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目击证人

2009-12-24滕肖澜

鸭绿江 2009年12期
关键词:凶手大姐经理

滕肖澜,女,1976年10月生于上海。2001年起写作,在《人民文学》《收获》《钟山》《中国作家》《青年文学》《小说界》等杂志发表中短篇小说八十余万字,作品多次被《新华文摘》《小说月报》《小说选刊》《中篇小说选刊》《北京文学中篇小说月报》《小说精选》《作品与争鸣》《作家文摘》等报刊转载,并入选多种年本。2006年4月出版小说集《十朵玫瑰》。2008年发表长篇小说《城里的月光》。上海作协首届作家研究生班学员。中国作协会员。上海作协理事。

他几乎是被踹下车的。

上下班时公交车向来是勇士的天堂,减肥者的乐园,车票本身的面值不大,但其更深的内涵远不止此,它能让弱者变强壮,傻子变精刮,其价值往往相当于一张健身房的入场券,旧时招犯人用大刑的船票,或是一张让人目睹精彩绝伦的社会百态的电影票。

他每天都是差不多的时间起床,用差不多的时间洗漱整齐,在差不多的时间出门,差不多的时间上车,到车上碰见差不多的一些人。

大家都站着,不,应该说是靠着,相互靠着。肩膀搭肩膀,大腿挨大腿,这个人呼出一口气,马上就被旁边那个人吸进去。彼此要在十分有限的范围里选择一个最佳姿势,既不侵犯别人,也保证自己能坚持到下车。这是体力、魄力的考验,也是智力、耐力的体现。

他今天很倒霉,上车时有点心不在焉,以至于打破了长年累月所形成的惯性模式,动作缺乏协调,少了往日的游刃有余,被几个家伙一推一顶,竟落到了最后。光这样倒也算了,问题是前面那个胖女人好不容易挤上车后,大有再接再厉的势头,硬是在近乎真空的车厢里,来了个一百八十度的转弯。而他在感到五脏六腑一阵剧烈的抽紧之后,发现此刻这女人的脸紧贴着他的脸,相距不过数毫米。

他想将两个人的距离稍稍拉远些,但他的背与车门贴得太近,左边、右边也同样不富裕。他看着她苦笑,人尽量向后仰着,努力保持现有的距离。一股呛人的香水味钻进他的鼻子,接着,又是两根长长的秀发耷拉下来,不偏不倚地伸进他的鼻子。

“哈啾!”

胖女人一脸的唾沫点儿发愣。俗话说,泼出去的水收不回来——想必这水也包括口水。又道是来而不往非礼也,沉默片刻后她便开始破口大骂,没多久,他脸上也是星星点点。

下车显然比上车方便得多。几站路的时间她多半还没骂过瘾,于是车门一开立即补了一脚,加快了他下车的速度。

连打了几个踉跄,终于站稳。

车站上的人好不容易看清从这个车上掉下来的连滚带爬的东西原来是个人,而且是个块头不算太小的男人。他们笑起来。笑得最欢的是个二十岁不到的女孩,扎一个马尾,笑得捂住了嘴,搭着同伴的肩膀,一只手指还放肆地指着他的脑门。

天下的女人都是这样没有教养的吧,他想。作为泄愤,他朝远去的汽车狠狠地白了一眼,像许多人那样骂了句:“怕挤你不如去坐出租车,没钱你凶个屁!”

骂完了,爽了。心中想象那个胖女人听到这话时面红耳赤的样子,腰也挺直了些,做出一副不屑的表情,仿佛捞回了自尊。他不紧不慢地向前走去,听见那女孩还在笑,有些不耐烦地猛一回头,想吓她一大跳,却看见她盯着自己的屁股指指点点。忙转头看,才发现裤子上一大滩烂泥。

拿公文包遮住屁股,做贼一样地来到办公室。

“何毕,痔疮又犯啦?”同事们一个个挤眉弄眼。

在厕所里,他只穿一条短裤在水龙头下洗裤子,狠狠地搓着,边洗边骂:“全不是好人!这世界上没一个好人!好人跑到哪儿去了?好人全死光了!”

将同一个论点从各种角度翻来覆去讲了好几遍。这时有冲马桶的声音。接着,经理似笑非笑地走了出来。

两人对视了几秒钟。

“经理。”他笑得极不自然,停了停,又憋出一句:“您上厕所啊?”

