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西平鲁:你糊涂还是我糊涂
2010-04-04产权导刊编辑部
山西平鲁:你糊涂还是我糊涂
新华社5月20日爆出一条消息:山西朔州市平鲁区一个价值至少3.15亿元的集体煤矿“被国有”,被以1万元的低价转让,并且在转让两个多月前,转让结果的文件就已经出笼,文件中所述的内容与最终的转让情况竟然几乎完全一致。朔州市平鲁区政府22日在其官网对新华社的报道进行了回应。
但是,看了平鲁区政府的回应,还是一头雾水。
第一,对“集体”转“国有”的解释仍然语焉不详:“东梁煤矿是1988年1月14日经省煤资委以晋煤资开发字(88)5号文批准设立的,企业性质为集体所有制。1994年初,平鲁区政府在部队撤离后接管该矿,因为当时的投入全部为国有资产。”还是没有说明“集体”如何变“国有”的。
第二,新华社报道称,来自山西省煤炭资源管理委员会等多个部门1988年的数份文件显示,东梁煤矿年生产能力21万吨,煤炭储量为1511万吨。而东梁煤矿2007年底做出的改制方案中称,煤矿年生产能力21万吨,储量229万吨。从1988年到2008年,即便是每年都按照21万吨足额生产,也就开采了420万吨,到2008年煤炭剩余储量起码也还有1000余万吨,为何在改制方案中,只剩下了229万吨储量?对此,平鲁区政府没有回应。
第三,新华社报道称,2007年12月15日,东梁煤矿做出了《朔州市平鲁区东梁煤矿改制方案》,最后一段写道:“山西省产权交易中心......在省级经济类报刊公开披露了产权转让信息,在公告期内只有徐海福同志一人参加竞买。最后以人民币10000元转让价格成交,出让方与受让方签署《产权转让合同》,受让方已一次性付清转让价款并上缴财政。”事实上,山西省产权交易中心挂牌公告的时间是2008年1月31日,《产权转让合同》签订的时间是3月4日。这份《改制方案》居然能将几个月后将要发生的事情,如竞买者、价格等等预料得分毫不差!对此,平鲁区政府依然没有回应。
第四,平鲁区政府说“对煤矿的采矿权价款进行了第一次征收,额度为1500万元,以后的采矿权价款由省国土厅核定标准逐年缴付”,后文又说“该矿采矿权只有2250万元的价值”,那么,徐海福只要再交750万元就齐了?不用再“逐年缴付”了?
如果说第一个问题是表述不清,那么第二个问题涉及到采矿权的定价,也就是涉及到国有资产是保值增值了还是流失了,政府不做回应就让人浮想联翩了。而第三个问题涉及暗箱操作,也就是腐败,性质更加严重,居然还是没有正面回应。加上第四个问题的自相矛盾,以及把集体、国有之争解释为爷、孙之争,读者该作何感想?
这样的回应不如不回应,后面的发展应该只有两个选择:一是平鲁区政府重新展开调查,再做出令人信服的解释;二是上级主管部门、纪检监察部门介入。
产权导刊编辑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