马克思哲学中“自由”概念的政治哲学之维
2009-12-09赵志浩
赵志浩
[摘 要]对马克思哲学先后经过了知识化解释、主体性解释和实践哲学解释三次转变。马克思哲学本体论诉求的政治哲学维度是十分明显的,马克思所追求的“自由”也主要是政治自由、政治解放层面的自由,而不仅仅是与“必然”相对应的自然科学意义上的那个“自由”。
[关键词]实践;理论;政治自由;政治文明
[中图分类号]B0-0
[文献标识码]A
[文章编号]1673-5595(2009)05-0077-(04)
一、对马克思哲学解释模式的转变
马克思哲学最初被介绍到中国时,曾经作为唯物史观和阶级斗争的代名词,当时的一批马克思主义者如李大钊、李达、陈独秀、蔡和森等,从学理层面对马克思哲学作了唯物史观的解释;在革命实践层面,马克思哲学被解释成了有关阶级斗争和共产主义的学说。可以说,这些解释模式都有它特定的时代背景。建国后中国思想学术界和政治生活领域继续用唯物史观和阶级斗争来解释马克思哲学,并走向了各自的极端化解释。
在学术界,对马克思哲学最明显的解释模式就是把马克思哲学知识化、教科书化,把马克思哲学看做铁板一块的几个部分,认为马克思哲学是无所不包的知识体系,这种知识化、体系化的解释模式使马克思哲学成了令人生畏的理论体系;而在实际的政治生活中,马克思哲学继续被认为是阶级斗争的学说,甚至是“造反有理”说,以至酿成以阶级斗争为纲的政治教条。后来,中国学术界出现了实践是检验真理标准的大讨论,扭转了以阶级斗争为纲的政治口号,但对马克思哲学的教科书解释模式则没有改变,马克思哲学仍被视作是“客观的”、“规律性”的科学体系。然而,所谓的“客观规律”也有一定的主观形式,而不是完全的把主体弃之不顾。人们的“看”世界方式以及行为、行动都是在一定价值目标的指导下进行的,任何“客观的”规律都经过了“人”这一主体的过滤。马克思在标示自己哲学的时候,说“是把它们当作感性的人的活动,当作实践去理解”,“从主体方面去理解”[1]54等等,而决不似教课书描述的那样,存在“不以人的意志为转移”的客体。
随着中国改革开放和经济建设的进展,人的主体性地位凸显出来了,学术界越来越不满意于马克思哲学的传统教科书解释模式,认为应该凸显人的主体性地位,关心人的价值、人生意义等,而不应该把哲学仅仅当作一种知识来学,而应该增加人们的智慧和思考,马克思哲学更应该走出封闭的体系框架,走向关心人的方向上来。因此这一时期有关价值哲学、主体性哲学、实践主体性等的研究出台了。这一时期曾出现了对马克思《1844年经济学哲学手稿》研究的热潮,特别是“异化”概念成了一时最为流行和时髦的词汇,这无不表现出马克思哲学研究已经关注人的生存状态了,人们当下生活的“异化”状态成为讨论的热门话题。
然而,对马克思哲学的主体化解释并未走得太远,这其中的原因既由中国的实际情况决定,也由马克思哲学本身的性质决定。马克思哲学既不是铁板一块、脱离主体的知识化体系,当然也不是仅仅局限于主体范围内的“纯意识”哲学。纯粹的意识探讨是西方近代哲学的主要内容之一,马克思用了不少的篇幅批判了德国近代哲学,意在使哲学本身下降到人们的日常生活,走向实践,而不再局限于书斋里。而马克思所说的“实践”,绝不是指理论上的“实践”概念,而是把哲学作为一种改造世界的工具和武器,而理论只是实践的一个部分,理论只有契合于实践才能得到说明,任何理论只能是人们生活的一部分,只是对世界的有限解释,而不是包罗万象的解释体系。与此相应,此时对马克思哲学的“实践哲学”特性给予了探讨和研究,即把马克思哲学置于人类实践的视野之中,有人还用“人类学思维范式”来标榜马克思哲学研究的新突破。文化哲学也在此基础上登场了,在意识形态领域比以往更加强调对马克思哲学的“发展”和“创新”。
马克思哲学既超越了传统哲学,又是在传统哲学的基础上形成和发展起来的,它接受了康德、黑格尔等古典哲学家的研究成果,又把他们哲学的抽象性给予扬弃,从人类“实践”中找到一切理论的原型和基础。“凡是把理论引向神秘主义的神秘东西,都能在人的实践中以及对这个实践的理解中得到合理的解决。”[1]56通过把抽象的理论还原于“实践”,马克思发现了理论、认识的结构原型。马克思一生的任务就在于探讨人类社会的各种“实践”活动,以及如何更好地推进人类的“实践”,即是说,马克思已不满足于仅仅对外部世界的描述和认识上,而是把自己努力的重点放在了“破坏”和“改造”现存外部世界的“实践”上。正如他自己所说:“哲学家们只是用不同的方式解释世界,问题在于改变世界。”[1]57“对实践的唯物主义者即共产主义者来说,全部问题都在于使现存世界革命化,实际地反对并改变现存的事物。”[2]
