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西省普通高校竞技体育发展研究
2010-03-23刘生杰李建英
刘生杰,李建英
(山西大学体育学院 山西 太原 030006)
国家体育总局于《2001~2002年体育改革与发展纲要》中明确提出,我国体育事业发展的规模与速度要“从我国国情出发,保持与经济、社会的协调发展和可持续发展,既尽力而为,又量力而行”[1]。高等院校作为培养人才的重要摇篮,具有不可推卸的社会责任,以保证社会的可持续发展。普通高校的竞技体育作为高等教育的重要组成部分,只有与社会发展相协调,才可走可持续发展的道路,适应高等教育的改革与发展。普通高等院校办高水平运动队,是国家教委和体育总局为了提高普通高等院校竞技体育水平,培养高水平的大学生运动员,以“实现我国大学生竞技体育走向世界大学生运动会战略目标”[2]而进行的一项重要改革。山西省各高校经过积极申报、评估与审核,最终有九所高校具备了建立了高水平运动队的资格。经过近年来的不断发展,已初具规模,在全国大运会和其他赛事中屡有佳绩。本研究就是在分析山西省普通高校竞技体育发展现状的基础上,揭示了目前山西省高校竞技体育发展存在的主要问题及如何实施可持续发展,旨在为山西省高校竞技体育的进一步发展提供良好的理论支持与服务。
1 研究对象与方法
1.1 研究对象
以山西省九所具备招收高水平运动队普通高校的竞技体育发展状况为研究对象。
1.2 研究方法
1.2.1文献资料法通过中国知网检索中文图书期刊、中外文数据库、电子文献、国家教委、国家体育总局及部分省市内部资料,就普通高校竞技体育的发展现状进行查阅,为研究做好充分的准备。
1.2.2调查访问法调查访问了山西省教育厅领导、相关高校的分管校长、体育院(部)主任、教练员等三十余位。就山西省各高校高水平运动员的训练、管理、学习以及教练员等情况进行咨询与调查,获得相关的资料信息。
1.2.3逻辑分析法对调查结果、访谈记录以及数理统计结果等进行归纳、演绎、比较及推理。
2 结果与分析
2.1 山西省普通高校竞技体育发展现状分析
2005年6月山西省教育厅依据教育部、国家体育总局《关于进一步加强普通高校高水平运动队建设的意见》,下发了《关于对全省普通高校高水平运动队学校进行评估的通知》[2]。经省级教育行政部门检查评估合格,教育部批准了山西省九所高校可以招收高水平运动队,包括:山西大学、太原理工大学、山西师范大学、山西农业大学、山西财经大学、太原科技大学、中北大学、山西中医学院等,招收的运动项目包括田径、游泳、篮球、排球、足球、乒乓球、健美操、武术等,这些都是大学生运动会所设置的项目。为此,各高校根据自己的实际情况就高水平运动员的招生制度,运动队管理、训练、学习与生活以及教练员的聘任等问题进行了改革与完善,已基本形成了一套完整的系统。但是,通过近年的实施发现,山西省高校高水平运动员(队)在具体实施运行过程中还存在一定的问题,例如各高校的项目设置不合理、生源质量不高、后备人才短缺、场馆设施陈旧、竞赛经费投入较少、师资力量不足、队伍管理松散等问题。
2.1.1项目设置不合理目前九所院校开设的运动项目涉及田径、篮球、足球、排球、乒乓球、武术、游泳与健美操等,这些都是全国或世界大学生运动会所设立的项目,也是高校中比较容易开展的运动项目。除去上述这些运动项目之外,还有一些项目并未在山西省普通高校竞技体育的项目中体现,例如羽毛球、桥牌等。这样就使得项目设置不均衡,竞赛体制不合理,没有形成良好的竞争机制,造成恶性循环,导致低水平运动竞赛不断重复,造成人力、物力和财力资源的巨大浪费。
2.1.2场馆设施和经费投入不足随着山西省普通高校基础设施建设的不断完善,山西省各高校的体育场地、器材设施都已得到了一定的改善。但是,仍有部分高校的场馆设施比较落后陈旧,缺乏更新换代,以致影响了高水平运动员的训练。例如山西农业大学没有大型体育馆,篮球队只能在露天场地进行;山西师范大学的篮球队训练仍在一所陈旧的训练馆中进行。同时,绝大多数高校的训练与竞赛经费投入严重不足,直接影响了高水平运动队的竞赛水平,目前,各高水平运动队的经费主要来源于学校的专项经费支持,而学校对高水平运动队的经费支持又十分有限,所以说经费问题是山西省部分高校高水平运动队普遍遇到的一个难题。
