矿产资源的所有权属于谁?
2010-02-14
中国矿业 2010年3期
矿产资源的所有权属于谁?
宪法第九条规定:“矿藏、水流、森林、山岭、草原、荒山、滩涂等自然资源,都属于国家所有,即全民所有。”矿产资源法第三条规定:“矿产资源属于国有所有,由国务院行使国家对矿产资源的所有权。地表或者地下的矿产资源的国家所有权,不因其所依附的土地的所有权或者使用权的不同而改变。”因此,矿产资源的所有权属于国家。
2010-02-14
矿产资源的所有权属于谁?
宪法第九条规定:“矿藏、水流、森林、山岭、草原、荒山、滩涂等自然资源,都属于国家所有,即全民所有。”矿产资源法第三条规定:“矿产资源属于国有所有,由国务院行使国家对矿产资源的所有权。地表或者地下的矿产资源的国家所有权,不因其所依附的土地的所有权或者使用权的不同而改变。”因此,矿产资源的所有权属于国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