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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衣带诏”系子虚乌有的矫诏

2010-03-22张淑蓉

通化师范学院学报 2010年6期
关键词:汉献帝后汉书三国志

张淑蓉

(通化师范学院中文系,吉林通化134002)

“衣带诏”系子虚乌有的矫诏

张淑蓉

(通化师范学院中文系,吉林通化134002)

《三国演义》是我国家喻户晓的一部长篇历史小说,其中许多情节起着强化人物性格、推动故事发展的重要作用,不但为人们耳熟能详,乃至被当作历史进行识记和传播。作为文学创作,难免要对历史事件进行一定的艺术虚构和再创造,况且有些事件本身在历史上就具有某种不确定性因素。如小说中凸显曹操凶残暴虐的“衣带诏”事件,就是一个虽见之于《三国志》《后汉书》的转述、却没有历史实证的“闻而不见”的矫诏,经小说家的选择与艺术处理后,便造成了以假乱真的艺术效果。

“衣带诏”;矫诏;《三国志》;《后汉书》;《三国演义》

《三国演义》作为我国历史上最具典范意义的长篇历史小说,以其深蕴丰厚的历史内涵、丰满鲜活的英雄群像和充满阳刚气息的故事情节,受到了广大读者的普遍喜爱,不但经久不衰,还大有常读常新的艺术魅力。

作为一部长篇历史演义小说,《三国演义》所描写的许多重大历史事件的确是以历史资料为参证,但出于创作需要,作者常常要对历史事件和相关传闻加以筛选整合与再创造,往往会造成以假乱真的艺术效果。比如小说中充分体现曹操凶残暴虐品质的“衣带诏”事件,就是出于董承“口称”的一种“矫诏”。“衣带诏”在同朝为官的裴松之和范晔的笔下均有所记载,但《三国志》注和《后汉书》对此事的态度却存在着明显的龃龉之处,这无疑给后世读者及学者带来了一定的困惑。而小说作者出于人物形象塑造的需要对这一事件予以充分肯定,在一定程度上造成了混淆视听的认识偏差。

首先,从原始资料方面来看,“衣带诏”一事史证不足。在《三国志》中事件本身并不明朗,《后汉书》虽持肯定态度,但缺乏实证。

《三国志》中有关“衣带诏”记载有三处。《武帝纪》说:

(刘)备之未东也,阴与董承等谋反。

按此记载,谋主是刘备,但并没有说明刘备为什么要“谋反”和谋谁的反。

《武帝纪》又说:

(建安)五年春正月,董承等人谋泄,皆伏诛。谋主换成了董承。不但同样没有说明为什么要“谋反”和谋谁的反,而且连“反”字也隐去了,但一个“伏”字,基本说明了事件的“谋反”性质,不然不会被界定为伏法受诛。

《先主传》则说:

先主未出时,献帝舅车骑将军董承辞受帝衣带中密诏,当诛曹公。先主未发。……事觉,承等皆伏诛。

这才说明了他们之所以要“谋反”,是因为接受了皇帝“衣带中密诏”,内容是“当诛曹公”(即曹操)。上述两个疑问虽然解决了,但又出现了新的疑问:只有以下犯上才叫谋反;刘备也好,董承也好,都与曹操同朝为臣,他们接受了皇帝的诏书诛杀曹操,怎么能说是“谋反”呢?还有“先主未发”!按照常理,臣子见了皇帝的诏书,应该是急切地、毕恭毕敬地拜读,可身为皇叔的刘备竟然连看都未看(未发)!更令人不解的是,在“受”字前面还有一个“辞”字!“接受”和“推辞”是一组意义完全相反的语汇,作者在这里连用,又当作何解释?

