汉代越地楚歌诗及越文化的走向
——以《吴越春秋》为中心*
2010-02-17于淑娟
于淑娟
(浙江师范大学人文学院,浙江金华 321004)
汉代越地楚歌诗及越文化的走向
——以《吴越春秋》为中心*
于淑娟
(浙江师范大学人文学院,浙江金华 321004)
楚歌诗是汉代的主流艺术形式。《吴越春秋》中的楚歌诗并非先秦成诗,而是汉代越地文人赵晔的自创,或自出机杼,或改写史料,是汉代越地楚歌诗的代表。这些楚歌诗既继承了楚歌诗以“悲”为主的情感特征,同时也表现出越文化特色,在情感表达上更加强烈、复杂,篇幅增加,语言更为丰富细腻,有明显的文人案头创作痕迹。汉代越地楚歌诗的出现是在汉代大一统社会背景下楚文化风尚及地域文化转向的产物,它反映出越文化在汉代与主流文化逐渐趋同、融合的走向。
汉代;越文化;楚歌诗;《吴越春秋》
楚歌诗是中国古代一种特殊的诗歌体式,它发源于楚地,以口头演唱为表达方式,以抒发个人情志为内容,是一种极富感染力的艺术形式。早在先秦时代,楚歌诗就已经出现在各种典籍的记载当中,如《论语》、《庄子》中的楚狂接舆歌,《左传》中的申叔仪乞粮歌等。楚歌诗在汉代进入全盛时期,它不仅成为汉代王室、士人喜爱的主流艺术形式,而且在一些地域文化中也时有出现,如越文化中就有楚歌诗的留存。
汉代是越文化与中原文化联系日渐紧密的时期,也是越文化的转型期。先秦时期,越文化具有鲜明的地域特色,在汉代则出现了向中原文化靠拢的倾向,并且逐渐成为汉代区域文化的一种。《吴越春秋》中的楚歌诗,既与汉代主流文化中的楚歌诗有相同的形式,又有独特的地域文化印记。研究这一文学样式,既是对越地楚歌诗的考察,也能够见微知著,了解越文化在汉代的发展与走向。
一
在讨论《吴越春秋》中的楚歌诗之前,有必要确定其所属年代。清人沈德潜的《古诗源》、今人逯钦立的《先秦汉魏晋南北朝诗》等诗集,都将《吴越春秋》中的楚歌诗划归为先秦诗歌,俞樾等学者也持相同观点。但逯钦立在《先秦汉魏晋南北朝诗 》(上 )《弹歌 》下有案语:“《吴越春秋 》所载越歌,率类汉篇,惟此歌质朴。”虽未说明其依据,但已有推论。《吴越春秋》中楚歌诗的创作年代究竟是先秦还是东汉?这些楚歌诗是出自于春秋历史人物的成诗,还是作者赵晔的自我创作?这些问题的厘清有待于相关文献以及歌诗本身的考察与研究。
《吴越春秋》中有《渔父歌》两首,其二云:
日已夕兮予心忧悲,月已驰兮何不渡为?事寖急兮当奈何?[1]41这首楚歌诗产生的背景是伍子胥入吴一事。伍子胥故事在先秦两汉典籍中多有记载,通过相关资料的参照和对比,可以确定其来源。
伍子胥奔吴一事,《左传·昭公二十年》中记载极简,共三字:“员如吴”,并无渔父这一人物出现。《国语》中对伍员入吴一事并无记载。《吕氏春秋·孟冬季第十》中记载了子胥以宝剑酬谢江上丈人相救之事:
五员亡……过于荆,至江上,欲涉,见一丈人,刺小船,方将渔,从而请焉。丈人度之,绝江。问其名族,则不肯告,解其剑以予丈人,曰:“此千金之剑也,愿献之丈人。”丈人不肯受,曰:“荆国之法,得五员者,爵执圭,禄万檐,金千镒。昔者子胥过,①吾犹不取,今我何以子之千金剑为乎?”五员过於吴,使人求之江上,则不能得也。每食必祭之,祝曰:“江上之丈人!”[2]
