雪趣二题
2009-12-25姚筱琼
姚筱琼
醉鸟
一场大雪像老天事先准备的。
先是落了半夜雪米子。雪米子在北方称雹子,雹子我没见过,想必比雪米子要大得多,然而我知道雪米子要比雹子漂亮,雪米子一粒粒全是梅花形,桂花大小,花瓣清晰,一朵朵晶莹剔透,即便化为水,也是一朵花的神形,娇娆不改的。雪米子打在瓦屋上毕毕剥剥响,有些还像钢蹦似的蹦进瓦缝,落到楼板上,想砸人楼板一窟窿,可惜,那时有楼板的人家不多,没有楼板遮挡,于是便直接落到屋子里。后半夜,老天收了雪米子,悄悄落起了泡雪。泡雪不管下多大,总是无声无息的。
乡下称冰冻为“结凌”。结凌需要一个先决条件,就是在泡雪落了三尺厚的情况下,再落一阵细雨,雨停寒风一吹,雪面上便结了一层薄刀子似的冰凌,这样的结凌时节,便是狩猎的大好时机。
我先说说醉鸟。
醉鸟是孩子们的捕猎行为。偶尔也有大人参与,但多为血性男人不屑。
醉鸟自然需要酒,而且是烈酒。乡下的烈酒只有烧刀子,湘西人又称苞谷烧,一般人家烧不起酒,但家家却珍藏有烧刀子。醉鸟的方法是:取一小把米,用烧刀子浸泡几分钟,为了让米撒在雪地上醒目,最好用一小块对联纸将米染红,晾干,备用。
斑鸠在我们家乡是常见的鸟类之一,麻褐色,有些像麻雀,比麻雀大,尾巴稍长。麻雀与斑鸠是喜欢与人类共处的鸟类,它们栖息于村庄及稻田周围,常成双成对于开阔路面、庭院地面觅食,不怕人,除非受到惊扰,才会缓缓振翅,贴地而飞。
大雪覆盖持续几日,斑鸠、麻雀饥饿难耐,纷纷集结在房前屋后的院场边或树梢上,只要将酒泡的米撒在雪地上,不一会儿,只见一道黑影一闪,一只探路的斑鸠腾空展翅,在院场上空打一个转,落在米粒附近,四下看看没有伏击,遂上前试探性地啄了一粒米,哈,真香!斑鸠得意地昂起头,冲同伴打了一声招呼,便自顾自地啄食起来,等其余的同伴来齐,这只打头的斑鸠已经醉过去了。看它的醉态好可爱,来的时候身体皮毛还因天寒地冻绷得紧紧的,这会儿几粒米落喉,浑身血管像着了火似地发烫,接着连皮毛也柔软蓬松起来,它想使劲抖擞羽毛,可是精神萎靡不振,样子显得力不从心,脑袋耷拉不到半分钟,身子便软软地瘫在雪地上,不动了。同伴们在没有危险的提示下,集中精力、痛痛快快地饱餐了一顿散发着浓浓酒香的大米,只可惜不久它们也纷纷效法那只头鸟,安乐蓬松地躺在了雪地上……
斑鸠肉质细嫩,口感好,味道鲜美,营养丰富,是原生态野味,尤其是炕羊干炒红辣椒,骨脆肉香,最是下饭,也是佐酒好菜。
狩猎
狩猎在我们那儿不叫狩猎,叫赶山,也叫撵肉。
老天爷有一种雪是专门为撵肉而落的。为了落这场大雪,老天事先要准备很久,首先,得安排一个暖冬的假象,让那些貛子、野猪、狍子、麂子、刺猬等野兽事先吃饱喝足,养得一身好膘,失去不少奔跑力度,然后再阴冷一段时间,将野兽们憋闷在洞里,饿它几天,接着便开始紧锣密鼓地落了一整夜雪粒、雪米、雪雹子。老人们听着这样声势浩大的一片响声,就知道:坚实的雪底子不打上半尺厚不会停。果然,黎明时分,雪底子够半尺了,老天适时悄悄落起了泡雪。鹅毛大雪落了一整天,山川沟壑便再也分不清了,害怕饿肚子的人们几乎从内心深处喜欢这样的大雪。老人们坐在火炕头吸烟,长长烟杆从早到黑杵在紫沫灰里,看孩子们在雪地里撒欢,打架,望着孩子们乐疯了的样子便轻轻敲着烟袋里的烟屎,会自言自语地说:“乐吧,攒劲乐,乐够了今日,明日的泡雪就变成冰刀子了。”
老人的话仿佛比菩萨的咒语还灵验,果然,到了下半夜,雨夹雪开始了。“嗖嗖”的北风紧一阵慢一阵,很快就把泡雪上面的一层融化成冰,然后,雨落在冰上,像光了一层桐油,再结成油冰……这就等于“盖”起了,老辈人称这叫“落光光盖”。真搞不懂,明明是结冰嘛,怎么叫“落盖”?落了“盖”,地面上就暗藏杀机了。试想,那“盖”虽只是薄薄一层,但它是多么冰硬,多么锋利!而“盖”下面的泡雪又是多么松软,多么深厚!那些饥肠辘辘的野兽出来觅食,碰上猎人使劲追赶,在深一脚浅一脚的奔跑过程中,脚踝被刀片一样的薄冰割伤了,鲜血淋漓,自然越跑速度越慢,最后不费一弓一弹就能被人活捉……所以说,这种雪是专门为撵肉而落的。
撵肉的好时机到了,猎狗早就闻到了猎物的气味,因为那些呈梅花形状和笋壳状的脚印,要么是麂子,要么是野猪。至于那些貛子、果子狸之类的小东西更是一股骚味,猎狗一见它们的踪影,眼疾爪快,几个回合便把猎物叼住了,然后急不可待地跑回主人那里邀功。
