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装置艺术的哲学基础
2010-02-17邹跃进
邹跃进/文
在《中国艺术》2008年第1期上,我以“什么是当代艺术”为题,从艺术制度的角度讨论了后现代艺术,也即当代艺术与现代主义艺术、古典写实艺术的区别,目的是要阐明当代艺术的性质和特征,特别是它与现代艺术制度的关联。在本文中,笔者选取了当代艺术中的装置艺术,考察和讨论它的哲学基础,希望从人们不太关注的方面,更深入地认识和理解当代艺术。
我认为,杜尚和达达之后兴起的装置艺术,至少获得了三种哲学的支持,或者说能通过它们从哲学上使装置作为一种艺术形态得到合理的解释,这三种哲学是杜威的实用主义、海德格尔的存在主义和维特根斯坦的后期哲学——日常语言分析。
杜威在《艺术即经验》一书中认为,艺术是一种经验,它不同于生活经验的地方在于它既是生活经验的延续,也是一种比它完美、精炼、强化和统一的经验。杜威正是在强调经验的整体性的基础上,看到了艺术与生活之间的连续性和一致性。杜威的这一论断既涉及艺术本质,也与艺术的功能密切相关。从艺术史的角度看,杜威在现代主义强调艺术的本体性、独立性和主体性的时候,从经验出发,提出艺术与生活的关联,从表面上看,仿佛是让艺术重返传统的写实艺术,但在实际上,杜威反对的并不只是现代主义艺术,还有以审美为中心建立起来的现代艺术制度,以及认为艺术是以美和形式为基础的艺术观念。因为正是它们割断了生活与艺术的联系。
我们知道,自18世纪西方开始建构以博物馆为中心的艺术制度,并确立艺术是一种“美的艺术”的艺术观念以来,艺术越来越向审美自足性的方向发展。欧洲的启蒙运动的成就之一,就是把宫廷的建筑和皇家贵族的艺术收藏,改造成为为全体公民服务的艺术博物馆,艺术成为对全体公民进行审美能力培养和道德教育的场所。而从杜威的艺术思想看,把艺术作品放入博物馆中来欣赏的后果之一就是破坏了经验的整体性,割断了艺术与生活的联系。所以,我认为杜威以经验为中心的艺术观念,为艺术返回日常生活的空间,冲破艺术博物馆和展览馆的围墙提供了哲学依据。装置艺术,不管是从使用的资源和材料,还是它所展示的场所,都显示了它与日常生活经验的连续性。这一点尤其体现在早期装置艺术的方式之中。尽管从今天的角度看,装置越来越博物馆化,并成为展览馆中的展品,但是,装置艺术作为当代艺术的一种重要形态,仍然为艺术的观念化、社会化和生活化提供了各种可能性。
海德格尔的“此在”、“在场”概念对装置艺术提供的哲学支持,主要体现在他对主客二元对立的破解上。在海德格尔看来,当传统哲学关于主体与客体的对立被表述为人与世界的对立时,它忽略了一个极其重要的事实,那就是主体并不是在世界之外与世界对立的主体,而是就在世界之中,成为世界的建构者。在海德格尔看来,离开了“此在”,世界也无法显现。这一追问,在生命哲学的意义上可以解读为艺术中的表现主义,而从“在场”的角度看,则与装置艺术发生了关联,这是因为“此在”消解了审美自律的结构中作品的独立自足与接受者之间的审美距离,从而使“此在”成为装置艺术的一部分,也即艺术内部和外部的建构者;在世界之中的“此在”的历史性和具体性,也为装置艺术向当代社会和人类历史的开放提供了哲学依据。
维特根斯坦的后期哲学转向了日常语言的研究,发现了言说者的言说与语境的关联性,并提出了“语言的意义在于使用”的哲学命题。对于装置而言,这一思想的重要性表现在两个方面:一是装置成为艺术的条件取决于它与艺术制度的联系,二是装置是由挪用的现成品组合而成的,而现成品的本义在组合中构成了新的意义,这与艺术家对它的使用方式有关系。
中国当代艺术中的装置形态始于20世纪80年代中期,经过二十多年的发展,也形成了与自身文化和社会相关联的意义和逻辑关系。一方面,从哲学的角度看,中国的装置艺术仍然可以从上述三种哲学思想中找到自己的哲学基础;另一方面则因中国历史与现实的特殊性而呈现出自己的艺术特征。关于这一问题,笔者将另外撰文予以专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