江上丈人应是伍子胥故事中最早的渔父原型,但情节简略,并没有躲入芦丛的情节,也没有与《吴越春秋》中楚歌诗内容相关的文字出现。
《吕氏春秋》之后,《史记·伍子胥列传》也记载了渔父渡伍子胥一事:
伍胥遂与胜独身步走,几不得脱。追者在后。至江,江上有一渔父乘船,知伍胥之急,乃渡伍胥。伍胥既渡,解其剑曰:“此剑直百金,以与父。”父曰:“楚国之法,得伍胥者赐粟五万石,爵执珪,岂徒百金剑邪!”不受。[3]《史记》中的渔父形象,与《吕氏春秋》极为相似,两者之间应有直接的承袭关系,但同样与《渔父歌》无任何关联。《吴越春秋》之前,既找不到任何与《渔父歌》相关的内容,则很可能《渔父歌》是赵晔根据故事情节及表达需要而自创的歌诗。
另有学者认为《渔父歌》是伍子胥遇到的吴地渔父所唱,属于吴歌。②这很可能是依据《史记·伍子胥列传》中伍子胥遇渔父于昭关的记载得出的结论。司马贞索隐:“其关在江西,乃吴楚之境也。”[3]但依此判定《渔父歌》为吴歌,不免失于轻率。从《吕氏春秋》中伍子胥“过于荆”时遇到渔父的记载来看,渔父当为楚人。而《吴越春秋》中,渔父则应为郑人,这在《吴越春秋·阖闾内传第四》中可以找到内证。伍子胥由楚入郑,在子建被杀后,由郑国逃入吴国。攻楚之后,“遂引军击郑”,渔父之子唱“芦中人”与子胥相认,言谈中称郑定公为“吾国君”,并请求伍子胥念渔父之恩放过郑国,可知渔父本为郑国人。其实无论渔父是哪国人,与其所唱之歌为楚歌并不矛盾。通观《吴越春秋》,所唱歌诗的属性并非由演唱者的国别所决定,无论是越人还是吴人、楚人,所唱皆为楚歌诗;另外,《渔父歌》本身明显的楚歌形式,也是最好的证明。
从以上文献考察可知,《渔父歌》正是越地文人赵晔自创的楚歌诗,他在创作中或许曾经借鉴了在越地民间流传的楚歌或民谣,但据现有资料,《渔父歌》的独创性无可置疑。
与《渔父歌》的创作情况相似,《吴越春秋》中的大部分楚歌诗都自出机杼,无所依傍,如《乌鹊歌 》、《采葛妇苦诗 》、《离别相去歌 》等,在现存先秦两汉文献中找不到相似的诗歌及相关的资料。
《吴越春秋》中的楚歌诗也有一类是与以往史书记载相关的,如《申包胥歌》,即作者赵晔在以往史料的基础上创作的楚歌诗。
申包胥入秦乞师的故事最早见于《左传·定公四年》:
申包胥如秦乞师,曰:“吴为封豕、长蛇,以荐食上国,虐始于楚。寡君失守社稷,越在草莽。使下臣告急,曰:‘夷德无厌,若邻于君,疆埸之患也。逮吴之未定,君其取分焉。若楚之遂亡,君之土也。若以君灵抚之,世以事君。’”秦伯使辞焉,曰:“寡人闻命矣。子姑就馆,将图而告。”对曰:“寡君越在草莽,未获所伏。下臣何敢即安?”立,依于庭墙而哭,日夜不绝声,勺饮不入口七日。[4]
《左传》中并没有楚歌诗出现,但申包胥的言辞却与《吴越春秋》中的《申包胥歌》颇为相似:
