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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资监管要以科学发展观为指导

2010-03-09刘晓军

产权导刊 2010年5期
关键词:出资人国资国有资产

■/刘晓军

国资监管要以科学发展观为指导

■/刘晓军

作为国有资产监督管理部门,如何以科学发展观为指导、切实加强企业国有资产的科学监管,应当是贯穿国资系统开展学习实践活动一项长期重大命题。尤其是在国际金融危机的大背景下,如何紧密联系国资监管的实际情况,学以致用,积极应对经济危机,保持经济平稳较快发展,更是检验学习实践成果、提高企业国有资产科学监管能力的迫切要求。

一、必须坚持建立和完善国有资产出资人制度

制度经济学中著名的“短板”理论充分说明了我国国有企业几十年来改革发展过程中理论上存在的缺陷。而国有企业从1978年至2003年近25年的改革实践,则从另一个方面充分证明了“政企不分”、“政资不分”和企业国有资产出资人缺位的制度性缺陷是国有企业难以搞活的根本原因。党的“十六大”提出要建立“权力、义务和责任相统一,管资产和管人、管事相结合”的国有资产监督管理新体制,之后中央和地方政府相继建立了代表本级政府履行出资人职责、负责监督管理企业国有资产的直属特设机构——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具体负责国有资产监督和管理、国有经济战略调整与合理化布局、国企改革和重组、建立现代企业制度、国有及国有控股企业业绩考核、国有产权管理、国有资产保值增值等,从而在制度层面上结束了企业国有资产多头管理的时代,标志着以产权制度改革为核心的国企改革和以建立国有资产出资人制度为目标的国有资产监督管理新体制取得了历史性突破。尤其是2009年5月1日施行的《企业国有资产法》,标志着建立企业国有资产出资人制度进入了法制化轨道,是我国国企改革发展历史上具有里程碑意义的一件大事,为进一步深化国有企业改革提供了法律依据和支持。

从国务院国资委和各地市国资委成立近6年来在国企改革与国资监管方面所取得的业绩和各项实践成果来看,也充分证明了党的“十六大”关于建立国有资产出资人制度的重大决策是正确的,是一条搞好国有企业的路子,是实现“政企分开”、“政资分开”的有效途径。以央企为例,据统计国务院国资委成立后,2003—2007年中央企业资产总额年均增加1.5万亿元,销售收入年均增加1.3万亿元,实现利润年均增加1500亿元,上缴税金年均增加1000亿元。

西安是西部省会城市,过去是老工业基地。人们在国企改革和国资监管体制上的思想观念或意识比较保守和滞后。目前在西安市一些区县、开发区和部门还大量存在政企不分、政资不分的现象,对于建立国有资产出资人制度的重大意义认识还不够明确,热衷或习惯于计划经济式的政府统管方式,或者即使建立了国有资产出资人制度,仍然实行“双轨制”,出资人职责不明、事权不清、交叉管理的现象依然大量存在。因此,坚持建立和完善国有资产出资人制度,是加强企业国有资产科学监管的前提和基础。国资监管部门要自觉担任国有资产体制改革的宣传员和讲解员,进一步加大《企业国有资产法》的宣传学习力度,使广大干部职工从思想和行动上,切实增强建立和维护国有资产出资人制度的坚定性和自觉性。同时国有资产监督管理部门也要坚持从全市国资国企改革发展的客观实际出发,一方面要将成立几年来探索实践中所形成的好经验、好做法和好制度继续坚持下去,不断完善国有资产出资人制度;另一方面要加强创新,不争论、不回避、不气馁,靠自身有效有为的工作成果去积极争取市委、市政府的重视和支持。

二、必须坚持依法履行出资人职责

2003年国务院颁布的《企业国有资产监督管理暂行条例》,明确各级人民政府国资委是代表本级政府履行出资人职责、负责监督管理企业国有资产的直属特设机构,不行使政府的社会公共管理职能。而在实际中,国有资产监督管理部门仍然担负了安全生产、维护稳定、信访、创卫等大量社会公共管理职能,行政部门化的“色彩”十分浓厚,国企改革方案审核、资产核销与评估确认等行政审批事务较多,加之国企改革任务十分繁重,人员编制矛盾突出等原因,使国有资产监督管理部门长期忙于应付各种行政事务性工作,难以做个“干干净净”的出资人,使其依法履行国有资产出资人职责受到较大影响。

《企业国有资产法》进一步明确了政资分开、政企分开的原则,明确了出资人机构与所出资企业的法律关系,把维护所有者权益、保护国有资产安全的一系列要求和做法进行了法律化,使国有资产监督管理部门做好国资监管工作真正实现了有法可依。但由于国有资产监管工作极具风险性、挑战性和探索性,在实际工作中仍需要国有资产出资人开动脑筋,不断总结,积极探索。当前西安市国资监管部门在实际工作中就面临着诸多体制性机制障碍和矛盾,开展国资监管工作的困难和压力很大。但我们必须坚持理直气壮地依法履行出资人职责,因为这是代表国家和人民对企业国有资产进行监管的神圣使命,也是法律赋予我们的职责要求。

一是要确保出资人角色到位。在承担市级企业国有资产保值增值的责任的同时,通过建立国有资产产权代表和“国资委——国有资产营运机构——企业”三个层次的国有资产营运体系,在市属直管企业建立起“产权明晰、政企分开、权责分明、管理科学”的现代企业管理制度,维护国有资产所有者权益;同时自觉接受上级国资委的指导和监督,积极探索区县一级国资监管的有效形式。

