方法与习惯:语文素养核心概念的自然回归
2009-12-25傅登顺
傅登顺
前不久通过的《全日制义务教育语文课程标准(实验稿)》(以下简称:课程标准)的修改稿,除了对原稿中的《第三部分 实施建议》中的“四、评价建议”的原则部分作了重大调整、整合和补充特别引人注目外,对《课程的基本理念》中“(一)全面提高学生的语文素养”中增添了“初步掌握学习语文的基本方法,养成良好的学习习惯”也特别吸引眼球。这一内容的增添是对语文素养认识的一次质的飞跃,是对语文素养表述的一次科学提升。这在语文教学改革中具有划时代的意义。确定了学习语文的基本方法和养成良好的学习习惯,在语文学习中的核心地位,丰富了语文素养的内涵,进一步明确了语文教学改革的方向。
一、 “方法与习惯”搭建了以人为本的桥梁
课程标准修改稿,把第一部分前言的总原则中原来的“面对社会发展的需要”修改为“为适应和满足社会进步与学生自身发展的需要”。把“学生自身发展的需要”单独提出来,进一步明确了“以生为本”的课程理念。教育是人的教育,离开了人教学就失去了存在的现实意义。教学必需的本质就是“以生为本”。
掌握知识不是教学的最主要目标,掌握学习方法和养成良好的习惯与促进人的发展关系更加密切。语文学习方法是指有利于语文学习的行为总和和心理特征。语文学习方法种类繁多,小至一词一句的掌握,大至一类文章的学习。从概念上说它是关于解决语文思想、说话、行为等问题的门路、程序等。多数是可以用语言文字来表达的。文字表述是有局限性的,每个人对表述的理解也是不同的,每位学生要求的标准也是不一样的,所以很难衡量。往往是意会比言传还重要。学习方法也是“一千个读者有一千个哈姆雷特”,同样的方法,不同的学生会采用不同的行为。语言表述的方法是方法的共性,具体如何把握需要在实践领悟。
习惯,一词在《现代汉语词典》有两种解释:一是常常接触某种新的情况而逐渐适应;二是在长时期里逐渐养成的一时不容易改变的行为、倾向或社会风尚。显然这里所指的习惯是第二种解释。它是长时间语文学习过程中养成的一种不容易改变的学习行为和心理倾向。学习习惯,是学习方法的上位概念。学习方法是习惯的基础,学习习惯是学习方法长期磨炼的结果。习惯一旦形成,就动力定型。习惯的核心是“不容易改变”与“按部就班”有两面性,不适合于经常变化的环境和条件,优势在于轻装上阵,轻车熟路,学习效率高。比如,有人作文时提笔就写,写出来的作文又非常符合要求,好像是不假思索的天才,其实不是什么天才,只是纯熟而已,因为他在心中列提纲只需一会儿工夫,而且非常准确,这是习惯成熟的标志。习惯也与方法不同,方法是学习实践的提炼,而习惯是方法磨炼达到内化的结果。习惯成自然,尽管是同一种方法,但表现出的习惯却区别很大。学习习惯有很大的个性因素。社会在发展,知识在更新,人脑储存知识量是有限的,而且淘汰很快,需要不断有新知识来补充。学习方法与学习习惯尽管是比较稳定的,但也需要“与时俱进”,更新内容和结构。学习是人的学习,方法与习惯也是人的方法与习惯。它们既是语文素养的重要组成部分又是学习的原动力。
让学生“初步掌握学习语文的基本方法,养成良好习惯”的提出搭建语文学习与“以人为本”课程理念的桥梁,相信语文教学一定通过方法与习惯的桥梁走向“以生为本”。在整个《课程标准》修改稿中,与方法与习惯有关系的修改仅《课程目标》部分中就高达二十处,真可谓用心良苦。
二、 “方法与习惯”展现了语文学科的特点
目前还不清楚其他学科的课程标准修改中是否也增添或原来就有“掌握学习方法,养成良好习惯”的要求。语文学科的增设是非常必要与及时的。它也是近几年课程改革实践推进的必然结果。