后面这句话有些不伦不类,却符合中国人的问候方式。大凡看见别人端着饭碗,总要问一句:“吃饭啦?”全家人穿戴整齐,像出门的样子,看见了,也要问一声:“出去啦?”眼前的情形,两人在厕所相遇,一个人手里拿着洗到一半的裤子,尴尬归尴尬,起码的问候还是要的。

“何毕,你刚才嘀咕什么呢?”经理问。

我说好人全死光了。他心里说道。按照这个逻辑——经理要么已经死了,要么就是坏蛋。这句话自然难以启齿。不得已,他只好以傻笑代替回答。

“你把裤子洗了,等一下上班穿什么?”

一语惊醒梦中人。他猛地想起,总不能穿着短裤坐在办公室里——怎么办呢?

“去向同事借一条吧。”经理道。

求遍了所有的男同事,都说没有。上班弄脏裤子的概率总体来说并不高,所以很少有人会随身配备两条裤子。当然也并非全无收获,那个打扫卫生的阿婆翻了半天,扔过来一条鲜红色的裙裤。

“拿去穿吧。”

他实在没有勇气穿上它,担心同事们晚上回家没牙吃饭。

“有什么不好意思的,现在外面男人穿女人衣服的太多了,没什么大惊小怪的,别说裙裤,就是内衣……不过,话又说过来,白天穿归穿,晚上最好还是不要穿,走在马路上,人家还以为你是同性恋。再说了,你长得这么白白嫩嫩的,像过去戏台上的小花旦,更容易引起误会,嘻嘻……”

说话的是科室里惟一的女性——四十多岁的王大姐。此刻她正津津有味地啃着一支圆珠笔的笔头。相传她能够连打三天三夜的麻将而依然神采奕奕,让十几个年轻力壮的小伙子无地自容,还能连说几个小时的黄色笑话而脸不红心不跳,把四五个最妖媚入骨的三陪女郎羞得低头无言。庸俗不是所有女人的天性,却是个别女人的嗜好。她以此为乐,且乐此不疲。

他朝她看,皱眉。

“小王,开玩笑可要有分寸……”科室里年纪最大的老郑说道。

“老头子你着什么急?我又没说你。如果是你呀,嘿嘿,别说穿裙裤,就是什么都不穿,我也没兴趣。”

经理咳嗽两声。

“何毕我跟你说,你还是穿吧。坐在位子上别动,别人看不见。今天我不安排你任务,午饭也让同事们帮你买。”

经理如此体贴,他受宠若惊,除了照办,别无选择。

一天总算熬了过去,快到下班时间了,有电话找他。

电话放在别人桌上,他挪了挪屁股,同事照顾得很到位,立即帮他把电话递了过来。

“你别起来了,哎,当心,当心,坐着就好。”好像他是一位下肢瘫痪的病人。

电话是妻子打来的。

“哎,我跟你说呀,晚上我妈的表妹的小女儿结婚,请我们去吃喜酒,你等会儿下班买点礼物,我在家里等你。”

丈母娘的表妹的女儿,他板着手指算着辈分。

“买多少钱的礼物?”他请示。

“三百块左右吧”。

“我身上只有三十元。”

“木鱼脑袋,你不会向同事借呀?买好东西凭发票到我这里报销,听到没有?”啪嗒一声,电话挂了。

妻子是家里绝对的主宰,只有服从。他向同事借好钱,裤子干了,下班时间也到了。

坐了一天,刚站起来的时候,腿不适应,一阵抽筋,一屁股坐在椅子上。他苦笑着,向周围行注目礼的同事们点头示意,并把裙裤还给阿婆,对她的患难相助表示万分感谢。

一阵风似的整理了东西。王大姐笑笑,嘴里咬着笔头:“这么急,去会情人呀!”

会你个大头鬼。他心里骂道。

在家附近的精品店看中一件水晶饰品,原价三百三十八,经过一番讨价还价后,终于两百五十八成交。

他让营业员写发票时把金额填为“三百三十八元”。

“是给公家买的吧。”营业员心领神会。

回到家把发票交给妻子。妻子检验完毕,拿出三张一百元和一张五十元,他找了十二元。

“这件礼物买得还行。”妻子说。

婚礼很热闹,酒席结束后,妻子和丈母娘要去闹洞房,他连打了几个呵欠,再三说明次日还要上班,实在不能奉陪。丈母娘脸上的白粉涂得比新娘子的还厚,酒喝得比新郎官还要多。她打着酒嗝,对她女儿说,就让这小子回去吧,反正他在和不在没什么分别。

“坐在那儿像根木桩一样,连敬酒都不会,真是个傻瓜。”妻子咬牙切齿地骂道,挥了挥手,不耐烦地说:“去去去,回去吧,回去吧。”

他像获了大赦,连奔带跑地出了酒店。

外面的空气真好,让人心里爽快。他不想回去睡觉了,反正天气这么好,有月亮,有星星,干脆转一圈再说。

他漫无目的地从小马路绕到大马路,又从大马路转到小马路。走着走着,从后面传来了一个嗲嗲的声音:“先生,一个人啊?”

