和谐校园视野下高校院系党政运行机制初探
2010-01-15龚彩云
龚彩云
(湖南科技大学管理学院,湖南湘潭411201)
不断提高基层党组织的创造力、凝聚力和战斗力,充分发挥党组织在本单位改革发展中的政治核心作用,是和谐校园建设的重要保障。高校院 (系)处在教学、科研、管理和服务的第一线,直接面向广大师生,院 (系)党组织能否发挥政治核心作用,直接影响本单位的各项工作和学校改革发展稳定的大局。[1]笔者着眼于院 (系)党组织运行机制,以部分省属高校的院 (系)为样本开展了问卷调查,初步探讨了影响院 (系)党组织作用发挥的各方面因素,同时,提出了改进运行机制的若干建议。
一、高校院 (系)党组织在和谐校园建设中的运行现状
高校院 (系)党组织的党员以教师为主,其中不乏学术造诣深、德高望重的老教授,也有年轻有为、学历层次较高的青年学者。即使是行政管理人员、教辅人员和工程技术人员,大多文化层次较高、个人素质较好。同时,高校党建工作一直以来抓得较紧,广大党员一般具有较强的思想政治觉悟和理论文化修养,具有较强的工作责任感和使命感,在履行教书育人、管理育人、服务育人的工作中发挥了很好的先锋模范作用。因此,院 (系)党组织在教学、科研和社会服务中发挥了重要的作用,为和谐校园建设做出了积极贡献。调查表明,调查对象对其所在学院党组织发挥作用的评价普遍是比较满意的,选择“好”和“较好”的占全部调查对象的92.2%(见表1)。
在实际工作中,院 (系)党组织确实较好地发挥了基层党组织的战斗堡垒作用和政治核心作用,充分调动广大党员的积极性,积极发挥党员的先锋模范作用 (见表1),为高校各项工作的顺利开展夯实了基础。
表1
近年来,各高校院 (系)党组织切实加强制度建设,坚持从教学、科研等实际出发,健全和完善党支部的各项制度,修订了党支部组织生活、支部大会、支部委员会议、创先争优等制度。工作中发扬民主,走群众路线。加强高校党支部的制度建设,对于发挥党员的先锋模范作用和提高党支部的凝聚力和战斗力,具有重要意义。[2]同时,定期召开高质量的组织生活会是党支部对党员进行教育、管理和监督的重要形式。调查发现,高校基层党支部每个学期初都制订组织生活计划,定时开展组织生活。组织生活会的内容既有常规的党课教育,理论学习,又紧紧围绕学校教育教学的中心工作开展。为了避免组织生活单调枯燥甚至流于形式,各党支部特别注意组织生活形式的创新,有的将自身的专业特色融入组织生活会,在这个过程中,既轻松地学习了政治理论,又提高了专业素质。
近年来院 (系)党组织工作中的一大亮点是党员发展工作。随着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的深入和科教兴国战略的实施,知识分子的作用越来越重要。高校党组织把做好党员发展工作作为重要工作,常抓不懈,吸收大批优秀的青年教师和学生到党组织中来,为党员队伍注入了新鲜血液,增加了生机和活力,为高校院 (系)党组织作用的发挥和凝聚力的增强奠定了坚实的基础。
除了以上传统意义上的工作,在新形势下,高等教育发展与和谐校园建设对高校党建工作也提出了许多新的要求和挑战,院 (系)党组织必须与时俱进,在工作机制、工作内容和工作方式上有所创新。[3]
在高校管理体制改革不断深化的条件下,随着院 (系)办学自主权的扩大,党组织要充分发挥政治核心作用,就需要加大参与重大事务决策的力度。从一些高校的实践看,院(系)党组织主要通过教职工代表大会和院务公开、党务公开等方式,贯彻执行党的方针政策,把院 (系)党政的意图转化为教职工的民主决策,调动了教职工的积极性、创造性,为党组织发挥政治核心作用开辟了新的渠道。一方面,深化院 (系)教代会建设。2000年前后,许多高校陆续在院(系)建立了教职工代表大会制度 (一般简称为“二级教代会”)。院 (系)教代会在促进院 (系)决策的民主化和科学化、激发教职工的民主参与和民主监督、增强领导干部的民主意识和自律意识、增强院 (系)凝聚力等方面发挥了重要作用。