韩国知识产权政策及管理新动向研究
2010-02-15付明星
■ 付明星
韩国知识产权政策及管理新动向研究
■ 付明星*
2008年 9月全球金融危机以来,韩国政府更加重视知识产权工作,出台了《知识产权强国实现战略》,积极推进《知识产权基本法》制定工作,把促进知识产权运用和加强知识产权保护作为工作重点,不断加大服务力度和能力建设,促进韩国从制造业强国向知识产权强国发展。在分析研究韩国知识产权政策最新动向的基础上,提出了对我国的启示。
韩国 知识产权 公共政策
一、最新动向
(一)颁布实施《知识产权强国实现战略》
2009年 3月,韩国特许厅联合相关部门研究制定《知识产权的战略与愿景》,在此基础上,2009年 7月,直属总统的韩国国家竞争力强化委员会召开会议审议通过了该委员会与政府 13个部门联合制订的《知识产权强国实现战略》(简称《战略》)。《战略》提出 3大战略目标:一是改善技术贸易收支,二是扩大著作权产业规模,三是提升知识产权国际主导力。11项战略举措:促进知识产权创造和知识产权金融、促进知识产权产业化、完善知识产权司法制度、建立公正的知识产权交易秩序、引领国际专利制度发展潮流、推进《知识产权基本法》制定进程、加强知识产权保护、建立知识产权纠纷援助机制、加强知识产权文化建设、建立信息化知识产权基础设施。在《战略》实施部分对战略任务进行了分解,明确了责任部门和完成时间。
(二)推进《知识产权基本法》的制定工作
2009下半年,韩国政府批准在国务总理办公室成立专门的企划团队,负责协调推进《韩国知识产权基本法》(简称《基本法》)制定工作,标志着《基本法》进入实质性推进阶段。根据时间安排,韩国政府将于 2010年初将《基本法》草案提交国会审议。由于这部法律与国民的切身利益不直接相关,因此,只要政府部门之间达成一致,预计 2010年上半年在国会通过的可能性较大。《基本法》草案包括七个方面的内容,提出重点从知识产权创造、运用和保护三个方面建设知识产权强国。此外,还计划成立最高级别的行政组织机构,即直属总统或国务总理的知识产权委员会,以决定与知识产权相关的重大事项。
(三)更加注意知识产权产业化
政府采取多项举措促进知识产权的产业化,以求创造更大的市场价值。一是政府在增加研发预算的同时,尤其要增加技术转让和实施的预算比例,计划在 2008年占研发总额的 0.7%的基础上,以后逐年扩大,到 2013年提高到 3%。二是选择绿色、新增长动力的知识产权,在新技术产业化、走向市场之前提供资金支持,从现在以支援小型项目为主 (7.5亿韩元),增加大中型项目 (25~100亿韩元)。三是充分挖掘知识产权的市场价值,促进运用。规定对授权后 3年内闲置的国家所有专利,任何人可以免费使用 1年,之后 3年享受 50%专利许可费的优惠,特许厅为此专门建立了方便国家所有专利交易的在线交易系统。四是加强大学、公共研究机构的知识产权力量,有效发掘有潜力的专利技术,并实现产业化,建立技术发掘→树立战略→市场分析→营销全过程的支持模式;选派具有丰富知识产权管理经验的专家,帮助大学提高知识产权管理能力。
(四)国内加强知识产权保护与国外加大维权援助并重
韩国政府对知识产权保护做到国内外并举,各有侧重。一是建立从中央到地方、从政府到协会协同配合的知识产权保护机制,即包括韩国特许厅、地方知识产权保护分局、韩国知识产权保护协会在内的覆盖全国的工作系统;二是韩国特许厅与地方政府、警察厅等部门合作,定期召开联席会议,在全国范围内开展打击假冒活动;三是加强对知识产权侵权物品的边境监管,加强海关、法院、贸易委员会等部门之间的协同配合;四是加强对通过互联网流通的假冒、盗版商品的监管,建立网上跟踪系统,实行有奖举报制度;五是加大培训力度,提高执法人员的素质。