查《辞源》,“辞”共有八个义项:①讼辞,口供;②文辞,言辞;③命题;④告,致辞;⑤责让;⑥谦让,不受;⑦告别;⑧古代文体的一种。在这八个义项中,这里只有第④中的“告”讲得通。在这一义项下,《辞源》还举例说:“《礼记·檀弓》上:‘使人辞于狐突。’《注》:‘辞,犹告也。’”根据这一义项作语法分析,就是:“董承”作主语,“辞”作谓语。“受帝衣带中密诏,当诛曹公”作宾语。而宾语的内容是董承说的,未必是事实。刘备可能也看透了这一点,所以干脆不看(未发)。刘备这样做,表现了他的聪明;陈寿这样写,同样也表现了他的聪明。

“衣带诏”出于董承口传,是否是汉献帝亲制,《三国志》没有提供答案。约百年之后,南北朝后期的裴松之奉宋文帝之诏,为《三国志》作注。他参证了二百多种资料和众多史学家的相关评论,对《三国志》进行了解释、补充和评析,使之成为人们研读《三国志》、了解三国历史的重要史著。裴松之除了对《先主传》中的“舅”有所解释、“承等皆伏诛”有所补充外,对“衣带诏”本事滴墨未沾。①这说明他根本没有见到汉献帝制“衣带诏”的任何记载,汉献帝当与“衣带诏”无关。

而范晔《后汉书·孝献帝纪》却写道:

(建安)五年春正月,车骑将军董承、偏将军王服、越骑校尉种辑受密诏诛曹操事泄。壬午,曹操杀董承等,夷三族。

径直删去了“辞”和“先主未发”,使衣带诏成了汉献帝亲自制作、密授于董承的。裴松之与范晔既是同朝史官,必然能看到同样的史料(裴注和《后汉书》中的许多相同记述足以为证,如沮授劝袁绍不要讨曹的话),即使材料稍有差异,他们也会互相交流。可对“衣带诏”一事,他们的写法竟然如此不同!如果范晔是对的,说明裴松之注书不够尽心;如果裴松之是对的,那么对于范晔来说,轻了是擅改史书,重了是篡改历史。我们无法做出恰切的评判,只好从另一个角度再作探讨。

其次,从当事人方面来看,“衣带诏”决非出于汉献帝之手。

皇帝下诏诛杀大臣,是震动朝野的重大事件,当有令人信服的正当理由。但在今天所能看到的历史典籍中我们却找不到有关史证。事过百年之后,范晔在写《后汉书·皇后纪下》时,指斥了曹操“自帝都许”以来的两处不端行为,一为专权,二为多杀;记述了一次汉献帝对曹操的批评。两处不端行为不但空洞,而且不确。据《后汉书·孝献帝纪》,汉献帝在建安元年八月“迁都许”,十一月,“曹操自为司空,行车骑将军事,百官总己以听。”四年三月,“卫将军董承为车骑将军。”汉献帝既然能使董承取代曹操“自为”的车骑将军之职,说明他完全有能力行使自己的权利,并非曹操专权。陈琳在建安五年写的讨曹檄文,对曹操的罪行进行了淋漓尽致揭露,其中提到被他擅杀的朝廷官员也只有边让、赵彦,显然够不上“多”。而献帝对曹操的批评,记载如下:

……操后以事入见殿中,帝不任其愤,因曰:“君若能相辅,则厚;不尔,幸垂恩相舍。”操失色,俯仰求出。旧仪,三公领兵朝见,令虎贲执刃挟之。操出,顾左右,汗流浃背……

既然如此,汉献帝哪有下诏诛杀曹操的道理?尽管小说《三国演义》说是因为曹操借许田打围时表现出的欺君行为激怒了献帝,认为曹操“早晚必有异谋”,所以才不得已下了此诏。但这是为把曹操塑造成奸雄的小说家言,不足为凭。

“衣带诏”事泄露以后,汉献帝的作为只在《皇后纪下》中有一条资料:

