失地农民的利益流失及补偿满意状况分析
——以呼和浩特市、包头市为例
2010-01-06赵国玲任海霞
赵国玲,任海霞
(内蒙古财经学院 财政税务学院,内蒙古 呼和浩特 010051)
失地农民的利益流失及补偿满意状况分析
——以呼和浩特市、包头市为例
赵国玲,任海霞
(内蒙古财经学院 财政税务学院,内蒙古 呼和浩特 010051)
通过对呼和浩特市、包头市两地进行实地调查,了解了两地失地农民利益流失现状,并针对其补偿情况,进行了补偿满意状况的计量分析,结果养老保障和医疗保障的实施对满意程度的影响最大。针对失地农民利益流失、生活的现状及补偿满意程度,提出相关政策建议。
失地农民;利益流失;补偿;保障
一、导言
目前我国城市化进程在逐步加快,失地农民增加的速度将会更快,如果对失地农民问题解决不当,对社会发展及失地农民生活将带来很大的影响。国内外文献对征地补偿标准、范围及社会保障制度的安排进行了深入的探讨。但是我国征地补偿的标准、范围及社会保障制度的覆盖范围和国外有着很大的差异。目前对失地农民问题的相关研究更多的侧重于失地农民的补偿范围及保障问题,对失地农民的利益流失及意愿研究的较少。本文利用实地调查资料,对失地农民的利益流失及补偿满意状况的影响因素进行研究,旨在为国家制定有关政策提供参考。
二、调查地区概况
呼和浩特市为内蒙古自治区首府,是全区政治、经济、文化中心。包头市位于内蒙古中部,是内蒙古自治区最大的工业城市,是我国著名的钢铁、机械工业基地和最大的稀土工业基地。
呼和浩特和包头市近几年成为自治区经济发展的重要推动力,城市规模也在迅速扩张,在城市规模迅速扩张的背后是大量农田的征用和失地农民的日益增多。笔者于2007年8月对呼和浩特市和包头市部分失地农民进行了抽样调查。呼和浩特市发放问卷180份,收回问卷167份,有效问卷158份,有效率为94.61%;包头市发放问卷120份,收回问卷110份,有效问卷102份,有效率为92.73%。
征地类型划分为:征用农地、征用宅基地、征用农地与宅基地三类。呼和浩特市征用农地的比例为71.8%,征用宅基地的比例为4.31%,而农地与宅基地都被征用的比例为23.89%。包头市征用农地的比例为78.95%,征用宅基地的比例为15.79%,而农地与宅基地都被征用的比例为5.26%。说明两地征用农地比例较高。
三、调查地点失地农民利益流失的分析
(一)收入来源的流失
农民一旦拥有了土地,对土地进行一定的投入就可以在一定时期内连续不断的按季获得收益,从而保证了农民的基本生活,是农民收益的最基本载体。从这一点上讲,土地是无风险的长期投资,为农民的生活提供了保障(钟艳,等,2005)。
在实地调查中,关于农地对农民生活的重要性进行了调查,调查结果如表1。
从表1来看,农地收入不高,但认为土地是最后的保障,不愿失去,这个选项所占的比例最大。综合所有选项,不愿失去土地的比例为78.24%,可见,土地对于农户生产、生活的重要性。
表1 农地对农民生活的重要性调查 单位:%
表2 农民征地前后收支情况对比表 单位:元、%
家庭收入与支出指征地前后三年的平均收入与支出情况。从表2可以看出,失地农民的收入占支出的比例在失地之后都发生了较大幅度的增长。虽然农民收入有所增加,但是支出比例却增长更快。主要原因是农民失去土地之后,粮食、蔬菜等食品市场购买比例增大,导致其支出增加。
表3 失地农民补偿费支配情况调查表 单位:%
从表3可以看出,呼和浩特市和包头市两地失地农民补偿费用主要用于日常消费和盖房。补偿费用进行投资经营的比例较低。
表4 失地农民劳动就业情况说明表 单位:%
从表4可以看出,失地农民自谋职业者所占的比重最大,而无业者居于第二,安置就业的居于第三。而自谋职业者多从事建筑、开小商店及其他社会服务业,自谋职业者每年从事的职业及工作时间都不确定。
住宅对城乡结合部的农民来讲,不仅是安身之所,而且是家庭经济收入的重要来源。但当其失去居住用地之后,也就失去了稳定收入的来源渠道。从表5可以看出,农民失地前后房租收入降低幅度较大。
表5 失地农民失地前后房租收入变化情况 单位:元∕年
(二)居住利益流失
当农户居住用房被占用以后,农户就丧失了原来的居住利益。房屋属于农户重要的资产,当再重新购置时就需要花费大笔的资金,因此对农户是很大的利益损失。在调查中了解到部分失地农民因为另外安排了居住场所,因而失去了原来的邻里关系及留恋原来生活状态,部分失地农民对此有些不适应。本质而言,也属于居住利益的流失。
从表6可以看出,农民失地前后居住的房屋面积都有不同程度的缩小,两地平均缩小面积为21.43平方米。虽然房屋面积有所缩小,但房屋结构有了很大程度的提升。
表6 失地前后农民居住情况比较 单位:平方米,%
(三)养老基础的流失