申包胥知不可,乃之于秦,求救楚。昼驰夜趋,足踵蹠劈,裂裳裹膝,鹤倚哭於秦庭,七日七夜,口不绝声。秦桓公素沉湎,不恤国事。申包胥哭已,歌曰:“吴为无道,封豕长蛇,以食上国,欲有天下,政从楚起。寡君出在草泽,使来告急。”如此七日。[1]88
《左传》中申包胥之言,在形式上虽与歌诗并不一致,但《吴越春秋》中《申包胥歌》的一些词语及其出现次序,都反映出二者内在的承袭关系,如“封豕长蛇 ”、“食上国 ”、“寡君 ”、“在草莽泽 ”、“告急”,等等。这表明,《申包胥歌》正是赵晔依据《左传》所改编,楚人申包胥原本平常的话语以较为整饬的四、六言相杂的楚歌诗形式加以表达。这种楚歌诗以四言句式为主,与《楚辞·天问》篇的形式相似,是楚歌诗无语气词“兮”的一种,在汉代也极为常见,如刘邦的《鸿鹄歌》、唐山夫人的《安世房中歌》、朱章的《耕田歌》、四皓的《紫芝歌》等等,都是汉代的四言楚歌诗。
汉代刘向所编《说苑》一书早于《吴越春秋》,其中的《至公》篇记载了申包胥入秦乞师一事。《崇文总目》卷三论《说苑》,称之“采传记百家之言”,以刘向阅读之广博及《说苑》一书的性质而论,若申包胥故事中原有歌诗传世,理应收录编采在内。由此来看,西汉时期应无《申包胥歌》传世。比较《申包胥歌 》与《左传 》、《说苑 》,《吴越春秋》中的楚歌诗与《左传》更为接近,应是赵晔根据《左传》记载加以改编,创作出的更具艺术性和感染力的楚歌诗。
通过先秦、前汉相关文献考察,可知《吴越春秋》中的楚歌诗来源:一是赵晔根据故事情节的发展,自出机杼的创作;一是对已有文献进行改写,以楚歌诗的形式重新表达。无论哪一种情况,这些楚歌诗都应归为越地文人赵晔的自创。一些学者将之归为先秦诗歌,究其原因,应是依据《吴越春秋》所记为春秋之事,并且这些楚歌诗都拟托在春秋时历史人物名下,因而将之划归先秦诗歌。按照目前通行的诗歌时代划分法,应以诗歌创作年代为准。依据上文考论可以确定:《吴越春秋》中的楚歌诗是东汉时期的诗歌。
二
《吴越春秋》中共记载楚歌诗 12首,在故事中拟托历史人物之口演唱。楚歌诗的演唱者身份不一:从国别来看,大多是越人,如越王夫人、越地采葛妇、越地将士等等,也有渔父、申包胥等别国人;从演唱人数来看,既有个体,也有群体;从演唱者的身份来看,既有贵族,也有平民。楚歌诗成为《吴越春秋》中表达人物内心情感最为普遍的艺术形式,反映出越地文人赵晔对于楚歌诗的接受和认同。
12首楚歌诗中,诗句中有“兮”字的楚歌诗共6首 ,即《渔父歌 》其二、《乌鹊歌 》2首、《采葛妇苦诗》、《离别相去歌》、《河梁歌》,另有四言、七言、杂言类楚歌诗 6首。考察两类歌诗的区别,可以发现一个有趣的现象,有“兮”字的歌诗大多以抒情为主。对比《吴越春秋》中的两首《渔父歌》,即可看出两者的差异。《渔父歌》其一:
日月昭昭乎侵已驰,与子期乎芦之漪。[5]40渔父以歌诗告诉伍子胥藏于芦苇,虽然运用了比兴手法,但仍以叙事为主,所用句式中未见“兮”字;而从上文所引的《渔父歌》其二中,可以看到“忧悲”、“急”等直接表达情感的词语,并且在表达句式中使用了语气虚词“兮”。两段歌诗前后相因,却以不同的形式出现,是偶然所致,还是作者对楚歌诗形式的运用有自觉的诗体意识?
