试论创新教育原则及其确立依据
2010-03-23李春玉
李春玉
(通化师范学院教育科学系,吉林通化134002)
试论创新教育原则及其确立依据
李春玉
(通化师范学院教育科学系,吉林通化134002)
近百年来,创新教育的逐步兴起,使人们开始对创新教育的一些基本问题进行反思。随着创新教育研究的深化,关于怎样实施创新教育——即创新教育的基本原则便成为了关键性的问题。笔者从创新教育原则的涵义谈起,概括了创新教育的意义及其5大创新教育的原则,并重点阐述了创新教育5大原则的确立依据。
创新教育;创新教育原则;系统论
人类是因为创新而产生,为了创新而存在,由于创新而发展。创新是人类认识和改造世界能力的最突出的体现,是人类价值的最高体现,是人类的最高本质。创新应该成为每一位有志者的人生追求,而创新教育则成为这一切一切的基础[1]。近百年来,创新教育的逐步兴起,使人们开始探索创新教育的一些基本问题,诸如,创新教育的涵义、创新教育的方法、创新教育的途径等。随着研究的深化,关于怎样实施创新教育——即创新教育的基本原则,便成为了实施创新教育的关键性的问题。
一、创新教育原则的涵义
“原则”即“观察、处理问题的标准”,“说话或行事所依据的法则或标准”。依据对“原则”的定义,“创新教育原则”的涵义可表述为教育主体在创新教育的过程中所必须遵循的基本要求。创新教育原则作为指导创新教育活动的一般原理,一方面根据一定的规则,提出创新教育的基本原则;另一方面,所提出的创新教育原则对于整个创新教育活动具有一般性的指导作用,创新教育活动过程始终必须遵循这些基本的原则,以使创新教育活动能够有效地实现创新教育的目的。例如“主体性原则”,它要求在整个创新教育活动中必须以学生的发展为“中轴”,把教育从过去“选拔适合于教育的学生”转变到“创设适合于学生的教育”上来,使教育中心由教材等“教育客体”向学生“教育主体”转变,围绕以创新素质为核心的全面发展而开展创新教育活动。
二、遵循创新教育原则的意义
(一)指导创新教育活动的设计
创新教育原则要求在创新教育设计时,作为教育主体的教师必须按照有利于培养教育对象创新意识与创新能力的原则,设计全部的教育客体,包括教育创新目标的确定、创新教育环境的营造、创新教育方法手段的运用、创新教育的设计、创新教育效果的测评等方面,即系统地对创新教育要素进行设计。比如“差异性原则”,它就要求在设计创新教育活动时,必须了解、研究学生个体与集体的特征,从提高教育针对性、实效性出发,因材施教,设计出与学生“最近发展区”相适应的教育方案,以此避免教育中的“齐步走”。
(二)规范创新教育的开展
创新教育原则贯穿于创新教育的全部过程。在创新教育活动中,教师与学生的地位、作用及师生关系,教育主体与教育客体的关系,教育内容与方法手段的关系,教育质量的测量与评价等,都必须遵循创新教育原则,使创新教育实践活动能培养具有创新力的学生。比如“尝试性原则”,它就要求在创新教育的教学活动过程中,必须设悬激疑、质疑,通过学生的质疑、解疑,尝试创新。以此改革教育中的教师灌输——学生吸收、注重结论性教学的现象。
(三)提高创新教育活动的效能
按照创新教育原则的要求,就要为创新教育主体在目标确定、内容选择、方法手段使用、环境营造、测评判断等方面提供依据,使创新教育活动朝着培养创新人才的目标运动;反之,就可能出现不利于创新教育目标实现的情形,妨碍创新教育目的的实现。例如确立创新教育时质量测评与评价中的“求异性原则”,面对语文考试中学生关于“积雪消融了,大地变成了____的世界”的回答,就不至于把“春天”规定为惟一的标准答案,而把“水”当成错误答案。如此的教育测量与评价导向,学生思维的求异性、发散性、创新性才能受到肯定,创新力就能被激发。
三、确立创新教育原则的依据
综观教育历史,人们总结出了一系列的原则。但是,创新教育作为当代特定历史条件的活动,它必须遵循哪些基本的原则?要解决创新教育的基本原则问题,首先要确立提出创新教育原则的依据。对此,我们提出把系统论的思维方法作为确立创新教育原则的方法论基础和总体依据。