国外方面一是深入分析海外知识产权纠纷信息,建立国际专利纠纷应对体系,包括案件剖析、应对策略 (无效或授权许可)、授权协商、诉讼准备等环节;二是对韩国企业海外主要市场加大知识产权保护力度,提供“一站式”支援服务 (IPDESK),向出口企业及参加海外展会的企业提供专利纠纷风险事前调查服务,将纠纷发生率降到最低;三是开展知识产权诉讼保险,开发适合企业规模、权属、投资地区等试点企业出口状况的保险品种,向中小企业支援部分保险费。
(五)对知识产权审查制度作出调整
韩国特许厅对知识产权审查制度作出调整,由“加速审查”转向“三轨制”审查,以满足申请人多样化的需求。所谓“三轨制”包括加快、普通、减慢三种不同的审查程序。2009年 4月 1日,特许厅处理第一起商标申请的加速审查,第一次审查通知书在两个月内发出。此外,特许厅降低形式审查要求,从而有利于对申请人的权利保护。对由于未遵守期限而引发的手续中断、权利丧失等情形,通过扩大“权利恢复”范围为权利人提供救济措施。
(六)积极参与知识产权国际规则的调整
在知识产权国际规则的调整方面,韩国特许厅一方面在推动国际专利制度改革方面力求发挥建设性作用,倡导国际规则;另一方面,加大对发展中国家的支援力度,提升其知识产权国际影响力。就前者来说,具体表现在:其一韩国是中、美、日、欧、韩五局合作成员之一,积极推动五局向一个申请、一个审查、一个授权方向迈进;其二是自2007年 4月韩国与日本首次实施专利审查高速路以来,分别与美国、丹麦、英国、加拿大、俄罗斯等国实施专利审查高速路。2009年 9月,韩国又与美国启动“专利申请快速审查合作战略”,进一步推动两国专利审查一体化进程。就对发展中国家援助来说,一是利用亚太经合组织合作平台提出商标支援计划,帮助发展中国家提高制成品的商标价值以增加他们的收入,同时在亚太经合组织的支持下保护和许可使用这些商标;二是与世界知识产权组织合作推进知识产权培训计划,开发了具有多种语言版本的 IP-帕拉马 (IP-PANORAMA)培训教材,帮助中小企业和个人建立知识产权战略。
二、深层次原因分析
(一)制定实施知识产权战略是韩国必然选择
早在 2004年 3月,韩国特许厅就公布了“韩国知识产权管理:愿景和目标”计划,旨在促进韩国知识产权的创造、保护和利用,确立了技术、商标和外观设计的创造与使用方向。计划实施以来,韩国的知识产权国际影响力日益增强,专利审查一度达到世界最快速度,知识产权信息化管理达到国际先进水平。但是,近年来,在韩国经济社会发展过程中,随着劳动、资本的投入回报日益减少,经济增长率下滑,发展潜力不大,韩国政府认为,迫切需要将经济发展转向以知识为基础的高附加值的经济模式,建立创新型社会,实现新的飞跃。同时,近年来,中国、日本、美国、欧洲纷纷制定本国或本地区的知识产权战略,促进经济转型,提升经济发展质量,增强核心竞争力。面对这样的国际形势,韩国政府认为为应对经济发展后劲不足、潜力下降等不利因素影响,应充分重视知识产权的作用,制定知识产权战略。
(二)韩国知识产权制度与经济发展存在着正相关关系
分析韩国专利申请量的变化与 GDP的变化可以看出,二者存在着明显的正相关关系。由于韩国国内经济衰退以及国际上一些因素的影响(比如原油价格上涨),1997年韩国受亚洲金融危机影响很大,直到 2002年经济一直处于低迷期,其中 1997年 -1998年间 GDP水平骤降至 1996年之前。无独有偶,这段时间专利申请量同样爆跌至 1996年水平之前。此外,韩国自 1988年以来,R&D投入一直是快速增长,唯一的降低出现在 1997年 -1998年间。这说明,韩国专利的申请数量与 GDP及 R&D是正相关关系,即韩国专利状况与整体经济状况是正相关关系。