马克思用“实践”解构了传统哲学,认识到理论并不是真实世界的全部,只是对真实世界的蒸发和抽取,而真实的世界就是现实的世界,就是一个个活生生现实人的生活,现实的人不是一个个独孤的“原子”,而是一个相互联系的整体,这个整体便是人类社会、政治、经济等相互交织的网。“人的本质不是单个人所固有的抽象物,在其现实性上,它是一切社会关系的总和。”[1]56因此,马克思哲学对现实政治结构、经济结构、社会结构进行了深入的探索,并试图发现它们内部运动的规律,更为重要的是对社会、政治、经济的良性运行寻找良方。我们发现,马克思哲学并没有忽视对“人”的研究,相反,马克思哲学就是一门广泛的“人学”,但是,马克思关注的并非一个个抽象的“人”,抽象的人在马克思看来并不叫做“人”,只是脱离了现实的真空状态的人,也即是思想家想象中的人,现实中并不存在, “抽象的人”就是这个意思,单单一个“人”字只不过是一个概念,人的活动及其生活于其中的现实社会、政治等才是真实人的全貌。
马克思在他的晚年,扩展了自己的研究领域和范围,不再把自己的研究局限于欧洲,并转向了人类学研究,对亚非等落后国家和民族进行了广泛深入考察,他发现不存在一个符合所有时代和国家的历史公式,这是马克思为寻求人类解放事业不懈努力的表现。随着对马克思晚年大量笔记、书信、手稿的搜集和挖掘,呈现在我们面前的马克思哲学已不是一个“一般性规律”的描述,而是一个多维度、多层面的思考和探索过程,从而发现,马克思绝非一般意义上的哲学家,更是一个为了人类的“自由”不断思考的思想家。
二、马克思哲学的“本体论”诉求
不管作者是否意识到,每一种哲学都少不了自己的本体论基础,即都有自己的“本体论承诺”。但本体论的存在源于本体论的追问者,即源于主体的存在。推动西方哲学不断探索的动力,是人对自身“自由”的永无止境的追求。无论在宗教意义上、科学意义上,还是在现实人的社会关系层面上对“自由”的探索,都表达了人对终极自由的向往。在“自由、平等、博爱”这一政治口号中,“自由”置于首位。有一句诗的后两句是“若为自由故,二者皆可抛”,可见人们对“自由”的追求是多么的强烈,把“自由”看作比生命更为重要的东西。无论是精神层面,还是现实政治层面,人们对自由的强烈要求影响着一代又一代的哲学家。
马克思无论在博士论文中对原子偏离运动的描述,还是对人的异化状态的一系列探讨,亦或是对共产主义的探索等等都表明了对“自由”的向往和追求。那么,马克思探讨的自由是什么呢?可以确定的是,马克思问题域中的“自由”绝不是近代以来众矢之的的宗教领域的“自由”;也肯定不是理性认识论领域之内的“自由”,即与必然相对立的那个“自由”;也不是物质生产领域内的“自由”,因为按照马克思的理解,“自由王国”存在于物质生产领域的彼岸。
于是便只剩下“艺术”这最后一片“自由”天空了,因此,“自由”只能存在于艺术领域了。我们不妨这么认为。然而,根据西方马克思主义者阿多诺对文化工业的揭露和洞察,一旦艺术生产被商品化、技术化、意识形态化后,一切艺术之外的目的都要插手“艺术”的制作,艺术领域这一最后的“自由”领地也被摧毁了。阿多诺一生对资本主义文化一直处于敌视态度,他对辩证法的理解就是用彻底的否定态度批判现实,不给现实以任何肯定自身的机会。他用自律的艺术这一标准对文化工业生产的艺术进行了批判,自律的反面是他律,即为了自身之外的目的的艺术。在文化工业条件下,自律的艺术几乎找不到了,艺术成了商业、意识形态利用和操纵的对象。阿多诺对文化工业研究了一生,态度是一贯的。霍克海默在晚年对文化工业的态度有所保留,而阿多诺一直比较激进,他通过文化工业这一现实存在对资本主义工业文明、商业文化、意识形态等进行了全面的批判。
那么,真正的“自由”存在于何处呢?照马克思的理解,只能存在于彼岸世界——在物质生产领域的彼岸,“有必需和外在目的规定要做的劳动终止的地方”。[3]这个“彼岸”到底是什么呢?假如艺术的生产也要受到外在目的的干预,自由还有处可寻吗?