他转过头,看见一个十六七岁的女孩子,穿一条薄的透明的吊带裙,满头黄色的卷毛儿,稚气未脱的脸上化了很浓的妆,朝他媚笑着。

“你是谁啊?想干吗?”他警惕地握住手提包,尽管里面钱不多。

“先生玩不玩?很便宜的,包你满意。”

他瞟她一眼,明白了,一看手表,快十一点了。周围没有行人,借着月光,他看清了旁边的路牌,原来不知不觉到了这里——全市最出名的花花地段,夜莺的天堂。

“我……没什么钱的,你走吧,你……走吧。”心扑通扑通直跳,现实生活中第一次接触这样的女孩子,连话也说不利落了。忽然想到了妻子,要是给她看见,天啊——他害怕起来,迈开步子往前走去。

娇媚的声音一直跟着:

“先生,很便宜的,保证价廉物美,试试吧,不会让你后悔的……先生,试试吧,包你满意……”

他心中一动,忍不住停下,女孩子纤腰一扭,挡在他前面。他又偷偷地看她一眼,大眼睛,小嘴巴,皮肤很白,不但比妻子年轻,而且比她漂亮。他为自己把这种女孩与妻子相比而感到羞愧,但一只手却不由自主地去摸手提包,那里面只有八十元钱——下午开假发票赚的。

不知道八十元够不够,他想。有些脸红。

媚眼一个接一个地抛过来,像绣球,都被他接住了。

他咽了口唾沫,壮起胆子,问道:“多少钱?”

“一百元,不贵吧。”

“六十元怎么样?”

“不行,我不还价的。”

他点点头,二话不说就走。同样是拔腿就跑,这次的含义与刚才不同,几十年讨价还价的经验,这只是小菜一碟。

“好吧,好吧。”女孩赶上来,紧紧拉住他的衣袖,似是怕他又跑掉。

“一口价,八十元。”

“七十元。”

“好,成交。”

他紧张极了,呼吸也急促起来,对自己说了一百遍“镇静”,手脚却还是有些发抖。今晚是怎么了,像被什么驱使了一样,太不可思议了,这算不算是一种新奇的、刺激的、有悖人伦的野性的发泄?

他全想好了,这费不了多长时间,还会余下十元钱和几个硬币。家离得不远,等会儿坐出租回去应该够了。如果妻子早到家,就骗她说遇上熟人,多聊了几句,反正她也不知道八十元钱的事,不会怀疑的。

现在的问题是——去哪儿呢?再便宜的旅店也要钱啊,总不能回家吧。他看了一眼身旁那张小脸蛋,一双大眼睛眨巴眨巴望着自己,一定在纳闷这位顾主为什么发呆。

“嗯……”他迟疑了一下,还是问道:“你有地方吗?去你那儿行不行?”

她咯咯直笑: “我没有的,我跟着你。”说罢钻进他的怀里,发丝搔得他脖子痒痒的。

他忽然想到一个地方——又安全又不要钱,离这儿还不远。

他搭住她的肩,道:“天气这么好,我们不坐车,慢慢走过去。”

从这里到公司差不多要走十五分钟,他带着她穿过几条小路,不到十分钟,到了公司那条街。

远远望去,大楼没有一点灯光,公司向来不安排员工上夜班,这么晚了,应该也没人会留在办公室。钥匙、门牌他全有,值班老头这会儿多半已睡着了。只要小心一点,保证不会留下任何痕迹,神不知鬼不觉就能成其好事。

他又把问题从头到尾想了一遍,觉得万无一失。于是拉着女孩的手快步走过去。路上几乎没有行人,路灯把两个人的影子拖得老长老长,他感到什么东西快要从嗓子里跳出来了,说不清是激动,还是紧张,手心里全是汗。

