农民与政治现代化:一个理论综述
2010-03-22申端锋陈玉华
申端锋,陈玉华
(1.华中科技大学,湖北 武汉 430074;2.华中师范大学,湖北,武汉 430079)
农民与政治现代化:一个理论综述
申端锋1,陈玉华2
(1.华中科技大学,湖北 武汉 430074;2.华中师范大学,湖北,武汉 430079)
农民在政治现代化的进程中扮演了重要角色,在农民政治研究中,逐步形成了三种主要的研究范式,一是农民与国家政权建设范式,侧重于政治现代化进程中国家权力对基层政治社会的整合;二是农民与革命范式,20世纪农民政治的核心内容是农民与革命的关系;三是农民与村民自治范式,村民自治能够折射出国家与社会的重大关系,能够透视国家与社会的互动过程。如何重新找回农民政治研究的自尊,这是农民政治研究面临的挑战与机会。
革命;村民自治;农民政治;国家政权建设
农民在政治现代化进程中扮演了重要角色,中国的根本问题是农民问题。在农民政治研究中,逐步形成了三种主要的研究范式,一是农民与国家政权建设范式,二是农民与革命范式,三是农民与村民自治范式。20世纪中国农民政治研究的代表性成果,主要是在以上三种范式的支配下产生的。本文试图对这三种农民研究范式进行评述,为推进农民政治研究提供学理基础,并明晰农民在20世纪中国政治现代化中的作用。
一、农民与国家政权建设
在早期西方汉学家看来,帝制中国之所以长期维系,原因就在于乡村政治结构的特殊型式,近世欧洲学者认为早期中国是一个“东方式的社会”,马克思指出了东方社会结构的基本特点:“从远古以来,这个国家的居民就生活在这种简单的地方自治的形式下。村社的边界很少变动……居民对于王国的覆灭和分裂漠不关心;只要村社仍然完整无损,他们并不在乎村社受哪一个国家或哪一个君主统治,因为他们的内部经济仍然没有改变。”[1](pp.271-272)历史研究表明,秦汉以后,中国形成了以君主为核心的中央集权制,而在中国这样拥有广大国土的国家,中央集权制行政的实际状态只能极为粗放,即所谓的“官不下县”,正如费正清所讲,帝制政府仍然是个上层结构,并不直接进入村庄,因它是以士绅为基础的,皇帝任命的任何县官只有获得当地士绅的合作才能进行治理[2](p.38)。
换言之,“政府统治的活动可以区别为两类:一类是往下只到地方县一级的正规官僚机构的活动,另一类是由各地缙绅之家进行领导和施加影响的非正规的网状系统的活动”。这正是“中华帝国有一个不可思议的地方,就是它能用一个很小的官员编制来统治如此众多的人口”的原因之所在[3](pp.22-24)。中国学者费孝通因为国民党政权的腐败和低效率而关注到乡村中国的基本权力结构,并且注意到政治现代化进程中传统权力结构的解体。在费孝通看来,“在传统的中国权力结构中,有着两个不同的层次:顶端是中央政府,底部是地方自治单位,其领袖是绅士阶级。这里有着对中央政府权威事实上的限制,地方上的事情是由社区的绅士所管辖的,是中央当局难于干涉的”[4](p.52)。在政治现代化进程中,中央政府推行保甲制以倡导自治,保甲制度把自上而下的政治轨道筑到每家的门前,致使传统的士绅政治解体,“保甲制度不但在区位上破坏了原有的社区单位,使许多与民生所关事无法进行,而且在政治结构上破坏了传统的专制安全瓣,把基层的社会逼入了政治的死角”[5]。
更多的学者在国家政权建设框架下关注乡村政治结构的变迁,侧重于政治现代化进程中国家权力对基层政治社会的整合,也就是国家权力下沉过程中乡村政治结构的变化与重塑,在20世纪上半叶的中国,国家竭尽全力,企图加深并加强其对乡村社会的控制,在杜赞奇看来,这一进程与近代早期的欧洲相似,蒂利和其他学者称这一过程为“国家政权建设”,它是对一个客观发生的近代化现象的概括,“它特别指分散的、多中心的、割据性的权威体系,逐渐转变为一个(以现代国家为)中心的权威结构”[6](p.1)。这就意味着国家政权的官僚化、渗透性、分化以及对下层控制的巩固,同时,也包括公民对民族国家的认可、参与、承担义务及忠诚,20世纪上半叶中国的国家政权建设侧重于权力结构的集中[7](p.44)。也有学者认为,中国自秦汉以来就形成了中央集权的官僚制国家,因而中国现代民族国家的形成并不同于西欧的国家政权建设,在中国近代国家形成过程中,地方秩序的维系才是最根本的问题[8](pp.94-100)。