我国农村土地不仅具有经济价值,还具有很强的社会和政治功能。现阶段,我国的农村土地制度,实际上也是农村社会保障制度,既就业、养老保障和最低生活保障的依托(赵新龙,2006)。由于我国特殊的养老保障制度,导致农民并没有完全纳入国家相应的社会保障体系之中。对失地农民的保障也没有完全按照城镇居民待遇,各地政策及用地主体不同,其保障程度也有所不同。
表7 失地农民社会保障情况调查表 单位:%
从表7可以看出,失地农民的社会保障覆盖范围仍然较低。说明内蒙古自治区对失地农民的社会保障工作还有待于进一步完善。
(四)子女教育利益的流失
我国的教育政策是属地原则,农村居民子女就地入学。但是当失去土地之后,就失去了原来的教育资源。社会各界往往把目光投在失地农民身上,而其子女教育利益流失这个问题并没有得到社会各界的关注。失地农民子女教育利益的流失主要体现在对新的教育资源的可利用程度及子女对未来教育环境的适应情况。
在调查中了解到,由于各项保障制度缺失,导致很多失地农民的子女上学较困难。另外,学生进入一个新的环境,需要有一定的适应时间,因此,影响学生学习成绩及人际关系的处理。在我们的调查中了解到,65.73%的失地农民认为征地后对孩子上学有影响。
四、失地农民征地补偿满意情况的计量分析
(一)模型数据的来源及分析
在对失地农民征地补偿是否满意的实证分析中,采用logistic回归模型。
在呼和浩特市和包头市两地征地类型中,征用农地占90%以上,因此模型以征用农地为依据来分析农户满意的因素。本模型设计的因变量为征地补偿是否满意,满意为1,不满意为0,本模型设计的自变量重点选取了农户家庭情况、农户家庭土地被征用、补偿及社会保障等方面的情况。最终确定自变量为户主年龄(岁)、征地时间(年)、征地数量(亩)、补偿数量(元)、家庭人口规模(人)、家庭年收入(元)、养老保障(有为1,没有为0)、医疗保障(有为1,没有为0)。
(二)模型检验结果与分析
通过回归结果(见表8)来看,户主年龄、征地时间、征地数量、家庭人口数量、生活消费支出产生了负向作用。说明失地农民年龄越大,其获得收入的能力较弱,因此,对失去土地之后的补偿及保障相应要求就多;征地时间越早,对失地农民的补偿较低和保障层次也较低,因此农民就会感到不满意;征地数量多,农民失去的利益就越多,因此其满意程度就降低;家庭人口数量多导致其居住成本及生活成本高,因此农户满意程度降低。征地补偿数量、家庭年收入、养老保障和医疗保障发生了正向作用。验证了征地补偿数额越多,农民认为可用资源越多,因此,越感到满意;家庭年收入高,证明失地农民创造收入的能力强,其对失地的补偿依赖性降低,就越容易满足;养老保障和医疗保障发生相同的作用,当有相应的保障时,农户认为未来生活保障系数增加,因此,农户的满意程度就会提高。
从两地的回归结果来看,呼和浩特市和包头市两地失地农民都特点关注养老保障和医疗保障的实施,此两项对满意程度的影响最大,其它变量不同程度的影响着农户的满意程度,在两地的影响程度上有着一定的差异。说明当农民失去土地这一保障之后,需要有相应的保障弥补生活的风险及不确定性,因此养老保障及医疗保障较货币补偿的效用更大。
表8 模型检验结果
五、政策建议
(一)根据失地农民属性采取不同的组合保障方式
根据失地农民的家庭属性特征,把失地农民划分为若干类别,针对不同类别,采取不同的政策。对于接近养老年龄的老人,从完善其养老保障及医疗保障方面重点着手,可以以土地换保障的方式,保障这类人群的未来生活不因征地而受到影响。对于有劳动能力的人群,进行有针对性的职业培训,增强其生存能力的培养,是这类人群的关键问题。
(二)关注失地农民子女教育问题
要保障失地农民子女有合适的学校就读并关注其学习生活的适应状况,逐渐消除各种不良影响,使失地农民子女能够有一个快乐的学习环境。
(三)引导失地农民补偿费用的合理使用
从失地农民补偿费用的使用方向来看,进行合理投资的比例较低,而用于消费的比例较高。主要由于农民缺少投资经验及相关知识,担心投资亏损。因此,指导失地农民安排补偿费用进行合理投资是非常有必要的。一方面可以实现其收益的增值,促进社会经济发展;另一方面可以减少农民的某些陋习,树立健康向上的生活意识,与家与国都有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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F840.67
A
1004-5295(2010)05-0099-04
2010-09-21
内蒙古自治区教育厅课题(NJ06135)
赵国玲(1971-),女(蒙古族),内蒙古赤峰人,内蒙古财经学院财政税务学院副教授,博士,从事土地经济管理研究.
[责任编辑:高平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