董承女为贵人,操诛承而求贵人杀之。帝以贵人有妊,累为请,不能得。

如果“衣带诏”确是献帝所为,此时他应是在恐惧绝望中静候灾祸的降临,哪能对曹操一无所忌、对自己一无所顾地一再为董贵人求情,这就从侧面证明了他与“衣带诏”事无关。

《三国志》和《后汉书》都没有给董承立传,通过其他人物的传记,我们约略可知,他是汉献帝董贵人的父亲。董卓专权时,曾被迫随皇帝西迁长安;李傕、郭汜作乱,他护送皇帝东归,因功得封辅国将军。他一向反对曹操,在曹操派曹洪率先头部队西迎献帝回洛阳时,董承就和袁术的将军苌奴凭险抗拒。建安元年,国家迁都许昌后,曹操控制了国家大权,董承自然心中不快。建安四年,他升迁为车骑将军。为了与曹操抗衡,他需要借助非常手段。因此,他有伪造衣带诏的可能性。何况他还亲口说过“受帝衣带中密诏,当诛曹公”的话呢!至于刘备,他从小就有帝王之志。因他家房东南角桑树树冠“童童如小车盖”,为时人称奇,他便说:“吾必当乘此羽葆盖车。”(《先主传》)给儿子取名“封”、“禅”,在一定程度上表现了他对帝位的“觊觎”之心。曹操灭掉吕布之后,推荐刘备当了左将军。对曹操的重礼相待,胸怀大志的刘备却如坐针毡。在这种情况下,董承所谓的“衣带中密诏”恰中他怀,即使明知有诈,也乐得借风行船。而稍后发生的“煮酒论英雄”更让刘备自惊自炸,“遂与承及长水校尉种辑、将军吴子兰、王子服等同谋。”(《先主传》)未及行动,就被曹操派往徐州截击袁术去了。刘备到徐州后,马上就杀了曹操委派的刺史车胄,“郡县多叛曹公为先主,众数万人”。不久,事情败露,董承等都被杀。如果“衣带诏”是真的,刘备一定会发布檄文,号召天下共讨曹操。或许会重现当年东方各州郡共讨董卓时的威壮场面。然而,刘备并没有这样做,而是惴惴不安地堤防着曹操前来讨伐。究其原因,很可能就是因为“衣带诏”是只听董承口传而未见实物的假诏,理亏自然气弱。

而作为受害人的曹操,在事发后又作何表现呢?“衣带诏”事发,“杀董承等,夷三族”后,他立即率大军亲征刘备,不但未见有对汉献帝的些许冒犯,还允许他多次为董贵人求情。曹操一向执法严谨,如果“衣带诏”是真的,献帝就是首犯,当在“必问”之列。即使曹操怕担上“弑君”或以下犯上的罪名,他也会行废黜之举。然而事实上他并没有这么做。这也从另一侧面证明了“衣带诏”并非出于汉献帝亲制。

在一般人看来,曹操是篡汉的奸雄;但在历史文献记载中,事实并非如此。裴松之注《三国志·武帝纪》时,开头引用魏末晋初王沈所作《魏书》说:以知人著称的东汉太尉乔玄,在自己年龄大了时,把老婆孩子托付给了曹操。这说明曹操是个可托之人。又引用东晋孙盛的《异同杂语》,说当时以识人闻名的许劭,曾当面说曹操:“子治世之能臣,乱世之奸雄。”曹操听后“大笑”。这坦荡的一笑,说明他并不是一个心胸狭隘、诡谲不仁的人。曹操《短歌行》在抒发自己渴望建功立业的雄心壮志和延揽天下人才的迫切愿望时,曲终奏出的是“周公吐哺,天下归心”,而不是“武王应命,天下一尊”!在曹操功成名就之时,孙权和重臣都曾恳请他即皇帝位,他却拒绝说:“若天命在吾,吾为周文王矣。”至死仍为汉臣。此情可鉴。