二是要确保出资人职责到位。要积极争取市委、市政府支持,实现国有资产出资人“权利、义务、责任相统一”、“管资产与管人、管事相结合”,明确国有资产监管机构依法享有资产收益、重大决策和选择管理者等权利,保证出资人各项权利的充分行使和所有者各项权益的充分实现。

三是要确保出资人权力不错位、不越位。要按照政企、政资分开的原则,明确和保障所出资企业享有充分的法人财产权,具有独立的市场主体地位。国有资产监督管理机构的权利行使,不得损害所出资企业的独立法人地位,不得干预所出资企业的经营自主权,而是要促进企业依法行使自己的法人财产权,实现自主经营、自负盈亏。正确处理国有资产监管机构与企业的关系,保证国有资产出资人所有权不能侵犯企业的自主经营权,同时企业经营者不能架空出资人的所有权,失去出资人的制衡。

三、必须遵循企业发展规律

“科学”的定义就是对一定条件下物质变化规律的总结。科学发展观指导国有企业发展可以说是一种对企业发展规律的深刻认识。要有效应对金融危机,就必须切实遵循企业发展的内在规律,这才是以科学发展观为指导,才能保持国有经济平稳较快增长。

遵循企业发展规律,必须层层落实国有资产保值增值责任。国资监管部门要在全市建立企业经营业绩考核体系,与市属企业负责人签订年度经营业绩责任书,将市属企业目标考核纳入经营业绩考核并兑现奖惩。要规范企业薪酬分配制度,实现业绩考核与收入分配挂钩,形成责任落实和压力传递的工作机制,调动企业负责人和广大职工的积极性,促进企业经营效率和市场竞争力的提高。

遵循企业发展规律,必须建立和完善公司治理结构。国资监管部门要积极推进企业完善公司治理结构,使市属国有控股或国有独资公司全部建立规范的董事会、监事会和经营管理者队伍,建立外部董事制度,形成权力机构、决策机构、监督机构和经营管理者之间的制衡机制,保证在企业层面实现出资人到位。要建立党管干部与市场化配置人才相结合的选人用人机制,实行面向社会公开招聘企业高级经营管理者,并逐步过渡到由规范的董事会来做这项工作。

遵循企业发展规律,必须引导企业优化资源配置。国资监管部门必须引导市属企业围绕做强做大主业不断优化资源配置,提高综合素质和竞争能力。要加大市属国有企业改革重组力度,通过主辅分离,切实减轻企业负担,压缩管理链条,强化财务资金管理,使企业的综合素质和竞争能力得到进一步增强。

遵循企业发展规律,必须加大对企业国有资产的监督管理。国资监管部门要通过定期清产核资,强化企业财务预决算、财务动态监测等手段,加强对企业重大财务事项的监督管理,加大财务决算审计监督工作力度。要坚持和完善监事会制度,加强国有资本权益和国有资产安全情况的重点检查。加强对国有企业改制和产权转让的监督检查,规范国有企业改制,促进国有产权有序流转。

四、必须注重以人为本和企业的社会责任

以人为本是科学发展观的核心,坚持以人为本就是要坚持以最广大人民的根本利益作为谋发展、促发展的根本出发点和落脚点,坚持发展为了人民、发展依靠人民、发展成果由人民共享,不断实现好、维护好、发展好最广大人民的根本利益。当前西安市国企改制职工安置和涉及职工切身利益的遗留问题比较多,信访稳定工作的矛盾十分突出。辽宁“通钢”事件的发生为我们敲响了警钟,国资监管部门在国企改革发展中必须做到以人为本,坚持职工主人翁地位,充分发挥职工主人翁作用。要切实维护职工合法权益,尊重广大职工知情权、参与权,严格按照改制程序公开公平公正进行。特别是在加快困难企业退出市场步伐时,要加大财政资金“保底”垫付力度,妥善做好职工安置工作。同时要按照“群众利益无小事”的要求,关心职工群众的疾苦,热情接待职工群众的来信来访,认真解决职工群众的合理诉求。

企业社会责任是企业在创造利润、对股东承担法律责任的同时,还要承担对员工、消费者、社区和环境的责任。企业的社会责任要求企业必须超越把利润作为唯一目标的传统理念,强调要在生产过程中对人的价值的关注,对消费者、环境、社会的贡献。这与科学发展观的要求是相统一的。国有企业作为社会组织之一,在履行好经济发展责任的同时,也必须积极履行好社会责任。当前西安市国资监管部门应重点引导市属企业努力实现“五个转变”,确保企业履行好社会责任。一是转变发展方式。要以能耗少、效率高、效益好为目标,通过走内涵式发展道路,加快企业由粗放经营向集约经营转变。二是转变思想观念。企业既要不断提高经济效益和劳动生产率,实现国有资产保值增值,促进经济社会又好又快发展;又要在节能环保、扩大就业、维护稳定、奉献社会、发展先进文化等方面作贡献,当表率。三是转变工作重点。在不断变化的国际国内形势面前,企业必须顺应时代发展潮流,不断改革创新,充分利用和发挥自身优势,确定好工作重点;要善于抓住机遇,化危为机,赢取发展的先机和主动权。四是转变管理机制。企业应在建立健全现代企业制度的同时,进一步转换管理机制,建立起一套与现代企业制度相匹配的精干、高效、创新的管理新机制。五是转变工作作风。企业领导班子的作风关系企业的形象,直接影响企业履行社会责任的能力。领导班子必须从维护职工群众的根本利益出发,紧紧团结和依靠广大职工群众,不断加强和改进思想作风建设。

(作者单位:西安市国资委办公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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