在马克思的生产理论中,包括四种生产:第一是物质资料的生产;第二是人口的生产;第三是社会关系的生产;第四是精神生产。他所谓的精神生产只是科学、艺术、哲学等较为远离物质领域的生产。自由王国存在于何处?马克思没有说。在康德时代、黑格尔时代、歌德时代,甚至尼采、马克思时代,可以认为是艺术领域,因为艺术在那时还能够自足,没有被外在目的所侵占。但即便如此,也不能断然认定自由王国存在于艺术领域。
在如今的文化工业时代,纯而又纯的精神生产已不存在,文化生产与工业生产的结合表明了物质生产与精神生产已相互渗透,那么作为对“自由”的追求,只能是一种理想,一种乌托邦式的政治诉求,也即是康德意义上的“自在之物”,这种“自由”不是存在于某个领域中的“自由”,而是一种本体论意义上的追求和冲动。只要本体论的眼光是缺席的,把对“自由”的追求囚禁于知识论的解释构架,就不能体味到马克思哲学变革意味着什么,尘封于马克思文本中的“实践”意蕴就永远不会向我们敞开。只要我们认定马克思哲学不是近代意义上的理论哲学,就不应把“自由王国”领域化、模块化,划在某个范围或领域内。在马克思那里,自由也只能作为一个原则,而不是一个领域,那么,“自由王国”只能是追求的对象,而不是知识的对象。
从实证意义上描述性地去寻找某个领域的“自由”是绝不会成功的。德国古典哲学家把“自由”置于艺术领域,只不过是他们永无止境地达于“自由王国”的一种有益探索。当在艺术中寻求“自由”的美梦破灭之后,他们或者指责批判,或者另辟“自由”的蹊径,但追求“自由”的精神却是不竭的、永存的。我们认为,在认识论方面,马克思吸收了康德关于人的先天知性能力,即范畴对后天材料的综合作用,马克思首先把这种综合作用还原于劳动工具的综合作用上,从而发现人的认识活动的发源地和前结构。如此一来,在人的生活和理论之外,存在着一个永无止境的未被触及的 “自在自然”。
然而,马克思的继承不仅仅这些,更重要的继承则在于康德关于“自由”的思想,即“本体论”意义上的自由。康德把自由置于本体论层面,提出“人是目的”。康德哲学的终极层面是人的“自由”。马克思所谓“人的自由全面发展”也是其哲学的终极层面,其中的“自由”已不是近代认识论意义上的与“必然”、“客观规律”等相对应的实证意义上的“自由”,而在于人与人的社会关系层面,即政治解放、宗教自由、人道主义等的上层建筑层面。
西方马克思主义正是继承了马克思哲学的这一维度,不断地对人之“自由”进行本体论追求。马克思曾对人的社会、政治、经济等领域的异化现象进行了批判,阿多诺等人认为,人在文化艺术领域也没有逃脱被异化的历史命运。阿多诺反对文化工业的真义,在于反对科技的无限扩张给人的自由追求带来了障碍,科学技术已成为意识形态控制的帮凶。即是说,西方马克思主义反对的是比上层建筑更为孤高的意识形态层面,他们所谓的“科学”不属于“生产力”范畴的科学,而是意识形态层面的“科学”。过去认为“科学”不属于意识形态范畴,而至多认为科学技术是一把双刃剑。西方马克思主义把科学技术纳入了意识形态的一部分,他们之所以要“反文化”,也是一种政治诉求,即实现政治文明的诉求。从这一层面上讲,西方马克思主义者继承了马克思哲学的传统。
三、马克思哲学的“政治实践”特色
马克思哲学的根本追求是对拥有“自由”本性的“自在之物”的追求。“自在之物”在康德那里内容比较宽泛,而在马克思那里,则具体为“政治乌托邦”的诉求,即人与人社会关系“自由”的终极实现。马克思一生都在探索共产主义,其实质是在追求每个人的“自由全面发展”。他曾把人的发展历史地分为“人的依附关系”、“物的依赖关系”和个性自由为基础的“全面发展”三个阶段,说到底是对人的政治层面的终极关怀。
马克思哲学所实现的革命就是走向了改造世界为目的的实践哲学。这种实践是什么?要改造的世界处在哪一层面?在马克思那里,无疑就是本体论或实践理性所涉及到的问题,如政治哲学、法哲学、道德哲学、宗教哲学、人道主义、异化等等这些人与人关系层面的现实问题,马克思所要实现的变革亦在于对所有这些“现存世界”进行变革。从这种意义上说,马克思的哲学与卢梭、洛克、休谟、孟德斯鸠、康德等政治哲学家是一脉相承的。