兮 ,《说文 》:“语所稽也。”稽 ,停留之意 ,指声音拖长,表感叹的语气。扬雄《方言》:“沅澧之原凡言相怜哀谓之嘳,或谓之无写,江滨谓之思。皆相见驩喜有得亡之意也。九嶷湘潭之间谓之人兮。”[5]651九嶷、湘潭正是汉代《方言》写作时期的南楚,兮字与情感表达之间无疑有着紧密的关联。姜亮夫在评析“兮”字时认为:“吾人读《九歌》,情愫宕荡……此一‘兮’字功为不可没云。”[6]可见“兮”字在楚歌诗中有抒发情感的重要功能,带“兮”字的楚歌诗普遍具有强烈的抒情色彩和鲜明的节奏感,因此,《吴越春秋》中运用这种诗体来抒情达意。反观无“兮“字的楚歌诗,《穷劫曲 》、《河上歌 》、《申包胥歌 》等 ,皆以叙事或描写物象为主,兼有抒情。
汉代以“兮”字为标志的杂言楚歌诗颇为兴盛,同时,这种楚歌诗具有大致相同的审美倾向,那就是抒情当中浓烈的悲情色彩。以汉王室楚歌诗为例,从刘邦的《大风歌》、汉武帝的《秋风辞》、乌孙公主的《悲愁歌》、燕王刘旦及华容夫人的《归空城歌》、《发纷纷歌》、广陵王刘青的《欲久生歌》,直到后汉少帝刘辩和唐姬的《悲歌》、《起舞歌》,这些楚歌诗无论其缘起为何事,都是为人生、为命运、为爱情而发出的生命悲歌,具有浓重的以悲为主的情感色彩。以东汉时期的《悲歌》、《起舞歌》为例:
天道易兮我何艰,弃万乘兮退守蕃。逆臣见迫兮命不延,逝将去汝兮適幽玄。
皇天崩兮后土颓,身为帝王兮命夭摧。死生路异兮从此乖,奈我茕独兮心中哀。这两首“九歌体”楚歌,句式工整但篇幅极短,抒发了汉少帝及唐姬面对自身凄惨命运的悲伤无奈。《吴越春秋》中,越王夫人同样以楚歌表达对自身不幸命运的悲叹,如《吴越春秋·勾践入臣外传第七》中,越王夫人随勾践离越入吴为奴时所唱的《乌鹊歌》二首:
越王夫人乃据船哭,顾乌鹊啄江渚之虾,飞去复来,因哭而歌之,曰:“仰飞鸟兮乌鸢,凌玄虚号翩翩。集洲渚兮优恣,啄虾矫翮兮云间,任厥兮往还。妾无罪兮负地,有何辜兮谴天?颿颿独兮西往,孰知返兮何年?心惙惙兮若割,泪泫泫兮双悬。”又哀吟曰:“彼飞鸟兮鸢乌,已迴翔兮翕苏。心在专兮素虾,何居食兮江湖?徊复翔兮游飏,去复返兮於乎!始事君兮去家,终我命兮君都。终来遇兮何幸,离我国兮入吴。妻衣褐兮为婢,夫去冕兮为奴。岁遥遥兮难极,冤悲痛兮心恻。肠千结兮服膺,於乎哀兮忘食。愿我身兮如鸟,身翱翔兮矫翼。去我国兮心摇,情愤惋兮谁识?”越王闻夫人怨歌,心中内恸。[1]187
与《悲歌》、《起舞歌》相比,这两段楚歌诗同样运用了“九歌”体,写越王夫人离越入吴时内心的悲伤哀怨,感情基调与汉王室楚歌诗极为相似,倾诉了命运的不公、自身的无辜、未来的迷茫、无法摆脱命运的哀痛,歌诗始终贯穿着以悲为主的情感基调。
《吴越春秋》中不仅《乌鹊歌》如此,《离别相去词 》、《河梁歌 》、《采葛妇苦诗 》、《渔父歌 》其二等楚歌诗也都表现出同样的情感风貌,体现出作者赵晔对楚歌诗以“悲”为主的美学风格及情感基调的认同。
《吴越春秋》中的楚歌诗除了与汉王室歌诗保持大致相同的形式和风格之外,也具有明显的地域文化特点。
首先,在情感层次上更为丰富、复杂。《乌鹊歌》所表达的情感,悲慨之余,更多了愤恨与怨怒。其他几首楚歌诗情感层次也同样更为丰富,如《离别相去词》:“三军一飞降兮所向皆殂,一士判死兮而当百夫。道祐有德兮吴卒自屠,雪我王宿耻兮威振八都。”除了悲凉之外,更有置生死于度外、一雪前耻的复仇之志。
楚歌诗在情感表达上的这种特点与越地特有的文化关系十分紧密。《吴越春秋》中对越地民性有所概括:“越性脆而愚,水行山处,以船为车,以楫为马,往若飘然,去则难从,悦兵敢死,越之常也。”其它文献中也能看到类似的概括,如《汉书·地理志》:“吴、越之君皆好勇,故其民至今好用剑,轻死易发。”这种“尚勇 ”、“好剑 ”、“轻死易发 ”的民风是越地文化中的重要特征。此外,越地民风中也有重情义、讲施报的一面,《古乐苑》卷四十一:
