要。金融集聚区的储蓄和融资功能要求建立金融集聚区。集聚区内多功能、多层次的金融机构一方面将区域内资金有效转化为投资,另一方面还能够将域外资金内移,增加区域内资金。黑龙江省提出建设“十大工程”,其资金需要量巨大,需要有一个高效稳定的融资平台对其进行融资,这就需要建设一个金融集聚区,通过其强大的融资功能为建设融资,实现产业发展与金融市场互动。
2.龙江经济、产业结构调整需要。黑龙江省经济结构调整的重点主要表现在:一方面,第一、二产业内部实现产业升级,即现代化进程推动资本技术密集型产业升级,比如装备制造、能源石化、生物制药等产业升级;另一方面,加速生产要素向第二、三产业流动,进一步提高现代服务业比重,比如物流、金融、动漫产业、生物产业升级。此外,在产业升级过程中必然要承接相当程度的产业转移,产业转移伴随着资金匹配。这些目标能否实现,关键取决于金融体系在经济运行中的渗透程度和效率水平(王芳,2004)。建设哈大齐金融集聚区,有可能形成金融带动实体经济新的增长极。
从可行性方面看,金融集聚区的形成受两大因素影响——实体产业聚集和区域比较优势。哈大齐地区高产业集聚度为金融集聚形成提供了产业条件。其雄厚的产业基础体现在以仅占全省 4.7%的土地、21%的人口,实现全省近 50%的地区生产总值;哈大齐地区区位比较优势为金融集聚形成提供了区位条件。哈大齐地区地理位置优越,是黑龙江政治、经济、文化中心区,是各类产业信息供应的信息腹地(提供产业、要素供求信息,产业承接信息等),是经济发展路径锁定的经济最优布局点;哈大齐地区已经初步形成的金融机构集中为金融集聚发展提供了保障。该地区集中了黑龙江省主要金融机构,初步形成了“金融信息腹地”,为进一步的极化和扩散效应奠定了基础。
二、金融集聚区构建思路与区位规划
(一)金融集聚区构建的基本思路
1.完善金融功能。要在金融核心规划区发展功能齐全的现代金融业。包括银行业、证券业、保险业、信托业、基金业、金融租赁业、金融担保服务业、金融中介业、汽车金融业、房地产金融业以及财务集团公司和投资公司等。
2.突出两类培育重点。一方面,继续以银行类金融集群来重点推进廊区金融核心区的培育,同时,促进证券业和保险业机构、金融中介服务组织向金融核心规划区集聚,形成功能完善的完整金融体系;另一方面,重点发展创新型金融。主要是金融外包、物流银行、私募投资基金和对俄金融建设。
3.确立三条培育途径。一是银行业的整合提升;二是将证券、保险机构升级为规模更大、档次更高的金融企业,成为金融核心区金融产业集群的重要组成部分;三是通过大规模、集群式培育和引进金融中介服务机构,融入金融产业集群中,带动金融相关产业或配套服务业的成长。
4.构筑六大功能平台。围绕金融业集群构建金融教育与人才培养、金融研发、金融创新、跨区域融资、金融营销、与金融相关的物流等六大功能平台,促进金融相关要素资源跨部门有序流动和深度整合。
(二)基于分工错位竞合的集聚区规划
哈大齐廊区内金融集聚区应按照“核心区—外围区”的布局分工进行规划。金融核心区的金融机构内部要以都市经济圈为出发点,形成辐射型的服务体系,核心区各类金融机构要充分利用良好的市场需求、良好的区位条件、丰富的人力资源、紧密的内部网络联系和政府的积极扶持等 5个方面优势,建立起以哈尔滨的中央大街、江北开发区为中心,衔接主城其他各区,覆盖工业走廊内的大庆、齐齐哈尔等中心城市的金融布局。核心规划区内的金融机构要实现集约化经营,努力实现各金融机构之间、金融机构与省内各大高等学校之间,与各个工业园区间纵向与横向的金融合作、金融创新、金融产品研发等方面的合作,实现金融核心区辐射范围内的金融互动。