一种文化,无论是宗教,还是科学、艺术、哲学等不能不受一定时期政治上层建筑的影响和左右,从而人类争取的根本自由应在人与人社会地位关系的政治层面,而仅从宗教、科学、艺术中争取自由是有限的。有人说,在宗教、艺术,甚至科学中寻求自由是在“逃避现实”,这个“现实”无疑就是现实人的社会关系。但是这决不意味着,在宗教、科学、艺术中不能找到任何一点儿自由,也不表明人们在这些领域的发现没有任何真理而言。只要不局限于一定的时空范围,从历史维度看,宗教在一定时期对人本身的精神、意识、心理的诸多探讨和发现是人类不可多得的财富。 既然在一定时期统治阶级可以利用宗教维护统治,被统治者也可以利用它来安慰心灵,表明了宗教对人类痛苦的疗养有一定积极作用。在历史发展的一定时期,科学、艺术也有如此的作用和意义,科学对维护统治和造福社会同样起着无比重要的作用。当权者利用一种思想和学说时,已不同于这种思想和学说的原意。万不可把思想者当作统治者的帮凶,不可把统治者的标语归罪于标语的最初提出者。就像一群人曾经歪曲孔子、耶稣、尼采和马克思一样,与其说是歪曲,还不如说是利用。统治者歪曲和利用科学、艺术、哲学、宗教的目的在于“统治”,我们不应仇恨科学、艺术、哲学和宗教,而应当叩问:是谁把美的东西变得如此丑陋?
在阿多诺等人所批判的文化工业中,可以看出各种相互利用的关系:工业利用了文化,商业利用了文化,统治者利用了文化,文化利用了工业,等等。形色各异的协作共谋体现了错综复杂的利益关系,说到底是现实生活中人与人利益关系的映射。人的关系隐藏于各种“物”的运动中,“物”的关系摆布着人的活动。物权体现着人权,人权制约着物权。
西方社会所追求的文明不仅体现在现代科学技术上,假如把西方文明仅仅理解为“科学技术文明”,而没有看到他们对政治、道德、伦理、法律等文明之终极追求,则不能真正理解马克思哲学。马克思哲学时刻关注人的社会关系层面。虽然“社会性”也是一个空洞的概念,但离开人的社会关系,没有人与人交往活动的中介,诸如“科学技术”、“生产力”等人对自然关系的文明和自由的概念表述简直就是空话。作为认识主体的人,只要一踏进真实的社会生活,无论对外部自然意义上的“必然”认识的多么深刻,也不能说就是自由的;一个社会的科学技术无论多么发达,也不能认为这个社会就是文明的。哥白尼、伽利略、布鲁诺等人的遭遇就说明了这一点。人类所追求的根本自由远远超出科学与理性认识的范围,而应达于现实的政治、利益、道德、法律、宗教等层面上。认识论意义上的“自由”是为人之生存实践上的“自由”服务的。
马克思否定了物质生产领域的自由追求以后,人们把目光转向艺术领域,但阿多诺等人把艺术领域内的自由也给否定了。那么,“自由”只能作为一种信仰而存在了。人们为什么信仰上帝?就是因为上帝是无所不能的,也即是自由的。马克思所探讨的自由不是斯宾诺莎所说的“自由是对必然的认识”的那种“自由”,也不是黑格尔所说的与“任性”和“必然”相对的那种自由,而是康德本体论意义上的“自由”,即关涉到道德、政治、法律和宗教问题上的自由。无论是“自由自觉的劳动”,还是人的“自由全面发展”,都是从人的理想之维来表达人类对终极层面的“自由”追求。也就是人类学本体论意义上的自由,它比以自然为基础的认识论意义上的自由更为根本。
马克思追求的“自由”即是人的自由解放、人的自由全面发展,无论是在前期的《1844年经济学哲学手稿》,还是晚年的《资本论》中,马克思始终没有离开人的社会性存在讨论问题,把人在政治、道德、法等社会关系层面的“自由”作为实现人的自由的前提。从而完全可以说,马克思哲学最为根本的关注点就是政治实践,以及在此基础上实现人类的政治自由解放,而不是近代哲学关注的认识论、辩证法等等体系性的哲学形态。
[参考文献]
[1]马克思.关于费尔巴哈的提纲[M]//马克思,恩格斯.马克思恩格斯选集:第1卷.北京:人民出版社,1995.
[2]马克思,恩格斯.德意志意识形态[M]//马克思,恩格斯.马克思恩格斯选集:第1卷.北京:人民出版社,1995:75.
[3]马克思,恩格斯.资本论:第3卷[M].北京:人民出版社,1975:92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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