市场化工资改革与扩大就业目标冲突探究
2009-12-11王新曹玉玲
王 新 曹玉玲
中图分类号:F304 文献标识码:A
内容摘要:虽然刘易斯的农业剩余劳动力工资水平固定论体现了发展中国家劳动市场的特征,但中国的现实却是:在GDP快速增长的同时,多数企业职工和农民工工资增长缓慢并导致了消费需求不足。尤其是近些年工资的市场化趋势导致了工资收入总量占GDP比重持续下降,本文认为,解决这一矛盾需建立中国特色的分享工资制度,稳定就业,并推动消费需求增长。
关键词:工资水平 就业制度 消费需求
许多学者在理论分析中认为就业率是工资水平的减函数,即工资水平越高就业率越低,但市场化工资改革却带来了未曾意料的难题:宏观消费需求与就业弹性出现了双双下降局面,低工资促进就业论受到了现实的挑战。本文重点分析我国市场化改革中的工资水平与就业量的关系。
我国工资与就业改革现状
(一)统计中工资总额与职工总数
一些学者认为当前我国纯粹由劳动市场形成工资率的制度是合理的,原因很简单:西方经济教科书指出低工资不仅能够减少企业生产成本和增加雇佣量,同时还会使劳动密集型产业及相关就业得到增长。但是当前中国的现实情况却是:伴随着工资制度市场化改革的不断深化,在多数企业通过减薪、裁员等手段降低劳动力成本的同时,不仅一部分劳动者的工资收入增长缓慢,而且自2003年起,在失业量较大和工资增长率较低情况下频繁使用财政和货币政策,也未能改变经济非均衡的基本面。与此同时工资性收入占GDP份额仍在持续性下降,到2006年仅占国内生产总值的0.1左右。
而在西方国家,消费需求量的90%是由雇员工资收入构成,消费需求量一般占国民总产出的70%以上。从要素收入角度看,西方国家劳动收入一般占国民生产总值的60%左右,大多数发展中国家也保持在50%以上的水平。由此可知,我国工资增长率下降导致了工资总额占GDP比重的持续下降,这不仅未能扩大就业反而减少了统计的职工就业量。
(二)改革中就业类型与结构的变化
固定型就业制度。一般是指从传统经济模式延续下来的、由国家相关行政部门控制就业和工资分配的制度,这包括政府公务员和一些公共部门,教育、科研等事业单位,非私营医院和一些大型垄断型国营企业中就业的工作人员。这些人就业的特征是工作岗位比较稳定,工资收入能够按照国家计划、物价水平、企业劳动生产率和盈利水平的逐年提高而得到增长。这部分员工目前大约占全部劳动力的20%左右,总工资额约占全国总额的45%以上。这虽然是目前最文明的就业模式但因有血汗工资制度的存在而遭到批评。
转轨型就业制度。指已经和正在转制的国营、集体企业,目前这类就业群体中有很多岗位已得不到基本保障。尤其是伴随着1995年以来的工资和就业制度改革,大约有1500 万人的职工下岗或失业。虽然这部分在岗工人的工资还得到比纯私营企业更快的增长率,但是在岗工人总量下降幅度比较大,目前大约占全国劳动力总数的15%左右,其工资平均水平相当于全国工资水平的121%左右。这部分员工所受压力较大。
市场型就业制度。主要包括下岗职工再就业、各类非公有企业就业和农民工就业等。这一群体的就业是当前最市场化的部分。虽然部分股份制、外商独资、合资企业也建立了人事管理部门和工资增长机制,但是对用工年龄限制严格,除少数专业技术人员外,对40岁以上的就业者通常予以辞退,且许多企业实行发达国家法律禁止的计件工资制度。而占企业总数80%以上的中小型制造业、餐饮服务业和个体建筑企业,则完全实行集贸市场式的工资就业机制,工作时间随意伸缩,缺乏保险和工资正常晋升,甚至一些农民工无法按时得到工资。这一部分劳动力总量约1.7亿,占全部非农业劳动力总量的65%以上。这就是一些人所认同的市场化工资就业制度。