韩国知识产权制度建设与经济发展之间的正相关关系,证实了知识产权制度的发展对经济发展的促进作用。近年来,韩国政府把建设知识社会作为政府管理目标,并实施积极的知识产权发展战略。其战略核心是将知识产权制度发展成为对新技术的创造、产权化、商业化具有促进功能的系统化社会基础结构,强化韩国的知识创造力和知识产权竞争力。
(三)战胜金融危机的宝贵经验使然
在应对 1997年亚洲金融危机中,韩国政府仅3年时间就率先实现经济复苏,成功经验之一就是依靠技术创新快速步入知识密集型产业高速发展期,重点开发替代进口产品的技术和战略性出口产品的技术;同时更加重视产业技术开发,提出了以强化技术创新、提高产品附加值、刺激出口、增加就业为重点的产业技术支援政策,并将重点转向中小企业和风险企业。其间,韩国 IT产业附加值年均增长率达 16.4%%,占 GDP比重从1997年的 8.6%增加到 2000年的 12.3%,对经济增长贡献率达 50.5%。不仅基础研究水平达世界一流,且汽车、电子、冶金、造船、动漫甚至美容等产业都因具有原创能力而走在世界前列。
由于国家创新能力的增强,高附加值产业发展强劲,2008年全球金融危机对韩国的影响显著降低,2009年第三季度,韩国国内生产总值已经恢复到了金融危机爆发之前的水平,全年经济有望实现正增长。在国际市场上,韩国产品的竞争力由于领先的技术和新颖的设计,竞争力日益增强,例如在印尼,LG电子在液晶 (LCD)电视和冰箱方面占据第一;在中国,三星电子也正在追赶手机市场占有率第一的诺基亚。韩国媒体认为这次金融危机反而成就了韩国大企业,预计 2009年净利润超过 1万亿韩元的企业将比上一年大幅增长,大企业集团的市价总额也在大幅攀升。
(四)提高核心竞争力的关键
韩国经济过去以制造业为主导的高速发展取得了不俗的成绩,根据 2009年 7月国际货币基金组织公布的 2008年 GDP规模,韩国以 9 530亿美元排名世界第 15位。但是,韩国国土面积狭小,资源相对匮乏,随着新兴经济体的崛起,韩国面对发达国家的先进技术优势和发展中国家的低成本竞争优势,处于两难境地。为了通过技术创新增强国家竞争力,不断加大研发投入,根据国际货币基金组织的统计数据,2007年韩国研发费用占GDP比例上升至世界第五位,但是,技术贸易赤字规模却继续扩大,2007年韩国技术出口与进口的比值为 0.43。因此,韩国举国上下认为要转向以知识产权为依托的高附加值经济,政府、企业、社会三位一体,通过知识产权行政引导战略实现知识产权秩序中心,通过支持企业战略将韩国从制造业强国发展为知识产权强国,通过持续发展战略实现转向亲知识产权社会,最终步入知识产权一流发达国家。例如,1997年前韩国三星多元化规模扩张,核心芯片从索尼购买。1997亚洲金融危机让三星痛定思痛,大刀阔斧重组业务,将10个非核心事业部出售,全力研发自主数字技术产品,2003年一举超过索尼,成为全球增长最快的信息公司,2007年韩国三星品牌价值 168.53亿美元,全球排名第 21位。
(五)知识产权促产学研结合效益显现