一是语文是母语教学,“语文素养是学生学好其他课程的基础,也是学生全面发展和终身发展的基础”。我国历史源远流长,文化积淀很深,语文学习方法纷繁复杂,有必须继承的优良传统,也有新要求下创新的。方法不掌握,习惯不养成是很难把语文学好的。与其他学科的学习方法相比,对语文方法习惯的要求高,这是语文学科本身特点所决定的。叶圣陶老先生提出的“教是为了不需要教”主要是针对语文学科方法和习惯的重要性所提出的。二是语文学科的学习方法和习惯本身特点所决定的。因为语文学科概念本身具有很大的模糊性。如,高矮胖瘦是没有量化标准的,只是相对而言。所以与之相对的学习方法也是模糊的,不像自然学科那样步骤分明、逻辑性强、结论明确等。语文采用的感悟、体验、想象、描绘等学习方法是比较难以把握的。语文学习方法的自悟是主要的,传授是其次的,掌握分寸主要靠自己。书面的学习方法和习惯转化为个体的学习能力是一个复杂的过程。因此,把语文学习方法和学习习惯摆到语文素养的核心位子是完全正确的,否则改革难以深化,效率难以提高。语文学习不像数学学习,不是说某篇文章已经读过了,明白了,就不必再读了,重读时也许会改正原有的认识,也许扩充了从前的了解,也许得到一种新的印象,这是常有的事。“温故而知新”、“好书不厌百遍读”表达就是这个意思。即使没有上述改变,重读一回就是多一回练习,阅读方法转化为阅读习惯也就容易些。
语文学科正因为在学习方法和学习习惯上与其他学科相比具有特殊性,把掌握学习方法和养成良好学习习惯作为语文素养核心内容提出来,有利于教师在教学中关注和加强研究,有利于进一步把握规律,提高效率。
三、 “方法与习惯”明确了增强学力的途径
语文学科主要有三个方面的价值取向:知识取向、能力取向和人文精神取向。事实面前应该承认,自从新课程实施以来语文能力一直没有得到足够的重视。只要看看教师的课堂教学就不难发现,在一轮接一轮、全面开花的语文赛课活动中,有多少课不是在人文精神上因“深挖洞”而获高奖。“得意忘言”,一折腾就是五六年了,贻害不浅。再让我们走进教室的常规课堂,又有多少课不是在传授语文知识。语文能力成了空中楼阁,上不着天,下不着地。这能怪教师吗?是多年来语文教学指导思想出了问题。语文知识不能代替语文能力早有定性,难道人文精神就能代替语文能力吗?同样不能。语文教学改革已经推进到必须冷静科学处理好知识、能力和人文精神三者关系的时候了。
只要冷静地想一想方法来自何处,用之何方,习惯是怎样形成的,就明白了。语文学习主要有阅读与写作两部分构成。阅读不是让眼光在纸面上过一遍,写作业不是提起笔来胡乱写几句,要讲究方法。方法不是空穴来风,毫无依据。阅读一篇文章,目的固然在了解这篇文章讲了什么,但同时也在联系一些方法,以便读其他的文章。依据题目要求写一篇习作,目的固然是为了说出符合这个题目要求应说的话,但同时也在练习一些方法,以便写其他的题目。所以,方法来自于阅读与写作的实践,来自于对知识的掌握,应用于对其他文章和其他题目的阅读与写作。对于方法,懂得是一个阶段,应用又是一个阶段,懂得不一定就能应用,要应用必须经过练习,练习到纯熟的地步,方法就化为习惯,这时才能够自然而然地随时应用。阅读与写作也是两种技术。必须记住:阅读与写作不讲方法不对,而讲究方法,懂得就满足,也是没有用处的,必须使一切方法化为自身的习惯,这是语文学习的重点所在。
有人可能会担心强调了方法与习惯,会不会淡化人文精神,其实这种担忧是多余的。因为人文精神说到底就是读懂文章。先说阅读吧,“求甚解”是阅读的目标,也是阅读的方法,反过来“不求甚解”不是方法。“求甚解”,第一步,从逐词逐句的了解入手。仅仅通过翻字典等知道一词一句的意思,还不能算彻底了解,还必须更进一步,知道为什么用这些词与句,这样写好在哪里,文章采取的表达方法目的是为了表达什么意思和用途。文章阅读到这一步应该说文章想表达的人文精神已经淋漓尽致地展示在人们的眼前。再说习作,习作应该是人文精神考虑在先,表达的方式在后,如怎样安排结构,采用怎样的语言风格,用上哪些词哪些句等,并在习作过程中反复推敲修改,达到自己满意为止,都是离不开人文精神这个灵魂。