系统论认为,系统都是由许多要素组成的,任何一个复杂的事物都可以分解为众多相对独立而又相互联系的要素;每个组成要素又可以分解出一系列的子要素;系统内部每个要素具有自己独特的功能,系统各要素的功能相互整合又会使系统整体产生新的、更为强大的功能[2]。根据系统论的观点,创新教育可分解为目标、环境、方法、过程与终结测评等五个连续的、阶段性的要素;显然,创新教育的每个活动要素又具有自己独特的功能,这些功能的整合又形成创新教育活动整体的、更为强大的功能。由于创新教育的每个要素具有存在与作用发挥的相对独立性,因而,有必要对每个要素的活动及其作用的发挥确定基本的原则,以使其服从整个创新教育活动的目的。这样,我们就获得提出创新教育原则的一个基本视角,即从创新教育的目标、环境、方法、过程、测评五个方面,提出创新教育的五大基本原则方向:创新教育的目标——主体性原则、环境——差异性原则、方法——民主性原则、过程——尝试性原则、测评——求异性原则。
(一)主体性原则的依据
迄今为止,人类处于生物界进化的最高阶段,占据生态系统的顶级群落地位,特别是人类高度发达的大脑及其复杂的功能,使人类有独具的意识能动性特征。此能动性使得人类成为了包括创新活动在内的人类一切活动的主体。离开人类有目的、有意识的怀疑、探索、发明、创造活动,就谈不上人类的任何创新。人是教育的对象。从教育人类学看,人类先天获得了高度发达的大脑及整个神经系统,后天习得了言语思维能力,这使得人类具备接受教育的可能性;从教育社会学看,社会对生活在一定社会环境的公民所提出的基本素质要求,形成了人类接受教育的必要性。创新教育的目的就在于把具有接受教育可能性的教育对象按照创新教育的目的,培养成为具有创新精神与能力的、能自动地进行创新活动的人。
(二)差异性原则的依据
人类个体之间存在生理与心理的差异。现代生理学研究表明,个体之间的生理存在差异,不但有性别的差异,而且即使同一性别的人也存在身体形态结构、身体机能的差异;单从个体的神经类型方面看,就存在活动性能的强与弱、兴奋与抑制的平衡与不平衡、灵活与不灵活的差异。人的心理也存在巨大的差异性。同一人,在不同的生长发育时期,其生理、心理也是不同的。人类身心差异性的存在,要求创新教育必须体现差异性,才能有针对性,才能提高创新教育的有效性。体现人类身心差异性的教育应当是因材施教。针对人类身心差异性,创新教育就须了解、研究每个教育对象的身心特征、水平,特别是兴趣、爱好、需要、动机倾向以及个性特征,据此为每个受教育者设计出与其身心特征相适应的教育。
(三)民主性原则的依据
创新是人类发现新事物,研究新问题,产生新的思想或物质成果的过程。创新活动中的思维过程存在非逻辑性、求异性、发散性三大特征;最突出的表现是“突发式”思维特征。思维的一般特征是从一定条件出发,遵循思维规则,推导出结论,即思维的逻辑性特征。人类的创新活动需要逻辑性思维,但在关键阶段,起决定作用的却是非逻辑性思维。创新活动的非逻辑性是违背“常规”的思维方法,表现为突发、跳跃而非严密、非逻辑的直线式思维,如思考问题时瞬间产生的不相关事物之间的联系、顿悟等;创新活动的求异性表现为标新立异,不落俗套,提出与众不同的设想、方案,有效地解决问题;创新活动的发散性表现为从多个角度思考,提出多种假设,用不同方法解决问题,即如常说的“举一反三”、“触类旁通”等。据此,创新教育须遵循“民主性原则”,在学术自由、人格平等、民主和谐等气氛中,各抒己见而不担心被打棍子、戴帽子,学生才敢于进行非逻辑性的“异想天开”,质疑求异,事物的本质才能得以反映。
(四)尝试性原则的依据
创新活动过程包括发现问题、形成课题、解决课题三个基本的阶段。发现问题就是从平时被忽视的事物中发现疑点,对习以为常、熟视无睹的事物、现象产生怀疑或新的认识与看法;形成课题就是搜集与问题相关的材料,分析问题的要点,使它成为可以具体处理的课题;解决课题就是进一步提出假设,并验证、评价的过程。由上可见,怀疑精神、问题意识在创新活动中具有重要的作用。基于此,创新教育活动过程中,需要激发学生去思考、发现问题。在教师激发下,使学生产生怀疑意识,寻找问题的解决对策,从而培养学生分析问题和解决问题的能力,通过问题的解决获得尝试创新的体验。
