陈家磨小流域生态修复的实践与思考
2010-02-14童成军
童成军
(乐都县水土保持工作站,青海乐都 810700)
陈家磨小流域生态修复的实践与思考
童成军
(乐都县水土保持工作站,青海乐都 810700)
水土保持;生态修复;陈家磨小流域
陈家磨小流域通过三年多的生态修复,流域内植被大面积恢复,生态环境明显好转,土壤侵蚀总量减少,水土流失得到有效控制,农林牧产业结构在合理调整的同时得到了全面健康发展,2009年人均纯收入达到 2 460元,较 2006年增加 510元,为新农村建设打下了坚实的基础。今后应从构建和谐社会的高度来认识和做好这项工作,进一步强化政府的统一领导,不断完善法规政策,在统一规划基础上搞好各部门的分工协作,并强化技术培训,转变传统的生产和经营方式,正确处理生态、生产、生活三者之间的关系,不断探索科学的评价体系,为大面积生态修复提供借鉴。
1 基本情况
1.1 自然条件
陈家磨小流域属湟水河二级支流,位于乐都县城东北部,涉及马营、李家两个乡镇,5个行政村,地貌类型属黄土丘陵沟壑区,海拔 2 600—2 950 m,山体陡峭,地势起伏多变,气候温凉、湿润,土层深厚,是宜林宜牧地区。
该流域属大陆性气候,春旱突出,冰雹、暴雨等灾害性天气频繁,无霜期较短,光照充足。多年平均降水量为450mm,年内分配不均,6—9月份降水量占全年降水量的 70%,多年平均蒸发量 1 030 m m。
据土壤普查资料,小流域内主要分布有山地草甸土、红土、黑钙土和栗钙土等,耕作土壤多为栗钙土和黑钙土,其成土母质主要为黄土和次生黄土。流域内植被属灌木草丛类型,并有零星分布的人工乔木林,植被覆盖率为 22.6%,现有人工植被为近几年栽植的沙棘和松、榆、柠条、山杨等,天然植被有狼牙刺、酸枣、山刺梅等灌木,草本植物有针茅、羊茅草和蒿类等。
1.2 土地资源及利用现状
小流域土地总面积 42.5 km2,其中水土流失面积 29.6 km2,主要土地利用类型包括:耕地 1 109.3 hm2,林地 488.75 hm2,天然草地 471.75 hm2,荒山荒坡 1 649 hm2,非生产用地403.75 hm2,难利用地 127.5hm2。
小流域内土地利用结构极不合理,土地利用率低下,荒山荒坡面积大,且林草覆盖度低,草地产草量低,调整土地利用结构和提高土地利用率是治理的关键。
1.3 社会经济状况
流域产业以农业为主,林牧业为辅。总耕地面积 1 109.3 hm2,人均耕地 0.19hm2。2006年粮食总产 406.2万 k g,人均粮食 352.6 k g。属单一的自给自足型农业经济,粗放经营、广种薄收现象仍较为普遍,经济发展缓慢。2006年农林牧副业总产值617.6万元,农民人均纯收入 1 950元。
1.4 水土保持现状及工程实施情况
陈家磨小流域水土流失面积 29.6 km2,占总面积的 70%。土壤侵蚀以水力侵蚀为主,兼有重力侵蚀,区内年均土壤侵蚀模数为 3 500 t/km2。长期的水土流失,使小流域地形支离破碎,沟壑纵横,沟谷深切,基岩裸露。
多年来,流域内干部群众以改善自身生产生活条件为目标,以改善生态环境为核心,进行了水土保持综合治理。生态修复工程实施前,累计治理水土流失面积 8.49 km2,初步治理度为 28.7%,但由于投入少,治理速度缓慢,很难全面控制水土流失。小流域生态修复工程于 2007年 8月开工实施,截至2009年底共完成网围栏 40.5 km、封禁治理 2 010 hm2、人工造林 100.7hm2,建标志碑 1座、标志牌 10座,建示范养殖圈舍 10座、管理房 3间,设立监测站 2个,布设监测点 10个,共完成投资 146万元。
2 生态修复成效
2.1 植被覆盖率显著提高,生态环境显著改善
通过实施生态修复工程,小流域内植被大面积恢复,生态环境明显好转,土壤侵蚀总量减少,水土流失得到基本控制,蓄水保土能力增强。封禁区内植被覆盖率达到 75%以上,过去的荒山秃岭、不毛之地重新披上了绿装,野兔、雉鸡等野生动物重新出现,区域内良好的小气候环境初步形成。
2.2 促进了农村产业结构调整,加快了农村经济的发展
