浅谈明式家具中的尺度问题
2009-12-17梁慧慧
关于明式家具这个词,作为一个概念,存在一个概念的内涵和外延的问题。美术史中对明式家具的概念的定义是具有明代家具的特征一系列家具的总称,如此看来,明式家具含义并非都是以明代为社会背景的。这种看法不论是从美术史的角度还是从设计史角度,都是有所欠缺的。
作为一件普普通通的家庭用品,具体到一件家具,如果单从一个角度——实用的角度去看它,的确我们并不在乎怎么去称呼它。但是倘若它所在的品类大到可以折射一个时代,形成一种文化的时候,我们就应该去深究它的内涵和外延。像明式家具,它以独特的艺术样式,成为中华民族宝贵的遗产,体现着物质文明与传统文化,它是人为的造物形态,同时也是情感的艺术。它的内涵就应该是我国明代时期具有时代特征代表性家具的总称,外延是明代以及明代以后具有明式家具特点的家具的总称。明式家具选材精当,造型优美,制作精良,本文就从明式家具中包含的人的尺度,心理的尺度,文化的尺度三方面入手,解释一下明式家具及它的尺度问题。
首先是人的尺度。任何一件人为了的物化形态的东西,都包含一个人的尺度的问题,也就是人作为主体在使用物的时候,这种物的尺度是否符合人的生理上的尺度。最初的人类社会在进行生产的时候采用的只是石头和木棒,那些木制的东西因为年代弥久我们不可能见到,但是石器,从艺术的角度就是作为造型艺术留了下来,从美的形式要素分析,就是一个人的尺度,那些砍砸器,削减器,石斧,石铲等,其造型的大小,把柄的长短在制作的过程中都不自觉的融入了人的尺度这个原始的美的要素。中国的家具史从先秦两汉到明代,已经经过了漫长的发展历程,大约到明代中期的时候,明式家具的发展到了一个黄金阶段。不论在取材、造型、制作诸方面都得到前所未有的发展。明式家具的种类非常丰富,在大类别中又可分多种名目和样式。大类有椅凳类、桌案类、床榻类、柜架类、屏风类以及观赏类家具。仅桌案类就有炕桌、炕几、炕案、香几、酒桌、书桌、方桌、条几、条案及书画案等十多种样式。各种样式的家具(观赏家具除外),都具备一个符合人的尺度的问题,家具的制作就是以实用为出发点的,从设计的角度看,就是设计要以人为本的设计理念。明式家具中比较有代表性的扶手椅,就是从现代设计的角度看,也是设计的精品之作。扶手椅的靠背在高度上符合一般人正座时的高度,靠背的形状设计成合乎人体生理结构的“S”形弯曲,扶手的前端按照人的腕关节的角度稍微往外弯曲,椅子下端前部的横梁几近地面,可以使人的脚舒服稳妥的放在上面。
其次是心理尺度,所谓心理尺度是根据产品对人的心理影响来确定设计的尺度。服装有心理有暗示作用,穿什么样的服装式和干哪些工作是有分别的,休闲的衣服比较适合家居、旅游、熟识的好友聚会时穿,而正统的西装适合参加礼仪、正式会议、庄重的场合。因为人所处的环境不同,氛围不同所表现出的言行举止时不同的,轻松的愉快的环境适合休闲,庄严隆重的环境适合正统。倘若外出郊游的时候穿一件毛料西装,笔挺的西裤,打领带穿皮鞋,自己也会觉得行动别扭。明式家具的取材和制作,在当时的时代看来,也不是一般的平民阶级都可以享用的。明代开国之初,社会成员不管是衣食住行、婚丧嫁娶还是文化娱乐、宗教信仰等都依照等级辈分按礼行事,上可以兼下,下绝对不可以僭上。这种等级制度一方面在国家政治统治中,有严酷的刑罚做保障。一方面体现在人们的日常生活中,再比如上文中提到的扶手椅,只有家族中的长者才有资格去座,并且椅子设计的造型,让人坐上去自然的就要以一个正襟危坐的形式展现在面前。上身后倚靠背,两手自然落在扶手上,双脚踏扳,这种形象暗含的就是庄重、威严和不可侵犯。而这种暗含在一定程度上就是椅子这样一个客观现象赋予的,即使这把椅子放在中堂没有人做,在那种社会背景下也具备对一般人的威慑作用。明式家具中的床的设计可谓空前绝后,有强烈的对人的心理暗示的作用。明式家具中有代表性的床,三面环扳,三周环架,上有顶棚,床下有榻,床外延伸一到三层围帐,是一个比较封闭的空间,给人以绝对安全安静的睡眠环境。
最后所谓文化尺度,是指民族传统文化与风俗习惯对产品设计的影响。宋代的程灏、程颐创立的理学,经过朱熹的进一步阐释,到明代的时候,已经成为统治者实行纲领的宗旨。明代统治者的施政纲领,都是依据理学的基本精神制定的,所谓的理学,就是要求人们的行为举止遵从“理”,因为“万事比重出于理”,二程认为,“天地之生物也,有长有短,有大有小”,这是“天理”如此,他们又进一步指出,人类社会也是如此,“父子君臣,天下之定理,无所逃于天地之间”。他们的理论是人们的生活状态中规中距,从而形成一种谨严,慎重的生存观念。明式家具注重木材的质地,多采用硬质的树种,故又有硬木家具的称呼。它充分体现木材原有的纹理和质地,不加油漆,注重家具的造型,采用木构架的结构,多用榫铆连接,很少有钉或胶,其艺术特色可概括为:简、厚、精、雅四个字,这里的简是从造型来说的,洗练、大方,厚指的是形象的浑厚、质朴。精主要是做工的严谨,雅是从艺术风格的不落俗套,庄重典雅。仔细品味,程朱理学的观念无不体现在任何一个特点中。
明式家具中的体现的心理的尺度和文化尺度在很多方面是相通甚至相近的,因为一定历史时期形成的文化形态,在人们的衣食住行中形成潜在的意识形态,这种意识形态,一方面通过社会产品的制作和种类中作为审美的精神体现出来,另一方面,这种体现在人造物态中中的精神,有反作用于人的生理和心理,也就是一种表征和暗示。所以无论人的尺度、文化的尺度、还是心理的尺度,在本原上都是一种人文精神,一种文化的精神。
(梁慧慧(1985.12—),女,汉族,天津市人,硕士研究生,中国建筑学会室内设计分会会员,中级室内设计师,研究方向为环境艺术设计,云南大学艺术与设计学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