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郑慕智博士:奉献的人生最有价值

2009-12-24张素娟

杰出人物 2009年13期
关键词:事务所博士律师

胡 焕 张素娟

教育改革、专业服务、参政议政,是香港太平绅士郑慕智博士当下三个重要的人生音符。三方面尽管方向分明、内涵迥异,然而却始终围绕一个人生主旋律:奉献人生价值。

一直以来,他都以满腔热情,殷切赤心奉献在社会道路上。路途中,郑慕智博士没有刻意追求华丽,亦无心于绚烂,更无志执着于区区名利,只是澹泊以致远,朴实中蕴光华。

当用心去聆听,沉醉其中过后,他的一阕奉献之歌,留下了无限的延续和回味:唯有奉献才能真正彰显人生价值。

服务教育,改革旗帜飘扬

2009年10月21日,香港政府宣布,行政长官曾荫权先生已经委任郑慕智博士为教育统筹委员会(简称教统会)主席,任期两年。时至是日,一贯低调行奉献之事的郑慕智博士才“潜龙浮出水面”。然而,在教育行业,他服务由来已久,曾是教育委员会主席和教统会委员,亦曾致力服务香港大学校董会和香港浸会大学校董会及谘议会。

据郑慕智博士介绍,教统会主要考察香港整体教育情况,向政府提议,替政府执行相关方面的改革。一般教育委员会的自身成员都会被安排参加教统会的工作,因此在他担任教育委员会的时候,他就参加到教统会的工作中了。后来在教育改革中,将教育委员会和教统会合并。合并后,他顺利进入教统会。在里面兢兢业业服务了六年后,按惯例,郑慕智博士隐退。但由于他在教育事业及公共服务领域有着丰富经验,“赋闲”两年后,还是被教育界的人士盛情邀请回教统会担任主席。“非常感谢大家对我的信任,让我有机会继续参加教育改革层面的工作。”对教育发展满怀热忱的他,每次都倍加珍惜机会。

“百年大计,教育为先”、“十年树木,百年树人”,作为新一届的教统会主席,郑慕智博士任重而道远。当下,香港政府正在致力于“三三四”的学制改革,即将原来的“五年中学、两年理科、三年大学”(“五二三”学制)改为“三年初中、三年高中、四年大学”的学制。目前,教统会正积极参与此次改革。对于此次改革的目的,郑慕智博士分析道:“改革主要就是为了让香港的教育机制跟上当今教育发展的趋势,让香港的学生,无论是在香港学习,还是到内地求学,还是出国留学深造,都可以跟世界上的主要机制接轨。”

为此,郑慕智博士对于各项具体措施和问题,都做了一番审慎的思考,他条分缕析:“首先要改变传统教育中的‘教与学的关系。传统教育中,老师讲,学生听,缺少互动,如今,资讯发达,不再需要老师收集资料后发放给学生了。老师应该充当资料的‘过滤器,从海量的信息中去粗取精,真正起到‘传道授业解惑的作用,达致教学相长,教学互动。

其次,就是要协调好学生全面发展和专业发展的关系。以往学校分科明显,很多学生学习的领域狭窄,知识结构不合理,文科生对理科知识知之甚少,理科生对文科学问也是不甚了解。培养使用社会发展的综合型人才才是大势所趋。再次,课内学习和课外活动并重。除了学习,学生要加强实践,平时多沟通,多讨论,加强公民教育,为建立一个和谐的社会培养健全的公民。

最后,要做好学校教育和职业教育两方面的工作。一方面,做好小学、中学、大学的教育衔接工作;另一方面,由于不是每个学生都会读大学,但是每个都需要接受专业方面的教育,以获得将来安身立命的技能,因此,职业教育一定不能有所偏废。”

任何的改革都不可能一马平川,一蹴而就,郑慕智博士也坦言,改革才刚刚起步,很多情况需要考虑,很多问题有待完善改进。他不无担心地说:“这次改革可能为老师、家长带来新的负担和压力,如何去减轻他们的负担,也是一个长期而艰巨的任务。还有改革后,学生成绩如何评估,考试如何定位,如何与国际接轨,都需要我们每个人竭力尽智,努力奉献。”