《风土记》曰:“越俗性率朴,初与人交,有礼。封土壇,祭以犬鸡,祝曰:君乘车,我戴笠,他日相逢下车揖。君担簦,我跨马,他日相逢为君下。”
越人重施报的民性在《吴越春秋》中也有体现。渔父渡伍子胥后说:“子为芦中人,吾为渔丈人,富贵莫相忘也。”这种心理推及至仇怨,则必然衍生出强烈的复仇心理。《吴越春秋》正是一部复仇者的传奇,伍子胥、夫差、勾践都是复仇者,个人与国家之仇相交织。在这种故事背景及越地民风影响下,《吴越春秋》楚歌诗所表达的情感,比汉代主流文化中的楚歌诗更为强烈、丰富、复杂。
其次,《吴越春秋》中的楚歌诗在篇幅上明显加长。汉王室楚歌诗一般篇幅短小,大多只有3~6句,语言明白晓畅,有明显的即兴创作痕迹,除《悲歌 》、《起舞歌 》外 ,《大风歌 》、《归空城歌 》、《发纷纷歌》等都有同样的特征。而《吴越春秋》中楚歌诗在篇幅上明显加长,大多数歌诗在 6句以上,《乌鹊歌》其二更长达 20句。两首歌诗前后相连,越王夫人竟连唱 31句,语言描写更为繁复细腻。
这种差异与两者不同的创作方式密切相关。由歌诗演唱情境来看,汉代王室楚歌诗多为即兴创作,即事而赋,因而多数篇幅较短、语言浅易,符合口头即兴创作的特征。《吴越春秋》中的楚歌诗是汉代越地文人赵晔精心构思的案头创作,时间充裕,可反复推敲,因而篇幅大大加长,描写也更为从容、细腻,体现出了汉代越地文人对楚歌诗的熟悉、运用与发展。
三
《吴越春秋》中出现的楚歌诗,与楚越两地的文化交流密切相关。春秋战国之际,越、楚两地因地域上的相近,已经开始出现了相互间的交流。《说苑·善说》篇记载的《越人歌》是越人楚人间的一次文化交流:
榜枻越人拥楫而歌,歌辞曰:“滥兮抃草滥予昌木玄泽予昌州州饣甚州焉乎秦胥胥缦予乎昭澶秦踰渗惿随河湖。”鄂君子皙曰:“吾不知越歌,子试为我楚说之。”于是乃召越译,乃楚说之曰:“今夕何夕兮搴舟中流,今日何日兮得与王子同舟。蒙羞被好兮不訾诟耻,心几顽而不绝兮得知王子,山有木兮木有枝,心说君兮君不知。”于是鄂君子皙乃揄修袂,行而拥之,举绣被而覆之。[7]
《说苑》虽是汉人刘向所作,但其书内容并非作者自创,而是杂采各典籍而成,属于辑录性质的著作。梁启超、游国恩等都曾考证过《越人歌》,认为真实可信,绝非伪作。故事里的鄂君子皙是楚康王之子,生活在公元前 540年前后,这表明越、楚两地在春秋后期虽有所交流,但语言并不相通,越人所唱歌辞明显是记音的文字,不可解读,只有通过翻译,这首越地歌诗才成为情深意切、措辞优美的楚歌诗《越人歌》。《越人歌》反映了越、楚两地早期歌诗交流的特点:语言不通,需借助翻译。
当然,楚、越之间的交流并不都像《越人歌》中那样温情、唯美,因两国地域相近,势必存在着国家利益的冲突,彼此冲突不断。战国中期,越国终为楚所灭。这种国家间的兼并战争客观上带来了进一步的文化交流,正如《汉书·地理志》所言:“本吴粤与楚接比,数相并兼,故民俗略同。”楚、越兼并为有汉一代楚文化在越地的接受奠定了基础,但另一方面,汉之前越地对楚文化的接受是有限的,不能过分估量楚文化的影响。首先,越国虽为楚所灭,却仍保持着自己独立的语言体系。在这种情况下,两者间即使有交流与影响,也会因语言障碍而效果有限;其次,越地虽并入楚国,怀王时更设江东郡,但这种统治是颇为松散的从属关系。《史记·越世家》记载:“而越以此散,诸族子争立,或为王,或为君,滨于江南海上,服朝于楚。”可见越地作为楚国的附属国,仍在越王后代的统治之下。由《史记·东越列传》的记载来看,直至汉初仍存在着一些越王子孙建立的小国,虽处于楚国统治下,但越地仍长期保持着一定的独立性;再次,战国及秦代的传世文献中,有关越地的资料中看不到楚歌诗的存在和影响,当然这也与文献的匮乏相关,但考古发现提供了汉之前越文化独立于楚文化的直接证据。1981年浙江绍兴发拙一处墓葬,杨权喜在《绍兴 306号墓文化比质的分析——兼述楚文化对吴越地区的影响》一文中,以考古事实论证了这处墓葬实属战国越地墓,并指出:“从越遗迹、遗物中看,如在越的铜器或陶器上很难找到楚文化因素,说明楚文化被越文化吸收、融合的情况较少。……而从总体上观察,在我国的历史长河中楚文化对吴越地区或对越人的影响并不那么深刻,原因就是楚在吴越地区的统治并不长久。”[8]这证实了在战国及秦代,越文化更大程度上保持了自己的特色,而不是为楚文化所覆盖。