韩国通过修改相关法律法规,明确知识产权权利归属,降低产业化风险,极大地激发了科研机构和科研人员的创新热情。根据新规定,依照合同由国家研发投资产生的知识产权可以由主要的私人研究机构拥有。当主要的私人研究机构放弃研究项目产生的知识产权时,可以由研究者拥有。对于由政府投入资金的研究项目所产生的知识产权,国内企业和相关企业具有优先的知识产权被许可权。一是韩国政府于 2007年支持成立专利技术产业化理事会,设立 3 734亿韩元产业化基金。二是帮助中小企业实现技术产业化,提供专利技术融资贷款,2007年总额 760亿韩元。贷款一方面用于制造专利样品支出,另一方面用于专利评估支出。三是韩国特许厅推荐专利产品优先获得政府采购,免于韩国技术和标准化组织的NEP评估测试。四是 KIPO通过网上交易市场鼓励中小企业生产的优质专利产品的电子贸易。还建立线下知识产权交易市场以促进专利产品和技术的销售。
在政府的引导下,韩国生命科学和生物技术研究院 (KR IBB)的专利申请从 2006年的 193件上升到 2008年的 266件,许可合同额从 2006年的 24亿韩元 (13例)上升到 2008年的 92亿韩元(19例)。电子通信研究院 (ETR I)通过技术转移,从 2 515个案例中已经获得 5821亿韩元的收入。2008年,ETR I转移了 420项技术研发成果,在与台湾地区 HTC关于W-CDMA专利诉讼案中获得 9千万美元的许可收入。ETR I预计到 2012年每年获得 500件美国专利,每年获得 1亿美元许可收入。
(六)更加关注韩国本土企业的诉求
2008年 9月美国次贷危机引发的全球金融危机爆发以来,韩国企业对专利申请战略作出调整,一方面从重视数量到重视质量,尤其重视核心专利的获取,另一方面加强了海外市场布局,表现在 PCT国际专利申请量依然保持增长势头。2009年 1-8月专利申请的受理量为 94 790件,与上一年同期相比下降 11.2%,专利、实用新型、外观设计、商标合计平均下降 9.7%。但是,同期韩国特许厅作为国际受理局受理的 PCT量不降反升,1-8月受理 PCT申请 4 890件,与上一年同期相比增加 4.3%。韩国特许厅相应地对专利审查方式做出调整,适应本土企业的多样化需求,同时增加 PCT审查员的数量,以适应 PCT增长的需求。
中、美、日、欧、韩五局的专利申请占世界专利申请总量的 78%左右。以 2007年数据来看,韩国在与其他四局的交叉申请对比中,对中、美处于顺差,对日、欧处于逆差,具体如下:韩国对中国申请专利 8 467件 (反向 296件),韩国对美国申请专利 22 976件 (反向为 12 103件),韩国对日本申请专利 6 374件 (反向为 18 100件),韩国对欧洲申请专利 4 930件 (反向为 11 084件)。从韩国对外专利申请可以看出,韩国企业积极在全球主要市场开展专利布局,增强企业发展潜力。
三、启示
韩国结合本国相关产业的实际需要及时调整知识产权发展战略的侧重点,使之与国家产业政策、经济体制以及企业的需求相匹配,从而成功实现促进本国知识产权创造、运用和保护的战略目标。随着韩国公司技术能力的提高以及 20世纪80年代技术市场的形成,外国申请人在申请总量中占据了统治地位。这时期,随着本地技术能力的提高,韩国知识产权比例开始追上外国知识产权比例。积极的研发投资使韩国公司技术能力的快速更新成为可能,从而使韩国公司的国际专利申请急剧增长。韩国特许厅也几经改革,不断发展壮大。其在以下几个方面的经验值得我们学习和借鉴:
(一)推进知识产权基本法制定工作
