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直隶

2010-01-24贾若钒

北京档案 2010年11期
关键词:直隶京师总督

贾若钒

直隶,就是直接隶属的意思。在明、清时期,“直隶”一词更多的是作为一个地名,代表着京师周边府、州、县等地,在明代更是直接隶属于中央朝廷的一大片区域。清廷入关不久,直接成立直隶省,成为现今北京郊区县、河北、天津等地的一个统称。明显不同于“北京”、“天津”、“河北”等地名之处在于,“直隶”并不是一个正儿八经的地名,而是一种以“官称”代替地名的称法,它是明、清时期中央对地方实行行政统辖的一部分,是一种行政制度。因为最为靠近京师,使得该地对于京师的安全关系重大,所以明、清统治者们历来极为重视,以期将此区域牢牢掌控在手心,生怕稍有闪失便对京畿重地构成不利。

明代的南北直隶

明初立国,太祖朱元璋先是沿袭元代旧制,于中央朝廷设立中书省,各地方分别设立行中书省,行中书省下又设立府与州县来层层统辖地方。然不久之后,太祖即下令“乃尽革行中书省,置十三布政使司,分领天下府州县及羁縻诸司”,从此在中央革除中书省,废除丞相,而设立六部分别处理国政机要,又改行中书省为浙江等十三布政使司。自后明代中央朝廷为统辖地方,基本上都是遵照“中央朝廷——布政使司(行省)——府——州县”的四级行政统辖制度。其中有州跨过府这一级,直接隶属于布政使司(行省)的,则称之为直隶州,同理,明代的南北直隶地区中的各府州县,则跨越布政使司(行省)这一级,直接由中央朝廷来管理,直隶六部,简称之为直隶,以期牢靠掌握京师或京都相关区域,保证京城的安全。

终明之世,为直隶者二:曰京师,曰南京。南京以应天府为首,统府十四,直隶州四,属州十七,县九十有七。直隶南京六部的十四府分别是:应天府、凤阳府、庐帅『府、准安府、扬州府、苏州府、松江府、常州府、镇江府、徽州府、宁国府、池州府、太平府、安庆府。北直隶以顺天府为首,共有府八,直隶州二、属州十七、县一百一十六。直隶中央朝廷即六部的八府分别是:顺天府、永平府、保定府、河间府、真定府、顺德府、广平府、大名府、延庆州、保安州。

明代有两个直隶是因为明代成祖于永乐年间迁都之后,一直实行两京制度,分别是京师(北京)与南京。明太祖洪武元年八月建南京,罢行中书省,以应天等府直隶中书省。十一年正月改南京为京师。十三年正月罢中书省,以应天府所领直隶六部。永乐元年正月再次改称之为南京。成祖朱棣时期,成祖以北平为其龙兴之地,登基后不久就开始实施其迁都计划。《明史地理志》记载成祖于“永乐元年正月建北京于顺天府,称为行在”,与南京应天府遥相对应。永乐元年“二月罢北平布政使司,以所领直隶北京行部;罢北平都指挥使司,以所领直隶北京留守行后军都督府。十九年正月改北京为京师。罢北京留守行后军都督府,直隶后军都督府,罢北京行部,直隶六部”。永乐十九年正月初一,成祖诏令以北京为京师。虽然成祖之后的明仁宗在洪熙年间又将北京改称行在,并延续至正统六年,直到明英宗正统年间再次定北京为京师,两京直隶地区却没有变化,仍因其地理位置不同被称之为北直隶、南直隶。

清代的直隶省

在地理区划上,明代以京师统领直隶,直隶归属京师。清代则不同,统治者将直隶地区划分为省,以便于统辖管理。《清史稿》地理志中记载:“直隶:禹贡冀、兖二州之域。明为北京,置北平布政使司、万全都指挥使司。清顺洽初,定鼎京师,为直隶省”。顺治元年,世祖定鼎建都,以顺天府为首的府州县,及宣府镇直隶京师。康熙三十二年改宣府镇为宣化府,雍正元年改真定府为正定府。二年,升正定府之定、冀、晋、赵、深五州为直隶州。三年升天津卫为直隶州,升河间府之沧州为直隶州,九年升天津州为府,以沧州为属州,十一年于热河建承德州,十二年晋州仍属正定府,升保定府之易州为直隶州,以山西之广昌县来属。乾隆七年,于热河改设同知,裁承德州,八年,升顺天府之遵化州为直隶州,四十三年,升热河廷为承德府,凡府十一,直隶州六。自后清代直隶所辖府及直隶州分别是:顺天府、保定府、永平府、河间府、天津府、正定府、顺德府、广平府、大名府、宣化府、承德府、遵化帅州、易州、冀州、赵州、深州、定州。

在行政统辖上,清代也不同于明代的管理。清代初期,清廷于直隶一地的官员设置比较繁杂,以区区一省之域,不仅设有总督,还设置有顺天、保定、宣府等数位巡抚,“清顺治初……(直隶)置总督一,曰宣大。驻山西大同,辖宣府。顺治十三年裁。巡抚三:曰顺天,驻遵化,辖顺天、永平二府。康熙初裁。日保定,驻真定,辖保定、真定、顺德、广平、大名、河间六府。顺治十六年裁。曰宣府。驻宣府镇,辖延庆、保安二州。顺治八年裁。五年,置直隶、山东、河南三省总督。驻大名。十六年,改为直隶巡抚。明年移驻真定。康熙八年,复移驻保定。”

这段期间,直隶一地设置数重统辖且变动频繁并非清廷的统治者们不嫌麻烦,而是形势所迫。顺治年间至康熙初年,清政府不仅有统一大业尚未完成,而且问鼎京师时间尚短,局势随时有变化之可能。全国各地尤其是南方尚未统一,若已占得之根据地再生军变,则京师与新政权就岌岌可危。大同、宣府等地均为军事重镇,是兵家征战必争之地,且直隶各地距离京师甚近,因此这段时期直隶地区的统辖设置调动频繁,除了为更好稳固军事要塞、稳定统一成果,同时也有很大的原因是出于保证京师安全、政权安全的需要。

康熙初期之后,国家大局已定,方才固定为由巡抚执掌直隶一地的军政大权。雍正二年(1724年)开始设置直隶布政使、按察使,又再次将巡抚改为直隶总督。自后,直隶的管辖才一改初期的复杂繁琐,由是确立定型,至此清末。而直隶省这个名称,一直沿用到1928年,才被更改为河北省。

有清一代,基本上都是两省或三省方设置一位总督,只有直隶以一省之地得总督统领至清末,再无第二省有此特殊关照。而能出任直隶这一重要地方的总督的人,自不必说肯定是皇帝的心腹臣子,比如雍正年间的直隶第一代总督,便是鼎鼎大名的李卫,既是雍正继位前的府邸心腹,也是雍正年间的一代名臣。而清代因為康熙、雍正年间奏折制度的产生与实行,总督、布政使、按察使与皇帝之间可以有密折往来,使得皇帝对于地方的控制与监管更加强于明代。这一制度的形成与直隶总督的设立无疑也大大加强了皇帝对直隶的监控。

综观明清两代的直隶,不论统治者们的统辖手段如何,总归都有着一个共同的目的,便是尽最大可能的直接掌控这片区域,使其成为京师的安全缓冲区,为京师或者说更明确的说是当政者的政权安全更添一份保障。比起明代以六部统领直隶的做法,清代设置直隶省与直隶总督的控制方式又要更上一层楼,这也从另一个侧面也反映出了清代的中央集权达到了一个前所未有的巅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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