杜赞奇研究了20世纪上半叶国家政权的扩张对华北乡村社会权力结构的影响,他认为自清末新政开始的国家权力下沉并没有完成对基层社会的整合,国家政权建设还停留在机构和人员设置的层面,国家只能依靠复制经纪体制的办法来从农村提取资源,导致掠夺型经纪盛行,出现了所谓国家政权的内卷化,成为整个民国时代的普遍现象。在杜赞奇看来,共产党政权的建立标志着国家政权“内卷化”扩张的终结,共产党之所以能够如此,是因为她从基层开始建立了与国家政权相联结的各级组织[6](pp.183-184)。黄宗智持同样的看法,他在关于长江三角洲农村的研究中发现,“土地改革和税率的提高使国家政权空前地深入自然村。旧日的国家政权、士绅或地主、农民的三角关系,被新的国家政权与农民的双边关系取代了,薛家棣等村的农民不再有城里的地主士绅介于他们和国家政权之间……土地改革和新税两者同样地代表着国家权力大规模地深入他们生活的开始”[9](p.173)。在人民公社时期,“三级所有,队为基础”是乡村政治结构的典型特征,这一结构与村落传统之间既有融合,又充满着张力[10](pp.4-5)。
近期相继有学者对国家政权建设框架的应用进行了反思,认为国家权力并没有完成对乡村政治结构的整合,基层政权成为离间国家和社会关系的一个中间变量,地方权威的官僚化并没有确立新的公共规则,从而不断再造出乡村社会的不稳定的关系结构,因而主张用制度化的方法确立权威的社会性来源,重建权力“文化正当性的证成方式”①。这种反思更多地发现了“社会”的意义,显然受到了20世纪90年代以来在知识界流行的市民社会(国家与社会)框架的影响,国家与社会框架成为这一时期乡村政治研究的主导框架。该框架的关键意义在于,中国学者欲摆脱“国家本位观”的自上而下的精英式路径,并放弃一步到位达致民主政治的幻想转而探讨民主政治赖以建立的社会结构性基础[11]。于是,乡村政治结构在这一关怀下又一次引起了学界的关注,甚至有学者以“公民社会的兴起”重新审视了乡村政治结构,如俞可平认为,中国历史上的“社会”一直被国家所湮没,公民社会是近代的产物,在集体化时期“公民社会”被消灭,改革开放后的市场经济催生了民间组织,公民社会兴起,并且在20世纪90年代取得了知识上的合法性,村民自治是公民社会兴起的表现[12](pp.189-222)。
二、农民与革命
传统中国是一个典型的农业社会,在政治现代化的历史进程中,中国农民扮演了关键性的政治角色。在现代民族国家的形成过程中,农民政治的核心内容是农民与革命的关系,关于农民阶级、工人阶级以及资产阶级在中国革命中的地位的争论,一直伴随着中国革命的历史进程,上述阶级之间的关系及其决定的政治结构一直是现代民族国家建构过程中的主要议题。毛泽东与陈独秀以及共产国际指派的领导人之间展开了激烈的争论,最终,惨痛的教训促使中国革命选择了毛泽东的农民革命路线,明确了“中国革命的根本问题是农民问题”这一基本判断,进而明晰了“谁是我们的敌人,谁是我们的朋友”这一革命中的根本问题。亨廷顿认为,像他们之前的其他革命集团一样,中国共产党开始重视的是城市而不是农村,在1926-1927年国共两党军队的联合北伐之前,农民作为革命的潜在力量几乎没有受到注意[13](p.269)。在摩尔看来,早期共产党的失败在一定范围内可归结为战略上的失误。直到1926年他们才开始对把农民作为革命运动的基础表现出兴趣。在1927年和蒋介石的合作破裂后,共产党仍然力图通过无产阶级的城市起义夺取政权,这却招致了流血和灾难,必须放弃这一马克思主义的正统观念,接受毛泽东的依靠农民的战略,这对于取得成功来说是必不可少的[14](p.177)。而国民党政权则在1927年之后选择了大地主大资产阶级作为自己的阶级基础,力图维系农村原有的阶级关系和权力结构,因而并未完成对农村社会的政治整合和政权建设,并逐渐失去了农民的支持。摩尔认为,“国民党所谓的改革,只不过是装饰门面的摆设而已,因为他们从未改变各地方精英分子控制地方生活的局面”,“国民党的主要社会基础是乡绅后裔,城市工商业,金融业的利益混合体,说得好些是不同利益集团之间的合作,国民党通过它所控制的暴力工具,充当撮合这个混合物的纽带”[14](pp.153-155)。杜赞奇则从国家政权建设的角度认为,国民党政权并未真正完成对基层社会的渗透,致使掠夺型经纪横行,出现了所谓国家政权的内卷化。