就这一次,他对自己说,没什么大不了的,只是一次艳遇,谁也不会知道。

不远处的马路上传来几声汽车喇叭声,很吵,但他没注意。

就要到了,他拉着她走得越来越快,几乎是在跑。

这时,迎面飞驰过来一辆助动车,眼看似乎要人车相撞。嘎——一个急刹车,在深夜里显得格外刺耳。

他吓出一身冷汗,并不完全为了差点撞车,还因为看清了助动车上的人。

助动车上的那位认出他的时间刚刚好和他相等。她脸色看来不太好,喘着气,表情也有些僵硬,大概是被刚才的事情惊吓过度。

“王大姐。”他叫了声。或许是心理作用,听上去像在哭。法网恢恢疏而不漏,这话说得一点不错,人真的是不能做一丁点儿坏事。他想到了逃,但逃有用吗。他看见王大姐的眼珠转了两转,如同小孩包汤圆,黑芝麻馅在白面团上不听话地滚来滚去,像思考,又像在捕捉什么,目光一如往日地狡黠,片刻的诧异后,转向一旁的女孩。

“这位是……”

“朋……朋友。”

他想说是老邻居,或是亲戚,但时间这么晚了,孤男寡女走在一起,男的神色慌张,女的一身妖冶……对方又是出了名的尖酸无聊,最擅飞短流长,平日里无风尚能起浪,更何况是眼前这铁一般的事实。

他像是一个证据确凿、无从诡辩的犯人,连说谎的心思也没有了,接下来关心的只是下场如何。

“你们去公司啊?”

他脸一直红到脖子根。这句话的意思也就是说,这人不但是个色鬼,还是个穷鬼。

好在天黑,王大姐看不清他的脸色,而且她似乎也不想继续这样的谈话。助动车熄火了,她骑上去重新发动。

“我走了,明天见。”

车很快就开走了。他望着车尾冒出的浓烟发呆。

“我们走吧。”女孩一直没有开口,这时摇着他的手说道。

半晌,他动作机械地转过头来,伸出手。

“干吗?”她笑。

他一字一句地说道,带着哭腔:“我的七十元钱,还我,我不玩了。”

第二天他在公交车上又碰到了那个胖女人。

她还是挤在他的旁边,利用身材的优势,尽可能地侵占他的地方。一只胖乎乎的手臂重重地搭在他头顶上,压得他喘不过气来。

他一声不吭地承受着这一切。胖女人每进一步,他就退一步,几秒钟后,他被挤得像一只压扁的柿饼。

她挑衅似的看着他,不无几分得意,几乎全身都压在他的身上了。

快要到站了,他挺了挺腰,忽然用尽全身力气叫道:“非礼!非礼啊!”

在全车人的目送下,他下了车。

记得以前有个心理学家说过,人在极度恐慌下,会做出许多不可思议的事,这话有一定道理。昨天晚上回家,妻子追问他的去向,他沉默片刻后,打了妻子一个耳光,破口大骂一番,然后上床睡觉。

老子是一家之主,老子爱干吗就干吗,老子的事要你管,你是我老婆,还是我老娘?不服气老子跟你离婚。记得昨晚是这样骂的。结婚以来第一次打老婆,反正豁出去了,与其她吵着离婚,还不如把话先说出口。

想不到几十年苦心经营的忠厚老实的形象就此泡汤,多半以后连家门也别想进了,不禁又有几分心酸。又想,倒不如昨天晚上做成那笔生意,反而不枉了。

在车站上徘徊了一会儿,把心一横,朝公司走去。伸头一刀,缩头一刀,过得了初一,过不了十五,跑得了和尚跑不了庙,大不了一死,二十年后又是一条好汉。

满脑子都是乱七八糟的想法,平时两分钟不到的路走了将近十分钟。这时,他看见公司门口停了两辆警车,许多人在围观,好像出了什么事。

他走上前,几个警察从大楼里抬了一个担架出来,经理和几个同事都跟在旁边,表情沉重。渐渐走近,他看清了,担架上的人是同室的老郑,双目紧闭,脸色惨白,胸口插着一把匕首。

“他……他死了?”他问道,大惊。

“没有,受了重伤。”

不一会儿,救护车到了,把老郑抬上车,很快又开走了。

“伤者是昨天半夜在办公室被匕首刺伤的,门窗都没有被撬的痕迹,看来凶手有钥匙。伤口虽然在要害,但不深,估计凶手力气不是很大,或者比较紧张,所以伤者才能活到现在。”

警长与经理谈有关案件的情况。他在一旁怔怔听着,一抬头,看见挤在同事堆里的王大姐。她的神情好像有些古怪,眼睛有意无意地向他瞟来。两人目光一对视,停顿了几秒钟,仿佛都要从对方的眼里看出些什么。

忽然间,一个可怕的念头涌上来。天啊,昨天半夜,有钥匙,力气不大,难道凶手是……他不由得打了冷战。莫非真的这么巧,竟然让自己看见了杀人凶手?