2.1.3生源质量偏低山西省高校中仅有太原理工大学是国家“211工程”建设学校,其他都属于地方性院校。同时,山西作为一个内陆省份,处于中部地区,经济比较落后,缺乏名牌学校,致使许多高质量的生源被其他重点或名牌大学所挖走。而省高校招收的运动员多为其他高校已经挑选过的运动员,这在客观上就决定了山西省的生源质量偏低。
2.1.4项目布局与后备人才储备不匹配山西省50多所培养体育后备人才传统项目试点学校分布于全省各个地市,主要集中于省、市级重点学校。试点学校的运动项目包括田径、足球、排球、游泳、武术、体操、篮球、摔跤和定向运动等项目。但是,山西省普通高校高水平项目布局和后备人才培养在输送渠道、招生人数以及项目对应上均存在较大差距。同时,这些传统学校和我省普通高校竞技体育项目布局也反映出我省缺少整体的项目布局,项目布局缺少特色,没有充分利用地域优势与特点,不利于学校竞技体育的良性、持续发展。
2.1.5师资队伍有待加强调查发现,山西省普通高校运动队的教练员,具有硕士研究生学历的占有60%左右,本科学历的占40%左右;具有副教授职称的占32%,讲师职称的占53%,助教职称的占15%,教授职称的没有。从学历结构来看,山西省普通高校高水平运动队的教练员队伍比较好;但从职称结构来看,山西省普通高校高水平运动队教练员的职称较低。更为突出的是这些教练员缺乏运动经历,没有接触过高水平运动队专业性的训练,经验不足。从年龄结构来讲,25—30岁所占比例相对较小,占10%,30—40岁所占比例相对较高,占40%左右,40—50岁所占比例相对较小,占30%,而50岁以上者占20%。因此,加强教练员队伍建设,提高教练员执教水平是山西省高校高水平运动员急需解决的问题之一。
2.2 山西省普通高校竞技体育的可持续发展
山西省普通高校竞技体育的可持续发展,要根据各高校的实际情况选择优先发展项目,合理定位,实施“体教结合”,提高教练员的执教能力,实行“一条龙”训练体制,运用科学有效的检测手段,真正培养出有发展潜力的优秀大学生运动员。
2.2.1立足实际,重点发展优势项目山西省各普通高校应根据所在地区的体育特点以及本校的实际情况进行合理的项目调整和定位,选择一些具有地方特色的项目。例如山西大学桥牌队是在选修桥牌课的学生中选拔出来,经过俱乐部的形式发展起来,在全国比赛中屡次取得优异成绩;晋中学院的毽球队,经过多年的运动实践和探索,已初具规模,在全国具有较强的影响力;长治学院的健美操队是在体育专业学生中选拔出来的,经过教练员与队员的不懈努力,多次在大赛中取得优异成绩;忻州师范学院已经将摔跤确定为该校的特色项目。因此,山西省各高校只有结合本校的实际情况,确定项目特色,“以点带面”,逐步突破,坚持突出重点,并在人力、物力和财力上提供足够的保障,才能取得优异的运动成绩。
2.2.2采用可行的“弹性”管理方法高水平运动员的训练与自己原来所在中学或体校的训练有着本质的不同,这就要求我们应该采取不同的训练措施,实施分层管理。对既学习又训练的“高水平大学生运动员”的管理应采用灵活的弹性管理模式,例如对高水平运动员在学习上实行“学分制”管理,可延读几年;对运动成绩特别优秀的运动员可保送硕士研究生,以延长其运动寿命。因此,高水平运动员入校后应根据个人的学习基础情况,按所从事的运动项目,尽可能地将他们编在同一个专业,同一个班里上课,以便于学习、训练与管理。例如太原理工大学、山西大学等院校就是采用这种管理方式,正确处理好运动员学习和训练之间的关系,及时掌握运动员的学习情况与思想动态,以便管理与指导。对运动员的任课教师,应请他们对运动员因比赛、训练所缺的课程进行辅导,以解决运动员学习上的后顾之忧,使高水平运动员能够全身心地投入到训练中去,使训练质量得到真正地提高。