生态修复对促进人与自然和谐相处发挥了重要作用,保证了农林牧各业的全面健康发展,具体表现在:一是畜牧业由粗放型经营向舍饲养殖、科学喂养转变,林业由原来的乱砍滥伐向有计划的人工集约经营转变;二是巩固了退耕还林成果,有效保护了退耕还林地 525.4 hm2;三是巩固了流域治理成果,有效保护了天然林草地;四是生态修复工程的实施改善了当地的生态环境,并为加快农村经济的发展创造了条件。当地群众积极响应国家号召,大力发展舍饲养殖,壮大了畜牧产业,增加了群众收入。据统计,小流域现有舍饲圈养农户 240户,养羊1 200只,2009年人均纯收入达到 2 460元,较 2006年增加 510元,效益十分可观。
2.3 农村能源结构得到合理调整,群众生态意识大为提高
随着生态修复工作的开展,其理念和思路愈来愈得到社会各界的认可,广大干部群众对生态修复的认识有了明显的提高,保护生态的意识显著增强。小流域内以煤代柴,积极推广节柴节能灶,大力倡导太阳能的使用。目前流域内发展太阳灶用户 525户,实现了能源替代,减少了生产、生活用能对植被的破坏,妥善处理了生态、生产和生活三者的关系,保证了生态修复稳步、健康、持久地进行。
3 生态修复的主要经验和措施
3.1 制定生态修复试点规划
为了加快水土保持生态修复工程建设步伐,县水保站组织规划设计人员,经过现场勘测调查和内业资料评估、整理,在科学论证的基础上严格按照《水土保持生态修复试点工作实施方案编写大纲》进行了规划设计,完成了《青海省乐都县小流域生态修复工程初步设计》,为生态修复工作打下了良好的基础。
3.2 完善法规体系
乐都县委、县政府十分重视生态修复工作,为加大对生态修复工程的保护力度,乐都县人民政府根据水土保持法、草原法、森林法等法律,制定了《乐都县水土保持生态修复工程管护办法》,发布了乐都县人民政府关于《水土保持生态修复工程封育管护》的通告,乡、村也制定了乡规民约和村规民约。
3.3 设立生态修复监测点
为了搞好水土保持生态修复监测工作,乐都县根据《水土保持监测技术规程》,组建了监测工作组,全面收集小流域的自然条件和社会经济情况及有关地形图和规划文本图件等资料。通过资料的整理分析和初步踏勘调查,掌握了小流域的自然条件、社会经济情况,并在此基础上根据生态修复工程的要求和所要达到的目标,研究制定了监测实施方案、工作计划和野外调查监测工作细则,完成了有关监测登记表格,为监测工作的开展做了充分的准备。在小流域布设监测点 10个,分别监测生物种群变化、植被生长量变化、土壤质量变化、水土流失情况、社会经济状况等,为今后大规模实施生态修复积累基础资料。监测点管护办法都从组织、管护、奖罚、管护人员职责等方面做了详细的规定。
3.4 加大管护力度
为发挥生态自我修复功能,防止人为破坏,建立了县、乡、村三级管护网络,县上成立了以主管副县长为组长,县水务局局长为副组长,有关单位主要领导为成员的乐都县生态修复项目领导小组,为项目的实施提供了组织保障。县水务局加大对项目的技术指导,培训管护人员,积极落实管护经费,解决了管护人员的后顾之忧,使他们能够安心工作。乡村成立了管护小组,落实了管护人员。水务局与乡政府,乡政府与管护人员层层签订目标管理责任书,明确各自的目标、任务和职责,做到责、权、利分明,年终依据综合评比结果兑现奖惩。与此同时严格执法,严厉打击破坏生态修复工程设施的违法行为。在当地乡派出所的配合下,对个别违法行为进行了严厉处罚,维护了生态修复的成果。
3.5 加大对生态修复的宣传力度
生态修复是一种新的水土保持措施,对于小流域内的干部群众来说,还比较陌生,提高广大干部群众的水保意识,特别是提高他们对生态修复重要作用的认识显得尤为重要。因此,乐都县在实施生态修复项目的同时,加大了对生态修复项目的宣传力度,通过召开村社干部会、群众会讲解生态修复的重要意义,充分运用广播、电视和黑板报、宣传栏、公示栏等广泛宣传生态修复工程,使群众加深了印象,提高了对生态修复重要性的认识。除以上举措外,还投入宣传经费 0.5万元,制作了永久性宣传碑牌、印发了大量宣传资料。
3.6 提高认识,协同作战
