市场经济下社会网络与资源分配的改革
2009-12-25李晗
李 晗
从1949年至今,中国的分配制度经历了两次重大的变迁。第一次是建国后建立了单位制,国家运用行政力量配置社会资源。第二次是市场经济体制的建立,出现了多种所有制经济和多种分配方式,社会资源的分配多元化、分散化和市场化。这两次变迁从根本上深刻地影响着整个中国的经济、社会和政治结构。作为受制度制约的个体,也随着制度环境的变化不断地调整行动策略,其中个体建构社会网络的行动策略的变化是个体积极适应制度变迁的表现之一。
一、单位社会的分配制度和社会网络
(一)单位社会的分配制度
1、单位作为国家控制的一种制度
单位是国家运用行政力量对社会进行大规模重新组织之后形成的。在这里所指的单位,是指事业单位、行政单位和国营企业。单位不仅是一个融合了经济、政治、文化功能的组织形态,也是政府进行社会统治、社会整合的一种制度。国家通过向单位提供资源,满足单位的需求,对单位实现绝对的领导和支配。而单位几乎垄断了社会生活的所有资源,是单位成员获取资源的唯一渠道,单位成员对单位高度依赖。由此,单位实现了对单位成员生活的全面控制。
单位不仅垄断了社会资源,还掌握社会资源的分配权。个人进入单位后,就进入了国家资源的分配渠道。而个人所属的单位身份和行政身份,决定了个人在资源分配中的地位。单位身份主要是指所有制身份,包括国营企业和集体企业两类。这两种企业的职工,不仅在工资上,在住房、医疗、劳保等其他社会福利资源的分配上都有不小的差异。行政身份是个人在单位内部行政级别的高低。进入单位内部的资源并不是平均分配的,个人在行政序列里的职位高低决定了分配的社会资源的多寡。在单位内行政身份分为“干部”和“工人”。这两种身份虽然不是先赋的,但同样也很难改变。身份与资源分配绑定,这种分配制度“在很大程度上是国家行政权力对社会资源进行不公正分配而人为导致的一种制度性安排。”
2、家庭作为政治的基本单元
受到泛政治化的影响,家庭成为政治的基本单元。家庭中不允许出现温情脉脉的气息,这些都会被作为小资产阶级的情调而受到批判。同时,国家运用行政力量,将家庭从亲属关系的结构中分离,“族”的意识逐渐弱化。
家庭的功能转移到单位。传统的中国家庭被称为“家庭化的社会组织”,承担生产、消费、社交、教育、迁徙等职能。现在,生产职能已经由社会组织或单位来承担,其他职能也不断弱化。家庭占有的资源减少,个人不再完全依赖家庭获取资源,单位代替家庭成为个人最主要的资源渠道。个人对家庭的依赖的减少导致家庭对个人的控制减弱。家庭对个人的控制不再是支配性和垄断性的,转为一种情感性的、软性的控制。
代际关系和两性关系的变化。国家发动了对父权中心的传统家庭观念的批判以及颁布实施了新婚姻法,导致老一代的权威下降,年轻一代的独立程度增强。对男权观念的批判和严格的计划生育政策对家庭制度也有直接影响,妇女的权力得到保障,妇女在家庭中地位上升,两性关系发生变化。
(二)单位社会的社会网络建构
在乡土社会中,个人的社会网络是以己为中心,与他人关系的距离为半径的同心圆的嵌套。每一个同心圆就是儒家所讲的“伦”,也是费孝通所说的“差序”。个人依据与同心圆上的网络成员的不同距离,采取有差异的行动策略。家庭几乎占据着个人生存所需的所有资源,家庭中的长辈握有资源分配的权利。个人对家族强烈依赖,家族成员在个人的社会网络中与“己”的距离最近,互动也最频繁,兼有工具性行动和情感性行动。对于其他没有血缘关系和亲缘关系的人,个体通过“拉关系”,将与他们的关系变成拟家庭化的关系,将其纳入社会网络。由家庭成员所构成的同心圆的半径相对固定,而由家庭成员以外的人所构成的同心圆的半径是弹性的、可伸缩的,它决定了个人社会网络的规模,从而决定了网络中蕴含的社会资本的多少。
在单位社会中,家庭不再是个人生活资源的唯一所有者和支配者,家庭的功能向单位转移,个人不再对家庭有强烈的依赖,单位成为个人新的依靠,个人必须在社会资源的分配序列中居于有利位置而谋求更多的个人利益,这种努力体现在单位成员在单位内部建构社会网络的行动中。
单位成员与“己”的密切程度仅次于家庭。工作的低流动性和居住的集中性决定了单位成员工作领域和生活领域人际交往的重合,在单位组织中的互动又延伸到生活领域,单位成员构成了没有陌生人的熟人社会。单位成员之间的互动已经远远超过了单纯的经济组织中的工具性互动,而随着互动频率的增加和互动内容的丰富,逐渐演变为一种情感性主导的互动。单位具有了某些腾尼斯的“共同体”的意味。
二、后单位社会的分配制度和社会网络