2.2.3转变竞技体育培养体制,促进“体教结合”良性发展随着北京奥运会的闭幕,我国竞技体育的发展又面临着一个新的历史时期。如何从“体育大国”向“体育强国”转变,是我们必须面对的现实,而培养高水平竞技体育人才已经出现了多元化和市场化的趋势,这是历史赋予我们的责任,也是时代的要求和社会的需要。因此,在新的历史条件下如何积极促进实施“体教结合”的培养模式,充分体现“以人为本”的教育理念,符合实现人的全面发展的社会要求,也是竞技体育后备人才培养的必然趋势。山西省教育厅、体育局应结合我省普通高校的现状与特点,实现教育系统和体育系统的联合,以全运会、大运会为突破口,把适合于山西省普通高校开展的竞技体育项目下放到各学校,重新构建山西省以及山西省普通高校的竞技项目布局,走“体教结合”模式,进一步促进竞技体育的可持续发展。
2.2.4切实提高教练员的业务水平竞技体育水平的提高离不开优秀教练员的指导,提高教练员的执教水平是我们必须解决的关键问题之一。山西省各普通高校应根据自身的实际情况,把教练员从繁重的教学中解脱出来,组建一支专职从事高水平训练工作的教练员队伍。例如太原理工大学的多支运动队就采用教练员聘任制,有专职的教练员负责训练与管理运动队,并取得了良好的效果。此外,应加强教练员运动训练的继续教育,提高其执教水平。教练员不仅要了解本专业在训练领域的前沿学科动态,掌握先进的专业技术和训练方法,而且要不断创新,提高其业务水平。第三是加强各高校之间的相互交流与合作,相互学习,取长补短,努力提高教练员的业务水平。
2.2.5建立和完善“一条龙”训练体制目前,全国其他省市的一些高校已在中小学建立了后备人才培养训练基地,实行“一条龙”训练计划,这种体制将学习与训练同步进行,培养德智体全面发展、基础知识扎实、具有较高素质的运动员。实践证明,这是一套比较成功的训练体系,是培养高水平运动员的有效模式,也是解决高校高水平运动队生源的最佳途径。目前山西省普通高校尚未建立与完善这种训练体制,因此,山西省各普通高校应积极物色有特色的体育传统学校,加强与这些传统学校的积极合作,在资金、选材、科研、训练等方面予以扶持与指导,选拔出具有运动天赋的青少年,使其在小学、中学进行较为系统的训练,以便为在大学从事专项训练打好坚实的基础,进一步提高竞技能力,力争优异的运动成绩。
3 结论与建议
(1)山西省普通高校高水平运动队经过20年的发展,规模不断扩大,运动项目的设置在不断地完善,以满足大学生运动会所设置的项目要求。在招生政策、学籍管理、运动训练、竞赛制度等方面积累了丰富经验,为普通高校进一步搞好竞技体育的发展奠定了坚实基础。然而,也有许多问题需要我们不断地去完善与协调,例如项目的设置重复过多,场地设施基础比较陈旧,训练比赛经费不足,生源质量偏低,教练员执教能力不够等。
(2)应加大对山西省普通高校竞技体育的投入,实质性地推进与实施“体教结合”模式,建立和完善“一条龙”的训练体系。这种训练体制也是解决普通高校高水平运动队生源的最佳途径。
(3)山西省普通高校竞技体育的可持续发展是一项任务艰巨的系统工程,要求各级政府教育管理部门与各高校积极协作,就山西省普通高校竞技体育的发展现状进行讨论与研究,针对制约山西省普通高校竞技体育发展的因素,尽快出台新的举措,进一步促进山西省普通高校竞技体育的健康持续发展。
(4)普通高校办高水平运动队是我国体育人才培养的一种新模式,符合世界竞技体育的发展趋势。山西省各普通高校应紧紧抓住这一时机,实施“体教结合”的模式,努力培养高水平的大学生运动员,以推动我国竞技体育事业的进一步发展。
[1] 教育部.教育部办公厅关于批准部分普通高等学校为培养高水平运动员试点单位的通知[Z].教学厅[2000]8号.
[2] 华凤岩,范鹏,张庆春.对普通高等学校竞技体育工作现状的调查[J].北京体育大学学报,2005(1):88~91.
[3] 于振峰,等.中国高校高水平运动队的训练现状与发展模式特征和影响因素及其改革对策研究[G].体育软科学研究成果汇编.
[4] 蒋玲,等. 高校竞技体育管理体制的建设与发展研究[J]. 北京体育大学学报,2001,32(4):321~323.
[5] 董伦红,等.转型期高校竞技体育发展的探讨[J] .西安体育学院学报,2005,26(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