关于现代民族国家形成过程中农民的政治意义,有两种不同的主张。一种观点否认农村社会的阶级分化,重视乡村士绅和乡村教育的作用,这是精英主义的农民观。较为典型的是梁漱溟等乡村建设派的观点,他们也很重视农民,但并不触动原有的阶级关系和社会结构,农民是被动的,是被教育和改造的对象,所以才会有梁漱溟先生“我们动而农民未动”的感慨,并且乡建派的主张和实践受到了国民党政权的默许和认可。像重建乡村运动之类的自由因素能对逐步改革起促进作用,这种运动只要保持在“政治无害”这一范围内,还是能被容忍的。重建乡村运动的目的是要“在阶级结构不发生革命性变化的前提下完全改善村社的状况”[14](p.153)。另一种观点是中国共产党人所持的马克思主义观点,认为农村社会并非铁板一块,并以阶级分析方法进行了农村阶级的划分。毛泽东在《中国社会各阶级分析》和《湖南农民运动考察报告》等著作中明确将农民尤其是贫下中农视作中国革命的主要力量;陈翰笙领导的农村经济调查证明了农村阶级分化的严重性。在中国共产党人看来,分化的农民阶级是中国革命的基本动力②。
现代民族国家形成之后,中国农民的政治意义重新成为一个新的问题,这一问题就是建国初期毛泽东与梁漱溟的争论,即中国共产党能否代表农民利益的问题。从国家自主性的角度来分析③,我们可以对这一时期的现代化战略有一个同情的理解,即国家主导的后发现代化是中国的必然选择,农村和农民必然要为之作出牺牲,然而,若从农民自主性的角度来分析,梁漱溟提出来的问题又不无道理。鉴于农民在现代民族国家形成即革命中所具有的伟大意义,“在中国,农民在革命中的作用甚至超过了俄国,他们为最终摧毁旧秩序提供了炸药”[14](p.181),农民在现代民族国家框架下具有怎样的政治意义,这仍然是一个重大问题。
乡村社会的阶级关系和权力结构,也就是笔者所谓的乡村政治结构,是理解农民政治的关键。毛泽东在农村调查基础上进行的阶级划分,从另一个角度来看则是对农村政治结构的剖析,中国共产党人试图分裂农村原有的政治结构,从而从根本上改变之。毛泽东认为,政权、族权、神权、夫权四种权力代表了全部封建宗法的思想和制度,是束缚中国人民特别是农民的四条极大的绳索。“农民有了组织之后,第一个行动,便是从政治上把地主阶级特别是土豪劣绅的威风打下去,把农民权力长上来。”“其结果,把几千年封建地主的特权,打得个落花流水,地主的体面威风,扫地以尽。地主权力既倒,农会便成了唯一的权力机关,真正办到了人们所谓‘一切权力归农会’。”[15](pp.12-24)摩尔通过考察农民与地主的关系及其决定的农村政治结构,发现了各国政治现代化道路的社会基础,其中,中国的农业社会结构以及农民和上层阶级的微弱联系,是中国农民起义和革命的社会根源。摩尔认为,18世纪中国政治结构最重要的体制缺陷在于农民与上层阶级和政权的联系极其微弱,并且趋于个人化,许多乡绅在农业活动中不充当任何角色,甚至不起监督作用,而是致力于做学问和搞艺术,租佃制和上层阶级对悠然享受的热衷,致使他们依附于劳动阶级却又不对他们进行直接的监督,由此,上层阶级政治上的需要加上农业政策的实施造成农民个人主义和剩余劳力的结合,从而形成了一个相对分散的农业社会。中国农村缺乏一种内聚力,这有助于共产党能够不断地把农民吸引到共产党控制的地区,在这些地区,共产党执行着一条分裂农村以便摧毁旧秩序残余的路线,整个村庄被有条不紊地区分为彼此分庭抗礼的两大阵营[14](pp.160-181)。米格代尔从结构/行为而非文化接触的角度考察了农民革命爆发的原因。米格代尔着眼于“在所有农村中都存在的具有共同特点的生活模式”,他强调“当地制度(而不是文化)对个人选择所发生的根本影响”,并且从结构-行为选择的角度把传统农村分为地主控制的农村与“控制松散的农村”两种类型,分析了他们各自的“内向型力量”与“外向型力量”的冲突模式[16](p.2)。而斯考切波则认为,农村结构及其冲突是理解现代政治模式的关键,中国农民缺少预先就存在的团结和自治结构,传统中国基本的社会单位不是单个的村庄而是由村庄群落组成的集镇社会,士绅在地方性社区中拥有压倒性的组织地位,农民的组织力量较弱。而中国共产党则渗透并改造了地方基层社会,农民阶级获得了在传统的农业社会政治结构中所不具有的组织化的自治与团结,农民成为了一个自为的阶级,他们像1917年的俄国农民那样彻底地打击地主[17](pp.178,179,313)。
