住房和城乡建设部部分司2010年工作要点
2010-02-13
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建筑节能与科技司
“关于印发《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建筑节能与科技司2010年重点工作》的通知”(以下简称“通知”)于2010年2月10日下发。
通知要求,在2009年工作基础上,建筑节能与科技司要继续深入落实科学发展观,认真贯彻党的十七届四中全会和中央经济工作会议精神,切实落实《节约能源法》、《民用建筑节能条例》和《国家中长期科学和技术发展规划纲要》,大力推进建筑节能,积极发展绿色建筑,努力推动科技创新,按照建设工作会议的总体部署和要求,坚持突出重点、整体推进、提高质量、完成任务的基本思路,以组织实施重点项目为抓手,强化监督管理,促进体制机制创新,全面实现“十一五”计划的各项目标,做好“十二五”科技发展规划编制工作,促进住房城乡建设领域节能减排任务的完成和科技水平的提高。
全面推进建筑节能是建筑节能与科技司今年的首项重点工作,要求以以组织实施重点项目为抓手,促进法规、政策和标准规范的实施,强化省、市、县三级管理体制,进一步实现由抓项目向抓体制机制建设的转变。具体措施有7个方面:
(一)强化新建建筑执行节能标准的监管力度。着力抓好新建建筑施工阶段执行标准的监管和稽查,继续做好建筑节能专项检查,严格执行《建筑节能工程施工质量验收规范》并纳入建筑工程全过程监管。重点抓好民用建筑信息公示制度及政府办公建筑和大型公共建筑能效测评标识制度,加快建设民用建筑能效测评机构。城镇新建建筑执行建筑节能强制性标准设计阶段达到99%,施工阶段达到95%。鼓励有条件的地区实行节能65%或更高水平的建筑节能标准。
(二)督促和指导北方各省市制定既有居住建筑供热计量及节能改造计划和方案。总结节能改造经验,探索改造模式,多渠道筹措资金,完成北方采暖地区既有居住建筑供热计量及节能改造5000万平方米,累计完成国务院确定的“十一五”期间1.5亿平方米的改造任务。
(三)加快开展国家机关办公建筑和大型公共建筑节能监管体系建设。建立和完善能耗动态监测系统,扩大监测范围,抓紧研究制定能耗定额和超定额加价制度,积极推行合同能源管理试点示范。启动高耗能公共建筑节能改造。在10个试点省市开展国家机关办公建筑和大型公共建筑能耗监测平台建设。扩大节约型校园建设试点范围。做好30个节约型校园平台建设和示范。
(四)扩大可再生能源建筑规模化应用。督促省级住房城乡建设管理部门加大管理力度,完善建设标准和配套的政策措施,继续组织实施太阳能光电建筑应用示范项目、可再生能源建筑应用城市示范。做好第一批100兆瓦光电建筑应用示范项目和其它国家级可再生能源建筑应用示范项目的管理和验收。争取50%的项目完成验收。
(五)推进农村地区建筑节能。组织实施县级可再生能源建筑应用示范和建筑节能示范。
(六)制定并实施建筑节能新型材料推广应用政策。扶植新型墙材及节能材料、产品的产业化发展,建设新型墙体及节能材料、产品产业化基地,组织编制并发布推广应用和限制、禁止使用技术公告。加强建筑节能材料生产、流通和使用环节的质量监管和稽查。
(七)大力开展建筑节能宣传活动。制定宣传培训方案,坚持普及宣传与专业培训相结合。编印节能知识宣传材料,开展系列宣传活动,普及节能知识,增强行业和社会节能意识。继续强化专业培训,提高从业人员素质和管理水平,举办培训班10期,培训800~1000人次。
此外,建筑节能与科技司今年的工作重点还包括大力推广绿色建筑;抓好重大科技项目;强化国家科技支撑计划项目管理;全面开展国际科技合作;组织开展“十二五”规划编制工作;做好面上科技工作等。
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工程质量安全监管司
“关于印发《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工程质量安全监管司2010年工作要点》的通知”(以下简称通知)于2010年2月22日下发。