工资、就业制度改革的宏观效应
(一)市场工资增长与就业率下行
自改革开放以来,由于劳动市场的开放和允许农民工进城务工,就开始了农民工对所谓价格高昂的生产要素——城市工人的替代过程,这主要是从三个方面同时进行的:一是乡镇企业的兴起,乡镇企业工资水平一直处于中国工业企业的底层;二是迫于乡镇企业和外资企业的竞争压力,部分国营和集体企业从上世纪90年代初期开始在脏、累、苦、差工种广泛使用农民工;三是自1998年以后又在国营企业普遍实行减员增效措施,而下岗再就业人员的多数都加入了自由劳动市场。非正式用工数量的迅速增长,不仅在总体就业量扩大缓慢的同时降低了总工资量,而且还造成失业率上升的压力。
从表1可以看出,我国工资水平和就业量、以及就业人员结构的变化主要有以下特点:从工资水平看,如果仅以城镇在岗职工为统计范围,则工资水平是上升的,若将下岗职工和农民工工资都纳入统计范围,则平均工资水平是总体停滞与部分上升并存。从就业数量看,如果仅以城镇在岗职工为统计范围,则失业率是上升的,若将农民工统计在内,综合失业率仍是上升的。
(二)我国工资就业改革的理论误区
消费需求角度。依据比较优势和国际分工原理我国注重发展劳动密集型产业的理论虽然有合理的一面,但是全社会如果都以劳动密集型产业作为最终目标,后果必然是:一方面,劳动密集必然导致加工业中的粗放经营和较低的增加值、能源浪费和环境的持续恶化;另一方面,随着企业生产技术和人均设备水平的降低,企业的劳动生产率和人均规模收益就会递减,工资水平必然再次下行和降低的压力,这种局面又必然会影响劳动者收入从而影响消费需求,并最终影响全社会的自主投资量。
企业成本角度。如果将劳动工资视为企业唯一的生产成本,则任何增加工资就会直接和比例性的增加企业每单位商品的生产成本,因而增减工资不过是在商品成本价格上做文章而已。但是,自从斯密揭示社会分工效率原理、以及工业和技术革命以来,世界经济高速增长主要是由社会分工、生产技术进步和劳动生产率持续提高所带来的结果:先是社会和工场内部分工,接着是工业革命时期的机器制造和消费品制造之间的分工,一直到现在国内的三个产业部门甚至国际上的分工与发展。而要争取在这些分工中得到更高比较利益,提高技术装备和管理水平是必需的条件。只有在技术进步和劳动生产率提高基础上的工资收入水平的持续提高,才能迫使投资者不断提高技术装备和管理水平,反之亦然。
结论
尽管低工资制度增加了农民工的就业数量,但这是以替代正规就业为代价的。低工资机制在我国的实行不仅未能使就业规模随GDP增长作同比例增长,反而因降低总需求水平而抑制了总就业量的增加。这也就意味着劳动成本低能促进就业的理论,是在假设有效需求完全不受工资因素的影响,即存在着不受国内消费水平影响的外生性市场,这在当前社会化大生产条件下是不可能的。有效需求不受影响的理论反映的是不使用现代工业技术和设备的小手工作坊的成本规律。
综上所述,工资水平的降低固然可以暂时降低企业成本,但若长期如此又必然产生两个不利后果:一是导致资本品制造业产量和就业量的减少,即引致就业的降低;二是人均工资水平的降低又会影响第三产业的就业量,因为第三产业的大多数行业属于服务业,而服务业的劳务需求量必然依靠第一和第二产业部门就业者消费量的大小。
参考文献:
1.董克用.中国转轨时期薪酬问题研究[M].中国劳动社会保障出版社,2003
2.中国统计年鉴[M].中国统计出版社,1995-2007
3.张车伟,蔡.就业弹性的变化趋势研究[J].中国工业经济,200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