律师生涯,生命之树长青

郑慕智博士满腔热情奉献在教育行业,然而他本身却不是一个职业的教育工作者,可以说,教育是他的“志业”,他的职业是一位律师。

年轻时候的郑慕智先生的志向是从事社会工作,因客观原因而放弃。其后,他梦想做一名会计师,然而,彼时的香港尚没有高等院校开设会计相关专业。要想从事会计行业,要么去当学徒,要么到英国留学。他回忆说:“那个时候,我的家境不是很好,而出国留学费用很高。我父亲只能给我买去英国的机票,到英国的一切费用都靠我自己。我只好选择了放弃。”

正当郑慕智先生彷徨之际,突然出现了转机。1969年,香港大学始设法律系,他报名考试后顺利被录取。“香港大学开设法律专业的创举,在当时意义重大。它不但打破了当时律师入行的传统,而且为更多的有志之士踏入法律行业提供了基础。”回顾当时,郑慕智博士感慨良多,也许正是由于教育的创新,让他成功地迈出了人生事业的第一步,他才会在日后的岁月里对教育事业怀有殷殷热心。

1972年夏天,郑慕智先生顺利毕业,获香港大学法律学士学位。在正式参加工作之前,他通过教会进入一家律师事务所,到里面学习实践。1973年,他加入胡百全律师事务所,经过两年的见习律师磨练,于1975年,正式成为香港高等法院律师;1978年,成为英格兰及韦尔斯高等法院律师;1979年,成为胡百全律师事务所合伙人;1983年,成为澳大利亚维多利亚省高等法院大律师;1985年,成为新加坡最高法院大律师;1994年,成为胡百全律师事务所首席合伙人。

郑慕智先生以诉讼部门的工作作为其法律专业的开始,专门处理各类民事诉讼案件。在1983年,他率先在胡百全律师事务所成立知识产权部门,后逐渐将其发展成为全面性的商业公司事务部。从业至今,他协助客户成功在香港联合交易所首次公开招股上市、协助上市公司遵守公司管理守则及维护良好的公司管理模式,进行融资活动、公司重整及为公司的债务和借贷筹集资金等,各种成功案例不胜枚举,他为香港经济的繁荣和加强香港与外部的联繋发展,可谓是功勋卓著。

纵观郑慕智博士的从业经历,发展可谓直线上升,显然,这都是他勤力拚搏、执着奉献、学无止境的必然结果。期间,他还获得香港浸会大学荣誉法学博士、香港岭南大学荣誉法学博士等。

作为胡百全律师事务所的首席合伙人,郑慕智博士笑言自己相当于律师事务所的“董事总经理”、“CEO”,正是“职位越高,责任越大”,一方面作为最高领导者,他要肩负事务所发展的重任,随时洞察市场,寻找新的市场业务。很早,胡百全律师事务所便开始从事中国委托公证人,现共有五位中国委托公证人,郑慕智博士便是其中一位,这在香港绝无仅有;另一方面,他要维护事务所在社会上的形象。多年来,郑慕智博士热衷社会服务,积极参加公益活动,现任或曾任数十个社会公职,诸如廉政公署社区关系市民谘询委员会主席、离职公务员就业申请谘询委员会主席、香港交易所有限公司董事、香港圣公会法律顾问、香港公民教育委员会主席等。同时,加强

与政府的合作联繋,支持内地的改革开放,为内地来香港发展、上市的企业公司提供谘询帮助。

参政议政,服务步伐不止

作为首席合伙人,郑慕智先生带领事务所不断开拓市场,锐气进取,不仅在香港树立了口碑,还将目光投向广阔的内地,将正在快速崛起的内地西北地区作为重要市场。他分析说:“北京,作为内地的政治和文化中心,并不适合我们这样私营性质的公司。而上海,作为国际化程度极高的城市,虽然有很多企业需要法律服务,但基本上都被国际上一些超大的律师事务所占了先机。因此,我们选择以成都为突破口,只在北京、上海设有联繋事务所。同时,还可以配合国家的西部开发政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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