他闭上眼睛,把昨晚的事又重新回想了一遍。当时,她骑着助动车从公司方向驶来,正好被自己撞见。如果没事,深更半夜她跑到公司来干什么?还有,要不是心怀鬼胎,怎么自己深夜和一个年轻女孩手拉手在一起,她一点儿没在意,要是平时早就大做文章了。现在想来,她当时的表情好像有点心不在焉,还显得很紧张。

一时间心乱如麻,睁开眼来,看见她依然盯着自己,脸上没有同事受伤所应有的担心和惊讶,反倒有几分恐慌——她在害怕什么?怕自己把昨天的事说出去吗?一定是这样了,自以为神不知鬼不觉,却不料被他撞个正着,这下没戏了。杀人未遂,要判几年呢? 他感到心跳又一次加速。不经意中成了目击证人,接下来是不是应该挺身而出揭露凶案真相呢?

一会儿,经理把所有的同事都叫到办公室询问昨天晚上的去向。既然警方说凶手有钥匙,那么公司每一位员工自然都大有嫌疑。

一个个问过来,很快就轮到了他。

“何毕,昨晚你去过什么地方?”经理问。

他清了清喉咙,做好了叙述的准备。这时,他想起了那个女孩——那个差点与他有一夕情的小女人。

如果凶手被揭穿,会不会把事情说出来呢?他想。也许她到时自顾不暇,根本没有心思管这些。但如果她说了呢?这件事并不复杂,而且有趣,只要几句话就足够每个人都听懂,并能够在很短的时间内传遍全公司。事实上,就是现在,他也不得不把所有的实情托盘而出,如果要维护正义的话。即便稍有隐瞒,那么多训练有素的警察也会迫使你把每一句话都吐出来,包括你想说的和不想说的。他们会问,你看见凶手经过,但那么晚了,你到公司里来干什么呢。于是丑事只好败落,没有一点余地。凶手被警察关进大牢,自己被妻子打入地狱。

如果不说呢,是不是就像什么事情都没有发生过那样?他这样想着,听见自己有气无力的声音:“我丈母娘的表妹的女儿结婚,我和老婆一起去吃喜酒,闹到很晚才回家。”

“除此之外没有去过别的地方?”

“没有。”

他面无表情从经理办公室出来,下一个是王大姐。门开着,她一定听到了刚才的谈话,神情缓和了许多。目光又一次相交,像两道惊雷的相撞。他很快移开了。真讽刺,为了自己,只好替凶手隐瞒真相。他感到几分屈辱。

“我昨天晚上头疼,很早就睡了。”意料中的谎言,他听了还是忿忿地朝她看了一眼。

问话完毕,经理宣布正常上班。

他整理手中的文件,王大姐送来一本资料,叮嘱了一句:“看得仔细点,里面有些内容不错的。”

凭着十几年文字工作的经验,他断定话中有话,趁着别人不注意时翻开资料,果然,里面夹了一张小纸条。

“天知,地知,你知,我知。”

隔着一张桌子,她眼睛眨也不眨地看着他,依旧咬着笔头。

他把纸条撕得粉碎,扔了。反正大家心里都明镜似的,说得好听点是心照不宣,不好听就叫各怀鬼胎。你不说,我自然也不会说。

吃午饭时,他站起身,听见她很响亮地叫道:

“何毕,帮我带饭。我要吃楼下餐厅的烤牛肚和五香凤爪,最好再买一个巧克力圣代,谢谢。”

他回头看她,没有动。

“不买也没关系,我和别的同事一起去吃,边吃边聊,边吃边谈,就算没有牛肚和凤爪,”她压低了声音,“也保证会很有味,你相信吗?”

他还是看着她,脸上隐隐有液体流下。

不一会儿,烤牛肚、五香凤爪和巧克力圣代买来了。

“对不起,我没带钱,下次再给你。”

她肩膀一耸,开始动筷子。

他瞪着她,一字一顿地道:“三样东西一共四十五元六角,六角免了,你欠我四十五元,最好别忘了。”从来没有这样的感觉,想揍人,还是个女人。

这辈子会不会就这样完了?像顶着一块乌云,再也抬不起头。他这样想,叹了口气。

心神恍惚地过了一天,终于下班了。

想起昨天提心吊胆了一夜,今天居然是这样的结果,好像做了一场梦。名节是保住了,却不觉得轻松,想到无形中和杀人凶手订下了协议,全身上下每根神经都像泄了气的皮筋,没劲了。

站在车站上等车,一瞥眼看见王大姐也走过来,两手交叉朝车来的方向张望。他站在她右边,本来想装着没看见,谁料她的头极不老实,很快就转过来,并看到了他。

没办法,出于多年同事的惯性友谊,他只好随口问道:“今天怎么没骑助动车?”

