加大对村庄环境建设的支持力度
2010-02-15湖北孝感市委党校熊主武
■ 湖北孝感市委党校 熊主武
“生产发展、生活宽裕、乡风文明、村容整洁、管理民主”是中央实施新农村建设战略的总体要求。近年来,遵循这一总体部署,在一系列“两个反哺”政策的支持下,新农村建设取得了巨大成绩,尤其是在较为艰难的情况下实现了粮食连续增产和农民持续增收,初步形成了农业发展、农民增收、农村进步的局面,为国家战胜困难赢得了战略主动,为国民经济回升向好提供了基础支撑。根据多年来对农村经济社会发展的深入调查与了解,我们认为,当前推进新农村建设的过程中,有必要在继续做好加强经济建设保障主要农产品供给这个中心任务的同时,围绕“村容整洁”的要求,逐步加大对村庄环境建设的支持力度,以带动新农村建设各项事业全面发展。
在政策支持与农民自身努力下,当前农民整体上在衣食住行等基本生活方面已经基本达到或超过小康水平,合作医疗、教育、社保等事业正在稳步发展,但处在急剧变化中的农村却普遍面临着村容村貌恶化的难题,形成了农民个人住房的持续改善与村庄内部环境不断退化并存的状况。其具体表现是:村庄布局散乱,破旧倒塌的老房与新式独家小楼相邻,村内空地多而乱;农民生活水平提高后,无法利用也难以自然降解的白色垃圾充斥村庄内各个角落;村内沟塘渠堰淤塞,排水不畅,害虫滋生,冬季有碍观瞻,夏季臭气熏人;村内畜禽圈舍与住房紧邻,各家都有积肥的露天垃圾场地,雨天道路泥泞难行;在村内空地随意搭建种养,只顾自己方便,不管公共环境受损;现代生活的基本标志卫生的自来水与厕所普遍缺乏,很多农民还保留原始习惯等等。
村庄环境的恶化降低着农民的生活质量和农村社会的文明程度,消磨着农民的凝聚力,抵消着农村发展的成绩,与村容整洁的要求格格不入。其原因既有城乡二元社会体制惯性与农民传统生活习性的延续,也包括农村资源要素流失与社区权威的日益缺失。解决村庄环境问题,应引起我们足够的重视。
如果用长远眼光来看待农村,即便将来城镇化率有大幅度提高,我国也还会有几亿农民生活在农村,改善农村面貌,打造宜居农村,既是开展新农村建设的题中应有之义,也是形成城乡经济社会一体化发展新格局的要求。通过逐步系统地村容建设,形成田园风光式的农村生活环境,有利于吸引人才等要素参与农村经济建设,深入推进现代农业的发展;有利于农民在收入水平不高的条件下提高物质与精神生活质量;有利于用环境的改善促进文明的提升,使农民养成与时代要求相适应的科学文明生活习惯;有利于农民积极参与公共事务建设,提高农村民主决策与管理水平。虽然说新农村建设不等于新村建设,但从上述意义而言,现阶段还真需要集中精力把村容建设作为新农村建设的重点来抓。
从理论上说,整治村庄环境属于公共产品的范畴,需要政府与集体经济组织来实施。实际上,农民自身对这种状况也是不满意的,但作为个体虽看在眼里急在心里,却无能为力。为此,需要发挥政府与农民的两个积极性,循序渐进,长期坚持,切实搞好村庄环境建设。
首先,引导规范农民行为。通过基层干部、返乡青年、广播、电视、标语、黑板报、培训等方式,大力宣传新的生活方式与行为规范,改变农民落后的传统生活习惯,培养农民现代公共生活意识,自觉养成与现代社会发展要求相适应的文明习俗。其次,加强村庄建设规划。建立由乡村干部、专业人员和村民代表组成的村庄发展建设规划小组,立足现实,着眼长远,广泛听取民意,打破村民小组界限,以行政村为单位,科学规划好村落分布与村庄内生产生活配套工程用地,张榜公布规划要求与结果,把规划变成村民村庄建设的共识。再次,重新构建农村权威。针对现阶段农民生产生活日益无序的现实,要加大乡镇干部下沉到村庄的力度,提高村干部的物质待遇与文化水平,增强他们在农村带领、组织农民自己动手建设村庄环境的权威与能力,打击村落社区中的破坏力量,制止个人损害村庄环境的自由行为,倡导文明新风。最后,加大政府投入力度。按照把基础设施建设向农村倾斜的要求,在基本解决广播电视与公路村村通之后,要逐步把村庄环境建设纳入农村基础设施建设范畴,并将相关政府职能向农村延伸,在人员配备与资金预算上予以保证。除了政府投入外,有条件的地方,集体经济组织要加大这方面的投入,也可以适度争取银行信贷资金用于村庄基础设施建设;此外,积极吸收民间资金参与村庄环境建设也是一项重要途径。注意把握的一点是,村庄环境建设要将资金投入与农民的劳动投入结合起来,不宜完全按照市场原则来进行,也要防止借此加重农民负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