论曹丕的《典论·论文》的文学史价值
2010-03-22张艳
张艳
(长白山职业技术学院旅游系,吉林白山134300)
论曹丕的《典论·论文》的文学史价值
张艳
(长白山职业技术学院旅游系,吉林白山134300)
曹丕的《典论·论文》这篇诗文专论,在继承前代文学批评的基础上,在总结建安文学的同时,提出了文学的社会功能、文体分类、文气等问题。这些具有承前启后作用的见解,在一定程度上突破了传统观念,推动了文学理论的研究,促进了创作的发展。
文学批评;主旨;认识价值
我国的文学批评源远流长。曹丕的《典论·论文》堪称中国古代文学批评史上的首篇文学批评专论。《尚书·舜典》中就有“诗言志”之说,《论语·阳货》中则有“《诗》可以兴,可以观,可以群,可以怨”之说,这些具有创见性的见解,虽然在一定程度上揭示了文学的一些性质和社会作用,但这些凤毛麟角式的点评毕竟尚没形成专论。时至东汉,曹丕著的《典论·论文》才成为文学批评继往开来的专论性文献。
《典论·论文》是我国第一篇诗文专论,它一改先前评论诗文散见于各文章的做法,纵横捭阖地谈古论今而自成专论。《典论·论文》之所以能产生在东汉末年曹丕之手,除了他能诗善文身为政治家很重视文学的社会功能外,更重要的是文学自发生发展以来时至建安时代,已进入了“自觉时代”。时代需要文学,文学需要批评。继《典论·论文》之后,文学批评日趋繁荣,专论、总论相继出现。
《典论·论文》其主旨在于强调文章的社会功能和独立作用,鼓励文人积极创作正确品评。该文篇幅虽小,可内容含量较大,它提出很多重大的理论问题。在论述上也条理分明,富有逻辑性,义理、考据颇为鲜明充分。《典论·论文》直抒己见,切中流弊,这也正是曹丕所处建安时代精神在文学批评中的反映。《典论·论文》的主要认识价值概说有三:
一、《典论·论文》把文学的价值、作用和地位提到应有的高度
《典论·论文》说“盖文章,经邦之大业,不朽之盛事”,把文学之事看成经国安邦千古不朽的大事业,把文学的社会功能和政治功能提得如此之高,是前无古人的。对于文学的社会作用的认识曹丕在文中又写道“不假良史之辞,不托飞驰之势,而声名自付于后”。这表明了他看到了文学的独立地位,不仅为自己奠定了文章分类的基础,而且使人们更进一步认识到文学的特性,促进人们自觉地发展文学。
曹丕给予文学很高的评价,还认为“年寿有时而尽,荣乐止乎其身,二者必至之常期,未若文章之无穷”。推崇文章的垂世不朽,并举出了周文王姬昌、周公姬旦两个例子为证。曹丕在《与王朗书》中也说:“唯立德扬名,可以不朽,其次莫如著篇籍。”这种认识来源于古人“立德、立功、立言”的“三不朽”说。
曹丕以帝王之尊,对文学的功用价值有这样的认识,对六朝及以后的文学发展起到积极的推动作用。
二、《典论·论文》首次对文体进行了分门别类,并有了自觉的文体论意识
“夫文本同而末异。盖奏议宜雅,书论宜理,铭誄尚实,诗赋欲丽。”
曹丕以前,人们在长期写作实践中,已对个别文体的特点进行过概括。但是像《典论·论文》那样综合地说明各种文体的风格或写作要求的还不曾有过。下面就《典论论文》提到的几种文体略加说明,以便了解这些文体的发展状况和人们对其特点的认识。
奏议之类公文的写作,随着国家政治的发展而日益发达。东汉时还曾把考试章奏作为选举官吏的一项内容。应劭撰《汉朝议驳》三十卷,陈寿撰《汉名臣奏事》三十卷(均见《隋书经籍志》)是有汉一代奏议的结集。曹丕认为此类经常用于朝廷军国大事的公文,其语言风格应该典雅。
东汉时期有两种风气渐盛,一是文士写作子书和论说文的风气,一是清谈高议互相辩论的风气。这两种风气是互相影响、密切攸关的。关于前者,自扬雄仿《易》而作《太玄》、仿《论语》而作《法言》后,子书作者蜂起。早在东汉前期王充曾说:“汉家极笔墨之林。书论之造,汉家尤多。”(《论衡对作》)。建安文人也深受此风影响,在着论和谈论风气之中,不少人都对论文写作要求和说理的方法进行总结。例如王充曾强调“论说之出,犹弓矢之发也。论之应理,犹矢之中的”(《论衡超奇》)。徐干说:“君子之为论也,必原事类之宜而循理焉。”(《中论寿夭》)。《典论·论文》“书论宜理”之说,未必是曹丕的独创,而是他对时人关于书论写作要求的高度概括。
碑誄之作也至东汉而大盛。不少学者认为死者撰写碑文始于东汉。作碑铭之风既盛,谀墓之作也就大量涌现,这种称颂死者溢美失实的现象与送葬奢靡的陋风结合在一起,被一些人认为是败坏风俗之举。《典论·论文》“铭誄尚实”之说是有这样的社会背景的,它是对此类作品内容方面提出的要求,同时也是要求作品应具有朴实而不徒事华辞的风格。
