欧盟拟推行家用电器能源标签
2010-01-15■文/菁菁
中国质量监管 2010年11期
■文/菁 菁
欧盟拟推行家用电器能源标签
■文/菁 菁
2010年9月28日,欧洲委员会建议对多类家用电器,包括电视机、电冰箱、洗碗碟机及洗衣机等实行新能源标签。据悉,最近修订的能源标签指令(2010/30/EU)允许欧委会在欧委会规例中,为各类家用电器订立技术要求,其中包括能源级别,而这些规例会直接在欧盟各地实施。
根据欧委会要求,所有在欧盟市场内销售的电器,皆须贴附能源标签。在销售点,每件电器均须清楚地展示能源标签。供销售、租赁或租购的家电,必须附有关于能耗或其他特点(如噪音、容积)的资料。
和能源标签有关的能源效益分类制度,根据产品的能源效益分为A至G级,A级(绿色)适用于能效最高的产品,G级(红色)能效最低。目前在欧盟销售的电器,很多都属于A级。欧委会建议配合修订后的能源标签指令,向上增加能效级别,即加添A+、A++及A+++这3个新能效级别,藉此鼓励业界研发更多高能效产品。最高级别是绿色,其下两个级别是浅绿色,而A级将不再是最高级别,改为黄色。同时,能源标签须提供下列资料:
1.年能耗或周期能耗。
2.能源或其他资源的使用资料,例如耗水量、电器容积等。
欧委会建议对电冰箱、洗碗碟机及洗衣机的能效级别增添上述3个新级别。至于电视机,标签会分为A至G级,但欧委会有意在2014年增添A+级别,适用于能效较现行最高级别还要高30%的电视机。这将是电视机制造商首次须以A至G级来声明产品的能效。能源标签须在电视机上清楚展示,假如在广告中提及价格,亦须显示标签。据了解,欧委会已向欧洲议会及部长理事会提交关于上述新能源标签的规例草案。规例一经通过,会在欧盟官方公报刊登,12个月后生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