课堂教学的主要目的是在教师的引导帮助下、伙伴们的合作中,努力提升学生的学习能力。学习能力简单地说就是能胜任学习任务的主观条件。这不是学习的终极目标,通过能力的积累与丰富提升学力更重要。学力是个人学识上达到的程度,也就是一个人实际的知识能力水平。掌握语文学习方法,养成良好的学习习惯是提升学力的最有效途径。
四、 “方法与习惯”端正了与时俱进的态度
多学多练,能够掌握更多的学习方法。在课堂教学中,这些方法也就成了共同讨论与探讨的主要材料。或有教师指导,学生来探讨,或有学生提出,教师加以纠正或补充。若是独立学习,这些方法也应该充分发现,充分应用。练习的时候应用这些方法,练习中一定要有方法意识。长期坚持就能达到娴熟的程度,遇到语言文字就能用敏锐的眼光去感受,在意识中似乎不存在方法不方法,这就成为了习惯,就能够受用终身。
方法与习惯在学习中的地位是不用怀疑的,但方法和习惯也不是静止的、僵化的。尽管一些最基本的方法比较稳固,那也是相对的。如,同样是记忆,古代私塾强调死记硬背,遭后人唾弃,如今强调理解后有意记忆,无论积极性和效率都大大提高了,这是对记忆方法的认识提高。学习习惯与方法相比要求就更高了。所以,在对待方法和习惯上要树立两种正确的观点。一是随着社会的进步,技术的改善,手段的创新,要研究方法和习惯本身,要有前瞻性,让方法与习惯主动适应不断变化了的学习条件和要求而进步,争取主动。二是多数一线教师方法和习惯缺乏敏感度和研究能力,多数是模仿与借用别人的成果,这也是需要的。但要强调的是必须吸取方法中的积极因素,原封不动地照搬就没有意义了。因为同样一种方法,在不同地区、不同学校、不同教师和学生身上所起的作用是不一样的,需要有一个本土化、个性化的过程。在这个过程中要从实际出发,对已有的方法重新认识、补充、改造和完善。这是一位教师应尽的责任。总之,方法与习惯的“与时俱进”要符合两点:一是顺应发展的需要,二是有一个本土化、个性化的过程。
方法练习、使用到一定程度就会走向习惯,习惯由方法奠定,以方法为基础。但方法走向习惯不是惟一的。方法应该是正面的,就如文章前面所提到的“不求甚解”不是学习方法,“求甚解”才是方法。所以方法只有优劣之分,没有对错之别。习惯是方法的演变,跟掌握和使用方法者的态度有着密切的关系。任何方法都有两面性,如《课程标准》教学建议中对识字教学提出了“多认少写”的要求,具体到教学中就是一种方法,由于教师对这种新的识字方法比较陌生,度难以把握。于是出现多种不同的教学情况,有两种比较典型,一种是过多重视了“认”,学生认字是不少,但用起来别字连篇,越到高年级这种后遗症表现越明显,不得不重新补“写”。第二种对“多认”有怀疑,认为不写不行,逢“认”必“写”,人为加重学生负担,最终导致教学任务完不成,叫苦不迭。为了找到折中的办法,不得不临时调整教材识字量。至今还有不少人对这条“没有经过科学认证的假设”抱怀疑态度。但要相信随着教学改革的深化和认识的提高怀疑是可以逐步消除的,只要它是符合规律的。希望由好的方法来养成学生好的学习习惯,否则,会导致不好习惯的形成。这就是为什么《课程标准》修改稿中要在“学习习惯”前面加上“良好”两字的原因所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