APP下载

时机不是托辞

2010-02-11

杂文选刊 2010年2期
关键词:监察部梅德韦时机

乐 朋

在预防、惩治腐败的进程中,呼吁推行官员财产申报、公示制度的声音,一浪高过一浪。早在1988年,这种呼声即有过,1994年,全国人大常委会已将官员财产申报法正式列入立法规划。可是,呼吁声浪虽大,却只听得楼梯响,见不到人下来。时至今日,这部法案仍未能出台。

个中原因何在?全国人大代表、律师韩德云在今年“两会”披露,他在2007、2008年的两次人代会上都提出了官员财产申报、公示立法的议案,国家监察部的一次书面回复称:“正在积极研究和起草,但时机还不是很成熟。”另一次的口头答复说:“目前还在积极研究和起草”。(2009年3月19日《南方周末》)从监察部的答复看,这部法案难产的理由只有一个:时机还不成熟。

许多事情要办好,是得把握时机。比如女人生小孩,七八岁的小丫发育不健全,不到育龄阶段,生不出孩子,是时机不成熟;可如果成了绝经的七十老妪,想生孩子也不行了,因为错过了育龄时机。又比如种粮食,春天不播种,误了农时,秋收时节便没有好收成;反之,在寒冬腊月就撒秧子,根本就发不了芽!反腐败是社会问题,相比于春种秋收、生孩子之类的事情,也许在时机上更要把握好吧。但是,与客观的自然规律不可抗拒不同,官员财产申报、公示法案能否推出,更多的取决于社会的需要,取决于执政党和政府的态度!于是,问题接踵而来——

对于反腐败和廉政建设,共产党、人民政府的立场坚定,旗帜鲜明,决心很大。因为腐败问题关系执政党的生死存亡。至于人民群众,对官员中的贪污腐败早已深恶痛绝,怨声载道!也就是说,党、政府、人民在建立官员财产申报、公示制度问题上,从思想认识到需求程度,完全一致,怀有同样的紧迫感,不存在任何障碍、犹豫。要说时机,早已成熟,可谓瓜熟蒂落、水到渠成矣。

但是,作为反腐机关的监察部却说,出台法案的时机还不成熟。岂不是睁眼说瞎话,不尽职、迟作为的搪塞之辞么?他们所谓的时机不成熟,敢把具体内容公诸于国人么?

凡是尊重事实、顺应党心民心的人,不能不承认,这些年来腐败问题愈演愈烈,贪官数量居高不下,贪官级别攀升不止,涉案金额越来越大,大案、要案、窝案频频发生,反腐败的形势异常严峻。治标不是长久之计,必须从源头上抓起,对官员的权力进行有效的约束和监督;而官员财产的申报、公示,正是预防和惩治官员腐败最有力的“阳光”制度。有没有这样的法治举措,大不一样。世界上大多数国家都有这种“阳光”法案,中国为什么不与国际“接轨”?为人民服务的公仆,一身正气、两袖清风,焉有拒绝财产申报、公示之理?为官者不贪不賄,家无不义之财,也没有“来源不明”的资产,自家屁股上没有臭屎球,怕什么“阳光”法案?尽可把家底晒一晒,以增强公信力啊!

说到时机,我以为早在二十年前的那场风波之后,就该出台“阳光”法案,以切实预防、惩治腐败。可叹错失时机,反让腐败问题弄得积重难返。现在再来谈出台“阳光”法案,已然是亡羊补牢。“时机不成熟”云云,显得托辞太拙劣,真把老百姓当三岁小孩来哄啊!

一部官员财产申报、公示法案,从全国人大列入立法规划迄今已有十五年之久,可监察部说还在积极研究和起草。我不知他们是怎么研究和起草的,十五年时间出台不了一部法案,居然还称积极,这顶高帽扣在自己头上,不觉得太雷人吗?要是不积极呢,恐怕一百年也无望。搞一部监督官员财产的法案,咋就比两万五千里长征、八年抗战还难,还煞费周章呢?

3月16日新华社报道,俄罗斯总统梅德韦杰夫在电视采访中赞扬新颁布的《反腐败法》,加速了公务员财产申报。为防止官员隐瞒财产:《反腐败法》规定,官员的配偶、子女等也须申报资产,以利于全方位监督官员财产情况。虽然现有法律不要求总统公开收入情况,但梅德韦杰夫决定从今年起,年年公开财产情况,他还希望公务人员“做同样的事情”。俄罗斯总统做了好榜样!这个国家立国不到二十年,梅德韦杰夫当总统也不足三年,人家就推出了“阳光”法案。纬度高、天气冷,可他们的时机就成熟得那么快。对比中国“阳光”法案的难产,我们的时机不成熟论,就像古诗形容的,“阿母出搪塞,老脚走颠踬。”(唐彦谦《宿田家》)不忍卒看,匪夷所思!要真心实意地反腐败,我不得不说:时机不是托辞,官腔毋庸再弹。

【原载2009年8月11日《当代杂文》】

●四川省成都邵建华荐

题图 / 时机 / 吴斌

猜你喜欢

监察部梅德韦时机
时机与妙手
作战的时机
时机
分娩方式与时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