在新的时期,院 (系)教代会进一步深化参与民主管理的内容,由过去主要关心福利待遇、分配政策等,向关心院 (系)战略发展规划、教学科研、学科和队伍建设等方面发展;增强了参政议政意识,由过去的知情、参与向监督、管理、决策方面发展;不断提高教代会代表的素质,一部分年轻的教授、博士、学科带头人当选为教代会代表。另一方面,积极推行院 (系)务公开。近年来,许多高校普遍实现了由校务公开向院 (系)务公开的延伸。当前,在巩固院(系)务公开已经取得成绩的基础上,又进一步明确了院(系)务公开的内容,规范院 (系)务公开的程序,拓展院(系)务公开的信息渠道。同时,院 (系)还把二级教代会作为院 (系)务公开的基本载体,增强办事的公开性和透明度,把二级教代会作为推行院 (系)务公开的有效载体,发挥二级教代会在院 (系)务公开中的主渠道作用。此外,逐步推进党务公开。党的十六届四中全会《决定》明确提出,要“逐步推进党务公开,增强党组织工作的透明度,使党员更好地了解和参与党内事务”。高校院 (系)党组织也正在进行探索。在公开的内容上,凡属《中国共产党党内监督条例 (试行)》和其他党内法规要求公开的内容、教职工关注的重大事项和热点问题,只要不涉及党内秘密,都应当公开。如:院 (系)发展的重大决策、决定,院 (系)党组织各阶段工作重点,涉及群众利益的重要政策措施,干部人事制度情况等。在公开的形式上,要针对不同内容确定不同的公开形式,适宜在党内公开的,可以采取召开有关会议、印发文件、情况通报、党组织活动栏等形式进行公开;适宜对全校公开的,可以通过党务公开栏、电子显示屏、校报、校园广播和局域网等形式进行公开。同时,积极开展民主评议干部工作。民主评议干部进一步调动了广大教职工民主参与的积极性,促进了学校民主政治建设和领导班子建设。[4]在评议内容上,对领导班子的评议一般都以思想政治建设、政策理论水平、执政能力、工作业绩、廉洁自律为主要内容;对领导干部的评议一般都以德、能、勤、绩、廉为主要内容。为了提高民主评议干部的权威性和实效性,不少高校院(系)还把民主评议干部与领导干部年度考核结合起来,把民主评议的结果作为确定干部考核等级的重要依据。
从我们的调查情况看,以上这些工作机制、工作内容和工作方式在实践中产生了积极的效果。在调查中,针对调查的问题“您认为您所在学院现行党组织的设置方式、活动内容、工作方式是否适应新形势的要求”,有33.2%的人选择了“适应”,还有49.1%的人选择了“基本适应”,总体来说是比较认可的 (见表2)。
表2
二、高校院 (系)党组织运行机制上存在的不足
通过对高校院 (系)党组织作用发挥的调查分析,我们认为,高校院 (系)行政管理模式以及与之配套的党组织的建立和完善,在实践中发挥了较好的作用,但也并非十全十美。总的来说,高校院 (系)党组织的运行机制仍然存在不足,主要表现在以下几个方面。
院 (系)党政关系尚未完全理清。不少人认为,“当前影响学院党组织发挥作用最突出的问题”,一是领导体制不顺 (占31.1%),二是党务干部不能有效参与重大问题决策(占37.3%)。确实,目前在高校院系中,多数党政关系比较融洽,职责明确。但也有一些院系党政职责不清,各自为政,主要表现在:有的靠书记、院长 (系主任)的私人感情来维持党政关系,书记常常在原则面前让步,在重大问题决策上未能发挥积极作用,工作比较被动;有的书记、院长(系主任)陷入院系到底是党组织领导下的院长 (系主任)负责制还是院长 (系主任)负责制之争,各管一块,党政不够团结、不够协调。实际上,《中国共产党普通高等学校基层组织工作条例》已经有明确的规定:院系党组织在学校党委领导下开展工作,是所在单位的政治核心;党组织要支持本单位行政负责人在其职责范围内独立负责地开展工作。因此,院系不是实行院党组织领导下的院长 (系主任)负责制,也不是院长 (系主任)负责制,而是院系党组织作为政治核心、院长 (系主任)行政指挥、党政密切配合、共同负责院系工作,但在实际操作中模糊不清。[5]
