红绿灯耀和谐路——记公安天津静海分局交警支队城区大队
2010-01-15洁智,孙悟群
红绿灯耀和谐路
——记公安天津静海分局交警支队城区大队
公安静海分局交警支队城区大队有民警19人,负责城区道路交通管理工作。2010年以来,他们已接处警3203次,处理交通事故416起,收到锦旗4面、感谢信6封。建队10年,他们更是荣立集体三等功5次,获天津市 “‘十五’立功先进集体”等荣誉称号。
多措并举保平安
随着经济发展,静海县新车入库率逐年递增。针对这一实际,城区大队不断加强队伍正规化建设和内务管理,全力提升路面执勤民警的作战能力及执法水平。
大队结合工作和队伍实际,研究制定了 《城区大队规范化管理实施细则》、 《城区大队车辆使用管理规范》、《城区大队车辆使用管理考核办法》等一系列规章制度,对民警具体工作、纪律作风做出明确规定。
工作中,大队民警带着对人民群众的深厚感情,主动联系群众,帮助群众。教导员李洪涛在接待群众时,总是耐心地倾听,认真细致地讲解,让群众心服口服。同时,大队针对交通参与者的具体情况,采取发放宣传材料,粉刷、悬挂标语,播放案例视频,展出交通安全知识挂图、设置展牌等形式,深入开展交通安全宣传。今年以来,他们已组织大型活动12次,开设交通法制课112场,发放宣传材料3.2万份,悬挂、粉刷标语80余条。
严格执法扬正气
“交通安全无小事!一次不经意的违法行为,就可能造成致命后果!为了交通参与者的利益,必须坚持原则,严格执法!”大队长王兴国介绍说。
2009年7月,大队查获一起使用伪造机动车行驶证、号牌案件,发现车主涉嫌贷款诈骗。在调查取证过程中,车主悄悄对民警说: “你是交警,我认头交罚款,贷款诈骗的事,反正不归你管,你睁只眼闭只眼得了,少不了你的好处……”说着,他掏出一张借记卡。面对金钱诱惑,办案民警不为所动: “既然我是警察,违法的事我就得管。钱,你自己留着吧!”最终,此案被彻底查清,犯罪嫌疑人受到应有的处罚。
2010年第二季度,大队在县城范围内开展整顿交通秩序活动,对客车超员、违法停车、随意停车等现象进行专项治理。一位车主在多次受罚后,为减少 “损失”,带着4条高档香烟找到大队民警,请求 “高抬贵手”。民警当即拒绝了这一无理要求,并对其进行了严厉批评。车主只好带着香烟离开。
爱洒辖区助孤儿
在做好本职工作的同时,城区大队民警还将视线投向辖区困难群众。自2002年至今,他们向4名孤儿提供了长期资助。
这4名孤儿家住子牙镇大黄庄村,父母均在非法生产烟花爆竹引发的事故中死亡,与爷爷、奶奶相依为命,没有经济来源。2002年,大队长王兴国了解到这4名孤儿的情况,立即号召大队民警开展助学帮困活动,得到积极响应。随后,大队与4名孤儿结成帮扶对子,每月定期走访他们的学校、家庭,了解他们的学习和生活情况,帮助他们解决实际困难;每季度给他们送去所需钱、物;逢年过节还向他们赠送学习用具和衣物。
8年来,城区大队已向4名孤儿捐献爱心款19000余元、实物价值15000余元。孩子们在大队民警的关怀下,健康茁壮成长。
洁智/文 孙悟群/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