再次,从社会层面上看,“衣带诏”事件也缺乏应有的社会效应。

曹操位高权重,树敌自多。如果“衣带诏”是真的,事发后必然会掀起一股讨曹浪潮。然而,出人意料的是全国上下一片寂静。将作大将孔融,一向恃才傲物,对曹操多有冒犯。曹操下令不许造酒,他曾调侃道:“天有酒旗之星,地列酒泉之郡,人有旨酒之德,故尧不饮千钟,无以成其圣。且桀纣以色亡国,今令不禁婚姻也。”(《三国志·崔琰传》注引张潘《汉纪》)同书注引《续汉书》中还说:袁术僭号,罪当夷灭三族,太尉杨彪因和曹操有矛盾,又与袁术有婚姻关系,被曹操下了狱,想借此机会除掉他。孔融听说后,来不及穿官服就跑去见曹操,软硬兼施地为杨彪求情②,可对“衣带诏”事却置若罔闻!当时荆州刘表、益州刘璋、江东孙策,都以忠于汉室自诩,且有能力与曹操抗衡,为什么对“衣带诏”事和曹操族夷董承、杀董贵人等的暴行也一声不吭?尤其是大有灭曹之志的袁绍,在刘备败逃之后,决计讨曹,在陈琳代写的《讨曹檄文》中,无情地揭露了曹操杀边让、诛赵彦、囚杨彪等等罪行,列举了曹操诸多劣迹,但对“衣带诏”事、族除董承、毒杀董贵人等,却依然是一字未提。种种反常现象只能说明一个问题:董承等的“衣带诏”是为国法不容之矫诏。

即便是《三国演义》,也给我们留下了重重疑窦。罗贯中为了奸化曹操,突出他凶残暴虐的性格特征,在《三国演义》的《董国舅内阁受诏》、《吉太医下毒遭刑》、《国贼行凶杀贵妃》等处用了大量笔墨,愤激之情溢于言表。但历史真相毕竟无法完全遮掩,还是出现了许多纰漏:如小说第二十二回写建安五年夏秋,袁绍应刘备之请,要起兵讨曹,谋士沮授劝阻说:“弃献捷良策,而兴无名之兵,窃为明公不取。”第六十回写刘璋要请刘备入蜀,从事王累谏言劝阻,说刘备“先事曹操,便思谋害;后从孙权,便夺荆州。”如果汉献帝真的下过密诏说“当诛曹公”,袁绍讨曹怎会师出无名?刘备奉诏要除曹操,怎叫“谋害”?作者在尊重史实的基础上,无意中露出了以假乱真的蛛丝马迹。

当然,《三国演义》作为我国古代长篇历史演义小说的压卷之作,毕竟不是历史的真实展现,我们考诸历史,并不是怀疑抑或否定它作为经典文本的影响力和艺术感染力,而是意在将历史与小说应予以分别对待,阅读文本,考诸历史,进一步加强我们对小说艺术特质的品鉴和认识,也进一步加强我们对中华历史发展的理性认知。

注释:

①其中《献帝传》、《献帝纪》、《献帝春秋》、《献帝起居注》,是记述汉献帝的专著。尤其是《起居注》,是专门记录皇帝每天的衣食住行的特殊文体。事无巨细,都要一一记录在册。因而成为后人评价、研究被记皇帝的第一手资料。如果上述四种史著中有关于“衣带诏”的记录,他一定会用到注中去。

②孔融见曹操说:“杨公累世清德,四叶重光,《周书》‘父子兄弟,罪不相及’,况以袁氏之罪乎?《易》称‘积善余庆’,但欺人耳。……”接着又说:“现在天下人之所以拥护你,是因为你能辅佐汉室,提倡正直,处置错枉,使社会走向祥和。您现在如果横杀无辜,传扬开去,谁还拥护您?”并威胁说:“我孔融是鲁国的男子汉。您如果今天杀了杨彪,我明天就辞职!”

(责任编辑:章永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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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08—7974(2010)06—0056—03

2010—04—17

张淑蓉(1965-),女,吉林通化人,通化师范学院中文系教授,博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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