“坏了。”

接下来就没话了,他在心里哼了一声,重重地一咳嗽,把满腹的闷气化作一口浓痰,吐在路边,开始研究地上的窨井盖。

车迟迟不来。两人相隔一米左右,一个看天,一个看地,像两棵不同形状的树。

好不容易车来了,一前一后地上了车,依旧站在一起不说话。车不算太挤,人站着,还有足够的空间抠抠鼻子摸摸头。他把公文包用右手拿着,搭住车厢上方的扶手,借以挡住两人之间的视线。

幸好路上没有堵车,一路畅行。面前坐着的乘客到站了,空出一个座位。他不坐,看她一眼。

她很快地坐下了,头朝向窗外,手平放在皮包上。

借此机会,他打量起她的容貌——皮肤有点粗糙,指甲又长又尖,大概很久都没有修剪过了。十多年的同事了,还是第一次跟她离这么近。如果不是因为昨晚的事,他大概从来没有想过要以一种审视,甚至是研究的眼光去看她这样一个已经四十多岁的女人。

胖胖的脸,弯弯的眉,细细的眼,圆圆的鼻,还有小小的嘴。她为什么要杀老郑呢?想到这里,他心里泛起一丝寒意。这可是杀人凶手啊,就坐在自己的面前。

“何毕。”她忽然叫道。

“什么事?”他依然直直地站着,居高临下地看着她。

“老郑还在医院,你说他会不会有事?”

是你干的,还好意思问。他哼了一声,不回答。

“那天晚上的事,你不会这么快就忘了吧,我可记得清清楚楚的。”停了停,她微微一笑,眯起小眼睛,“那个小姑娘好像跟你很熟,你们本来就认识吧。”

他以最快的速度向周围扫视了一遍,倒吸一口冷气,而冷气刚到鼻腔就化作一股浊气,在大脑里来回扑腾着,继而又变成怨气,促使他狠狠地朝她看去。

这算什么?是威胁吗,还是提醒,或者是恐吓?这女人真可怕。难道她的罪不比他严重吗?寻花问柳比起杀人害命,简直不可同日而语,这点基本法律知识她应该还是有的吧。她难道不怕吗,还是根本不在乎?莫非她是个老手,杀人对她来说根本算不了什么?那现在她说这些话的目的又是什么?

他脑筋飞快地转动着,车到站了,他还来不及把这件事完全考虑清楚,便匆匆忙忙下了车,连招呼也忘了打。车子继续向前开去,透过车窗,他看见她一双眼睛眨也不眨地看着自己,目光很深远,好像还有些恨意。在这样的目光注视下,他一连打了几个冷战。

“有胆子你就杀人灭口好了。”他心里骂道,故意不屑地笑笑,手脚却有些发软。她不会真的杀人灭口吧?他这样想着,咽了口唾沫。

回到家,妻子在看报纸,听到开门的声音,头不抬,话也不说。

“你没烧饭哪?”

没有回答。

他提高音量又问了一遍。

妻子把报纸一扔,飞快地横了他一眼,冷笑道:“我吃过了,你要吃自己烧,问什么问!”

他终于反应过来——现在正处于交战期,再问下去就要开炮了。刚才进门时脑子里不知道在想什么东西,晕晕乎乎地,竟然没看见妻子的脸色,连昨天晚上吵架的事也忘了。

是不是吓傻了?他想。

不敢跟妻子硬碰硬,也没心情烧饭,乖乖地拆了一包饼干,从冰箱里拿了一瓶牛奶,放到微波炉加热。一会儿好了,去拿,整个人差点跳起来,烫死了。

把牛奶和饼干端进房间,边吃边想从昨天晚上以来发生的一连串事情。

真是命犯灾星,好端端的碰上一件杀人案,简直是倒霉透顶。事情会怎样了结呢,即使自己不说出来,凭着蛛丝马迹,警察应该也能抓住凶手的吧?况且,老郑康复了以后,一定会把凶手指认出来,到那时那女人还是难逃法网。她临死倒打一耙,把自己的事全抖落出来,除了背妻偷情之外,还有一条罪名——“包庇凶手”,今后就再没脸见人了。

他想起那些古怪的眼神和话,恨不得狠狠抽自己两个耳光。这么简单的道理竟然到现在才想通,硬是走到了一条绝路上。但已经到了这一步,应该怎么办呢?左思右想,想到两个字:辞职。