相对于我国知识产权管理体制来说,韩国知识产权管理较为集中,韩国特许厅负责专利法、实用新型法、外观设计法、商标法、反不正当竞争和商业秘密法、集成电路布图设计法等法律的实施工作,此外,还负责知识产权的行政执法保护、发明促进工作和专利技术产业化工作。但是,尽管如此,知识产权管理在韩国还涉及最高法院、教育科技部、法务部、警察厅、关税厅等多个部门,部门交叉管理带来了行政效率下降,管理缺位、越位、错位情况时有发生。为从根本上解决这一问题,韩国政府积极推进知识产权基本法制定工作,通过基本法将知识产权主体的责、权、利规范清楚,同时基本法还规定成立直属总统或总理的国家最高层次知识产权管理机构——知识产权委员会,提高知识产权的行政管理层级,增强国家知识产权政策的权威性和执行力。
(二)在知识产权创造方面采取分类指导原则,尤其重视获取核心专利
针对不同主体采取分类指导的原则,大企业是韩国知识产权创造的主体,占企业数量0.1%的大企业占据 40%的知识产权,处于强势地位。为鼓励中小企业的知识产权创造,目前政府正在研究出台有助于加强中小企业技术竞争力的政策,促进中小企业发展。此外,在专利管理上,引导企业从追求数量向追求质量转变,尤其是要获取前沿技术和绿色技术领域的核心专利。
(三)千方百计促进知识产权运用
为了促进知识产权转化为现实生产力,政府比以往更加重视知识产权运用,建立技术交易市场,促进高校和科研机构的专利产业化,培养技术支柱型企业。为中小企业知识产权初期产业化提供融资支持和专利评估服务,为大学和公共研究机构知识产权产业化提供专家顾问团队,发掘有潜力的知识产权并力促市场化,从而形成知识产权创造、运用、再创造、再运用的知识产权循环发展模式,推动知识经济发展。
(四)构建多层次、海内外并举的知识产权保护体制
构建政府部门间及政府与非政府组织协同配合、国内外维权并重的知识产权执法机制,为企业提供专利预警信息,打击各种知识产权侵权活动。设立知识产权侵权举报奖励制度,开展宣传活动,提高知识产权保护意识。向出口企业及参加海外展会的企业提供专利纠纷检索服务,将纠纷发生率降到最低。
(五)探索开展知识产权金融业务,对抗“专利怪兽”
成立官民合营的知识产权管理经营公司,通过“创意资本”实现研发人员创意的知识产权化;通过扩大投、融资规模,扩大资金供应量,完善知识产权担保制度,以此促进针对知识产权的投资,为知识产权产业化提供融资保证。接受大学、公共研究机构和民间对其所拥有知识产权的捐赠,对抗“专利怪兽”。
(六)不断提高服务水平,满足多层次的用户需求
根据申请人的要求灵活地调整其审查模式,2008年 10月,特许厅建立“三轨制”审查制度,即根据用户需求选择不同的审查处理时间,标志着由“加速审查”转向“三轨制”审查。研究降低对申请文件的形式要件要求,加强对申请人的权利保护。在日常管理中,韩国特许厅将客户满意度作为审查质量评价指标之一,促进审查员树立良好的服务意识。
(七)强化官民结合的工作模式,提高行政效能
运用财政预算资金,充分发挥社团法人的作用,大幅度提高韩国特许厅服务社会的能力。2009年初成立知识产权保护协会,在韩国贸易振兴机构海外分社有选择地建立知识产权工作小组,为韩国企业提供服务。韩国特许厅还与本土大企业开展多种形式的合作,促进全社会知识产权能力的提高。
(八)积极参与国际事务,扩大韩国国际影响力
积极参与双边或多边知识产权国际事务,包括中、美、欧、日、韩五局机制、审查高速路机制、战略性快速审查机制等,推动国际专利制度向一体化方向迈进;在专利合作条约改革进程中主张其“三轨制”审查模式;与世界知识产权组织合作推出多项知识产权培训计划,设立亚太经合组织知识产权专项合作基金,扩大韩国的国际影响力。■
*作者系国家知识产权局协调管理司副处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