由此可见,高校院 (系)党组织在推进学科建设、提高育人水平、服务社会经济建设中还有进一步提升作用的空间。比如,高校院系和教研室中的基层党组织,本应在学科建设、科学研究、教学改革和学生思想政治教育等各方面工作中发挥领导和带头作用,但事实上情况并非尽如人意。权威教授并非人人都是中共党员,但在倡导教授治学的高等学校,权威教授一言九鼎,我们的基层党组织由于其党员的学识和造诣有时不如党外教授权威,就感到底气不足,势必对其言听计从,觉得很难在这样的环境中发挥领导群众的作用。[6]事实上,调查发现,12.1%的人认为,党建工作与教学科研工作之间“有一定关系,但没有必然联系”,甚至有2.5%的人认为,“两者基本上是不相关的两项工作”。这是高校院系党组织进一步发挥战斗堡垒作用的一个主要障碍。
当然,这也有相应制度中院系党组织的定位不明确,以及院系党组织缺乏对自身政治核心地位的清晰认识等方面的原因。《中国共产党普通高校基层组织工作条例》指出,高校院系组织应在学校党委领导下发挥“政治核心”和“保证监督”作用。院系及其以下党的组织是党委领导下的校长负责制的领导体制中的重要组成部分,是党在高校的全部战斗力的基础。然而在实际工作中,由于没有程序性的规定,使得基层党组织的工作角色难于把握,工作开展的情况往往受党政主要领导的个人素质、相互关系等因素的影响。从工作运行情况看,既存在党组织大包大揽、党政不分的现象,也存在党政分离、缺少沟通的现象,党建和思想政治工作未能有效地融入到教学、科研等业务工作之中,有的甚至把党建和思想政治工作视为额外的负担。
同时,我们还发现,少数高校的院系党组织不规范,缺乏系统完善的组织体系结构。目前,高校院系党组织的设立总体上是按照党总支部 (或分党委) ——党支部——党小组的纵向层次构建。党员管理分为教工与学生两类,归属上基本按照院系行政机构的设置划分。但在现实工作中院系党建的力量不平衡,党组织之间缺乏横向的联系与沟通;人员不精干,党建和思想政治工作队伍的战斗力有待加强。当前,高校院系党政工作的建设不平衡,院系行政负责人大多是由有一定学术地位、且具有高学历、高职称的专任教师担任,而党组织负责人一般在学术地位、学历职称上相对较低。各单位对行政负责人的选拔和培养抓得比较紧,行政负责人的待遇也较高,而对党组织负责人的选拔和培养相对比较松,基层党组织尤其是党支部负责人的待遇明显偏低,存在着“一手紧,一手松”的问题。比如在问卷调查中,针对“加强基层党组织干部队伍建设的工作重点”这一问题,54.3%的人认为应“选好配强专职党务干部”,41.9%的人认为应“提高党务干部工作待遇”。
其次,有一定普遍性的问题是,少数高校院系党组织在党建工作内容、形式与方法上往往缺乏创新。目前,高校院系基层党组织普遍存在着组织生活方式单一、质量不高、效果不佳的现象。个别基层党组织甚至敷衍了事,存在重行政科研、轻党务活动的倾向。一些高校仍未形成围绕中心抓党建、抓好党建促中心、不断创新党组织的活动方式与方法,未形成促进本单位工作全面发展的良好格局和长效机制。
另外,在党组织的内部,不同学识、不同年龄层次的知识分子集合在一起,在崇尚学术自由的高校环境中,加上长期形成的尊敬师长、谦虚谨慎的传统意识,很难开展平等的批评和自我批评,党组织内容易形成一团和气,党组织的民主生活和思想建设受到了一定的影响。
三、完善高校院系党组织运行机制的建议
高校在和谐社会建设中担当着重要的角色。为了构建和谐校园,更好地履行高校在人才培养、科学研究、社会服务等方面的责任,必须根据高校院系党组织的性质和特点,充分发挥院系党组织的政治核心作用,增强广大师生员工特别是广大党员干部的政治责任感和历史使命感,为构建和谐校园作出应有的贡献。
第一,理顺关系,营造院 (系)党组织领导班子与行政领导班子齐心协力开展工作的良好氛围。首先,应对理顺院(系)党政关系必须高度重视,通过文件、规定等形式,明确院 (系)党政之间的关系,特别是一把手之间的关系,可以采取党组织一把手兼任行政副职,同时行政一把手兼任党组织副职的方式,促进党政一把手之间的交流和沟通,使双方对党务、行政工作都有所了解并在此基础上做到共同理解、互相支持,消除实际操作中的谁领导谁、谁服从谁的名份之争。本次调查中,有13.7%的人赞同交叉任职 (即书记兼任副院长,或院长兼任副书记)。党政领导班子之间也需要统一思想认识,树立正确的权力观、地位观和利益观,在工作中能够从高等教育事业的发展和院 (系)改革发展稳定的角度出发考虑问题,而不是过分地强调个人的地位和权力,筑牢党政领导班子共同做好院 (系)工作、促进院(系)快速健康发展的思想基础。