先辞职,再把实情讲出来,到那时,反正不在公司了,随便你们怎么加油添醋,也和我无关,更加不会传到妻子的耳朵里。辞了职以后,再找一个工作,自己大学本科毕业,三十几岁的年纪不算老,只要不是太苛刻,吃饭应该还是不成问题的。

考虑再三,这是惟一可行的出路,顿时轻松了。觉得光是牛奶饼干不足以庆祝这一伟大想法的诞生,跑到厨房做了一个番茄炒蛋,一个凉拌黄瓜,冰箱里还有真空包装的德州扒鸡和无锡酱排骨,隔水蒸了,另外开了一瓶红酒,零零散散地摆了一桌。

老婆还是要讨好的。凑上去陪着笑脸问:“陪我吃一点吧。”

“不吃!走开!”河东狮吼。

乖乖地自己一个人自斟自饮。不吃就不吃,随你的便,关键是不能破坏了此时的好心情。只要过了这一关,以后日子就风平浪静了。两杯酒一下肚,脸上热乎乎的,眼睛也有些模糊,看上去妻子好像变年轻了,漂亮了,嘿嘿,有点像昨天晚上那个……

“用不着讨好我,你在外面多半有女人了,是不是比我年轻,比我漂亮啊?”妻子斜着眼看他。

一惊,顿时酒醒了。

第二天刚到公司,便把辞呈交了上去。

经理微微有些吃惊,例行公事地挽留了一番,也就同意了。接下来到人事部办手续,程序不复杂,效率也很高,从上午到下午,十七八个图章下来,就算是办好了。

同事们七嘴八舌地问辞职原因,他一概微笑不答。侧目望去,王大姐坐在椅子上动也不动,似在想心事。她一定有些措手不及了,没料到自己会来这么一招。破釜沉舟,够绝吧。

把手伸进抽屉,摸了摸公文包,那里面是自己一个晚上的心血——一份检举信兼认罪书,把那晚的情况一五一十地做了叙述。他本来不准备写自己的事,但想到这件事早晚是要水落石出的,与其别人加油添醋地乱讲一气,倒不如自己老老实实地招供来得痛快。文章的每一个字都经过再三推敲,语言优美,叙述动人,足见多年积累的深厚的文字功底。尤其是深夜遇美那一段,极尽感人煽情之能事,写自己如何经不起诱惑,一时糊涂,幸好悬崖勒马,未铸成大错,事后追悔莫及,痛哭流涕。又把那女孩描写得如何如何娇媚风骚,如何如何前卫开放,目的是要让经理和每一位同事都觉得,在这种情况下,除了瞎子,没有人能经受住诱惑,而自己最终还能把持得住,应该发一面锦旗——“现代柳下惠”。

一看表,还有五分钟就下班了。

该是让凶手显出原形的时候了。他朝她看了一眼,她刚好也在看他。

这是怨毒的眼神吧,他想。伸手去拿那张纸,不料拿了空,再一看,包里竟然连一张纸屑也没有。天啊!

早上明明放进去了,怎么会不翼而飞?他差点叫出声来,脑子里乱成一团。急忙再找,桌子上、抽屉里,连地上也爬了一圈,还是没有。

莫非……他猛地朝她看去,果然一副似笑非笑的眼神看着自己,嘴角还带着一丝琢磨不透的笑意。

一定是她!趁中午没人的时候偷走了那张纸。他恨恨地想,多半自己老是伸手到抽屉里,给她发现了,所以来个先下手为强。这女人真毒!

下班时间到了。

怎么办呢?没了那张纸,用嘴说吗,好像有点难为情,干脆晚上再写一份,明天交给经理好了。他心里冷笑,你会偷,难道我不会再写吗?有本事你就天天偷,看是你偷得快,还是我写得快。

经理走过来,面带惋惜。

“何毕呀,你可是个人才呀,走了真让我舍不得。本来应该摆一桌欢送酒为你送行,可是现在公司出了事,这两天乱得要命,实在忙不过来,只好对不起你啦!”

“哪里哪里。”他使劲摇手。

“老郑出事后,我们一直都没去看他。你就要走了,说到底是同事一场,十几年的感情加交情,所以我想,你今天晚上辛苦一趟,代表我们大家去医院看望他,一切费用报销。怎么样?”

“好的。”他同意了。

“一个人去好像太少了,嗯……”经理沉吟着,打量办公室里的人,做了决定,“王大姐,你也去吧。”

他听见自己脑子里嗡的一声,好像有什么东西炸开了。

坐在出租车里,两个人都不说话,看着窗外的树飞快地向后退去。

开了大半路程,她换了个坐姿,用一种很平静的语气说道:

“逃避是没用的。”

他看她一眼,没好气地说:“要你管?”