由此,乡村政治结构作为理解农民政治,包括农民革命的一个主要视角,业已成为一种经典的学术路径。上述关于农民政治的经典作品则是预先假定了某种型式的农村政治结构的存在,这一结构在某种意义上决定了农民的政治行动,从而“存在着机械性地将同一推理体系强行套进具有不同历史传统和权力结构的国家的倾向。正是由于这一倾向的存在,使得作者在一些地方表现出了某种凝固的历史观”[17](p.x1)。赵鼎新在对斯考切波的批评中就指出:“写出来的东西往往比较机械,其理论分析也往往与历史事实相去甚远。比如在斯考切波的书中,她甚至会用满清时期的社会结构去分析中国共产党革命的成功,从而放弃了对整个历史过程的分析和考察。”[18](p.121)
三、农民与村民自治
1987年,在时任全国人大委员长彭真的努力下,《中华人民共和国村民委员会组织法(试行)》颁布实施,彭真指出:“没有群众自治,没有基层直接民主,村民、居民的公共事务和公益事业不由他们直接当家作主办理,我们的社会主义民主就还缺乏一个侧面,还缺乏全面的巩固的群众基础。至于说到群众的议政能力,这也要通过实践来锻炼、提高。”[19](pp.607-610)1990年代,各地开始广泛推行村民自治。于是从1990年代开始,中国农民又一次与政治密切联系在了一起,不过这一政治不再是以阶级为核心的社会主义政治,而是以选举为核心的民主政治,倡导者试图通过选举重建农民与政治的关联。9亿农民被赋予了极高的民主期待,村民自治的倡导者希冀通过村委会选举为农民提供民主操练的机会,由村及乡,由乡到县,继而在更大范围内推行选举,最终由草根民主推动国家民主,走一条自下而上的民主发展道路。可以说,村民自治开启了一个民主神话的时代。不过,随着村民自治实践的逐步推进,以及村民自治研究的深入,越来越多的研究者发现,村委会选举并没有带来民主,选举与民主的关联在村民自治实践中并不明显。于是,相当一部分村民自治研究放弃了对民主神话的追逐,而是转向了对村民自治社会文化基础的研究,即在更为广阔的层面,以更为开阔的视野研究村民自治。
华中地区的一部分政治学者较早转向了对农村基层政治尤其是村民自治的研究④,张厚安认为,人民公社体制解体以后,国家的行政权力上收至乡镇一级,在村一级实行村民自治,形成了“乡政村治”的乡村政治结构,这一概念将乡政与村治拆离开来,从而与“国家与社会”的对立性想象相呼应。徐勇认为,村民自治是一个小问题,却能够折射出国家与社会的重大关系,能够透视国家与社会的互动过程,这或许是村民自治能够引起更多学者关注的重要原因。在他看来,村民自治背景下的村干部具有当家人与代理人的双重角色[20]。贺雪峰等对村庄权力结构进行了三层分析,提出了村庄权力结构的三层分化,即体制精英—非体制精英—普通村民,并以此分析了选举后村级权力结构的合法性基础[21](pp.119-137)。
此后,随着村民自治研究的深入,华中地区的学者对乡村政治结构的关注出现了路径的明确分野,有的学者更加关注乡村政治结构对于宏观政治的意义,提出“回归国家”,或者从国家治理转型来理解乡村政治结构⑤。而另一些学者则更加侧重乡村政治结构的社会基础,在乡村治理而非乡村政治的框架内,试图理解乡村社会的秩序,以及秩序形成的内在机制和逻辑。比如贺雪峰就明确提出了“乡村治理的社会基础”研究,试图从村庄内部来理解乡村秩序,提出了“村庄社会关联”、“半熟人社会”等一系列解释性概念。这一研究的长处在于真正从村庄内部寻找村庄秩序得以形成的机制;但其局限也在于此:社会基础的视角并不能描绘出乡村政治结构的整体构架。乡村治理及其社会基础研究将政治问题治理化,突破了村民自治与民主政治的简单关联,从而开拓了乡村治理这一研究领域,极大地丰富了乡村政治研究。在笔者看来,乡村治理研究的崛起与所谓的“去政治化”和“发现社会”是相呼应的,然而,这并不能替代乡村政治研究。
