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散文
2009-12-25周同宾
周同宾
关于散文。我认为散文就是述说。想啥,说啥,心里有啥,说啥。因为人人都会述说,所以都会写散文(乡下文盲老太太和邻人拉家常,鸡啦鸭啦,豆啦瓜啦;如果她会写,就能弄出“婆婆妈妈散文”)。这是自上世纪九十年代后散文繁荣(或曰泛滥)的基本缘由。述说的效果如何,要看作者做文章的功夫。因为大多数人功夫不到家,所以好作品就少。即便有功夫,也不可能篇篇都好——这是另一个话题,不赘。
关于大散文。我认为散文不能分大小,也难分大小,只能分好赖(当然有大量不好不赖亦好亦赖中不溜儿的东西),孰优孰劣,读者一看便知。如果以篇幅论大小,就更荒谬,鲁迅的《野草》里,皆为短章,难道小?以题材论大小,也不成,钱钟书《写在人生边上》中诸篇,如《窗》、《说笑》、《吃饭》等等,取材都不重大,也小?也有人以境界、格调之类论说,却都论不周说不严(中国文论常用的境界、格调以及风骨、神韵、性灵之类的词儿原本就是模糊概念,没有周严界定的)。倡导大散文的初衷很好,那个“大”字却误导了作者、读者、编者。贾平凹提到大散文三字时,常常加上引号,可见他心中有数儿。
关于文化散文。并非一写古人(包括已作古或未作古的现代、当代名人)、古事、古迹、古物,引述些古诗、古文,就是文化散文。散文本身就是文化。散文的那个“文”字本来就该有文化的义涵(就连迭遭论者诟病的“小女人散文”也是文化:消费文化或快餐文化)。我读巴金写“文革”的《随想录》,就感觉满是文化:文化良知、文化担当、文化反思等等。
关于文化大散文。文化、大、散文,三者一结合,写起来似乎就特别有话说,一泻千里,滔滔不绝。因此,这类文章动辄万余言、数万言,甚至十数万言,毫无节制,极尽铺张,把想到的话统统说出,也不挑选一下,像古人那样炼字、炼句、炼意,留下精金美玉,扔掉矿渣、碎石。我藏有被称为“文化大散文”的书多种,似乎只有王充闾的文章比较短小,短而意长,小而味丰。我非常喜欢张中行的《负暄琐话》及《续话》、《三话》,书中文章大多只有几千字,却弥漫着文化的馨香,清逸而隽永。可是,仿佛没人称他的作品为文化大散文。还有一层意思,我并不一味反对长文,长文中确有佳作。我是说该长则长,不尽量使其长,宁尽力使其短。多些“留白”,读者就多了联想、想象、参与审美的空间。有个说法,文章就像姑娘的迷你裙一样,愈短愈妙。
我说的这些,可能迂腐而又愚蠢。补充一句,我说的也包括我自己,我也写过不少一般化的东西,也写过大而无当的长散文。
(几米图,插图选自现代出版社《星空》一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