在实现金融核心功能区金融业务合理分工与协调的基础上,提倡错位竞争,推动金融核心功能区金融互动合作水平的提高。一方面,必须首先明确金融核心功能区的金融体系创新主线,着眼增强金融体系的核心功能和带动辅助功能,将重心放在金融核心区的金融体系整体核心功能的重塑上;另一方面,推动金融企业之间进行错位竞争。错位竞争的金融企业主体基于专业化分工中的相对优势和各自特色而进行的竞争形式,对金融产业集群起着有利的导向作用,比如大庆重点发展石油金融和外包金融;齐齐哈尔发展装备制造金融和农业金融。共同推进廊区经济金融的一体化发展。
三、金融集聚区建设的具体建议
(一)加强直接融资体系建设
1.吸引私募股权投资基金促进股权融资。私募股权投资,是指通过私募形式投资于非上市企业的权益性资本,或者上市企业非公开交易股权的一种投资方式。这种融资方式既注重传统产业投资,又注重对有发展前景的上市公司投资。这样的融资方式很适合哈大齐走廊的产业发展的融资需求。为此,建议政府加大引导“合资”创投公司组建力度,积极吸引外省、外国基金落地工业走廊,与黑龙江省政府投资公司合作互助。
2.以创新强化产权交易所融资平台功能。需要产权市场的职能创新。这种创新表现在两方面:一方面,产权市场要成为非国有产权流转的重要平台,吸引各种非国有产权特别是中小民营企业产权来产权市场进行交易;另一方面,产权市场也应在世界范围进行企业产权的流转服务。产权市场可以通过引入私募基金、风险投资资本、行业投资人等方式,使国际资本与哈大齐走廊内的非上市企业的产权资源相结合,也可以将境外企业(主要是东北亚特别是俄罗斯远东地区企业)的产权转让引入中国市场,使黑龙江省内资本与国际产权资源相结合,从而在远东地区进行企业产权的流转服务,成为沟通国内、省内资本和国外资本及资源的平台。
3.以中小企业集合债券促进债权融资。为解决中小企业融资问题,各地纷纷考虑以发行中小企业集合债来帮助当地企业融资,其运作核心是债券增信。可以考虑通过三种方式增信:(1)由各担保公司联合担保,将区内的鑫正、辰能等大型担保公司与各类中小担保公司进行有效整合,增加担保实力;(2)由大型企业进行再担保。工业走廊内与中小企业在同一产业链上的大型企业完全可以凭借长期的信用关系形成的公司金融中介,对相关企业提供担保;(3)向保险公司投保。保险的险种主要是保证保险,保证保险是财产保险的一种。黑龙江省目前财险公司不在少数,用财险增信,可以使保险和债券发行部门双赢。
4.以交割库建设带动期货市场发展。黑龙江省拥有丰富的自然资源,应当发展大宗商品期货,但由于市场、人力等条件不具备,需要借助我国已有的三大期货交易所合作来发展自己,合作的基础就是建设标准期货商品交割库,主要包括石油及其制品(燃料油、润滑油、乙烯)、大米、大豆和木材(主要是进口的俄罗斯木材)。通过设立交割库,可使得本地区现货上的辐射能力进一步提升,物流体系更加发展,生产流通的成本也倾向合理。然后,在互助尽责、合作共赢的原则上,与其建立全方位协作机制。
5.开发对俄资本市场。黑龙江省已与俄合作成立了中俄科技合作及产业化中心,与俄在科技方面的合作已达到 200余个。建议在此基础上,加强资本市场方面的合作,通过资本之手将更多俄方优势产业引入工业走廊。政府方面,由科技厅、产业园、财政厅联合成立“哈大齐——滨海边疆区产业投资基金”;民间方面,以高科技公司和民间资金为主,引入私募产权投资基金,实现黑龙江省产业、金融、政府、民间及俄方的多赢局面。
(二)创建区域中小银行体系
1.创建政策性中小银行——哈大齐发展银行。仿效美国中小企业管理局(S B A)和日本的中小企业金融公库、国民生活金融公库和商工组合中央金库,成立服务于哈大齐区域中小企业的政策性银行——哈大齐发展银行。其投资的产业、行业和企业是政府要大力支持和发展的部门。