(一)后单位社会的分配制度
1、资源分配的分散化
截止到2006年底,我国非公有制(不包括港澳台)注册企业占全国企业总数的95.7%。在40个传统工业行业中,私营经济已在27个行业中经济比重超过50%,在轻工纺织、普通机械、建筑、运输、商贸服务等行业已占70%以上。城镇非公有制经济从业人员占全国城镇就业人数比重84.0%,工业增加值占比重为49.3%,城镇固定投资占比重62.3%。2005年,我国非公有制经济占全国GDP比重为65%。非公有制经济的迅速发展“不仅打破了长期以来在中国社会结构中‘单位制度及国有经济占主导地位的状况,而且也造成了当前中国单位制度与非单位制度并存的特殊的制度结构格局。”
非公有制经济的出现,使国家统一占有、分配各种资源的时代渐渐远去,资源分配多元化、分散化、市场化。非公有制组织经营所需的大部分资源可以依靠市场获得,不需要依靠企业和地方政府。即使是单位组织内的成员,单位也不再是他们获取资源的唯一渠道。服务社会化和市场化的发展,使个人有了更多选择,并且有了通过替代性资源获得独立的可能。
2、分配制度变迁的路径依赖
在分配制度变迁的过程中存在路径依赖。制度变迁理论认为,制度和人们的行为方式会产生某种“惯性”,当人们面对新制度时,会倾向于选择旧制度和原有的行为方式,对原来的路径存在依赖。单位制度的变迁也是如此。
从产权上来看,单位组织仍然属于国家和集体所有,它们自然也被列入到正统的行政序列之中。尽管在改革过程中对行政级别问题作了一些尝试和创新,但始终没有改变行政级别与资源、利益、机会分配相挂钩的局面。单位虽然把那些非专业性社会服务功能小部分或大部分地转移出去,如医疗保险、养老保险,以及幼儿园、学校等一些后勤保障服务功能。但另外一些维系人们基本的政治、经济、社会生活所需要的重要资源,比如政治功能、对组织成员的档案管理和社会控制,仍然主要通过单位的分配才能够得到。
(二)后单位社会的社会网络建构
在后单位社会,单位不再是社会资源的唯一提供者,资源获取渠道、资源分配形式出现多元化、分散化的趋势。个人必须同更多的个体和组织打交道才能完成社会活动。在互动的过程中,个人通过“拉关系”将其他个体变成社会网络成员的几率就大大增加了。而且,个人自主性的增加,使人们有更强烈的动力建构规模更大、角色关系种类更多、网络异质性更强的社会网络来提高个体所拥有的社会资源的数量和质量,进而获得工具性行动的成功,得到更多的利益。
个人社会网络的关系构成发生了变化。如果将个人有差序性质的社会网络分为内圈、中圈和外圈。家庭成员位于内圈,单位成员位于中圈,这一位置排列与单位社会没有区别。差别在于,单位制的衰落和人们流动性的增强,导致个人与单位成员的互动频率降低。人们趋向于把单位作为一个工作的场所,而不是一个生活的共同体,单位成员的情感性互动减少,工具性互动增加,不再是单位制时代的熟人社会。社区成员、社会组织成员位于社会网络的外圈。随着权力和资源的增加,个人会有更多的社会活动在这里完成,它在个人生活中的地位也日趋重要。
三、总结
我们勾勒出了一个60年中国现代化的进程,在这个过程中,制度和行动相互作用、相互建构。制度变迁影响个人社会网络的建构,而个人行动又反过来影响制度变迁的过程。通过上面的分析,我们有以下几点思考。
制度变迁受到社会结构环境的影响。任何一个制度都嵌入在一定的社会结构中,受到社会结构环境和资源供给的影响。事实上,当一种制度真正嵌入它所赖以生存的社会结构和社会环境的时候,这种制度同时也就深深地打上了这种社会环境、社会结构乃至社会文化的烙印,形成一种互依互存、逐渐混为一体的状况。因此,制度变迁并不是一个独立的社会过程,它不仅包括制度的变迁,还包括制度赖以生存的环境的变迁。
制度变迁的过程中存在路径依赖。人们一旦做出了某种行为选择,在日后就会不断强化这种行为,制度系统会在相当程度上顺从惯性。“在许多情况下,较低层次的规范受到调整,但它们仍然要存在于一个经历了长期考验的高层次规则和价值的框架之内。这会造成一条演化性的路径,而不是一场革命。”
(基金项目:本文系上海市教委2007年“上海高校选拔培养优秀青年教师科研专项基金”资助项目——《基于社会支持网的上海低保对象的反贫困研究》(gjd-07043)的阶段性成果)
(李晗,上海工程技术大学教师、上海大学社会学系在读博士。研究方向:城市贫困、社会支持网、社会救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