对李更“ 回应”的回应
2010-03-21陈歆耕
●文 陈歆耕
很高兴看到李更先生在2009年第六期《文学自由谈》上对拙文《我要和你结婚》的回应。说句真实的个人感受,看了“回应”实在让我失望。“回应”没有对拙文的核心观点作出应有的反驳,反而在一些无关的问题上绕来绕去,东拉西扯,云山雾罩,让我不得不又来占用《文学自由谈》的版面。
一、该文一开始就说“本来我不准备回应陈歆耕对我的批评,一是没有精力,二是没有情绪,三是那篇文章几乎不值得我这样的人去浪费笔墨”。“我这样的人”是什么样的人呢?根据他的语气揣测,肯定是非同小可之人啦!从后面李先生屡屡提到的“法拉奇”来判断,不知是否可以尊他为“中国的法拉奇”?但我觉得,不管你是什么非同小可之人,大可不必摆出气壮如牛的架式,以表明自己“真理在握”。这有点像街头常见的吵架骂街,不管有理无理,先在气势上把你压倒。其实,讨论问题完全可以心平气和地进行。常言道,“有理不在声高”,李先生大可不必把自己摆在一个对他人不屑一顾的“我这样的人”的高台上,让读者像“教徒”听教父“布道”似的听他言说。
二、“回应”不少处先凭空地制造一个原本不存在的“假想敌”,然后对着“假想敌”,发动凌厉的进攻。文中说“陈歆耕说我似乎不配和谢有顺对话……”,为防记忆有误,我又把我的那篇拙稿重温了一遍,发现文中根本没有李先生“不配和谢有顺对话”的文字,或表达过类似的意思。恰恰相反,我的话是这样说的“李更先生想采访谢有顺,无可厚非。但谢有顺先生也同样有权利不接受任何人的采访”。李先生用一个“似乎”造出一个“假想敌”来,然后猛烈地“扫射”一气,徒然浪费了自己的“子弹”,是不是太可惜了?我认为,李先生想采访任何人都无可厚非。他想采访奥巴马,想采访拉登,想采访麦当娜,都无可厚非,只要他们愿意接受他的采访。我要说的是没有必要因为被拒绝采访,而“懊恼”地单方面公布采访提纲和未经对方同意的私人来往信件,来说明被采访者如何如何?我觉得这有失做人的厚道,也有违采访者的职业操守。
三、“回应”说“从陈同志在网络上到处散发的自我介绍中……”如何如何,这简直让我啼笑皆非。我在此郑重声明:本人尽管如李先生所说没有什么“名气”,但也不至于下作到靠在网络上到处散布“自我介绍”来沽名钓誉。我对有名无名也没有什么兴趣,因为我所在的报业集团给我的工资待遇足够养家糊口,不需要靠赚取“虚名”来获得“眼球效益”。李先生在新闻行业从业多年,并且教导我“应该知道怎样做一个合格的记者”,那么“一个合格的记者”起码不应该捏造事实,对他人的人格进行玷污吧?在网络上确实可以搜索到我的“简介”,李先生凭什么断定是“陈同志”散布的呢?中国作家网对每个中国作协会员都有公开可查阅的会员档案,我出版的书籍中应出版社的要求也有作者简介,这些“简介”是如何流传到网上去的我一概不知,包括我的稿件被一些网站转贴,也没有人事先通知我。李先生在网络上开了博客,对目前的网络状况应该比我更了解,奇怪为何会想当然地做出如此判断?退一步说,即使我如此下作,但这跟我批评李先生的那篇文章有什么关系吗?