通知指出,2010年,工程质量安全监管司工作的总体思路是:深入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加快经济发展方式转变,以落实工程质量安全责任为核心,以规章制度的建立、完善、执行为手段,以保障性住房和城市轨道交通等工程的质量安全监管为重点,组织开展工程质量安全专项治理,加大对违法违规行为和发生质量安全事故的处罚力度,推动技术政策的贯彻实施,逐步构筑保证工程质量安全的长效机制,实现工程质量安全形势的持续稳定好转。
推进法规制度建设,构筑长效机制是今年工程质量安全监管司的第一项工作要点,包括研究修订《建设工程质量管理条例》,研究起草《城市轨道交通工程质量安全管理条例》和《建设工程抗御地震灾害管理条例》。出台《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质量监督管理规定》,修订《建设工程质量检测管理办法》,研究起草《建筑施工企业主要负责人、项目负责人和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安全生产考核管理规定》。完成房地产开发项目中推行工程质量保险的若干意见的制定工作。
加强重点领域工程质量监管,促进工程质量稳步提升是工程质量安全监管司今年的第二项工作要点。要求强化对住房特别是保障性住房以及重要市政基础设施的工程质量监管,重点开展保障性住房质量的监督检查,在保障性住房中全面推行分户验收制度。继续加强对汶川地震灾区恢复重建工程质量的监督指导。深入贯彻落实《关于开展工程建设领域突出问题专项治理工作的意见》,认真组织开展工程质量管理突出问题专项治理工作。制定《工程质量监督工作要点》,创新质量监管方式方法,完善质量巡查和差别化监管制度。配合财政部门做好质量监督工作经费落实情况专项检查,有效保障监督工作经费。加强工程质量监督队伍建设,严格考核和培训,不断提高监督队伍素质和监督执法水平。
深入开展建筑安全专项治理,加大安全督查和事故查处力度是工程质量安全监管司今年的第三项工作要点。要求按照国务院安委会的统一部署,继续深入开展“安全生产年”工作,针对建筑行业特点,深入开展以深基坑、高支模、脚手架和建筑起重机械设备为重点的建筑安全专项治理工作,针对事故多发、易发的部位、环节,加强调查研究,分析原因,提出有针对性的改进措施。组织开展全国建筑安全生产检查,在各地开展自查的基础上,重点做好对建筑安全生产形势严峻地区的督查,积极防范和遏制建筑生产安全事故。建立“建筑生产安全事故处理统计通报制度”,指导督促各地进一步加强建筑生产安全事故报告、调查处理工作,按照“四不放过”原则,及时对事故的责任单位和责任人进行处罚。推动《建筑施工企业安全生产管理规范》、《施工安全生产技术统一规范》等相关技术标准的制定颁发。
抓好建筑业、勘察设计咨询业技术政策的制、修订,促进新技术推广应用工程质量安全监管司今年的第四项工作要点。计划编制完成《2010—2015年建筑业、勘察设计咨询业技术发展纲要》和《2010—2015年建筑业信息化技术发展纲要》。组织召开全国建筑工程技术工作会议。加强建筑节能强制性标准的执行和大力推行绿色施工,促进建筑业发展方式转变。继续研究探索技术政策监督执行和评估制度,开展技术政策执行评估指标体系研究和工程设计技术转移制度研究。编制完成《建筑业10项新技术》(2010版)。组织申报并公布第七批全国建筑业新技术应用示范工程。抓好国家建筑工程标准设计的编制、审定和推广工作。组织开展全国工程勘察设计大师评选活动。组织实施好中日合作建筑抗震技术人员培训JICA项目。
同时,工程质量安全监管司今年的工作要点还包括完善城市轨道交通工程管理制度,组织开展交流培训;贯彻落实《防震减灾法》,进一步推进城乡建设抗震防灾工作等方面。
(详情请见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官方网站:http://www.cin.gov.cn)