第二,坚持党的群众路线和全心全意为人民服务的宗旨,在密切党群关系、营造和谐稳定的政治环境中体现院(系)级党组织的政治核心作用。从一定程度上来说,院(系)级党组织政治核心发挥得如何,要看党组织在群众中的影响力和号召力如何。因此,院 (系)级党组织必须始终坚持党的群众路线和全心全意为人民服务的宗旨,努力密切党群关系,做到工作上帮助人、思想上凝聚人、政治上关心人,营造和谐稳定的政治环境。要深入进行调查研究,深入学生和教职工之间,了解和掌握他们的思想状况,解决他们思想上的困惑,了解学生和教职工在学习、生活、工作中存在的实际困难。[7]
第三,深入开展长效机制建设,为院 (系)级党组织政治核心作用的发挥提供有力的制度保障。要根据工作需要制定《高校二级单位议事规则》,明确各二级单位特别是院(系)行政与党组织的各自职责,明确工作责任,理顺工作范围与程序,为二级单位特别是院 (系)党组织独立自主地开展工作创造良好环境。必须建立健全院 (系)党政共同负责机制,特别是对一些重大问题党政要共同协商、共同决策,提出对策并达成共识、坚决落实。必须建立健全党员发展制度,按照“坚持标准、保证质量、改善结构、慎重发展”的方针,制定党员发展的有关规定,保证党员发展质量。必须建立健全党支部共建机制,鼓励和引导不同学科、院 (系)、师生共建党支部,促进共同进步和提高。必须建立健全沟通制度,通过建立领导干部联系班级制、导师制、困难学生结对制、督导制、师生文体活动制等,加强院(系)、教职工、大学生之间的沟通,出现问题及时解决。建立健全奖惩制度,通过定期评选院 (系)级先进支部、优秀党务工作者、优秀党员等,提高工作积极性和主动性。建立健全党员之家实践机制,丰富党员的生活与学习,加强对党员的关心与管理。建立健全与本院 (系)工会协作制度,共同推动师德、师风、学风建设。
第四,创新党建活动方式,努力营造和谐的校园文化。高校校园文化在建设和谐校园中具有不可替代的作用,在和谐校园建设中通过党建来带动、辐射和影响校园文化,从而形成良好的和谐校园氛围。在实践中,党建工作要力求务实。高校党建工作对象是较高知识层次的群体,这一显著的特点决定了党建工作在形式上应尽可能操作性强,人们乐意接受,尤其要重视发挥工作对象知识层次较高的优势,注意启发他们的思维自觉,利用他们的求知自觉,在相互交流和讨论中提高思想觉悟。在内容上,应该有一定深度,应尽量与本专业结合起来。因而,理论学习和政治教育,应选择具有较高层次的理论专家进行有针对性的辅导。在支部设置上,为便于工作,组建在一个支部的党员工作的性质应大体相近,并注意选配好支部书记。支部书记应该注意提高自己的政治理论水平,每次活动前要先学一步,必要时应对教职工的学习亲自辅导,或者就大家感兴趣的专题,让教职工提前有重点地准备,然后组织开展讨论和交流。要坚决改革“一人读众人听”的呆板学习模式,要以点拨代替说教,以讨论代替灌输,从而增强思想政治工作的针对性和实效性。
[1]刘洪秋.湖南省民办高校党建工作的现状、问题、对策 [J].怀化学院学报,2008,(3):10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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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韩建民,张玲.创新发展思路,增强高校院系党组织的服务功能 [J].校党建与思想教育 (上半月),2008,(3):30-3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