“你害怕吗?”她竟然问。

“这话应该问你自己才对,不是吗?”

她嚯地盯住他,足足有十秒钟。

“你不会有好日子过的。”她道,像诅咒。

嘎嘣!是神经断了的声音。他想起那张纸条,忍不住火往上冲。太嚣张了,这个杀人凶手!

“你到底想怎么样?”他大声问道。

司机回过头来看了一眼,于是两人又恢复沉默。

老郑住的是五楼的特殊病房,设备齐全,整洁,一尘不染,透过大落地窗能看见远处的高楼大厦。门口两个便衣警察守卫,凡是来探视的人都要经过严格的审查。

老郑依然昏迷不醒。

“我去上厕所。”他道,不愿和这女人待在一起,再加上刚才神经过度紧张,确实也有这个需要。

两分钟后,他回到病房,打开门,不由得大吃一惊。

——只见王大姐站在床边,弯着腰,正试图拿老郑的氧气罩。而老郑脸色苍白,不住呻吟,扭曲着身体,显得很痛苦。

“喂,你要干什么?”他冲上去牢牢抓住她的手。

警察和医生闻讯赶来。

“病人情况危急,要立即抢救。”医生很快地做了决定。

老郑被送进手术室,他向警察汇报了刚才的情况。

“我……看氧气罩有点歪了,想把它弄正,没……料到老郑突然醒了。” 她口吃地解释,难以掩饰地惊慌失措。

抢救了大约一个多小时,医生脸色沉重地走出来,说道:“已经去世了。”

他一颗心顿时沉了下去。到底还是死了,可怜的老郑,到底还是没能逃出那女人的魔爪。他不禁责备自己,早知道杀人凶手就在旁边,怎么能就让他们两人留在病房呢。

她站在他旁边,嘴巴哆嗦着,一个字也说不出来。盯着手术室,呆呆的似是傻了。

“对不起,请跟我们回去协助调查。”

她被两个警察送上了车,透过车窗,她眼睛眨也不眨地看着他。车子开出很远,她还在看,眼里没有恐惧。

这是什么眼神?他想。

半小时后,他回到家,刚好电话铃响。

他拿起听筒。

经理的声音很低沉。他告诉他,几分钟前,王大姐乘坐的那辆警车发生车祸,车上的人全部死亡。

挂掉电话,他想,这是不是叫恶有恶报呢?老郑刚死,不到半小时,杀他的人也死了。只是可惜了那两个警察。

与此同时,他感到一阵轻松,还有难以抑制的喜悦。事情的结局竟然是这样,出人意料地顺利。凶手死了,那件丑事便再也没人知道,像噩梦过后,一切又恢复了平静。

该庆祝一下呢,他想。拿出昨天喝剩下的红酒,倒了满满一杯,一饮而尽。连喝了几杯,脑子有些晕,脸好像也发烫了。朦胧间,听见开门的声音,接着,就看见妻子的脸。

“醉了吗?”她问,把一张纸展开在他面前,“这个,你早上忘了拿。”

纸上密密麻麻写满了字。

他目光一触及这张纸,脸立刻变得比纸张还要白,随即全身瘫了下去。

王大姐的儿子在整理母亲的遗物时,发现了一本日记本,看过后,立即把其中一篇交给警方。日记的时间是三月七日,也就是她死的前一天。上面这样写道:

“我是罪人,对不起老郑,也对不起那个生死未卜的小男孩。

我真的不是故意的,老天可以作证,转弯的时候,我已经踩刹车了,可那个小男孩一下子冲出来,我根本来不及反应,就撞了上去。我很害怕,怕他死了,要坐一辈子牢。

老天爷真会开玩笑,我逃跑的时候,竟然差点撞上何毕。

我做梦也没想到,自己无意中成了一件凶杀案的目击证人。

我本来还有一点怀疑的,可是当我听到他在经理面前说谎时,我确定他就是凶手。当时他身边有一个女人,如果不是蓄意杀人,他们那么晚了去公司干吗?

可我不敢对经理说出真相,因为怕何毕把车祸的事说出去。他一定看见了,为了自己,我甚至和他订下了协议。

我是自私的人,现在我只要一闭上眼睛,就会看见那个男孩血肉模糊的样子,还有老郑。我一直在想,这辈子会不会就这样完了。

别人说,害人的人总没有好下场,不知道是不是包括我在内。”

一周后,老郑的遗书被找到了,证实他是自杀。

责任编辑 牛健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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