越文化受楚文化影响的主要时期,正是秦之后以楚文化成为主流文化之一的汉代。
进入汉代,越地作为汉代大一统帝国统治下的一个郡,在政治制度、思想文化与中央保持一致的情况下,文化上也逐渐受到中原文化的影响,因而此时汉代流行的楚文化成为影响越文化的主要力量。概括而言,汉代越地楚歌诗的出现主要有以下原因:
首先是语言的趋同。秦汉时期,原本处于文化相对独立状态的越地逐渐得到了改变。随着郡的设置,华夏语成为官方语言,“书同文”制度的确立也使书面语言文字得到了统一,汉代“文化的基本形态由越族文化变为汉族文化,语言由越语变为汉语”。[9]这种转变为越地融入汉代主流文化带来了契机,也是越地楚歌诗创作的语言基础。
其次是越地民风的转换。李泽厚在《美的历程》中认为“汉文化即楚文化”,[10]这一观点虽有待严格界定,但却道出了汉文化深受楚文化影响的事实。汉代以楚文化为风尚,汉代楚歌诗创作及流传之盛正是其文化表现之一。越地在长期大一统的制度规范及影响下,民风已然发生了变化,东汉之际由尚武转向崇文,《诗细历神渊》、《吴越春秋》、《越绝书》、《论衡》等著作的出现即为明证。在这种文化背景下,作为主流文化的楚歌诗被越文化了解和接受的可能性大大增强。
再次是越人赵晔的文化素养。汉代最主流的经学此时也同样吸引了越地文人。赵晔本为汉代经学家,是韩诗学派传人,有经学著作《诗细历神渊》,但《吴越春秋》与经学著作并不相类,正如《四库全书总目提要》所论:“自是汉、晋间稗官杂记之体”、“词颇丰蔚”,属于“小说家言”。这是因为,《吴越春秋》是赵晔返回越地后隐居故乡时期的著作。作为越地文人,出于对越地文化、风俗和历史的熟悉及自豪感,赵晔创作了这篇吴越争霸的历史著作,因而《吴越春秋》中夹杂了当时最为主流的楚歌诗,但同时也有属于越文化的因子。
《吴越春秋》中的楚歌诗,是汉代越地文人赵晔的自创,或自出机杼,或依据古籍,既有与汉代主流文化相同的美学特点,同时也有独特的地域特点。它体现出汉代主流文化对越文化的重要影响,也反应出汉代越文化与主流文化逐渐趋同、日益融合的走向。
注释:
①张双棣注云:“老人揣度渡江人是伍员,故这样说作为拒绝接受赠剑的托词,并非一定真有此事。”综观《吕氏春秋》,此说妥切。
②陈立中在《论汉代南楚方言与吴越方言的关联性》一文中,提到“伍子胥辗转逃往吴国时,一位渔父唱道”云云,并直接称渔父歌为“这首早期的吴歌”,但文中并未交待论点依据。见《中南大学学报》2004年第 2期,264-268页。
[1]张觉.吴越春秋校注[M].长沙:岳麓书社,2006.
[2]张双棣.吕氏春秋译注:下卷 [M].长春.吉林文史出版社,1987:278.
[3]司马迁.史记[M].北京:中华书局,1982:2173.
[4]杨伯峻.春秋左传注[M].北京:中华书局,1990:1548.
[5]华学诚.扬雄方言校释汇证[M].北京:中华书局,2006.
[6]姜亮夫.《九歌》“兮”字用法释例 [C]//成均楼论文集第一种:楚辞学论文集.上海:上海古籍出版社,1984:3132323.
[7]卢元骏.说苑今注今译[M].台北:台湾商务印书馆,1977:367.[8]杨权喜.绍兴 306号墓文化比质的分析——兼述楚文化对吴越地区的影响[J].东南文化,1992(6):40245.
[9]董楚平.汉代的吴越文化[J].杭州师范学院学报:人文社会科学版,2001(1):38242.
[10]李泽厚.美的历程[M].北京:文物出版社,1981:70.