乐都县委、县政府高度重视生态修复项目,制定了管护办法,从制度上确保了管护工作的顺利开展。乡政府认真遵照有关法律法规和管护办法,积极配合水保部门开展工作,严格执行禁牧令,对违者进行严厉的处罚。广大村民在提高认识后自觉遵守各项法规,同时还制定了村规民约。由于健全了法规,管护人员严格履行了职责,所以人为破坏大大减少。乐都县生态修复工程的实施和管护工作之所以能取得可喜的成绩,最主要的原因就是得到了县、乡两级政府和人民群众的大力支持。
4 对策与建议
实践证明,实施生态修复,不仅能够大面积快速改善生态环境、减轻水土流失危害,而且可极大地促进畜牧业的发展、增加农牧民的收入。为了使这项具有战略性的举措更好更长久地坚持下去,还需要各级政府、社会各界进一步提高认识,认真总结经验教训,并坚持和做好以下几方面工作。
4.1 从构建和谐社会的高度来认识和做好这项工作
促进人与自然和谐,坚持走生产发展、生活宽裕、生态良好的文明发展道路是科学发展观的基本要求。加强农业基础设施建设,提高农业综合生产力,发展高效生态农业,千方百计地增加农民收入,提高农民生活水平,促进农业可持续发展,是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的主要内容,需要各级政府和社会各界按照科学发展观和建设社会主义新农村以及构建和谐社会的要求,把这项战略措施深入持久地抓紧抓好。
4.2 进一步强化政府的统一领导
生态修复是一项促进畜牧业生产方式和经营方式由传统向现代转变的系统工程,只有在政府的统一领导下,动员社会各方面的力量,通过各种措施强有力地推动才能实现。
4.3 不断完善法规政策,为生态修复提供保障
生态修复是一项事关区域生态改善,促进经济社会可持续发展的战略举措,需要社会各界、各行各业共同参与,密切配合和支持。这就要求必须以地方法规为主导,以政府规章、部门政策相配套的法规政策体系来支撑和保障。因此,要认真总结生态修复工作的经验教训,研究出现的新问题,特别是体制、机制等深层次问题。
4.4 统一规划,各部门分工协作
生态修复工作涉及部门很多,靠单一部门去做很难取得良好的效果。因此,必须统一规划,因地制宜,明确不同类型区生态修复的目标任务与措施,再由各部门按照规划科学推进这项工作。在规划中要注意处理好全面禁牧与局部封山相结合,大面积封禁保护与小面积治理、高效利用发展优势特色产业相结合,长期封禁与轮封轮牧保障草场合理利用相结合,解决当前问题与解决长远问题相结合,发展高效草畜产业与发展现代农业、稳定增加农民收入相结合等问题。
4.5 强化技术培训,转变传统的生产和经营方式
传统的自然放牧、分散粗放养殖型的生产经营方式,不仅严重地制约着生态修复工作,而且也阻碍着农村经济的发展,必须彻底转变这种落后传统的生产经营方式,大力发展舍饲、科学喂养、集约化规模高效生产的经营方式。我们必须加大对农牧民的系统技术培训,帮助他们掌握草原建设管理、优良品种繁殖、饲养、青储饲料、饲草料加工、集雨节灌、大棚种植、经果林与药材种植、以气代柴等实用技术。
4.6 正确处理生态、生产、生活三者之间的关系
生态修复的着眼点是改善生态环境,着力点是解决群众的生产生活问题,即调整农村产业结构,增加群众收入。为此,要加大政府协调力度,制定和完善扶持政策,切实解决好广大农民的生产生活问题,只有这样才能调动群众的积极性,为大面积实施生态修复铺平道路。
4.7 加大投资力度,切实抓好水利基础设施建设
乐都县地处干旱山区,水是影响林草成活率、制约生态建设的首要因素,应坚持“以水促林草,以林草涵养水源”的原则,强化水利配套基础设施建设,积极推行节水灌溉,确保生态修复的可持续开展。
4.8 建设科学的生态监测评价体系
为了解和掌握生态自我修复的规律和效果,不断提高生态修复的科学性和针对性,必须通过观测数据对生态修复措施的科学性及合理性进行综合评价。这就要求我们适当布设监测网络,建立监测统计报告制度、监测人员管理和培训制度,制定监测成果公告制度、监测信息网络管理办法,以此促进监测体系高效优质运转,不断建立和完善监测评价体系,为在其他地区大面积开展生态修复提供借鉴。
S 157
C
1000-0941(2010)11-0029-03
童成军(1967-),男,青海乐都县人,工程师,学士,主要从事水土保持规划设计工作。
2010-09-28
(责任编辑 张培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