就华中地区的乡村政治研究而言,不管是指向国家政治的研究,还是以理解乡村秩序为旨趣的研究,均没有坚持直面乡村政治结构的努力。村民自治研究始于政治学的基本问题,即民主问题,却发达于秩序与治理,而以秩序和治理为核心关怀的乡村治理研究则背离了政治学的民主关怀,更多关心一些治理技术抑或社会基础,明显缺乏农民政治和乡村政治结构的视野。问题是,在当下的中国,农民没有终结,农民政治也没有终结,村民自治民主泡沫的破裂并不意味着乡村政治的终结,如何重新找回农民政治研究的自尊,这是农民政治研究面临的挑战与机会。
注释:
①张静:《基层政权:乡村制度诸问题》,上海人民出版社,2007年版第17-46页;吴毅:《小镇喧嚣:一个乡镇政治运作的演绎与阐释》,三联书店,2007年版第630页。
②毛泽东和陈翰笙对农村阶级的划分,并从中找到了中国革命的动力。
③国家自主性分析认为国家有着自身的结构和性质,以及与这些结构和性质相对应的利益和行为方式,强调国家及其官员在推动社会经济现代化过程中的重要作用,这是回归国家学派的主要观点。斯考切波著,何俊志等译:《国家与社会革命:对法国、俄国和中国的比较分析》,上海世纪出版集团,2008年版。
④华中地区的这些学者及其研究被北京的学者称为“华中乡土派”,代表性人物为张厚安、徐勇、吴毅、贺雪峰等。应星:《评村民自治研究的新取向》,《社会学研究》,2005年第1期。
⑤徐勇:《回归国家与现代国家的建构》,《东南学术》,2006年第4期;吴毅:《小镇喧嚣:一个乡镇政治运作的演绎与阐释》,三联书店,2007年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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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费正清.剑桥中国晚清史(上卷)[M].北京:中国社会科学出版社,1993.
[4]费孝通.中国绅士[M].北京:中国社会科学出版社,2006.
[5]费孝通.基层行政的僵化[M].上海:上海人民出版社,200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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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张静.现代公共规则与乡村社会[M].上海:上海书店出版社,200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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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6]米格代尔.农民、政治与革命[M].北京:中央编译出版社,1996.
[17]斯考切波.国家与社会革命:对法国、俄国和中国的比较分析[M].上海:上海世纪出版社集团,2008.
[18]赵鼎新.社会与政治运动讲义[M].北京:社会科学文献出版社,2006.
[19]彭真文选[M].北京:人民出版社,1991.
[20]徐勇.村干部的双重角色:当家人与代理人[J].二十一世纪(香港),1997,(8).
[21]贺雪峰.乡村治理的社会基础[M].北京:中国社会科学出版社,2003.
D422.0 < class="emphasis_bold">文献标识码:A文章编号:
1008-7168(2010)01-0031-05
2009-09-10
国家社科基金项目“基层民主建设研究”(06b22013)。
1.申端锋(1980-),男,山东荷泽人,华中科技大学中国乡村治理研究中心研究人员,博士。
2.陈玉华(1982-),男,浙江东阳人,华中师范大学政治学研究院博士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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