四、李先生在教导我如何做一个合格的记者后,紧接着为自己辩护:“没有不当的提问,只有不当的回答。”一个在新闻行业从业多年的“合格的记者”,居然会下这样的断语,实在令人匪夷所思。我以我20年记者工作耳闻目睹的事实,也要做一个肯定判断:这句话后半句正确,前半句则绝对谬误。应该说“既有不当的提问,也有不当的回答”。很多人都知道,汶川大地震中很多记者把话筒伸到刚刚从废墟中被援救出来的幸存者面前,要他们谈谈被埋的经历。有心理学专家指出,这给那些幸存者造成了第二次心理创伤。最近,听到有位学者谈他看了一档凤凰卫视节目“鲁豫有约”的感受,这档节目是鲁豫对著名老作家白桦的一个专访。让这位学者感到诧异的是,像鲁豫这样的有才华的优秀电视节目主持人,居然常常提出一些幼稚可笑的问题,她对白桦的创作成就和经历基本不甚了了。因此,他用“鸡同鸭讲”来评价这档节目。再举一个身边的例子,我的一位过去的同事,参加国务院的一个记者招待会,他向时任总理的李鹏提了一个问题,李鹏回答道:“你刚才自己已经回答了自己的问题。”我的这位同事只好悻悻然地坐下。这件事在同事间传为笑谈。因为记者招待会通过电视向海内外直播,影响巨大,一家大报的记者提出如此低水准的问题,实在掉份。要举出在各种场合记者“提问不当”的例证实在太多了。我想李先生大概无法否认,作为一个新闻从业者,这也是一个“常识”性的问题吧。一个记者的提问水准,直接反映了其人的思想水准、采访的技巧,其难度并不亚于写作本身。我想,既然李先生以法拉奇为榜样,不妨先研究研究法拉奇是如何提问的,她提的都是些什么样的问题?我是不敢以法拉奇为榜样的,我感到她的那种犀利的思想和深刻的洞察力,以及咄咄逼人的采访风格、过人的胆识,我都学不到,只能心向往之。我同样还认为,中国目前还没有法拉奇那样的记者。李先生以法拉奇为榜样,这让我钦佩。但我建议李先生学习法拉奇,先从尊重事实和如何提问等新闻ABC开始学起。
五、李先生说我“等级观念很强”,不知道他根据什么做出这样的判断?拙文中没有任何地方把他和谢有顺分成不同等级的人。这又是一个“假想敌”。倒是李先生把贾平凹分成一个等级,把谢有顺分成一个等级,把自己看成另一个等级。我的观念恰恰相反,记者(采访者)与被采访者之间人格是平等的。一个优秀的记者面对任何一个被采访者,不管他是政界要人、富商大贾、文坛大家,还是乞丐妓女,其目光都应该是平视的,其心理都该是不卑不亢的。采访者没有必要肉麻地奉承被采访对象是什么“天才”,也没有必要鄙视被采访对象怎么“名气”没有我大?我认为谢有顺有权利拒绝李先生的采访,并不是认为谢有顺“级别”比李先生高,而是谢有顺面对任何采访者,都有拒绝采访的个人权利。这跟谢有顺的文学成就和名气大小无关。
六、李先生从网上搜索到的我的简历中,知道我“军人出身”,是“共产党员”,对此他感到很不爽。我不知道,这些身份“符号”与我那篇批评他做法的文章有什么关系?“军人出身”,既不意味着我会是一个“战斗英雄”,也不意味着我是一个专门跟无辜人为“敌”的“枪手”。“共产党员”中既有方志敏这样的仁人志士,也有胡长清这样的腐败分子。我只是对李先生的文章谈一点自己的读后感,对李先生是什么身份,有多大名气,是什么级别,一概不感兴趣。我觉得,写一篇小文章无须做无关的研究和考证。李先生不去正面回应我的批评,而是拿这些“身份符号”来说事,我不知道他的弦外之音是什么?鄙人过于愚钝,不明白李先生想告诉读者或我什么?
七、李先生称我的文章为“批判”文章,这是轻松把对手推到不利地位的一个做法。因为,一说“批判”就容易让人想到“文革”。那么,批评者肯定是继承了“文革”遗风了。这样一来李先生就成了被“批判”的无辜英雄了,而批评者就是制造冤假错案的“棍子”了。这一点,我佩服李先生手段之“高明”。李先生甚至指责我不在“自己的地盘上进行大批判”,把稿件投到别的“地盘”,是“暗度陈仓”,让人更感到“此地无银三百两”。我作为普通写作者,可以把稿件投往任何一家报刊,至于用不用是别人的事。这也有什么过错吗?这跟文章本身的观点有什么关系?如果我把稿件刊发在自己主管的“地盘”上,李先生会不会指责我利用手中权力对他进行“批判”呢?
八、李先生还指责我不够“光明正大”,因为《文汇报》在刊登拙文时,没有点出李文发表的刊名,使得别人不知道他的文章是发表在哪里,这样我就好蒙蔽读者“攻其一点不计其余”了。拙文在刊登时,《文汇报》隐去刊名,自有他们的考虑。但在网络搜索功能极其强大的今天,李先生的顾虑完全是多余的。读者想找他的文章,只要在百度上键入李先生大作的题目和李先生的大名,可以轻而易举地找到。更让我诧异的是,李先生说我不够“光明正大”的又一点是,《文汇报》在刊登拙文时为何不把他的原文附在后面一道发表?这样才能显示“审判”的“公正性”。李先生当过记者,你以为我是《文汇报》的总编辑吗?我想把你的原文一起发表,《文汇报》就会满足我的要求提供版面吗?如果李先生不介意,我很愿意将来在把我的拙文收到书中时,把他的大作也一并收进去,连同这篇“回应”。
我跟李更先生素不相识,无冤无仇,我只是就他的一篇文章谈一点读后感而已。李先生根本不必要“臆想”我把他当作“天敌”。我没有任何理由把他视做“天敌”。最后,我希望读者如果有兴趣,把我的拙文和李先生的“回应”参照来读,看看谁的文风更像“大批判”文章?如果《文学自由谈》愿意提供版面,不妨把李先生的“回应”与此文在一起再发一次,免得李先生又说我私设“文学法庭”,对他进行了“缺席审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