2.培育各类中小型商业银行。通过多种途径扩大现有商业银行规模和数量:民间资本参与哈、大、齐城市商业银行,直至组建新的哈大齐商业银行;将农村信用社改造为民营银行;将大型企业集团财务部、非公开权益市场产权交易所,以及省内外机构投资者合资设立的信贷投资公司等进行改造,筹建中小民营银行;通过县域金融协会对私募基金以及各类非正规“地下”钱庄先行备案,而后以信托基金形式运转 2-3年,最终升级为社区商业银行;在招商引资过程中,承接产业转移的同时,将追随企业的中小银行一并引入并与黑龙江省民间资金有效融合。
3.构建“一体两翼”的担保体系。担保体系应表现为政策性担保机构为主体,互助性担保和商业性担保机构为两翼的态势。扩大辰能和鑫正两大政策性担保公司的规模,其业务范围应向为其他担保公司提供“再担保”服务倾斜,通过担保更好地发挥政策导向作用和信用放大功能;积极探索互助担保模式,借鉴江浙、福建经验,发展“抱团增信”和“集群互助”等先进互助担保模式;在商业担保方面,主要应加强监管,促使商业担保机构真正从事担保活动而不是变相进行非法信贷活动。
(三)培育建设“三中介二市场”
1.投资类金融中介机构。支持黑龙江省属江海证券公司深化改革和加强管理,支持其进入银行间同业市场,通过资产抵押或股票质押贷款、增资扩股、改制上市、发行金融债券、兼并重组等方式,不断拓宽融资渠道。积极发展资产管理业务,扩大资产管理规模。进一步加大地方信托投资机构的改革力度,增强投融资能力。鼓励哈大齐周边区市抓紧组建和整合城建投资公司、建设投资公司、国有资产运营公司等投融资机构,充分发挥投融资功能。
2.保障类金融中介机构。积极培育和壮大保险市场。把保险业发展纳入金融产业全局统筹安排,加强政府推动和政策支持,增加保险公司的数量和类型,规范发展保险中介机构,鼓励和支持包括民营和外资在内的各类社会资本投资保险业,实现保险市场主体多元化。推进哈大齐地方政府与各保险公司总部的战略合作,围绕廊区重点建设项目,积极协调各保险公司总部运用保险资金投资该地区重点工程,提供配套服务。
3.信息咨询服务类中介机构。应支持会计师事务所、律师事务所、投资咨询、资产评估、保险代理、信用等级评价等中介机构发展,鼓励兴办服务金融和经济发展的各类中介机构,对个人兴办或领办为企业提供投融资服务的中介机构,有关部门应依照有关法规,规范行政审批程序,减免有关收费。
4.构建离岸卢布市场,完善票据清算市场。中俄贸易结算中,卢布强势地位明显(占结算额的 99%),顺应这一趋势,应考虑在我方经济发达的哈大齐地区建立卢布离岸市场,并发展成为东北亚地区最有效的人民币——卢布外汇市场。同时,积极探索支票清算模式改革,建设以影像技术为支撑的支票影像交换系统,实现支票在全省乃至全国流通。进一步推广票据使用,鼓励票据业务专营化。积极培育支付清算组织,提高支付服务质量。
(四)积极培养金融人才
哈大齐金融集聚区需要的金融人才主要包括中高级金融管理人才、金融产品的研发人才、金融交易和风险管理人才(如金融工程师以及专门从事金融资产交易、企业并购、融资安排的人才)、金融产品市场推广和维护人才、金融业务后台服务人员(比如会计核算、审计监督、征信调查分析、资信评估等人员)。前三类是专用性人力资源,其特有的非编码信息常规培训不易获得,需要实践积累;后两类属于通用性人力资源,可以通过常规培训获取。应根据人力资源不同特点,以“校、园、金、企”共建模式,培育区域金融人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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