淮南市城市防洪建设与管理浅析
2010-02-13陶春
陶 春
一、城市防洪现状
(一)城市自然条件
淮南市位于江淮丘陵与淮海平原交界面,属淮河水系,淮河流经全市长87公里(市区40公里)。年平均降雨量926毫米,降雨量年际变化大,年内分配不均,6~8月(淮河主汛期)降雨量占年降雨量的50%以上。淮南市城区主要受淮河洪水的影响,汛期为5~9月,重大汛情多集中在这一时段。6~7月,易降大范围、长历时的暴雨,形成流域性大水;8月易发生局部性特大暴雨,形成局域性洪水;春秋汛也偶有发生。汛期受淮河高水位顶托,城市内涝难以自排,易形成“关门淹”,外洪内涝往往同时发生。
(二)城市防洪规划
《淮南市城市防洪规划》于1996年经安徽省人民政府批准实施。防洪规划范围为淮河以南市区,规划防洪标准近期为防1954年洪水(约合40年一遇),远期防洪标准为100年一遇洪水。设计水平年近期为2000年,远期为2010年。治涝规划范围为南邻舜耕山、北邻淮河之间的狭长市区,治涝规划标准为20年一遇。规划总投资10800万元,其中防洪工程投资4963万元,治涝工程投资5111万元,管理设施投资726万元。
(三)城市防洪工程现状
淮南市城市防洪工程按照规划要求,于1998~2005年分三期实施。淮南市城市防洪第一、二期工程于1998年10月开工,2001年12月完工,工程建设总投资7500万元;城市防洪三期工程(陈庄隔堤)2004年8月开工,2005年底工程完工,工程总投资1108万元。淮南市城区主要防洪屏障是城市工矿圈堤和陈庄隔堤,堤防全长41.8公里,保护区内面积256平方公里,人口80万人。现状防洪标准达已达到40年一遇,配合淮河上游临淮岗工程运用,防洪标准可达到100年一遇。
二、城市防洪存在的问题
(一)城市化进程加快,城市防洪负担加重
近年来该市城区急剧扩大,城市人口快速增长,要求保护的标准提高、范围增大,城市防洪工程建设的投入跟不上城市的发展水平。尤其是城市新区在建设过程中对防洪保安设施的配套建设重视不够,城市路网和建筑物地面控制高程不足,对防洪设施的依赖程度加大。
(二)管理体制不顺,制约城市防洪工作开展
目前,淮南市城市防洪工程由水利部门管理,城市排涝管网及设施由城建部门管理。城市防洪排涝体系的分部门管理,造成城市防洪排涝系统的规划、设计、建设管理等过程由于责权不清形成的各类问题,制约了城市防洪工作的开展。
(三)城市排涝标准偏低,内涝灾害时有发生
《淮南市城市防洪规划》中规划排涝标准为20年一遇。1998年大水后,只实施了城市防洪工程,排涝工程未能实施,现状排涝标准不足10年一遇。城市排涝设施年久失修,效率低下,排涝能力不足。加之城市建设的快速发展,原可用于滞洪蓄水的工程(如城市排涝大沟,城郊沟塘、洼地等)被填塞、占用,调洪蓄水能力锐减,使原排水系统断面缩小或卡断。当发生突发性强降雨时,往往造成较严重的内涝。如2007年7月的强降雨就造成田家庵、八公山等多个城区被淹,严重影响了城市居民的生产生活。
(四)采煤沉陷区对城市防洪排涝影响日益突出
淮南市因矿而建,丰富的煤炭资源给淮南带来经济效益的同时,因采煤形成的大面积沉陷区也给淮南的城市防洪带来不利影响。淮南采煤沉陷区面积约110平方公里,并逐年增加,沉陷区范围内的防洪工程和原有水系破坏较大,造成堤防下沉、水系不畅、排涝面积增加等问题,沉陷区对城市防洪排涝的影响日益突出。
三、城市防洪减灾对策
一是完善城市防洪体系。按照城市发展的要求,及时调整和完善城市防洪规划,扩展城市防洪的范围,加快实施城市防洪工程建设,不断提高城市防洪标准,完善城市防洪体系,充分发挥现有城市防洪工程的抗灾减灾效益,为城市建设与发展提供防洪安全保障。
二是理顺管理体制。按照大水利的发展理念,着力解决“多头管水”的问题,同时,积极探索新的管理模式,可以考虑把部分纯社会公益性工程的资产转变为可经营资产,提高工程的自主发展能力,缓解城市建设管理资金不足的压力。
三是加强城市排涝系统建设。按照《淮南市城市防洪规划》的要求,尽快实施城市治涝工程,完善城市排涝体系建设,从根本上解决城市排涝问题。
四是注重防洪非工程措施建设。进一步完善防汛抗旱决策支持系统,充分利用计算机和先进的信息技术,为防汛决策服务;根据城市的发展,科学修订《淮南市城市防洪预案》、《淮南市城市防洪应急预案》等,提高城市防洪的科学性和可操作性;针对防汛民工征集难的现状,组建专业的防汛抢险队伍,以备大汛之用;广泛运用防汛抢险新技术、新工艺;不断加快城市防洪应急通信系统建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