真正的猎狗是不摇尾巴的,因为它没得尾巴摇。猎人在训练它的时候嫌它摇尾乞怜的举动下贱,将它摁在门槛上,一刀下去剁了。所以,我们家乡又有一句俗语:门槛上剁狗尾,一刀两断。比喻那些下决心绝交的人,双方所采取的无情行动。猎人剁狗尾巴还有一个意思,就是狗尾巴习惯摇摆晃悠,在捉山鸡的时候,还没接近山鸡的草窝,尾巴一摇,草叶晃动,老远就会惊起山鸡。山鸡飞走了事小,猎人生气事大,所以猎人一怒之下将狗尾巴剁了。
剁了尾巴的猎狗,只剩下一撮毛戳在天上,这比拖着一条尾巴,时刻摇尾乞怜的家狗显得骄傲、精神,至于狗自己痛苦不痛苦,方便不方便,那就没法考证了。
狗在满坡叫,人在遍山吼。这时,一只黄角麂子和一头三百斤重的野猪几乎同时钻出来,仓皇跑进人们的视线。这下可不得了,群情激昂,人们像被注射了吗啡一样兴奋,一个个吼声如雷,脚步加快地奔跑起来。而且打头的吹起了号角,“呜——呜”的声音提醒人们尽快集中起来追赶目标。渐渐地,有人看见目标了,白雪皑皑的山地上,远远跑着两个黑点,十分醒目。看见猎物的人想到自己跑在头里,一会儿分肉就会分到猎物的头,那劲头就更加充足,生怕别人埋没或抢了他的头功,嘴里拼命高喊着:“我看见了,我看见野肉了。”他的吼声无疑起到更大的鼓动作用,人们不仅跟在他后面使劲跑,那些身体强壮的人更是想着要超过他,一直追到野肉的身边去,然后朝着野肉开一枪,不管枪法如何,只要开枪打中它,分肉的时候都会按照各人枪弹的记号分到一只腿。
掮枪的人很快占领了有利地形,而且撵肉的人也懂得如何将“肉”往枪口上逼。别看“肉”起先跑得比人快,但只要跑过几座山岭,黄角麂子的腿便瘸了,跟在它后面的人都看见了它的脚印带着血,简直一步一朵梅花,鲜艳夺目,美丽无比。猎狗闻到血腥,叫得更加疯狂,黄角麂子心一慌,前脚陷进雪窝子,一个筋斗栽倒下去,再也没有立起来。三只猎狗围过去,那只美丽的黄角麂子便完蛋了,只见它一头杵在雪地里,半边脸贴在冰面上,雪白的冰凌越发衬映得它的一双大眼睛乌黑发亮。麂子临死是不会流泪的,但是它的瞳孔会放大,全部变成黑颜色,就是这双没有一丝眼白的黑眼睛,让人看了心头一凛,拉弓箭的手也会情不自禁一抖。
接下来,就只剩下那只愚蠢而又凶残的野猪了。对付野猪要讲究计策,因为它比麂子耐跑多了,人和狗都奈它不何,必须得将它往埋伏着的陷阱或枪口上引。可是野猪狡猾,它天生是个拱土的货色,鼻子十分灵敏,平日哪里布有陷阱,它都一清二楚,很难让它上钩。不过俗话说,躲得过初一,躲不过十五。它就是因为太记得陷阱,所以忘记了阵法,一个不小心,一头闯进阵法里脱不得身。那是一个什么样的阵法?说起来很简单,就是在一片竹林里选准野猪逃跑的路径,将许多竹子从上至下破成四开,分别压成弯弓,大雪覆盖之下,这些弯弓被野猪一碰,纷纷弹将起来,顷刻之间将竹林演变成冰凌飞溅,雪落纷纷,烟雾弥漫,刀光剑影的恐怖阵。野猪彻底怕了,它的一只眼睛被横飞的竹篾刺穿了,瞎了,绝望之中它只好掉头跑,这下正好撞在枪口上,上下左右,一齐向它开火,所有的铁砂弹都打在它的脑门上,它的另一只眼也被打瞎了,它横冲直闯了起来,那是它的最后挣扎……渐渐地,它的血差不多流干了,嘶叫的声音也弱了下去,终于,它笨重的身躯倒下,四脚朝天一蹬,翘了。
剩下来的事情便简单多了,带刀的人将猎物就在雪地上大卸八块,然后清点人数,按人头分肉。乡里的规矩是“山里的野肉,见者有份”,只要是参与撵肉的人,哪怕他是在分肉时最后一个赶到边上的,照例也得分给他一份带皮肉。分肉的规矩自古如此,大概是原始社会狩猎人定下来的,没有谁敢改变它。但也有例外,譬如这天清晨,我的母亲打开房门,看见窗台上放着一块连皮带毛的野猪肉。肉是用箬竹叶包扎好的,显然,这是学生按照送礼的规矩,送给在乡村当老师的母亲的。母亲捧着这块肉,进屋时心里暖暖的,眼睛有些湿润,嘴里喃喃地说:“真是的,怎么能不劳而获呢?”母亲在乡里呆久了,也知道分肉的规矩。
她没有碰那块肉,而是将它搁在灶头上,打算等她的学生来齐了,问问是谁家送来的。“吃亏吃在暗处,受礼要受在明处。”这是她那辈人做人的原则,也是雷打不动的。
责任编辑:黄艳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