人们对赋这一体裁文辞华丽的特点,早有认识。至于说诗“丽”,则是东汉后期以来文人制作五言诗风气日盛、诗歌语言日趋华丽这一情况的反映。建安时代曹植的诗作就鲜明地体现了这一趋势。卞兰上《赞述太子赋》称曹丕“作叙欢之丽诗”,同样以“丽”言诗,可见典论论文“诗赋欲丽”的说法也是反映了当时人的一般看法的。
中国古代文论重视各种文体的用途、风格等等,建安时代人们的言论已开始表现出这一特点。《典论·论文》于此虽然语甚简短,但叙述全面、概括,对于后世的影响是颇为重要的。
三、《典论·论文》明确提出了“文气说”理论。
“文以气为主,气之清浊有体,不可力强而致。譬如音乐,曲度虽均,节奏同检,至于引气不齐,巧拙有素,虽在父兄,不能以移子弟。”
1.“文以气为主”
首先,它启示人们从创作主体的角度去审视文学作品,追寻文学创作动机的起源,文学活动不再以对客观对象的描摹、阐发作为第一要务,而是将立足点转移到创作者自身。文学活动虽然是主、客体的统一,但主体才是活动的真正领导者和实施者。文学创作活动是作家呕心沥血,融入思想和感情的再创造的产物。
其次,它其实是以“气”来衡量文学作品的高下,打破了从先秦到两汉统治了数百年的“文以载道”的专制地位。文学活动虽然可以而且应当与社会道德有密切联系,但它不应像儒家提倡的那样仅仅是统治阶级的传声筒和教化规范民众的教科书,文学更主要的任务是表达创作主体的心声、艺术个性,成为有血、有肉、有情的表达途径和审美对象。
2.文气有“清”“浊”之分。
由于创作主体各异,不同作家在作品中表现出不同的“文气”,所以,曹丕认为“气之清浊有体,不可力强而致”。他所谓的“清”是指阳刚的俊秀豪迈的特点,而“浊”气则是指阴柔的凝重沉郁的特点。大体上,他已经将风格概括为两种对立不同的类别,这在风格研究史上是一个很大的进步。而由于“气”的不同,即作家创作风格不同,所以也就不能以此之长,责彼之短。在《典论·论文》中,曹丕以此为依据,从“气”的角度去评论作家,虽扼要,却是中肯的。如说徐干“时有齐气”,是指徐干的作品具有舒缓的风格特点;评孔融“体气高妙”,是说其文章由于具有深刻的思想内涵,因而形成他的文章所不可及的一种风范;称刘桢“有逸气,但未遒耳”,是指其作品具有自由奔放的风格,但失之于不够紧凑。这些都是从气的角度来探讨作家作品的风格特色的。
3.文气“不可移”
曹丕认为,文学作品的“清”、“浊”是由作家的先天素质所决定的,所以是与生俱来的,不会改变的,也不能传授、影响的。在这方面,虽然他强调了先天的禀赋对于个人气质的养成和文学创作十分重要,却完全了忽视了作家后天的阅历、锻炼等对他们气质个性形成的重要作用,并认为它是“不可力强而致”“虽在父兄,不能以移子弟。”“文气”固然是一种相对独立、持久、私体化的气势状态,但毕竟只靠天赋难以得到恰当、充分的发挥和展现。这是明显的唯心主义的表现。
《典论·论文》还涉猎了文学批评中诸多问题,如“文非一体,鲜能备善”、“常人贵远贱近,向声背实”等问题,在一定程度上丰富和发展了文艺批评理论,有一定的认识价值。现今,略论此文为的是继承先人优秀文学批评遗产,潜下心来屏心静气地力求客观公正地评价当前的文学创作,避免媚俗平庸、气急浮躁、急功近利式的文学批评。
总之,曹丕的《典论·论文》这篇诗文专论,在继承前代文学批评的基础上,在总结建安文学的同时,提出了文学的社会功能、文体分类、文气等问题。这些具有承前启后作用的见解,在一定程度上突破了传统观念,推动了文学理论的研究,促进了创作的发展。虽然后人对这篇文献性的专论评价不一,但大都肯定了该文的历史地位和作用。刘勰说“典论辨”(《文心雕龙·才略》)、“魏《典》密而不周”(《文心雕龙·序志》),就是最好的例证。
[1]罗宗强.魏晋南北朝文学思想史[M].北京:中华书局,1996.
[2]安徽毫县《曹操集》译注小组.曹操集译注[M].北京:中华书局,1979.
[3]刘师培.古中文学史[M].上海:上海古籍出版社,2000.7.
(责任编辑:章永林)
I207.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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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08—7974(2010)06—0062—02
2010—03—10
张艳(1963-),女,吉林省白山市人,现为长白山职业技术学院副教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