(五)求异性原则的依据
创新教育、创新活动终结时,对其质量的测量与评价应当遵循什么原则?我们认为,由于创新活动过程中思维的求异性、发散性特征的存在,在测量与评价一个阶段或整体的创新教育质量时,就应当遵循鼓励创新的“求异性原则”。因为创新思维的求异性、发散性特征,要求创新教育中贯彻体现创新精神的思维求异性、发散性。通过创新教育质量评定对思维求异性、发散性的肯定,则有利于引导整个创新教育系统朝着生动活泼、思维广阔的创新方向发展。教育中存在许多培养学生求异与发散思维,鼓励创新的活动,如数学教育中的一题多解、语文教育中的一问多答、自然教育中的一类多种、外语教育中的多词一义与一词多义等。在教育质量测评时,应当允许答案的多样性,只要言之有理,持之有据,均应给予肯定的评价、给分,不能因为过分强调所谓的“标准”答案而抹杀学生有创造性的见解,扼杀学生的创新求异能力。
另外需要指出,第一,基于系统科学视角所建构的创新教育原则,既为一个整体,又相互联系,即它们之间存在着指导与被指导、体现与被体现、引导与被引导的关系。主体性原则对其它各原则具有一般性的指导作用,其他各创新教育原则均要体现这一目标性原则;差异性原则与民主性原则相互支持,它们又对尝试性原则、求异性原则具有指导意义;求异性原则要体现其它原则的要求,同时又对其它原则具有导向作用。五大原则之间形成指导、体现、导向的密切关系,使创新教育原则成为有机整体。创新教育原则的关系决定了创新教育原则的综合运用。在创新教育实践活动中,不存在单独运用某一个原则,也不存在整个创新教育只运用某几个原则的问题,而是综合运用。因为它们本身就是从创新教育活动整体的角度提出的,它们是指导创新教育活动的各方面主导性原则。第二,创新教育原则与传统教育原则的关系是继承与发展的关系。创新教育原则反映了时代的基本认识。五大创新教育原则是基于对当前哲学、社会科学等领域的新认识。如“主体性原则”就是对当前哲学、社会学领域新观点的吸收。创新教育环境上“民主性原则”、创新教育方法上“差异性原则”也是出于对当代社会学、人类学及教育学的理解。正是上述三原则奠定的基调,创新教育才必须遵循“尝试性原则”、“求异性原则”。所以,从一定意义上说,所提出五大创新教育原则是反映当代科学新的发展的结果。第三,创新教育的原则尚待发展。所提出的五大创新教育原则仅仅是基于对当前创新教育的基本认识,所以创新教育原则的发展远远没有终结。如反映创新教育的“尝试性原则”,因创新教育的教育教学活动过程十分复杂,其涉及诸多要素与内容,这个过程内部肯定还会存在多级的、更为详细的、具有层次结构的原则系列。就未来而言,随着创新教育实践的发展,对创新教育的本质、规律有着更为深刻的认识,那么,创新教育原则的内涵就会有新的发展。特别是人类对自身存在和认识的发展,社会对人才类型需求的变化,所导致的教育观念的转变,必然带来创新教育原则指导思想与内容的巨变,从而提出新的创新教育原则。当然,也可以根据信息论、控制论,还可以根据结构论、协同论、突变论等其它理论和视角提出创新教育的原则体系。
[1]李春玉.试论创新教育及其发展[J].吉林通化:通化师范学院学报,2010(3).
[2]査有梁.控制论、信息论、系统论与教育科学[M].重庆:四川省社会科学院出版社,1986.
(责任编辑:景时)
G40-03
A
1008—7974(2010)09—0068—03
本文系中国高等教育学会“中国高校创新创业教育的理论与发展研究”2008年度重点专项规划课题子课题“高等师范学校创新教育课程体系构建的研究与实践”的阶段性成果,课题批准号08CX07082;通化师范学院08年教研课题“高师教育学教学中培养创新能力的研究与实践”阶段性成果。
2010—05—31
李春玉(1963-),吉林通化人,现任通化师范学院教育科学系主任,教授,教育学硕士。