Evolution of the Yue Culture as Reflected in the Chu2style Ballads during Han Dynasty:A Review ofW u Yue Chun Q iu
YU Shu2juan
(College of Humanities,Zhejiang No rmal University,Jinhua321004,China)
The Chu2style ballad was the major for m of poetry during the Han dynasty(206 B.C.-202)in China,but the ballads included inW u Yue Chun Q iu(The Spring and Autum n of the W u and Yue King2 dom s)had not been composed before theQin dynasty(221 B.C.-206 B.C.);instead,theywerewritten by the author of the book Zhao Ye(c.33-?),a Han2dynastywriterwho lived in what had been the former Yue Kingdom(i.e.,Zhejiang province today),based either on his collecting of folk songs or on his rewriting of historical data.These ballads,representing the local poetic style of the Yue region during the Han dynasty,incorporated the sentimental essence of the Chu2style verse and the Yue culture,and proved stronger and more complicated in emotion;longer in content and more exquisite in language,they showed strong features of works composed by professionalpoets.The rise of such ballads during the Han periodwas the resultof the turn of the Chu culture and the Yue culture under the circumstance of the unprecedented union achieved by the government at that time;it reflected the fact that the regional Yue culture started to be incorporated and assim2 ilated into the mainstream culture during the Han dynasty.
the Han dynastry;the Yue culture;Chu2style ballads;W u Yue Chun Q iu
I207.2
A
100125035(2010)0620041206
2009206225
于淑娟 (1974-),女,吉林汪清人,浙江师范大学人文学院副教授,文学博士。
浙江省教育厅项目“汉代今文经学诗学与吴越文化”(20070443)
(责任编辑 吴 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